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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综武侠]百无禁忌-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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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应看说道:“从他第一次出现在苏梦枕身边的时候我就让人调查过他,但发现白愁飞这个名字从来没有存在过的痕迹,后来有一次温柔在人前问过他究竟改过几次名字,我才留心上,毕竟对常人来说,名字最多改一次,因为第一个名字是父母所给,本人并不一定喜欢,第二次自己改的名字,却什么道理可以三番五次地更换?后来就查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我忽然想到了自己,我也有两个名字,一个父母给的,一个自己起的,仔细想想方应看的话不无道理,我要是真的喜欢宝宝这个名字,当初拿到杀手金牌可以更名的时候,我就该把这个名字报上去,而不是看着窗外树杈上的白霜,想了想,定下戚霜这个名字来。
  我没有放任自己沉浸在回忆里太久,因为我一旦开始回忆,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苏梦枕那张脸,天知道我多想他真的是我爹,就算不是,哪怕他对我温柔一点点,我也一定对他比方应看要好得多,但也正是因为他太像我爹,连那股子被打断了骨头也能咬牙扛下去的傲气也像了个十成十,我知道哪怕他一无所有,疾病缠身,快要死了,也不会肯向我这个一开始就高高在上的人低一下头。
  一步错,步步错,只是他有骄傲,我也有,所以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我们这辈子应该都不会再有太大交集了。
  我总觉得如果当初我爹没有出事,我后来和他的相处应该也不会太好,戚家的人都是很犟的,两个犟驴想和平相处,实在很难。
  方应看忽然开口,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他微微笑着说道:“例如我,我也想过改名字,应看应看,念起来总是很怪。”
  我想了想,说道:“你们这里的人名字都很怪,但是应看这个名字还不错,应看,所有的人都应该看你,多好的寓意。”
  方应看的笑容微敛,他沉默了一小会儿,才慢慢地说道:“不是这样的,我第一个名字,叫方应砍,砍杀的砍,我娘说她作孽多年,杀人无数,不该拥有血脉亲儿,觉得我是她的累赘,如果对我上心,我很有可能成为她的弱点,所以,她认为……应该砍了我。”
  我思忖了一下,说道:“就是杀千刀的意思吧?”
  方应看反而点了点头,又道:“义父义母为我改名应看,只是换了个音,对我来说,方应看仍然是方应砍,所以我一直很想换个名字,又怕义父义母不悦。”
  我剥开最后一颗糖炒栗子,说道:“那你想怎么改?”
  方应看完全没有思考的意思,说道:“方拾舟。”
  我疑心自己听错了,问他,“你要拾什么?还是石洲,实周?”
  方应看面上刚刚浮现出的一丝光彩陡然间黯淡了下去,他难得有些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就是拾舟,拾起的拾,舟子的舟,倘若换个人来,一定不是你这样的反应,你有没有听过李沉舟这个名字?”
  我古怪地说道:“他叫沉舟,你要拾他的舟?我怎么觉得比方应砍这个名字还要怪。”
  方应看解释道:“那是因为你不知道他沉的是什么样的舟,也不知道我想拾的是什么,昔年李沉舟坐拥天下第一大帮权力帮,名号君临天下,一双铁拳威震江湖,无人敢缨其锋,如果不是错疑兄弟,导致军师柳五身死,又因夫人亡故,心神激荡之下被人偷袭杀死,他当是以武问鼎江山第一人!”
  他说这话的时候显然有些愤怒,愤怒于这位昔年差点君临天下的第一人仅仅因为一个女人而导致大业夭折。
  我把剥好的栗子放进嘴里,有些含糊地应了一声。
  第二天快到中午的时候,方应看找来的证人和当初的兵部通缉文书一起到了,他换了一身衣服去金风细雨楼,这一次我没有跟着他,我到大相国寺附近转了一圈,那边是汴京最热闹的几个地方之一,很多东西在那儿都买得到,我原本是准备买两只小猫回来解闷的,但找来找去并没有看到卖猫的,最后反倒是拎了一只白羽金冠公鹦鹉。
  这种鹦鹉长相漂亮,但是一般不怎么会说话,我拎回来的这一只则很聪明,会拉长了调子用各种好话夸人漂亮,也正是因为这样,这鹦鹉身价颇高,足要一百两银子,好在方应看有钱。
  我拎鹦鹉回来的时候只提了一个木笼子,回到神通侯府,只是去喝了口茶的工夫,笼子已经被换成了纯金的鸟架,鹦鹉看上去更加高兴了,不住地赞美道:“漂亮!漂亮!”
  我提着纯金的鸟架在后园里遛,鹦鹉时不时地就要夸我几句,“美人!美人!”
  我教它,“大美人,大美人……”
  鹦鹉很快领会了我的意思,用怪里怪气的调子叫道:“打美人!打美人!”
  我决定不教了,万一教坏了,以后天天对着一只叫我“打美人”的鹦鹉,那还怎么过呢?
  我正遛鹦鹉,迎面不远处有两个人扶着关七在园子里慢慢地走,关七身上仍然捆着锁链,但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身上打理得干干净净,连脸色都比上一次要红润一些,我认出扶着他的那两个人正是经常给方应看做护卫的“铁树开花”张家两兄弟,我没记住他们的脸,但是记得他们由于过度练武而导致畸形的手掌。
  关七看到我,似乎想起了什么,立刻就要冲过来,张家兄弟就算提着锁链也拉不住他,我摆摆手,让他们不要担心。
  关七满脸都是近乎孩童的天真,他小声地问道:“他们说我再乖几天,雷姑娘就会来看我了,可她怎么还没来?几天到底是多久?我觉得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
  我有一点同情关七,半哄着他说道:“雷姑娘刚死了爹,最近心情很不好,没有时间来看你,你乖乖的,再过一段时间,等你清醒一点,我带你去找雷姑娘。”
  关七像个怕生的孩子,揪了揪衣角,带着一点失落的委屈,但还是怯怯地嗯了一声,顺从地让张家兄弟扶着继续在园子里走。
  我看着关七的背影,一边用手指逗了逗鹦鹉,我发现关七现在的待遇,好像比我来之前要好了不少,他身上的锁链也换了一副,从那天的纯黑无光换成了普通的铁制锁链,我脑子里有一点模模糊糊的想法,但我懒得再去想了。
  就算方应看让关七跑了,就算关七清醒过来准备找方应看的麻烦,我难道连一个人都护不住了?
  方应看仍旧是傍晚回来,这一次却没有给我带糖炒栗子,而是带了很多很多的……黄金。
  一车一车的黄金从城外运进神通侯府,方应看的脸色却不像是发了财,脸颊上还透着一点似是愤怒过后还没完全散去的红晕,巧的是,他今天穿了一身简单的白衣,金冠束发,看着俊美又漂亮,和我手里提着的白羽金冠粉脸颊鹦鹉有八成的相似度。
  我毫不客气地哈哈笑了起来。
  方应看也看到了我和我手里的鹦鹉,他的表情一瞬间变得非常奇怪,说是羞恼也不沾边,说是狰狞又平静得很。
  直到金子全部入库,穿着金风细雨楼服饰的人走了个干净,方应看才歇了一口气,递给我一张赠据,底下落着苏梦枕的款,苏梦枕相貌不算俊,百病缠身的人,字迹却霸气得让人心悸。
  方应看抿了抿唇,说道:“白愁飞的罪行大白天下,雷媚的事情我也向他解释清楚,我……当时刺了苏梦枕一句,说他光是记着人情没有用,像你这样的人也许一辈子都不需要他还出这份人情,他就决定把自己除金风细雨楼之外,全部身家折算出来,赠予姑娘,他说他还欠姑娘一条命,姑娘什么时候要,他就什么时候给。”
  我一点都没有清白昭雪的开心,我知道像苏梦枕这样的人做出这样的决定,很明显在传达着一个信息:两清。
  方应看说的没错,苏梦枕,当真是个……傻子。


第37章 铁骨铮铮方侯爷(16)
  我没有继续问; 即便方应看的反应不对; 他也至多是说话不好听; 结果是一样的。
  本就是陌路人,何苦强求缘分。
  比起这个,还是鹦鹉更有趣一点; 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可惜的是; 方应看一送走金风细雨楼的人,就去换了衣裳; 金冠也换成了普通的玉冠; 看起来和鹦鹉没有半点关联了。
  我本来还想让他穿着那一身提着鹦鹉走几步看看的,也只好遗憾作罢。
  方应看显然是在金风细雨楼那边受了气,他脑子聪明,苏梦枕只有挨他气的份; 气他的多半是杨无邪,但他并没有跟我详细说说今天金风细雨楼一日行的意思; 反而在晚饭的时候提出想送雷媚的遗体回江南雷家。
  雷媚是六分半堂创始人雷震雷的女儿; 雷震雷出身江南霹雳堂; 他死之后雷损上位; 雷媚因为还小就被留了下来; 后来渐渐长大; 姿色惊人,就被雷损看中做了情妇,我有点弄不懂雷损的思路; 不过雷媚是个正常人,她一边在江湖上广撒网,一边背地里投靠金风细雨楼,广撒网捞到了少年时代的方应看,背地里投靠金风细雨楼则得到郭东神的身份,尽一切力量准备搞死雷损。她不光出卖雷损,还出卖一直暗地保护她的金风细雨楼,至于有没有向别人出卖过方应看,则另当别论。
  我莫名觉得雷媚这个仅和我有一面之缘就误死在我手下的人和方应看很像,假如方应看没有义父的声势,没有过人的智谋,他大概也会活成雷媚这个样子,也就怪不得两人能够有这一段红尘缘分。
  我对方应看的过去没什么想法,因为我不爱他,我只是稍稍地有那么一点喜欢他,一个姿色上佳,温柔体贴,百般殷勤,还让人不怎么讨厌的男人是很容易让人喜欢的,但也仅仅就是喜欢了。
  和我手里的鹦鹉区别不大。
  方应看一走两个月,我也回了神侯府,在第二个月的月尾等回了无情,他还带了一个叫追命的捕头,人称三爷,看着也有三十来岁的样子,一身酒气,不修边幅,但我莫名很喜欢他那双清明的眸子,直到诸葛神侯给我介绍他的武功。
  其他的也就算了,其中一门喷酒术真的让我开眼,喷酒术这个名字取得好听,但实质上就是一口酒含着,打斗的时候出其不意喷人脸上,据说还有被他喷瞎的,于是我坚决不肯跟他切磋,生怕被“出其不意”了。
  不切磋,还可以喝酒。
  诸葛神侯对这个年纪最长带艺投师的弟子还是很宠爱的,专门把神侯府里储存好酒的老楼划给他守着,平时怎么喝都没关系,反正府里爱喝酒的也就是他和戚少商了。
  追命这个人当真比戚少商好了不止一倍,他也是个多情的人,但从来都是一段感情(被迫)结束之后才开始下一段,每次都是真心实意,奈何每次都落得一人伤心,其中有蓄意接近他的,有中途遇害身死的,还有一个喜欢到不行的,结果那户人家把女儿送进宫里做妃嫔了,从此只能江湖不见。
  追命说起这一段的时候整个人都喝得醉醺醺的,我觉得很不理解,抢过他手里的酒坛,问道:“那位舒小姐既然还活着,好端端地待在宫里,你喜欢她,为什么不去把她抢出来?”
  追命的眼神陡然清醒了一瞬,随即又泛上了醉意,他低低地说道:“她是皇妃,我是捕头,就算我能把她带出来,难道以后就带着她过浪迹天涯的日子?”
  我给他出主意,“宫里的反正是昏君,我们先把他杀了,等舒小姐成为太妃,弄出来就简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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