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无可恕 何沫书-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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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看见了死亡的光芒。在巅峰状态中,我的脑里闪耀着一片金色的光芒,那光芒要将我熔化,将我带上漂渺的天堂。
这个夜晚不知道是怎样过去的,我现在已经无法清楚地回忆起每一个细节,总之,我们真正毫无保留地献给了对方。
(上篇完)
中篇狂野的心灵
第13章一天的时光
我温良地站在你的面前,内心却狂野不羁。
一天的时光(上):晨跑
从上篇的结束,到中篇的动笔,整整过去了一年。这一年里,我面对稿纸,写不出一个字。心里乱得像一团麻,没有开端,没有过程,也没有终点。阴暗的房间里死一般寂静,窗户射进强烈的阳光,像根柱子。在光柱里,飞舞着尘埃,渺小飘忽。我的心里也飞舞着尘埃,这尘埃就是剪碎的往事的碎片。我本想编一个完整的故事,但那些碎片如此零散,如此混乱,正如满房间飞舞的尘埃,我再也无法将之粘全成泥土的原样。
写还是不写?我真的不愿意写!谁愿意看着窗外美好的春天,那青草和树木长出的新叶,那远山的一抹新绿,那明丽的阳光,那闪耀的流水,那竞相飞翔和歌唱的飞鸟,而我却枯坐在桌子前,写一个个戳心的文字。但我觉得,那美好的世界总是与我隔离的,我始终被关在黑房子里。二十五年了,我过来得太不容易。一颗心就浸淫在痛苦之中,折磨着,日夜不息。自傲和自贱,自信和自卑,高贵与卑劣,贞洁和淫荡,忠诚和背叛,敏感和麻木,热情和冷漠,世故和天真,坚韧和脆弱,乐观与悲观,喜悦和悲痛,高雅和粗俗,善良和狠毒,正义和邪恶,坦诚和阴险,直率和虚伪,那么多自相矛盾的品性,奇妙地统一于我的心灵之中。二十五年了,这颗心绐终如此狂野不羁,折磨得我痛不欲生。我要用最恰当的语言,将它表达出来,然后回过头来,看看它的真实面目。我总该要理清它的真相。总该全面地、系统地、深刻地将它描画出来。
我的精神状态每况愈下。我想逃避,也想否认,但我还是足够冷静、足够理智的。我知道我面临着三种可能的下场:自杀、变态和彻底的精神崩溃。我知道厄运迟早会降临,而且时间所剩无多。这厄运,就像一头庞大的恐龙,正在朝我走来。我坐在这里,已经听到它“隆隆”的脚步声,感觉到土地的震动了。它将会轻而易举地将我毁灭。这让我有紧迫感。我就用笔,去描绘被记忆的光柱照亮的往事的碎片。我将房间里的每一颗尘埃都详尽地描绘,虽然仍然无法看出泥土的原样,但至少可以看出这个混乱的房间的样子。
这样的晚上,我可以想起什么,可以写下什么。回忆潮水一般涌上心头,将我绞痛。我的笔难以为继,我只愿蜷缩在床上,沉沦在幻想之中。但我不能,我必须要写,必须争分夺秒地写,就像和死神在竞赛。是的,尽管七八年过去了,可是我仍然不能忘怀。夏天,越往北边,白昼的时间就会越长。在天津的夏天,大约五点钟不到吧,天就微微发亮了。早上极凉爽的,天空鲜嫩,高远,晨风一刻不停地吹拂。我就像一条蛇,冬天的时候,可以整天赖在床上,醒了又睡,睡了又醒。夏天却不行,天一放光我就会醒来,而且不愿赖床。我爬起来,看着尚在熟睡中的秦伟。他喜欢右侧睡,以臀部和膝盖为转折点,弯曲成一个反写的“S”形。我支起身体,伏在他的肩膀上,看他熟睡的样子。他浓黑的眉毛斜斜地横在额上,眼睛紧闭着,两排睫毛扑在下眼睑上。他直挺的鼻子,从侧面看非常刚毅有力。结实的双唇紧闭着,嘴角偶尔会像睡熟的婴儿一样扯动一下。经过一个晚上,他的络腮胡子又长出来一点,一毫米吧,乌黑、坚硬、整齐。他长着一张骨感的脸,脸骨上面只裹着一层薄薄的皮肉,棱角特别分明。加上他突起的喉结,使他看起来洋溢着雄健的阳刚气质。他的宽肩、细腰、窄臀、长腿,在毛巾被里面显山露水,对我有着致命的极度诱惑。
早晨是性爱的黄金时间,高涨的情欲、燃烧的激情是一天中任何时候都无法比拟的。身上性敏感区的皮肤极度饥渴,强烈地渴望爱抚。至于每天的晨竖,更是来得猛烈无比。我掀开他的毛巾被,赤条条地钻进去。我将坚硬的阳具按在他的臀沟里,用腿纠着他的腿。我的腿光洁细腻,他的腿却长满了粗壮卷曲的黑毛。我摩挲着他,滑溜溜的毛撩拨得我痒痒的,十分快感。我将脸埋在他后肩上,深深地呼吸他的体味。他的体味浑厚温暖,让我陶醉到晕眩,甚至发抖。我将手揽过他的腰,爱抚他的前胸,小腿,臀部,最后不可避免地抚向他的私处。我抚弄他浓密卷曲的阴毛,握捏他坚挺粗壮的阴茎,玩弄他的阴囊,睾丸,每一次都激动得几乎发狂。他其实也已经醒来,就是懒得动,静静地陶醉在我的爱抚之中。有时候他也会转过身来,将我搂起来,调整姿式,让两具身体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我最喜欢他使劲地搂住我。他的双臂非常有力,可以搂抱得我近乎窒息,脑里一片晕眩,快感像迸裂满天的烟花,不断爆裂绽放。我骑上他的身体,喘着如雷的气息,吻他的唇,和他的舌头纠缠,长长地湿吻。我抚摸他光洁宽阔的额头,轻抚他的眉毛,抚摸他扎手的胡子,用嘴唇去轻触他坚硬的鼻梁,带着爱惜而疼痛的感觉。他是我一生的珍宝,是我生命里稀世的奇珍,我只想竭尽所能呵护他,就像慈母呵护鲜嫩的婴儿,绝不能让他受一点点损害,一点点委屈,一点点伤害。
我们五点半就起来了。总是我先起来,他懒洋洋的赖着,不愿意起来。我拖他,他扭着身体躲,而且他非常重。我掀开被子,双膝跪在他腰旁,双用托住他的后肩,要扶他起来。他嘴里迷迷糊糊地哼哼,又笑,又求,又骂。这媚态简直可以让人发疯。我的阴茎直挺挺地竖在他的面前,他一张嘴,就咬住了我的龟头吮吸起来。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将我的欲火撩拨到爆炸,我将他的头使劲地往我的身体上按,顺水推舟地将阳具深深地捅进他的嘴里。
到目前为止,性爱是我可以感受到的最狂野最极端的快感,这快感挺枪直刺我生命中最核心的部分,令世界上所有的其他快感都黯然失色。但性爱也需要节制,如果没有节制,每天干满二十四个小时都会嫌少的。不管怎么样,五点半钟,我都会将秦伟从床上拉起来,因为我要坚持我们的作息时间。
古希腊的一块石壁上,刻着大约这样的话:“如果你想健康,那你就跑步吧;如果你想美丽,那你就跑步吧;如果你想智慧,那你就跑步吧。”我对这句话深信不疑,奉为经典。体育理论认为,跑步是最理想的运动之一。我们的祖先,原始人,原人,类人猿,以及之前的脊椎动物,最基本、最普遍的运动就是奔跑。正是奔跑,使这些动物一路进化成为人类。跑步的好处,想想都有很多:可以令腿部的筋肌强健发达,关节灵活;可以塑造一个坚硬结实的臀部;可以锻炼有力的腰;扁平的腹;摆臂动作可以成就阔大的胸脯,厚实的肩膀,强健有力的双臂;流汗可以令皮肤光洁、富有弹性;通过稀释血液,可以清理、洗刷血管;可以让心脏更加坚强有力;可以改善消化道的状况;可以使各种内分泌达到平衡;可以给大脑供应充足的氧,让人更聪明。总之,跑步可以对身体的每一部分都有好处。看看那些短中跑运动员的健美身材,就什么都明白了。
我从初中开始跑步,也从初中开始发育。那时候也是五点钟就起来,在黑暗中,摸索着穿好短裤和鞋袜,牙也不刷,脸也不洗,就跑出去。在微弱的天光和昏黄的路灯下,“噔噔”地跑下宿舍前长长的台阶,迷迷糊糊的,作梦一般。天黑着,安静得很。唯有远处一个小工厂里灯火通明,机器“呜呜”地转动。公路上铺着细腻的砂土,显出灰白的颜色,弯弯曲曲地往前延伸。跑在路上,脚掌感到路面非常坚硬,小石子硌得发痛。山坡上长满了杂草和灌木。高大的树木,大片的农田,清亮的河流不断地往后退。空气清新而冰凉,将五脏六腑的浊气都洗涤得干干净净。经过果场的那一段路,两旁山上,望不到边际的柚子花、桔子花、橙子花正在盛开,馥郁、清冽的芳香扑面而来,将人淹没。我跑步时,也不会忘记最基本的要领,用鼻子均匀地呼吸,不开口,摆臂与迈步互相配合,身躯不摇晃。下坡时,迈大步,放慢步,身体稍向后仰;上坡时,迈小步,迈快步,身体稍向前倾。
每个黑夜都会变成白天,这是规律。就像生老病死、爱恨情仇总要发生一样,不管你愿不愿意。每个黎明都会不尽相同,虽然在我的眼里它们何其相似。总是天空先透出微光,俄顷东方就有一抹轻云。那该叫什么颜色,绯红吧。懒洋洋的,像早晨半醒半梦的人,希望时光停下,停下,好让他再多睡一会。群山、流水、树木、房舍、田野、小路,透着鸡蛋清的光泽,黯淡而新鲜,带着些许迷蒙的薄雾。我每天都想目睹太阳的诞生,却发觉确实无甚神奇。它先出来一小线,一小块,缓慢得让人难以觉察,但转眼就生出来了,放射着耀眼的光芒。
我跑得气喘吁吁,淋漓大汗,有一种莫明其妙的成就感。我真真切切地感到自己活着,身体里注满了充盈的活力,我眼里的世界也变得生机饱满。我就在这样的长跑中发育。那一年我十一岁,身高一米二。三年中我长了三十六公分。乡下人读书晚,班上最大的男生,有人说十八岁,有人说他都二十岁了。初三的男人更是成人了。他们的第二性征都已经十分显著,是成熟的男人了。我看着他们高大的身体,粗硬的胡子,突出的喉结,浑厚的声音,发达的肌肉,明晰的线条,以及脱剩一条内裤时下体巨大的隆起,心里总是充满崇拜、敬畏和好奇。成熟的男人的世界,对我而言是陌生的,仿佛充满危险,也充满乐趣。在此之前,我的生活中,朝夕相处的成年男人,就只有我的父亲。但是父亲是沉默不语的,所以我无法进入他的世界。我知道他是充满力量的,因为他可以挑起很重的担子,可以打很多很多的柴草,可以干很多很多的活计。他到底干了多少活计!放牛,打柴,犁田,翻地,伐木,辟柴,打石头修屋盖房,总之我永远都数不清。他承担了最苦最累的活计,有他在,我们一家人都是被保护的,安全的,我可以放下恐惧的心来。父亲爱我吗?我想是的。他翘起二郎腿,把我放到他的脚上,一上一下地摇。他带我赶集,我走不动路,他就把我放在箩筐里,在另一个箩筐里放上一块石头,挑着走。他总把留给他的饭菜分一份给我吃。我小时候永远都穿着蓝白相间的恤衫和黄色的胶拖鞋,当我旧的恤衫穿到满是破洞的时候,父亲去赶集,就会带回来一个纸筒。将纸筒打开,里面就是我的新衣。我没有看见过他的痛楚,他的忧愁,仿佛他总是胸有成竹,不声不响地作。仿佛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控制之中,一切都会平平安安地发生,过去。他独自一个人住在堂伯的屋子里。那屋子高大,阴森,要走过满地生凉的青苔地,走过曲折幽暗的通道,才可以到达他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