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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秀丽江山(全书四卷)-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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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仅是三年的心血付之一炬,还因为我的这一决策,几乎便是拿影士的性命换了李忠等人家眷的性命。
一命换一命!在某种程度上,我这是干了件相当损己利人的赔本买卖——折损了阴家,成全了刘秀!
也难怪尉迟峻不能谅解,在他眼中,刘秀再娶,我这个刘夫人已形同下堂妇,保全娘家才是正道。而我,却恰恰彻底反其道而行。
这下子,只怕阴识那里我也难辞其咎,没脸再回阴家寻求栖身。
相信不管是谁,若是听说此事,都会断定我干了件两面不讨好的蠢事吧?!
垂睑轻笑,满心苦涩,却终是无悔。
爱上刘秀,便早已注定了无可救药!
痴儿呢,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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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始二年四月,王郎派出数万援兵增援巨鹿,刘秀率军队迎战,不料战斗失利,汉军竟连鼓车与辎重也被敌军掳去。幸得景丹率突骑军勇猛冲击,大破王郎军队,斩首数千。敌军死伤纵横,景丹甚至带兵挥骑追奔十余里。
上谷、渔阳的突骑军不仅让刘秀、让世人见识到了它的威力,也让我隐埋心底的那点心思又重新活络起来——我想建立一支骑兵!以北陲固有的骑兵模式再配合上我搞出来的高桥马鞍、马镫,相信一定能把骑兵的威力成倍扩大!
我把这个主意讲给尉迟峻听时,他先还不大苟同的皱起眉头,脸上夸张的神情似乎认定我在说天方夜谭。可等我是十分肯定的把马鞍、马镫的图纸交给他,并详细描述其作用后,他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惊讶与赞叹。
这种表情我早在邓禹身上就得到了初步证实,所以也就不再为他的大惊小怪而沾沾自喜,为了加快行动,我让他赶紧先搞几副样品出来,而且有了之前的实践效果,我更是对样品的成功率自信满满。
然而几天后,没等样品递到我手里,尉迟峻便告诉了我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没有足够的启动资金。
缺什么都不能缺钱,没钱那叫寸步难行。长期以来,我都一直处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中,即便最困苦的时候,也不过就是风餐露宿,杀马饮血。但这些都是个人的存活问题,我还真没仔细想过,要养活一大帮人,招揽壮丁,组成一支骑兵该付出多大的代价。
钱!最大的问题是,我没有钱!
换而言之,想要做成这件事还得回去跟阴老大开口要钱,否则一切免谈。这兵荒马乱的年代,可不是随随便便振臂一呼,便能招来一群不要钱的人的。平民百姓肯当兵打仗,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为了什么远大理想而参军的,他们为的不过是军中三餐温饱,每月所得军饷罢了。
行军打仗讲究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其实招揽军士,组成骑兵,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我把阴识安插在河北的情报系统全部搞瘫痪了,以至于现在刘秀那边再有什么动静,我也无法及时得知,更无法向新野传递任何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阴识没有气得从新野杀到下博来把我痛揍一顿已属不易,我若再开口向他索要一笔数目不小的钱……他会有可能给吗?
只怕他会真把我当疯子!而且是个又想企图挖娘家钱,拼命倒贴丈夫的超级疯子!
要怎么样才能让阴识相信我,心甘情愿的掏钱出来呢?
我愁得接连几日吃不下饭,尉迟峻见状,好心提点道:“庄公子足智多谋,计策无双,姑娘若有难解之事不妨去请教他。”
还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竟忘了还有庄遵这号人的存在。于是急忙拄着拐杖去找他,没想到庄遵用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遍后,嗤声:“你都已经这副样子了,还想怎么折腾?”
那种神情,不屑中似乎还带有替阴识极度的惋惜,仿佛在说:“有妹如此,不如去死。”
我也清楚自己给阴识捅了多大的篓子,所以尽管庄遵的眼神让人很不舒服,我也尽量克制,低声应和:“公子说得极是,但……”
“但你还是不死心是不是?”他冷冷的接过话去,“当真不见棺材不落泪,好好的女子,费这心搞这些做什么?你若真有闲暇,不妨先替你的这双腿多考虑考虑!”
他声色俱厉的样子让我打了个寒噤,没来由的联想到了阴识。大哥他,若是见到我落到现在这副惨状,估计会比庄遵更愤怒吧。
“程先生说……我的腿有治愈的希望……”潜意识里竟把庄遵想象成了阴识,我很小声的解释,唯唯诺诺。
“哼。”他冷哼一声,“程老先生说的是,也许……有治愈的希望。”他加重了“也许”两个字的发音。
我一哆嗦,咬着唇可怜兮兮的说:“求公子出个主意,阴姬感激不尽。”
他翻了个白眼,很不耐烦地挥手,轰我出门:“去!去!去!是你要钱,又不是我庄子陵要钱!”
再无二话,竟然当真像赶苍蝇一样把我轰了出来。
我气得差点破口大骂,庄遵这家伙,看起来一副斯文样,接触久了,便会发现其实他骨子里又狂又傲,也许他真有才,也许有才的人与生俱来的都带了股狂傲之心,可至少邓禹不这样!
邓禹有才,或许他也狂也傲,但至少他从来不会用这么恶劣的态度来对待我!
那是因为……他对你的感情不一样——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不经意的将事实泄了底,我愣住,顿时百感交集。
也许……的确如此。对待不同的人,才会用不同的心去对待。就像冯异说的,他若爱一个人,必然会专房专宠,无可替代。
然而刘秀……他……
猛地摇了摇脑袋,把心中的疼痛强行略去,我深吸了口气:“子山,扶我回房,我要写信给大哥。”
“姑娘可想到法子了?”
我诡谲一笑,凉飕飕的说:“方才庄公子不是都已经交代了吗?”
“啊?小人怎么没有……”
“庄公子说了,以我的名义是要不到钱的,但如果以庄子陵的名义的话……”
尉迟峻两眼发直的瞅着我,半晌打了个哆嗦,垂下头去:“小人……明白了。”
 
  劫持
因为失去了影士的互通有无,不仅河南的讯息传递不到河北,便是河北的动荡局势,足不出户的我也无法再详详细细的摸得一清二楚。
两耳不闻窗外事,我在下博真正过起了隐居的生活。
整个五月,因为实在无可事事,我非常勤快且主动的配合起程驭的针灸治疗。随着气候转暖,天气变热,我的双腿已经能丢开拐杖,稍稍踱步了,只是平衡感有些差,腿上肌肉没力,想要快跑已是不太可能,若要施展跆拳道,那更是妄想。
我也明白,程驭能把我这匹死马医成这样已属不易,虽然心里非常别扭伤心,面上却不敢露出丝毫不悦的神情,深怕程驭怪罪。
到得五月末,盛夏来临之际,尉迟峻告诉我,新野来信了,阴识准了我的要求,托人秘密送来两千斤金。
我长这么大,除了听说王莽娶后时花了三万斤金当聘礼外,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么多金子,欣喜之余只差没搂住尉迟峻狠狠亲他一口。可是没等我乐开怀,他便当头泼了我一桶冷水:“主公吩咐,这些金子只可用于组建突骑军及重建影士所用,不许姑娘插手碰上一丁点儿!”
我像是被人当头一棒,愣了老半天才撅着嘴,不满的龇牙:“真是小心眼的哥哥,我能偷了他的钱还是怎么的……”
“那倒也未必不可能……”
“你说什么?”我忿忿的瞪眼。
他立马乖觉的改口:“小人只是听从主公调令。”
“知道了!知道了!我绝不插手干预,我哪只手要是敢碰那些金子,便让我的手跟腿一样……”
尉迟峻变了脸色:“姑娘何必诅咒自己?”
“反正我的腿已经这样了,再多只手算什么?”我一半玩世不恭,一半自暴自弃的挥手,“没我什么事了吧?那明天我去看程老先生、庄公子两个赛钓,你就不用来找我了,趁早忙你的去吧!”
如果要构建突骑军和重建影士,相信接下来的日子他会忙得完全抽不开身,与其让他左右为难,不如我主动回绝比较好。
他似有所觉,张嘴欲言又止,终是俯下头,轻轻应了声:“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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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畔边的茅草最矮的也长到半人高,绊在脚边让人皮肤刺痒,隔开十多丈,程驭与庄遵分散在东西两头,各自倚在一棵大树下,纳凉垂钓,显得优哉神往。
我已不知道多少次狼狈地跌到在草丛里,然而这一左一右却视而不见,只顾自身的垂钓之乐。草须扎得我浑身发痒,裸露在外的肌肤更是被蚊虫肆意叮咬,残虐不堪。
我当时的念头,真想点一把火,把这大片的草场全都给烧了,最好能把那两个看似悠闲的家伙也烧得屁滚尿流。脑子里想象着他们两个在大火中丢掉鱼竿,狼狈逃窜的样子,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笑声终于引得庄遵回过了头,距离甚远,看不清他是什么表情。我正笑得欢畅,忽见他倏地从河畔跳了起来,右手指向我,厉声大吼。我听不清楚,手搁在耳后示意,他竟着急的丢下的鱼竿向我奔来。
“跑啊——”奔得近了,终于听清了他的吼叫。
那一头程驭也撩起长袍,健步如飞般沿着河堤奔跑起来。
我愕然回头,刹那间背后一条彤红的火线映入眼帘!
“妈的,怎么真烧起来了?”背后被人猛烈一撞,我下盘不稳,当即一头栽倒。庄遵大手一捞,扛沙袋似的一把将我甩在肩上,我憋着气尖叫,“火——不是我放的……”
我也只是这么想罢了,谁能料到这种天干物燥的天气还真能勾起火苗来,这可真应了我这张乌鸦嘴,平白惹来一场无妄之灾。
幸而今日气温虽高,风势不强,否则大火迅速蔓延,我们三个人不被烧死,也会先被浓烟熏死。
但是……事实比我们想象得要糟,因为大火并不是从一个方向烧过来,而是从三面一起蔓延,形成了一个没有缺口的包围圈。这样巧合的着火点显然不可能是天灾,而是人祸!
庄遵跑得有些气喘,程驭年纪大了,更是面色通红,挥汗如雨。眼瞅着火势越烧越大,火线越逼越近,草场在顷刻间化做人间炼狱,熊熊大火把人烤得口干舌燥,热浪扑面袭来。
“你会不会凫水?”
我打了个愣,这才慢半拍的明白庄遵是在向我问话。
“会,只是……”
不等我说完,他和程驭对望一眼,竟同时往河边跑。
“只是我……”
扑通一声摔进了河里,我嘴正张着,冷不防一口河水倒灌进来,呛进气管。“咳!”咳嗽的同时,又是一口水涌进口鼻之中,河水没顶,我在激荡中七荤八素的一径沉坠。
杀千刀的庄遵!我会游泳那是以前!现在我两条腿根本使不上力,你让我游个屁啊!
一边咳一边吞咽大量河水,这口气从落水时便没控制好,结果憋不了多久,胸口便开始发闷、发涨,我的脑袋晕乎乎的,双手乱抓。河底的光线不是很好,且水温没有河面上温暖,越往下沉越觉河水刺骨。
就在我快要失去知觉的时候,手上一痛,胡乱拨拉间似乎拍到了一个活物,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死死缠住,不曾想却被那人一脚踹在腰上,挣脱开去。
水底……一片漆黑。
双脚似乎已经踩到了柔软的淤泥,终于,在极度的绝望和恐惧中,我失去意识,脑中一片空白……
 
  人质
我没死。
只是意识恢复清醒的时候却同时很不幸的发现自己被人捆住手脚,蒙上双眼,塞在一辆车里飞驰狂奔。
我是被颠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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