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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鸽子不爱飞-第19章

小说: 鸽子不爱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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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书皮示意给她的同时特意打量了她一眼,只见她小脸粉扑扑的,T恤衫上汗渍未干,像是刚做过什么大运动。就问,你去哪儿了?怎么今天这身打扮? 
  鸽子用毛巾擦了擦嘴说,我刚健完身回来。 
  啊?我立刻坐了起来,上哪儿去健的身? 
  苗条俱乐部。哎,你要不要参加?我认识那儿的经理,他们刚给我打了六折,一年才一千八,多值呀。 
  你什么时候开始健身的? 
  就最近。哎,你也去吧,咱俩做个伴。 
  我心里一动,立时想到自己的经济实力,忙说,不去。 
  有专门的教师帮你量身设计减肥课程呢。 
  你帮我出钱呀? 
  你不是已经去《京城日报》了吗,还用我帮? 
  老娘现在还在试用阶段,工资有限。再说了,我们是日报,哪像你那么悠闲。 
  不去算了,哪儿那么多废话。哎,你在那儿怎么样?去哪个部门了? 
  新闻部。知道我跟谁在一起吗? 
  谁呀,谷风啊?鸽子没事人一样。 
  没错。我故意说,奇怪啊,我都回来这么多天了,怎么一直没见他来找你呢? 
  我哪儿知道。你这样看着我干吗?好像我干了什么坏事。 
  听说谷风要去西藏。 
  鸽子突然不说话了。 
  他马上就要辞职了,八月底就要跟朋友一起自驾车进藏呢。 
  鸽子转身往自己屋里走去。 
  听说他们走川藏线。我在她身后继续说,川藏线是进藏风景最美的路线,也是最危险的一条线路,路况特别不好。雨季泥石流,冬季大雪封山,途中四季变幻无常,住宿和餐饮条件也特别简陋…… 
  鸽子突然在她门口停了下来,转身恢复了刚才的表情,你跟我说这些干啥?背课文哪? 
  你就一点都不关心吗? 
  鸽子笑道,关心什么? 
  我就不明白他好好的为什么非要辞职? 
  你问我呢?我又不是他妈。 
  是你把他甩了吧? 
  鸽子依然嬉皮笑脸,不,我把他放生了。 
  你当人家是鱼啊? 
  不是鱼是什么?鸽子说着走回门口去拿她的挎包。 
  你…… 
  看不贯是吧?不错,是我把他赶走的。这有什么可奇怪的?一个前途无量的大小伙子,整天跟着我这大妈一起瞎混什么呀。 
  你一点都不难过吗? 
  我干吗要难过。我不光不难过,还得好好感谢他呢,你说是吧?谢谢他陪我走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 
  我终于忍不住说,谷风是个好人。 
  鸽子站住,那我就是个坏人呗。说完她朝我媚笑一下,扭身进了卫生间,只听门哐地一声关上,又听厨房煤气热水气嘭地一声响起。 
  我突然有些后悔,人家两人想分想合那是他们自己的事,跟我丁点关系都没有,我凭什么管这个闲事?简直多余! 
  第二天上班的路上,在地铁口忍不住买了一份《京城日报》,打开直接翻到社会版,果然有一篇名为《男子心脏骤停40分钟后奇迹般恢复正常》的报道,我赶紧往下看,发现我写的那八百字至少改了五百。令我意外的是,自己名字居然跟谷风排在一起,印在报道的最后。我当即愣在那里。 
  上班的人流从我身边匆匆而过,我却木然举着报纸,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原先我把世界简单地分成了白与黑,把人也划分为好与坏,非此即彼,似乎这些都天经地义。可现在,我发觉世界并不仅仅只有两个颜色。譬如谷风。由此可见,不能凭最初的六秒钟印象断定一个人。   
  往事如烟(1)   
  方立民又来email了。前几次邮件都只有几行小字,不外是谈谈他的学习,介绍住的地方,让我不用担心等等,老爸去世那次例外。而这次的邮件他却大发议论,不仅谈到德国人国民素质高,社会治安好,还提到了他们的饮食习惯。让我吃惊的是,他非常怀念北京的贵州小饭馆。这是他第一次从国外给我写了一封可以称之为信的邮件。不过这封信从头到尾无不让人觉得这不过是一次同事间的心得交流,最让人别扭的是信尾拥抱你那三个字,在整封信里那样突兀。我真有些纳闷了,我们俩现在到底算什么关系?恋人?密友?前未婚妻还是普通朋友? 
  老孤也一直没有约我单独见面,短信却每天发来。明明是我欠着他的情,他却让我觉得是他欠着我的,这样反倒弄得我坐立不安了。我不是那种不知好歹的小丫头,好像别人对你好都是应该的事情。忍了几天坐不住,终于主动打电话给他说要请他吃饭。老孤马上就答应了。这让我觉得自己有点处心积虑。本想把鸽子一同找来,又怕她在场有些话不好说,只能心怀鬼胎地瞒着她。请老孤当然不能去贵州小饭馆,我定了“沸腾渔乡”的小隔间,并早早来到那里等候。 
  我发现老孤在众人面前话特别多,特别有表现欲,可当他跟我单独见面的时候,立刻判若两人什么都变了,唯一没变的是那张愁眉苦脸的脸。他只要了一瓶啤酒,像淑女喝饮料一样文雅,偶尔看我一眼,立刻又将视线移开,怕被烫着似的羞涩。大部分时间是我在饶舌,他像个专业聆听者一样称职,更像长辈那样沉默是金。 
  谢过老孤之后我们之间一度无话可说。因为怕冷场,我拼命拿自己小时候跟童志的一些糗事来嘲笑。后来,老孤突然说你跟这个青梅竹马挺合适的嘛。我马上摇头,不可能不可能,我们只是哥们。老孤笑笑没再往下继续。这顿饭很快就结束了。他去洗手间的功夫我让服务员买单,谁知服务员走过来说,刚才那位先生已经把账结了。 
  我早料到老孤会跟我争着会账,却没想到他先下手为强。这次从G城回来,老妈又塞给我三千块钱。因此,口袋里暂时还硬。今天我是诚心请老孤吃饭,可他这样做让我心里特别过意不去。心里一旦有愧,人就矮了一截。走出“沸腾渔乡”的时候,刚想跟他在外面分手,他却说要送我回去……弄得我都不好意思拒绝。 
  老孤的驾座是一辆半旧切诺基,意外车上比较干净。开车之后又是一阵沉默,然后我没话找话,说什么往年天气没这么热,大概快要下雨了之类。说实话我心里有点紧张。鸽子又回保定去了,今晚家里没人。按说老孤帮了我那么大的忙,今天又抢着付账,在礼貌上我应该回请他上家里坐一会儿,喝点咖啡什么的。可我顾虑的是,万一真上去了,他要不走了怎么办?现在我还在实习阶段,不想随便得罪他。嗨,也不是这个原因,我并不是什么贞洁烈女,虽然把上床这件事看得比较认真。我是说经历了跟方立民的梦想幻灭,已经没什么禁忌可以束缚我了。只是,我不希望对手是老孤,他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不知怎么突然想起跟方立民的第一次约会。 
  那是一个昏昏欲睡的下午,我们在学校大讲堂听庞教授的讲座。课上到一半,突然有人从后面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欧阳恬,请出来一下。我不知道谁要找我,正好困得头重脚轻,想出去透透空气,就趁机溜了出门。 
  方立民看样子已经等了好一会儿工夫,他一看见我就红了脸,尴尬地朝我笑了一下。那时候我们已经眉来眼去了一段时间。我忙问他有什么事。他嗫嚅半天才鼓起勇气问我愿不愿跟他一起出去。我跟着脸红了起来。这之前我们还从没单独见过面呢,每次都是参加集体活动,比如去爬山,去野营,去海边。他是个内向型男孩儿,我能理解他那种爱在心头口难开的窘迫。 
  那天他穿一件白衬衣,外面是灯芯绒外套,一条牛仔裤,显得特别干净利落。我坐在他的身后,不敢抱住他的腰,只是紧紧抓住椅座,心里特别紧张。骑了半天他才想起来问我去哪儿,我说我来北京还不到两年,什么地方都不认识。你是老北京,听你的吧。不过,天安门已经去过了。故宫和长城也都去过了。他说行,交给我吧。我先带你去一个地方。 
  也不知骑了多久,我们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大院子里。方立民带我走进一间大屋,进去一看吓了一跳,满屋子都是花篮和花圈。一张放大的黑白照片摆在正中,那是一张慈祥的面孔,男性,六十岁左右。站在前面的亲属一色黑衣,其他来宾们也都身着素服,神情悲怆。 
  话筒前有个中年人在念悼词。 
  我们悄悄站在最后一排不敢作声。 
  那天我穿了一条牛仔裙,上身是一件浅粉的吊带小背心,外面穿了一件白底带鲜花的小外套。我发现自己的装束跟这里的气氛极为不吻,急忙把外套脱了下来,没想到旁边马上有人用惊愕的目光瞪着我,我意识到吊带背心在这种场合更加不合时宜,吓得赶紧又把外套穿上了。 
  真没想到方立民会带我来参加追悼会。这人也不知道是他家的什么亲戚。我心里有些不安,悄悄拽了他一下,喂,你干吗不早说呀? 
  他小声问,说什么? 
  我低头说,来这儿啊。你早说我就换一身衣裳来。   
  往事如烟(2)   
  方立民又小声说,没事的。 
  谁说没事?满屋子人都看我呢。我又忍不住小声问,他是你家的什么人呀? 
  方立民说,不知道。 
  我当时就傻了,什么,你不知道? 
  方立民的声音更低了,嗯,我不认识他? 
  啊!我失声叫了起来。 
  顿时所有人都朝我看来,那情形我就像一个大庭广众之下被警察当场擒获的小偷,狼狈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我暗暗抓住方立民的胳膊,把心中的愤怒尽数发泄在自己的指甲盖上。 
  从追悼会出来,方立民突然说,我要去残疾人基金会报到去。 
  怎么了? 
  他立马伸出胳膊,你看。 
  一大片乌青的指甲印出现在他胳膊上,有的地方都紫了。 
  见他胳膊伤痕累累真有点过意不去,但我又怎好向他道歉,尴尬之下,便把他的后背当成了鼓面,使劲擂打起来,谁让你骗我来这儿的,谁让你骗我…… 
  谁骗你了。方立民急忙躲闪。 
  我们在公墓里你追我赶。跑着跑着,我被一块石头绊了一下,身子一歪就倒了下去。方立民急忙上前搀扶,我被一把拽了起来,刚想趁机再捶他几拳,他却就势搂住了我。开始我还嘻笑挣扎,突然发现他身体的某种变化。当时只觉得全身的热血都往脑瓜顶上涌去,身子就僵在那里,心脏狂跳不止,简直都要跳到心口外面来了。 
  方立民比我还要紧张,抱着我就像抱着一块化石,能感到他全身都在哆嗦。 
  我们就那样傻傻地站着,两只眼睛大眼望着小眼。突然,两张嘴同时凑到了一起,结果因为紧张和缺乏经验,他的牙撞痛了我的牙,我的牙也撞痛了他的牙还把他的嘴唇都撞肿了。 
  那是我们第一次拥抱与接吻。 
  后来我说他,哪有第一次约会就带人参加追悼会的,还谁都不认识谁。方立民说确实没人第一次约会带女朋友去参加追悼会,这就叫与众不同。 
  那时候我还以为方立民胆大包天,接下来就该去参加陌生人的婚礼了。没想到几个月过去,我都到了大三,他也工作了,还是没有一点动静。是我先沉不住气,悄悄侦察好地点,便在一个周末的上午把方立民约了出来。 
  我们来到酒楼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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