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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王晋康] 生命之歌-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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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第10期   … ’95科幻文艺奖征文
王晋康
    孔宪云晚上回到寓所时看到了丈夫从中国发来的传真。她脱下外衣,踢掉高跟鞋,扯下传真躺到沙发上。
    孔宪云是一个身材娇小的职业妇女,动作轻盈,笑容温婉,额头和眼角已留下了45年岁月的痕迹。她是以访问学者的身份来伦敦的,离家已近一年了。
    “云:
    研究已取得突破,验证还未结束,但成功已经无疑了……”
    孔宪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她早已不是易于冲动的少女,但一时间仍激动得难以自制。那项研究是二十年来压在丈夫心头的沉重梦魇,并演变成了他唯一的生存目的。仅仅一年前,她离家来伦敦时那项研究仍然处于山穷水尽的地步,她作梦也想不到能有如此神速的进展。
    “……其实我对成功已经绝望,我一直用紧张的研究工作来折磨自己,只不过想作一个体面的失败者。但是两个月前,我在岳父的实验室里偶然发现了十几页发黄的手稿,它对我的意义不亚于罗赛达石碑①,使我二十年盲目搜索到又随之抛弃的珠子一下子串在了一起。
    “我不知道是否该把这些告诉你父亲。他在距胜利只有半步之遥的地方突然停步,承认了失败,这实在是一个科学家最惨痛的悲剧。”
    往下读传真时,宪云的眉头逐渐紧缩,信中并无胜利的欢快,字里行间隐约透着灰色的沉重,她想不通这是为什么。
    “……但我总摆脱不掉一个奇怪的感觉,我似乎一直生活在这位失败者的阴影下,即使今天也是如此。我不愿永远这样,比如这次发表成果与否,我不打算屈从他的命令。
    爱你的哲
    9/6/2253。”
    她放下传真走到窗前,遥望东方幽暗而深邃的夜空,感触万千,喜忧交并。二十年前她向父母宣布,她要嫁给一个韩国人,母亲高兴地接受了,父亲的态度是冷淡的拒绝。拒绝理由却是极古怪的,令人啼笑皆非:
    “你能不能和他长相厮守?你是在5000年的中国文化中浸透的,他却属于一个咄咄逼人的暴发户民族。”
    虽然长大后,宪云已逐渐习惯了父亲性格的乖戾,但这次她还是瞠目良久,才弄懂父亲并不是开玩笑,她讥讽地说:
    “对,算起来我还是孔夫子的106代玄孙呢。不过我并不是代大汉天子的公主下嫁番邦,重哲也无意作大汉民族的驸马。我想民族性的差异不会影响两个小人物的结合吧。”
    父亲怫然而去。母亲安慰她:
    “不要和怪老头一般见识,云云,你要学会理解父亲。”母亲苫涩地说,“你父亲年轻时才华横溢,被公认是生物界最有希望的栋材,可是几十年一事无成,他心中很苦。直到现在我还认为他是一个杰出的天才,但并不是每个天才都能成功。你父亲陷进DNA的泥沼,耗尽了才气,而且……”母亲的表情十分悲凉,“这些年来他实际上已放弃了努力,看来他已经向命运屈服了。”
    这些情况宪云早就了解。她知道父亲为了DNA的研究,33岁才结婚,如今已是白发如雪。失败的人生扭曲了他的性格,他变得古怪易怒——而在从前他是一个多么可亲可敬的爸爸啊。孔宪云后悔不该刺伤父亲。
    母亲忧心忡忡地问:“听说朴重哲也是搞DNA研究的?云儿,恐怕你也要作好受苦受难的准备。不说这些了。”她果决地一挥手:“明天把重哲领来让爸妈见见。”
    第二天她把重哲领到家里,母亲热情地张罗着,父亲则端坐不动,冷冷地盯着这名韩国青年,重哲以自信的微笑对抗着这种压力。那年重哲28岁,英姿飒爽,倜傥不群——孔宪云不得不暗中承认父亲的确有某些言中之处,才华横溢的朴重哲确实有些过于锋芒毕露,咄咄逼人。
    母亲老练地主持着这场家庭晚会,她笑着问重哲?
    “听说你是研究生物的,具体是搞哪个领域?”
    “遗传学,主要是行为遗传学。”
    “什么是行为遗传学?给我启启蒙——要尽量浅显,你不要以为一个遗传学家的老伴就必然近墨者黑,他搞他的DNA,我教我的音乐多来米,我们是井水不犯河水,互不干涉内政。”
    宪云和重哲都笑了。重哲斟酌着字句,简洁地说:
    “生物繁衍后代时,除了生物的形体有遗传性外,生物的行为也有遗传性。即使幼体生下来就与父母群体隔绝,它仍能保存这个种族的本能。像人类婴儿生下来会哭会吃奶,小海龟会扑向大海,昆虫会避光或佯死等。这儿有一个典型的例证:欧洲有一种旅鼠,在成年后便成群结队奔向大海自杀。这种怪癖的行为曾使动物学家迷惑不解。后来考证出它们投海的地方原与陆路相连,旅鼠不过是沿袭千万年来鼠群的繁衍,并逐渐演化为可以遗传的行为程式。虽然如今已时过境迁,但冥冥中的本能仍顽强保存着,甚至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行为遗传学就是研究这些生物本能与遗传密码的对应关系。”
    母亲看看父亲,又问道:
    “生物形体的遗传是由DNA决定的,像腺嘌呤,乌嘌呤,胸腺嘧啶,胞嘧腚与各种氨基酸的转化关系啦,红白豌豆花的交叉遗传啦,这些都好理解——怎么样,我从你父亲那儿还剽学到一些知识吧?”她笑着对女儿说,“可是,要说无质无形,虚无缥缈的生物行为也是由DNA发指令,我总是难以理解,那更应该是神秘的上帝之力。”
    重哲微笑着说:
    “上帝只存在于人们的信念之中,如果抛开上帝,答案就很明显了。生物的本能是生而有之的,而能够穿透神秘的生死之界来传递上一代信息的介质,仅有生殖细胞,所以毫无疑问,动物行为的指令只可能存在于DNA的结构中,这只是一个简单的筛选法问题。”
    一直沉默着的父亲似乎不想再听这些启蒙课程,他开口问道:
    “你最近的研究方向是什么?”
    重哲昂然道:
    “我不想搞那些鸡零狗碎的课题,我想破译宇宙中最神秘的生命之咒。”
    “嗯?”
    “一切生物,无论是病毒、苔藓还是人类,它们的最高本能是它的生存欲望,即保存自身延续后代,其它欲望像食欲、性欲、求知欲、占有欲,都是由它派生出来的。有了它,母狼会为了狼崽同猎人拼命,老蝎子心甘情愿充当小蝎子的食粮,泥炭层中沉睡数千年的古莲子仍顽强地活着,庞贝城的妇人在火山爆发时用身体为孩子争得一份空间。这是最悲壮最灿烂的自然之歌,我要破译它。”他目光炯炯地说。
    宪云看见父亲眸子中陡然亮光一闪,变得十分锋利,不过这点锋芒很快隐去,他仅冷冷地撂下一句:
    “谈何容易。”
    重哲扭头对宪云和母亲笑笑,自信地说:
    “从目前遗传学发展水平来看,破译它的可能至少不是海市蜃楼了。这条无所不在的咒语控制着世界万物,显得神秘莫测。不过反过来说,从亿万种遗传密码中寻找唯一的共性,反而是比较容易的。”
    父亲涩声说:“已有不少科学家在这个堡垒前铩羽。”
    重哲淡然一笑。“失败者多是西方科学家吧,那是上帝把这个难题留给东方人了。正像国际象棋与围棋、西医与东方医学的区别一样,西方人善于作精确的分析,东方人善于作模糊的综合。”他耐心地解释道,“我看过不少西方科学家在失败中留下的资料,他们太偏爱把行为遗传指令同‘单一’的DNA密码结构建立精确的对应。我认为这个方向是死胡同。这条生命之咒的秘密很可能存在于DNA结构的次级序列中,是一种类似‘电子云’那样的非精确概念,是隐藏在一首长歌中的主旋律。”
    谈话进行到这儿,宪云和母亲只有旁听的份儿了。父亲冷淡地盯着重哲,久久未言,朴重哲坦然自若地与他对视着。宪云担心地看着两人。忽然小元元笑嘻嘻地闯进来,打破了屋内的冷场。他满身脏污,抱着家养的老猫“佳人”,老猫在他怀里不安地挣扎着。妈妈笑着介绍:
    “小元元,这是你朴哥哥。”
    小元元放下白猫,用脏兮兮的小爪子亲热地握住朴重哲的手。妈妈有意夸奖这个有智力缺陷的儿子:
    “小元元很聪明,不管是下棋还是解数学题,在全家都是冠军。重哲,听说你的围棋棋艺很不错,赶明儿和小元元杀一场。”小元元骄傲地昂着头,鼻孔翕动着,那是他得意时的表情。
    朴重哲目光锐利地打量着这个圆脑袋的小个儿机器人,它外表酷似真人,行为举止带着5岁孩童的娇憨。不过宪云告诉过他,小元元实际已23岁了。他毫不留情地问:
    “但他的心智只有5岁孩童的水平?”
    宪云偷偷看看爸妈,微微摇摇头,心里埋怨重哲说话太无顾忌。朴重哲毫不理会她的暗示目光,斩钉截铁地说:
    “没有欲望的机器人永远成不了‘人’。所谓欲望,主要是它的生存欲望。”
    元元懵懵懂懂地听着大人谈论自己。虽然宪云不是学生物的,但她敏锐地感觉到了这个结论的重量。她看看父亲,父亲一言不发,掉转身走了。
    孔宪云心中忐忑,跟到父亲书房。父亲默然良久,冷声道:
    “我不喜欢这个人,太狂!”
    宪云很失望,她斟酌字句,打算尽量委婉地表明自己的意见。忽然父亲说道:
    “问问他,愿意不愿意到我的研究所工作?”
    宪云愕然良久,格格地笑起来。她快活地吻了父亲,飞快地跑回客厅,把好消息传达给母亲和重哲。重哲慨然说:
    “我愿意。我拜读过伯父年轻时的一些文章,很钦佩他清晰的思维和敏锐的直觉。”
    他的表情道出了未尽之意:对一个失败英雄的怜悯。宪云心中不免有些芥蒂,这种怜悯刺伤了她对父亲的崇敬。但她无可奈何,因为他说的正是家人不愿意道出的真情。
    婚后,朴重哲来到孔昭仁生物研究所,开始了他的马拉松研究。研究步履维艰。父亲把所有资料和实验室全部交给女婿,正式归隐林下。对女婿的工作情况,他从此不闻不问。
    传真机又轧轧地响起来,送出一份传真。
    “云姐姐:
    你好吗?已经一年没见你了,我很想你。
    这几天爸爸和朴哥哥老是吵架,虽然声音不大,可是吵得很凶。朴哥哥在教我变聪明!爸爸不让。
    我很害怕,云姐姐,你快回来吧。
    元元”
    读着这份稚气未尽的信,宪云心中隐隐作痛,她感到莫可名状的担心。略为沉吟后,她用电脑向机场预订了机票,是明天早上6点的班机,又向剑桥大学的霍金斯博士请了假。
    飞机很快穿过云层,脚下是万顷云海,或如蓬松雪团,或如流苏璎珞。少顷,一轮朝阳跃出云海,把万物浸在金黄色的静谧中,宇宙中鼓荡着无声的旋律,显得庄严瑰丽。孔宪云常坐早班机,就是为了观赏壮丽的日出。她觉得自己已融化在这金黄色的阳光里,浑身每个毛孔都与大自然息息相通。
    机上乘客不多,大多数人都到后排空位上睡觉去了,宪云独自倚在舷窗前,盯着飞机机翼在气流中微微抖动,思绪飞到小元元身上。
    小元元是爸爸研制的学习型机器人,像人类婴儿一样头脑空白地来到这个世界,牙牙学语,蹒跚学步,逐步感知世界,建立起“人”的心智系统。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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