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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助纣为虐之一代妖后-第95章

小说: 助纣为虐之一代妖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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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大批奴隶的存在就使得民富成了一句空话。

按照历史发展来说,奴隶的存在是非常落后的,可是奴隶制是这个社会的基石,连后面的周朝都是奴隶制,我根本不敢去想能够带领商朝进入封建社会,奴隶主贵族的反对可能让我们死的更快。可是,如果任由奴隶存在并且是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的话,那么这种暴动起义就会不断,又哪里来的社会安定和平?如果要善待奴隶的话,别说这不符合这个社会的人的思维习惯,就是那些奴隶主贵族也不可能因为帝辛的提议而有所改变。

一时间我都不知该如何劝说帝辛处理这场暴动,最终只能选择缄口不言,让这个时代的人自己应对。我的许多看似先进的思想如果真的在这个时代施行的话,可能会带领商朝走向风暴的中央,最终被飓风所吞噬。

电视里武王伐纣的理由是纣王的残暴无道,可现在现实并非如此,那么只剩下周人的野心了,手里的姬昌能够阻挡这野心吗?难道姬发最终会成为一个谋朝篡位的野心家?可是帝辛现在所掌握的实力远比周人强大,至少现在来看诸侯也很忠心,好几路诸侯参与讨伐周人便是证据,可是为什么历史上说武王一呼百应号召天下诸侯一起灭了商纣王朝呢?

帝辛离宫赶往鹿台了,我却纠结在未来的历史发展里一时出不来。帝辛“登用小人”,这在我看来是用人唯贤极为圣明的举措,可在这里却成了与商朝贵族们不可调和的矛盾,或许我该换一种思维,劝他维系这个这个时代的体制,作为最大的奴隶主,他就该有个奴隶主的样子,奴隶制在一开始诞生的时候是有它的先进性的,那么这种先进性在哪里?怎样建设一个高度发达的奴隶制国家?可惜我所熟知的是封建史。了解的那些贤明帝王也都是封建君主,看来得好好思量一番了。

月尚的病连婆婆也没有别的办法,我除了难过也只能像帝辛一样选择尊重月煌。不说他给我留下许多资源,就凭他对月尚这份令我心折的感情,我也一定会做好他交代的事情。

巫罗殿那里,却是一片宁静,近年素巫与我一直甚少联系,到月煌出现在朝歌城的时候,更是彻底断绝了音讯。我曾让帝辛下令召见素巫,可是赤炼以将素巫派出云游诸侯国为由回绝了。到现在素巫在哪里,我们谁也不知道,只是在心里隐隐担心,她可能是凶多吉少了。

帝辛离开的当天晚上,我刚刚吃晚饭准备回寝殿,突然阿左禀报说河陌求见。帝辛回来之后,河陌依然是负责王宫护卫,可是晚上来一个妃子的寝宫终是不合适。我本想让他明日再来,可又突然想到,河陌也何尝不知道此时不宜来钟鼎宫?他现在来必是有极为重要的事情!

“什么?!”我震惊于自己听到的消息,赤炼秘密赴鹿台了?他要对付帝辛?月煌这个消息准确吗?忽然想到之前鹿台塌陷时赤炼说鹿台建造不吉的话,难道……他要借助“天神”的力量?!赤炼可不知道自己活不了一两天了!

“追!快追!现在或许还来得及!”我大喊道。

【……第一百四十三章 奴隶暴动 ……】

第一百四十四章 悠悠往事(上)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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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陌和飞廉已经做了一系列安排。派人追去鹿台通知帝辛,还有一队人马追踪赤炼去了。他之所以来通知我,只是做了最坏的打算。河陌知道,如果帝辛真的出事,我在这个王宫恐怕也呆不下去了。

河陌要我在钟鼎宫等待飞廉的消息,这里有秘道出宫,是最方便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可我哪里能呆得住?我恨不得立刻飞到鹿台去。但河陌不允,命直涧、花成看住我。这次两人不遗余力的执行起他的命令来,甚至整个钟鼎宫里的人都成了看守我的侍卫。

河陌不能在钟鼎宫久留,临行前告诉我:“姜王后那里没有丝毫动静,我们最好了准备但不一定用的着。”

赤炼会怎么对付帝辛?在半途下手还是再导演坍塌的哑剧?我心中七上八下的,却只能呆在钟鼎宫等着。第二日早上派林大罗大去打听宫内情况,姜王后、妫妃所有人都一如往常,比干也没有进王宫,我的心才稍微放下一点,或许河陌说的对,我们都只是往最坏处想,或许事情不会发展到那一步。

“妲己,过来把这碗粥吃了。”婆婆将粥端到那张新制的圆桌上,有些古怪的在凳子上坐下了。

“婆婆,我吃不下……”我站在殿门口向外看着。生怕错过什么宫外的消息。

“妲己!”婆婆又喊一声,语调已经带了一丝愠怒,“你闹了一夜了,你总该为肚子里那个想想!”

我也知道现在不是任性的时候,不吃不喝也帮不了帝辛任何,暗自给自己鼓了劲,迈步走过去坐下,三下五除二将粥全都吃完。

“月煌说你是个聪明人!”婆婆嘉许地看我一眼,“我现在才觉得他的话是对的。”

月煌……对了,昨日河陌还说什么来着,说月煌让我不要担心,对,帝辛不会这样死在赤炼手里的,不担心……不担心……可是,可是要是历史能改变呢?我这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灵魂不是也出现在这里了吗?!

“妲己……”婆婆叹了一声,我转头看她,她现在没带面具,依旧是那张红褐色布满丑陋疤痕的鬼脸,“你不是一直问我,我怎么得手的吗?你不是问我,我与赤炼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吗?”

我怔怔地看着婆婆,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婆婆也有名字,婆婆的名字……我的……名字……叫……洛临……”

“洛临……洛临?沙丘苑囿里有个洛临宫!”我惊呼道。

婆婆点点头,然后以极缓慢的口吻讲述了一段四十多年前的往事……

在朝歌城的西北,很远的地方,婆婆说她也不知道那里到朝歌有多远,那里有一片群山。他们称为雾,因为走近山里,常年都是大雾,让人分辨不出东南西北来。那里是婆婆的家乡。

他们的族人,不知道在山中生活了多少年,他们自称为祭,婆婆,不,洛临,是祭族族长的独生女儿,是祭族的公主。祭族的人或许是哪一支巫师的后裔,洛临后来出了雾才发现,原来她们族内流传了世世代代的舞蹈和膜天之礼,跟外面的祭祀之礼很像。不过那是在十六岁的洛临救了一个误闯雾山的男子之后。

这个人,是帝辛的父王,帝乙子羡。

子羡这一辈子,就出征过那么一次,结果还败了,大败。或许就是这次失败,才使得这个君主终此一生都没有再主动兴兵作战,对于异族的侵犯。他是能忍则忍,对于诸侯的挑衅,他是视而不见。可是这次兵败,他没命狂逃力竭不支之后,老天还是善待了这个气数未尽的大商君主的,让他结识了那一生都忘不了的女人,洛临。

婆婆没有形容过她年轻时到底是个什么模样,可是从她现在的身材以及那次换衣服lou出的后背我能想象到,一个深山里长大的女孩子,被族人当宝贝一样供奉着的公主,必定是清新若山间的晨lou,朝气若初升的太阳,美貌犹如雾山千年不散雾气朦胧的迷人景色吧。

这才会让那个已经有了王后有了一堆女人的子羡,动心了。

依照婆婆的话来说,子羡打仗没有本事,追女人却很有一手,从来没有接触过外界男人的洛临心动了,她觉得子羡的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王气,不像族里的男人,见了她只会卑躬屈膝。那时候年轻的她怎么会想到,族里男人卑躬屈膝是因为她高贵的地位,这个男人昂首直视不过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道祭族族长的女儿到底有什么了不起的,只是因为他从生下来就已经习惯了直视别人呢。

子羡一开始不知道,这个深山里的部落到底有什么神通,等见识了他才知道自己确实是行了大运,踩到了宝。祭族的祭舞不像他王宫里那些巫师,只是一个形式,向天神表示尊敬的形式,祭族的祭舞。可以杀人于无形。他们这里有一门种祭的绝技,可以让人活,也可以让人死。

盅这个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已经出现了,当婆婆用清水在桌上划给我看的时候,我才找到这个字的源头。将虫子放在密封的器皿里,就能养盅。不过婆婆她们这时候还不叫盅,盅只是代表一件事,一串连贯的养盅过程,他们把下盅叫种祭。

最低等的祭确实是用各种毒虫养成的,三千年前的大山里有无数叫不上名字的毒虫,能够用来做祭的,他们才会给它取名字。养一种祭很麻烦,需要花费很长时间和精力,还不一定能成。但最高等的祭是不用活物,其实就是用毒。而族长,是最高级的祭师,他的独生女儿,仅次于他。

子羡告诉洛临,他是山外一个叫大商的国家的君主,他是天下最尊贵的人。洛临不服气:“我阿贝才是最尊贵的人,然后就是我!”祭族的人叫父亲为阿贝,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个时代贝壳是极为珍贵的东西。

子羡没有与她争辩。他说来说去的目的只是,要带洛临出去,带她离开漆黑的山洞去住高大的宫殿,要让她出门坐着有四个人抬着肩輿上而不是抓着一根木藤从这里荡到那里又或者骑在那只斑斓大虫身上。

总之洛临被说动了,她从来不知道外面有那么好看的风景,她决定跟子羡出去。然而,她的父亲,作为祭族的长老,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怎么可能让这种事情发生。他们的先祖一代代口传下来的,外面的世界险恶无比。不能出去,他知道自己的女儿活泼好动,所以从来没有告诉她原来这个世界不止雾这么大。

洛临的阿贝要杀了子羡,他要杀人,当然不用亲自动刀动剑,他只需要种祭即可,可是他忘了,他的女儿得到了他的真传,除了最邪恶的阴祭,其他的祭她女儿都可以解除。

洛临带着一个比她大一岁的少年,救下了子羡,逃出了雾。

那个少年,就是赤炼,哦,那时候他还不叫赤炼,叫红赤。

那个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只会最低等的一两种祭的少年,在族内没有什么地位,平日只能仰望着他们美丽的洛临公主,即使现在是帮着公主救她的心上人,可是能在公主身边了,有什么不好呢?他也听到那个外来的男子向公主描述了外面美丽的世界,跟着公主去那美丽的世界看一看,那时候就是他的全部信仰和目标。

一开始子羡只能听他们的,他们说怎么走就怎么走,他们想办法去猎食,可等到了有城镇的地方,子羡终于可以证明自己确实是最尊贵的人了。打仗丢了君主,那些残兵败将怎么敢就这样回到朝歌,况且帝在他们心中就是仅次天神的人物,他们分散在乡间,寻找着他们的帝乙。

子羡应该庆幸,那时候打仗都是纠结一帮人面对面地干一仗,干完了打包战利品就回家了,广袤的大地和有限的人力不允许战胜方大力搜捕败兵,那时候的百姓也不会一见到败兵就跑去向官府报告,他们或许还不知道己方跟人打了一仗呢。帝乙子羡正是碰上了自己的败兵。而且还是最大最有序的一股,由一个将军领着。

洛临看到子羡刚刚从山里出来就被一群穿着很漂亮的人拥起来——请原谅山里纺织业的落伍,她们大都穿着兽皮,虽然……兽皮在价格上比士兵们身上那些残破的纺织品要贵很多——心中更是觉得自己的情郎没有说谎。

上天再一次眷顾了子羡,在一群败兵拥护下顺利回到了朝歌。

朝歌城,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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