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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许君一生-第11章

小说: 许君一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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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肃大概想体现作为一个师弟对我的“照顾”,很严肃地站在客厅里,环顾了一下四周,没找到自己会做的事,在那生着闷气。
  最后,他终于找到了一件他可以做的事。
  “喂,我要去买饭,你想吃什么?”他大概是第一次做这种跑腿的工作,自
  己也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所以有点恶声恶气的。
  难得看见这样的蒙肃,我心情都好了不少,故意吊着他:“我想想啊……”
  他等得不耐烦,整个眉头都皱了起来,整个人笔直地站在那里,又穿着一件颇帅的风衣,配上这个表情,不像给我带饭,倒像是来找我麻烦的。
  我估摸着他等得不耐烦了,刻意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你去哪买饭啊?”
  “外面。”他恶声恶气地补充道:“我开车去。”
  “我要吃鱼。”我简短地说。
  “什么鱼?”
  “你怎么这么磨叽啊?”我恶人先告状,反咬一口:“什么鱼都行啊……”
  蒙肃同学愤怒地离开了。
  …
  我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
  蒙肃嫌我房间里暗,把窗帘全部拉开了,阳光清晰地照在地上,确实是个好天气。
  我就在这样的好天气里,接到了李祝融的电话。
  我和他,向来是没什么话说的,
  他从来不知道我喜欢什么,这十多年来,我记得他喜欢吃什么,喜欢听什么,喜欢什么颜色,他却只记得我喜欢吃;——可能还是因为辣椒是唯一一种他讨厌我还是会放一点的菜。
  他问我:“你在干什么?”
  我瞄了一眼点滴,没有说实话也没有撒谎地告诉他:“我在睡觉。”
  “这个星期五你空出来,我八点去接你。”他那边大概是在什么封闭的地方,声音有点闷。
  我“嗯”了一声,最终还是忍不住问:“去哪里?”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他说完,大概是不想多说,就挂了电话。
  我看着手机,在这样灿烂的好天气里发了一会呆。直到蒙肃推开门走了回来。
  “我买了很多鱼……”
  “星期五去看桃花吧。”我打断了他的话,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我手里攥着的手机,似乎明白了什么。但是最后他只是勾起唇角,笑道:“到时候你能退了烧再说吧。”

    13、第 13 章

  愚人节的第二天,我的感冒好了一点。
  在我感冒期间,蒙肃很好地扮演了一个不会照顾人还硬要照顾人的“好学弟”的角色,而且他这个人很好玩,你要是指出他的错误,他还会恼羞成怒,被他照顾,实在是很危险的一件事。
  星期五是大晴天,早上六点,蒙肃就来了,带了一份不知道是鱼片粥还是什么粥的早餐,逼着我吃完,然后像赶鸭子一样把我赶上了他的车。
  春天的凌晨,气温简直是滴水成冰,外面只有微微的光,车里的暖气倒是开得很足,他开一辆蓝色的SUV,隐约是双B车,车里很宽敞,我自觉爬到后排去睡觉。
  大概是路况不好,我有点晕车。车里开着灯,蒙肃的脸在后视镜里端正得像汽车广告,我爬起来,靠着车窗和他说话。
  我问他:“蒙肃,你以前是不是不太喜欢我?”
  “哪个以前?”他脸上表情纹丝不动。
  “我刚到研究所的时候。”
  大概是这两天和蒙肃在一起久了,我也被传染了他的说话方式:直截了当,从不拐弯抹角。
  他沉默了一会,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回答我的时候,忽然说道:“你那时候太孬了。”
  我还没说话,他又补上一句:“当然,你现在也好不到哪去。”
  …
  到平谷的时候,天已经开始大亮了,平谷的桃园千亩确实不是吹的,偌大的桃园一望过去,无边无际,桃花已经开了不少,云蒸霞蔚,很是漂亮。
  我在车上被摇得昏昏沉沉的,几乎快要睡着了,忽然被蒙肃从车上抓下来,早上七点,市郊的空气冷冽,吸一口,整个肺都好像舒展开来,舒服得让人忍不住叹息,脸上冰凉的,被蒙肃拖着往桃花海里走。
  空气清新冷冽,满目都是鲜艳的颜色,桃花是没什么香味的,重重叠叠,花的海洋。
  蒙肃教训我:“你平时都闷在房间里,要是多到这些地方走一走,免疫力也不会这么差……”
  会做实验做到下午四点吃中饭的人也有资格这样教训我?
  我默默腹诽着,被他在花海里拖来拖去,早上出门急,我没戴围巾,冻得缩起脖子,想也知道那姿势有多猥琐。走到一条水渠边上的时候,蒙肃忽然转过身来,抓着我肩膀。
  “把脖子伸直!”
  他皱着眉,一脸嫌弃的表情。
  我伸直了脖子。
  他把自己脖子上的灰色暗格子的羊绒围巾解了下来,系在了我脖子上。
  围巾上有很淡的草木香,还带着他的体温,温暖得像我的错觉。
  在他系围巾的过程中,我一直处于一种石化状态,怔怔地看着他在我脖子上摆弄许久,退后一步,赞许地点点头,忽然又伸出手来,想要调整一下……
  我躲开了他最后的那一下。
  “好饿……这里有吃饭的地方吗?我们去吃饭吧……”我匆匆地沿着水渠往前走,说着转移话题的话。
  我像一个捡到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人,惶恐心虚,如芒在背。
  …
  平谷有许多做农家菜的饭馆,蒙肃选了装修最漂亮也最干净的一家,装潢比市区的酒店也差不了多少,外观是清朝的红墙琉璃瓦,有两层楼,我们选了二楼的包厢。
  赏桃花的旺季还没有到,里面客人不多,经过围巾的那一出,等上菜的时间就分外地难熬起来,蒙肃这种看侦探小说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的智商,又不是林森那种目中无人的书呆子,对我态度的转变洞察得一清二楚。他虽然不是什么自负的人,但是毕竟也是家世优越,又是被人捧着的物理天才,自有他的骄傲。我不理他,他也不会来理我。
  我撑了三分钟,终于做不下去了,借口上厕所,拿了烟从包厢里出来了。
  这个饭店设计不太合理,走廊的采光有问题,昏暗得很,我觉得头有点晕,走到走廊尽头的窗口旁边,把窗户推开,点了一支烟。
  快到中午了,太阳升得老高。可以清晰地看见光和暗的分界线,空气里的微尘乱飞。
  我脑袋里乱糟糟的,许多事都搅在了一起,一会儿是蒙肃的围巾,一会儿是回去要怎么应对李祝融的怒火……我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做出这样顾前不顾后的事,确实不应该。
  好在还有烟。
  我吸了两支烟,喉咙痒痒的,刚要咳嗽,走廊尽头的包厢门忽然被人推开,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从里面走了出来,他怀里还搂着个妆扮很妖娆的女人。
  他看见我,怔住了。
  青年很瘦,眼眶有点陷下去,他的脸很窄,眉眼都细长。
  我是看到他琥珀色的
  眼睛才想起他是谁的。
  他是罗秦。
  …
  如果一定要说,在我二十一岁之前,有什么时候,是深切认识到李祝融的恶劣性格的话,就是我大三那一年,李祝融和郑野狐捉弄罗秦的事。
  那时候,李祝融和郑野狐,都是十五六岁的少年,最是飞扬跋扈唯我独尊,他们从小到大,受过的所有教育,都告诉他们:别人的喜怒哀乐都与你无关。你有资格恣意欢谑,践踏着他人的自尊得到快乐。
  罗秦,其实也是家世显赫的,他的祖父和李祝融祖父的职位不相上下,但是,同样的铁血教育下,李祝融继承了他祖父的铁血手段,罗琴却变成了一个懦弱苍白的少年。
  很多男孩子小时候,伙伴中都会有那样一个角色:苍白,瘦弱,家庭不完整,被欺负了也不敢吭声,永远是比人的出气筒。
  他们太年轻,以至于连最基本地尊重他人的道理也不懂,他们拥有了伤害他人的能力,却没有控制自己的能力,他们永远不知道什么是“度”。
  李祝融十六岁那年的冬天,他和郑野狐,因为一件小事,把罗秦的裤子扒下来,扔到院子里,然后哈哈大笑着打电话叫人来看。我是第一个目睹这件事的人。
  已经十四岁的少年,被扒了裤子,畏缩地躲在沙发后面,因为屈辱和愤怒,他的脸上都是眼泪,而这件事的两个始作俑者,却大笑着,把他从沙发后面拖出来给我看。
  因为这件事,我和李祝融吵了一架,我借我的裤子给罗秦,他没有接,他神思恍惚地走到院子里,把自己的裤子捡起来,穿上,回了自己的家。
  在那之后,他再也没有和李祝融或者郑野狐出现在同一个场合。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和李祝融的关系,所以他才恨上了我。以前我一直对他很好,对李祝融的朋友,我向来是一视同仁。也许是我太迟钝,他们有时候会欺负罗秦,打他,或者开带着侮辱性的玩笑,我只当他们是玩得过分了一点,没有疾言厉色地劝阻过。
  我只知道,罗秦恨我。
  我二十一岁的时候,从R大退学,在学校门口看到他,他开着一辆敞篷跑车,朝我啐了一口,说:“死同性恋!”
  我想,我做人确实很失败,每一个我想要好好对待的人,最后做出的事,都让我寒心。
  …
  罗秦看到我,并没有说话,他甚至也没露出认出我的迹象,他只是站在那里,笑得有点轻佻。
  我把烟头在窗台上按灭了,从他身边走过,回了包厢,在包厢门口碰上出来找我的蒙肃。没有对话,一起进去了。
  我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背后有一道视线,阴冷得像蛇,让我整个脊背都僵硬。
  菜色很漂亮,味道也尚可,我早就嚷嚷着饿了,自然要显出饿的样子,磨磨唧唧地吃到十二点半,蒙肃结了帐,我没有和他争。
  我甚至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回请他的机会。
  下午本来是要去石林峡看看,但是,发生了一点意外。
  我们走出饭店门口的时候,一辆黑色凌志,几乎是气势汹汹地直冲过来,蒙肃拖着我退上台阶,饭店的保安上去,刚要说话,凌志的车门几乎是被踹开了,盛怒的李祝融,从里面走了出来。
  我自己走了过去。
  蒙肃在这时候,拉住了我的手。
  我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大的力气,我整个人被他拖到他身后,李祝融的脸色简直是在预告一场灾难。
  “蒙肃,你管什么闲事!”我伸手去掰他的手指:“你还真以为你是我什么人了,你正义感过剩吗!”
  蒙肃冷着脸,一言不发,只挑衅地看着李祝融。
  我快疯了。
  蒙肃大概还不清楚,李祝融是什么人,他从小就是跟着实战的军人学的格斗,下手又准又狠,完全不顾及后果的打法,蒙肃对上他,只有吃亏的份。一个月前我们还素不相识,我不想害他。
  李祝融径直走了过来,我掰着蒙肃的手,哀求地看着他,我不管蒙肃事后会不会唾弃我,只低声下气地跟李祝融告饶:“我错了,我跟你回去,你不要打人。”
  李祝融笑了起来。
  他笑的时候,眼睛眯着,狭长,他这样轻松,像是在开一个无关大雅的玩笑。
  他说:“晚了。”

    14、第 14 章

  我没有想到,即使过了十年,他仍然是那样,脸上明明在笑,下一秒却已经一拳打在你脸上。
  是的,没错,就是我脸上。
  事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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