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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把所有的爱留给你-第17章

小说: 把所有的爱留给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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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我再向神怎么祈求,他还是不能爱我。   
  “我懂……我明白……”我喃喃地,一步一步向后退。模糊的眼中是他伤痛无奈的不能挽留。   
  我转身跑出去,擦肩而过一个辨不清的人影。   
  “沈若──”身后他的追唤,恰似海潮痛声的叹息。   
  像初识的那琴声琤琮,弹奏着一曲纯情哀伤的咏叹调。   
         ★        ★        ★   
  新一年开始,阴雨就一直一断,假期最后的一天,更倾了天空所有的力量,镇日落着淹洪的大雨。   
  妈冒雨去开工,回来时,全身像浸泡在水里一样,浑身湿透漉漉的。   
  “妈!你怎么淋得这么湿?”我赶紧拿条干毛巾给她,催她进去换洗。“你赶快进去洗个热水澡,换上干的衣服!”   
  “没关系,我有穿雨衣和戴斗笠。”妈轻率不在意。   
  那件薄塑料的雨衣和斗笠根本就派不上用场,我看她嘴唇都冻白了。   
  “你赶快去洗澡,以后不管你再怎么说,我都不许你再去工地做工了!”我心里又惊又痛。她这么不爱惜自己!   
  “我说没什么,你不必大惊小怪──”妈不以为然地摆个手,咳嗽了两声。“只是有点着凉,吃颗药就好──”   
  “请问……”门口有人轻声在探问。   
  我回头一看,竟然是宋佳琪。   
  “宋小姐?”我好惊讶。她什么时候回来的?又怎么会突然跑来找我?   
  “你朋友?”妈问道,又咳嗽一声。   
  “嗯。”我草草回答,催她进去。“你赶快进去洗澡,不然感冒了就不好!”   
  妈边咳边走进去。我有些不放心,但宋佳琪突然来访,一时乱了我方章,我也就将妈轻忽,没去注意太多。   
  “宋小姐,好久不见。请坐!”我招呼着宋佳琪。   
  她额首微笑,略略打量着阴暗简陋的屋子。我一派泰然,只混杂一些小小的不安。她一定是问了明娟我的住址;但她为什么会突然来找我?   
  “对不起,突然冒昧来拜访你。”她的笑容如同多年前一样亲切美丽。含笑问侯我:“很久不见了,你可好?多年不见,你变得跟我印象中完全不一样了──”她微顿,凝目看着我。然后说:“变得疏淡美丽。”   
  我仅是微微一笑。仍然不确知她的来意。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问说:“没听明娟提起,我还以为你人在欧洲呢!”   
  “圣诞节前就回来了。因为临时才决定,所以也没有通知阿姨他们。”她的笑容依旧,态度轻描淡写地。   
  我跟她并不算真正的认识,也没有交情,她为何会突然来找我?难道是因为江潮远吗?她突然回来,也是为江潮远吗?   
  “你突然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她不再笑了,端敛起姿态,正视着我说:“我就直截了当地说了。圣诞夜那天晚上,我看见你从潮远的屋子里跑出去──你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   
  我沉默不语,对她的询问。   
  她并没有非要回答不可,又问道:“如果我没猜错,你喜欢潮远,对吧?”   
  我略低了头,仍然没有说话。   
  她看我几眼,继续说着,语气很温和。   
  “我想你大概听明娟说过,这几年我跟潮远相处得不很好;我们维持表面婚姻关系,私底下各过向的,同床异梦。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告诉你,虽然我跟潮远的关系越来越淡,彼此的感情还是存在;我爱潮远,我会努力挽回我跟他之间的关系。我们结婚以后,一直过得很幸福,所以我相信,以后也一定会如此。”   
  她停顿一下,态度一直很平和,什么委婉。   
  “我跟潮远,我们两个人一直很恩爱,虽然现在我跟他之间的关系有点疏远,但我们毕竟还是夫妻,我会尽我一切的努力挽回我们的感情。”她深深吸一口气,然后重重吐出对我严厉的要求。说:“所以,我希望你不要介入我们之间。”   
  “我──”   
  “我知道你喜欢潮远。但是,请你别忘了,他是我的丈夫。”这些真实,一字像一把刀,一刀一刀插进我心口。   
  “我没忘……”我低低说着。就是因为这个不能忘,所以我不能爱他,他也不能爱我。   
  “对不起,对你做了这么无理的要求。”宋佳琪低头对我道歉。大家闺秀良好的教养,使她一点也没有兴师问罪的泼辣,反而温和委婉,倒像无理的是自己似。   
  “你不必对我抱歉。”我的声音很低,一种绝望的无力。   
  “那么……”她站起身。“我告辞了。打扰你了。”   
  她对我再点个头,态度始终那么谦和亲切温柔。   
  我无力再微笑,神情空洞,心处被挖去一个窟窿,填满了痛;泪反而好象干了,再流不出来。就那样怔坐着,直到被浓稠的黑暗包围。   
  我想起了很多事,也忘了很多事。屋子内一片安静,静得太诡异,突地一阵寒冷麻上我心田,猛教我感到一阵战栗。   
  “妈!”我猛想起妈。她淋了一身湿透,我催她去洗澡,然后就把一切忘记。   
  我往她房间走去,一缕细微的喘气声由她房中传出来,牵引着我的神经。   
  “妈!”我快步奔过去。   
  妈躺在她床上,喘着一口口的热气,半陷入昏迷。   
  “妈!你怎么了?”我冲到床边。她的身体好烫,发着高烧。   
  “若水……若水……”发着高烧,半陷入昏迷的妈,口中不断呢喃叫着我。   
  “妈!”我慌了,哭叫起来:“你等等!我马上叫救护车──”随即到客厅,颤抖的手指却怎么也拨不动。好久,才撼动那条线路。   
  我冲进雨中,拚命拍叫着阿水婶家的门。   
  “阿水婶!你快起来!我妈她──阿水婶!”   
  我又拍又叫,隔一会,里面有了动静,阿水婶睁着惺忪的双眼来应门。   
  救护车呼啸而来。阿水婶和阿水伯也赶来,看到妈发烧昏迷不醒,叫说:“夭寿啊!今天在工地,看她咳个不停,早叫她休息回家算了,她说是不听,还淋了透天的雨,拚个要死做什么?你妈她喔,就是歹命!”   
  救护人员急速将妈抬进救护车,阿水婶跟着我也上了救护车,一路跟到医院的急诊室。   
  我在急诊室外焦急地徘徊,阿水婶几次要我到椅子上坐会休息,我只默默地摇头。医护人员来回地进出,我的心越是焦急难平。好不容易抓住了个护士小姐,急声问道:“护士小姐,我妈怎么了?要不要紧?”   
  “病人高烧不退,转成急性肺炎,目前医师正在全力抢救中。”匆匆丢下一句话,就赶着走了。   
  我颓靠在墙上,无声祈求着上苍。   
  “若水,你别担心,你妈不会有事的!”阿水婶过来安慰我,但妈的身体情况本来就不好,她又没有好好休息过──“阿水婶!”我悲痛难抑,哭了出来。   
  上苍啊上苍,请你──请你──但是,妈还是没挨过那天晚上。   
         ★        ★        ★   
  出殡那天,我仿佛在远远、疏落的人群后,看到一身黑衣的江潮远。   
  阴雨霏霏,而我只茫茫。   
  百日后,听说他跟宋佳琪又一同赴了欧洲。   
  我没有再见过他。妈的死,让我心灰意冷,心死情疲,所有的爱都已经过去,所有的青春也都烟消云散。   
  我不再祈求上苍,我恨这片不语的天。   
  除夕前一天,连明彦蓦然出现眼前,也许感染了我的伤和痛,他的眼神也掩了一层落寞。   
  “我明天就要离开。清晨的班机,先来向你辞行。”我们从尘埃中走过,踏着斑驳的足迹。   
  “是吗?”我想笑,但笑不出来。“先祝你一路顺风。”   
  他看着我,欲言无从。叹一声,说:“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以后?我默然摇头。我没想到那么远的事。   
  他又看着我,问道:“你不想去见他吗?”   
  他?我愣了一下,又摇头。   
  “跟我已没有关系了。”   
  一切都无所谓了。所有的爱都已过去,终将会成为往事,然后,慢慢泛黄褪逝,越去越远,终至不留任何痕迹。   
  连明彦落寞的容颜叠穿我沉痛的眼神。默默与我相对,在做无言的告别,却又突然地开口,声音暗哑。   
  “跟我一起走吧。”   
  我不确定我听到的。抬头望着他;缓缓垂下眼。   
  “你还是──”他低了低头,笑得落寞。抬望远方,再落下孤寂的眼神对着我。“他人在巴黎。”   
  然后转身背开,离去的背影在说,这一去就不再回头。天涯四方的那种寂寞。   
  苍天漠漠。我不再仰头。   
  过了一段时间,我收到一张直飞巴的单程机票,透着天空蓝的封笺,上头没有落款。我怔望着那片蓝颜色,望着它化成一片苍穹,将我埋葬进里头。   
  我已经无力再仰对青空了。   
  繁华事散遂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   
  二十四岁的春天,我开始相亲,想寻找一个家,扎筑一个巢,如种子般落地生根。我赶走一次又一次的晚餐,面对一个又一个的陌生;我微笑地对着每一张探询的容颜,耐心地倾听一遍遍可能的地久天长。我总是笑,又笑,擦着厚厚的粉,抹红红的胭脂。   
  我只是想寻求一个倚靠,一个累了可以让我休枕的臂膀。   
  我已经忘了当年所有的梦;忘了我想离开这座城市的渴盼。我只是,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沈若水,这里!”班具好眼力,我才刚走进餐厅,她就在好望角那一头对我招手,福厚的身材依旧。   
  我堆起了满脸的笑走过去。男方已经先到了。   
  桌位临着窗边,外头阳光白花花,采光大好,面对面相坐,对方脸上有几颗雀班、青春痘都可以一粒一粒数出来。本来约的是晚上的相会,男方临时有事改约在中午见面,但班贝的说法是,这是男方故意的算计。日光照妖,什么妖魔鬼怪保证得见光死,白天见面,有什么缺耳少唇的,一一无所遁形。   
  人是她介绍的,她倒还敢如此危言耸听,刺激我心脏。   
  “这位是沈若水。”班贝比比我说:“若水是我大学同学,美丽贤达,才貌兼修;个性品性自不在话下。”她顿一下,吞口口水,复比着对方,介绍说:“若水,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过的卢志田。他是我高中同校的学长,高我们三届,X大毕业的,担任计算机工程师。”   
  班贝像在演颂台词一般,唱作俱佳。   
  “你好。”我努力扯动着脸皮,热诚地点头笑了又笑。对面那男人,一张国字脸,架了一副黑边眼镜,眼睛小了一点,但相貌还算堂堂;比起上回见的那个“释迦鸡爪”,称得上是一个美男子。   
  “你好。”对方也点个头,推推眼镜说:“听班贝说,沈小姐在从事翻译的工作?”   
  “啊?”我一时没听清楚,阳光的白花让我分了神。明娟要搭下午三点的飞机飞往纽约,得声到机场送她……“是啊!”班贝在桌底下踢踢我。“平常她接些文稿的翻译工作,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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