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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藤萍作品集-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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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隐带他去了城郊的一幢木房子,那是个道观,道观里住着几个道士,看样子香火并不好。但容隐带圣香找的是住在道观里的一个孩子。

一个约莫也六七岁的孩子,他穿着一身儒袍,圣香进来的时候他正在写字。

“哇,你长得好乖好乖哦!”这就是六岁的圣香少爷赞美感叹别人的词汇,他又比这个人矮了半个头,走到刚到下巴的桌子旁边,圣香笑眯眯地看着他。

那是个长得很清秀的孩子,看起来有点单薄,很浓的书卷气,白白的,果然是“很乖很乖”的样子。他开始是不太高兴被人打扰,但是看见圣香那一脸“所向无敌”的笑容,他的愠气突然间消失了,“容隐,他是谁?”

容隐淡淡地道:“他就是丞相的公子,圣香少爷。”

很清秀的孩子向着圣香点了点头,“我经常听容隐说起你,我是聿修。”

圣香笑眯眯地爬上聿修刚才坐的椅子,垫脚去看聿修的字,“哇,你会写很多种字哦!”转过头来,圣香很讨好地拉拉聿修的袖子,“你会写我爹爹的字吗?”

聿修显然不习惯这样亲昵的举动,只是点头,不说话。

容隐冷冷淡淡地说了带圣向来这里的理由——要聿修写一份一模一样的奏折去还给赵丞相,给圣香逃避惩罚。

聿修沉吟:“奏折的纸笔我这里有,但是我不知道内容,怎么写?”

圣香笑眯眯地看着他,插口道:“不要紧,我知道。”

“你知道?”聿修看着这个已经六岁却还像个婴儿娃娃的东西,皱眉,“你确定你知道?万一写错了——”

“不会,”圣香得意扬扬,“我看过了就记住了,也不过五六千字,怎么会记错?”他爬上桌子,因为站在椅子上太辛苦,他坐在桌子上,顺手摸过聿修放在架子上的花生,一边吃一边说:“我说你写啊,臣已查涿州粮草,自雁门关以北共二十处驿站……”

聿修走笔如飞,专心致志地写,一方面有些惊讶,这样笑眯眯到处玩闹的六岁的孩子,居然有这样过目不忘的本事,把这么长一篇军机奏折记得清清楚楚……

容隐淡淡地看他们两个忙,半个时辰之后,他就带着圣香和聿修伪造好的奏折,潜入赵府,放在了丞相桌上。

——***——

“你这孩子!居然弄丢了爹事关军机大事的东西!你说你该不该打!”

“爹爹啊,你一定弄错了,那东西不是在爹爹书桌上?爹爹自己没找到,怎么可以怪我?圣香是很乖很乖的。”手里依然抓一把花生的罪魁祸首无辜的道。

“嗯?”过了一会儿,圣香被抱了起来,“乖孩子,是爹一时心急,错怪了你,爹抱一下。”

圣香笑眯眯地在赵普脸上香了一下,“爹爹,我要吃花生糖。”

赵普看着自己香娃娃一样可爱漂亮的儿子,一向拿这个儿子没辙,苦笑了一下,“赵叔,给少爷拿花生糖。”

“是——”

过不了多久,容隐家中。

三个孩子坐在一起,手里都抓着一大把花生糖,边吃边聊天。

“……圣香!聿修不喜欢和人挤在一起,你不要老是往他那里钻。”容隐看着圣香的老毛病复发,笑吟吟地想要“聿修抱”,就忍不住要皱眉。

“圣香你是男孩子,不要这么粘人好不好?只有女孩子才喜欢人家抱,你是男孩子,男孩子就要学会自己一个人,不要老是依赖别人。”聿修一边吃花生糖一边一本正经地道,“你已经六岁了。”

圣香好失望地坐回来,嘟着嘴,“我比女孩子漂亮。”

“男孩子也不要撒娇。”聿修依然“很乖很乖”地教他,乖小孩要怎么做。

“聿修说得对,”容隐淡淡地道:“你长大要像个男孩子,不要像个女孩子,那会让人讨厌的。”

“我本来就是男孩子。”圣香瞪大眼睛,指着他们两个,“你们两个老是说我像女孩子,你们嫉妒我漂亮!”

容隐和聿修面面相觑,相视苦笑,摇摇头,圣香是朽木不可雕也,没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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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皎镜方塘菡萏秋

“我是清都山水郎,天教懒慢带疏狂;曾批给露支风敕,累奏留云借月章。”

遐水国位于大宋与大理之间,是一个西南小国,国度定水。遐水国立国久远,民风朴实,喜爱大宋的歌舞,却具有西域人特有的豪情。遐水国中皇亲贵族方有资格上场打仗,不论男女,能为国杀敌是一种无上的荣耀。

定水城边有个很出名的清水潭,叫做“皎镜”,那是个方圆两里的天然湖,遐水国地势偏西毗邻高山,气候微冷,少有荷花,皎镜潭里常常开着一些不知名的小白花,模样娇小玲珑,散发着淡淡的幽香,煞是好看好闻。定水城人最喜欢在皎镜潭边漫步,冷风料峭,寒香微微,白花姣姣,镜潭森森,是一个让人心旷神怡的好地方。

“诗万首,酒千觞,几曾着眼看侯王?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

有人在皎镜潭边唱曲。声音慵懒洒脱,接着一群女子吃吃笑的声音响了起来。“离离还是这么风流倜傥,‘你是清都山水郎’?你是定水城里招惹了不知多少人芳心的花心郎!呵呵。”

唱曲的是一位衣着精致的年轻男子,说“衣着精致”绝对没有冤枉了他——一身淡蓝近白的长袍,衣袖比之寻常而宽,衣袖和下摆边沿用白线细细绣了几乎看不见的小碎花,极其精致讲究,“花心,我哪里花心了?我对你们每一个都是一样的好,如果我花心叫老天爷天打雷劈让我不得好死……” 他柔声地说道。

“好了好了,我们知道、知道,别发这么重的誓,听起来让人心疼。”‘一位红衣女子笑着掩住他的口,“信你就是,我风流倜傥的花郎离离。”

“离离。你快上台了是不是?这个……这个送给你,记得一定戴着哦。”女子群中一个白衣小姑娘怯生生地送上一个平安符,“今天你扮武将,舞刀弄枪的我好害怕。”

“衾儿的心意我会记住一辈子,我去了,你们在台下等我——可以看到一个不一样的我,今天的戏我下了好多功夫。”蓝衣男子柔声地说,“你们每一个都对我这么好,我谁也舍不得,所以不会这么早死让你担心的。”

“花郎!”

“离离!”

身边娇嗔声四起,蓝衣男子一笑离去。

他是定水城曲班的台柱,艺名叫做“花离离”,本名是什么没有人知道。遐水国的国戏“瑶腔”,曲艺多变。甚是难唱。但开戏却比邻国大宋的许多徽调都好听好看,能唱瑶腔的戏子本就是一种荣耀,何况是京城曲班的台柱?花离离相貌清秀,扮男装风采昂然扮女装貌美俏丽,因而定水之中迷恋他的人不计其数。

“听说离离今儿个要扮个皇帝。”女子群中有人吃吃地笑道。

“皇帝?像吗?” 又有人笑了起来,“他又懒又最会耍贫嘴讨人喜欢。又爱财又怕死,除了唱曲他做什么也不行。扮皇上?”

“鸳子姐姐,虽然……虽然离离是这样的人,但是我还是很喜欢他,所以请你……请你不要这样说。”旁边的衾儿小小声地说。

皎镜潭边不断地传来男男女女的笑声和逗趣声,只在远远的一角孤独地站着个黑衣女子。她身材颀长,腰肢纤细,一张清水脸蛋显得素净清白,背靠着皎镜潭边的树木,她没看潭边嘻嘻哈哈的人群,只远眺着潭心那层层黑蓝的湖水。

“冲啊!把安南来的蛮子全部赶回湄公河下!遐水国的将士们——为国杀敌、上天不朽!为国拼死、我为精魄!永佑遐水太平!”

“为国杀敌、上天不朽!为国拼死、我为精魄!”

“冲啊——”

前几日战场上的厮杀声还在她脑海中萦绕,虽然她挥刀带领先锋军冲破了敌人的阵地,打乱了安南军的阵势使遐水取胜,但和她一起冲锋的将士却有一大半死在了战场之上。他们有许多还没有娶妻,更不必说生子,许多……都是国中栋梁,都很年轻,就那么永远地留在了异乡的土地上。她解甲归国,巡视着国内的繁荣和太平,没有人比她更清楚这太平的代价,只有看见遐水更快乐、她才会觉得那些永远不能回来的人死得值得。

“大小姐!大小姐你在这里十什么?老爷找你呢。”背后一位老仆匆匆追来,“大小姐你武功好跑得快,我这把年纪可真追不上了。”

转过头来她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虽然脸色苍白但微笑很暖,“嗯。”

她姓陆,名长钗是遐水国陆将军的长女。遐水与安南征战多年,她自十五岁上战场,如今也已经四年。她一身好武功,上战场往往领军冲锋,在安南国还博得了“铁麒麟”的称号,因为她上阵时往往身着紫色麒麟衫,安南国内对这一袭衣裳可谓触目惊心。

她随着老仆静静地往家里走,爹找她——无非是国家军事或者需要再领一次先锋。她没有抱怨过什么。但是四年了,对于那个鲜血遍布善恶不分的地方,她其实已经累了、也怕了。

“太岁茫茫,犹有归时,我胡万归。为桂枝关约,十年阙下,梅花梦想,半夜天涯。婪尾三杯,胶牙一标,节物依然心事非。长安市,只喧喧萧鼓,催老男儿。”路过扁街的时候只见好一群人挤在那里听曲看戏,她本没有留意,陡然那唱曲的戏子发声清扬:“篝灯自理征农,正历乱愁肠千万丝。想椒盘寂寞,空传旧颂,桃符冷落,谁撰新诗。世事干忙,人生寡逐,何限春风抛路歧。身安处,且开眉一笑,何以家为……”

好一句“何限春风抛路歧”!陆长钗居然怔住,停下脚步呆呆地听着他唱。所谓“太岁茫茫”,“我胡不归”,所谓“篝灯自理征衣,正历乱愁肠千万丝”……没有人比她懂得更深刻——深刻到她一直那么认命地以为,她这一辈子的“春风”都要抛弃在那战场之上、血泊白骨堆中。遐水……定水再如何繁华又能怎么样呢?她虽然能够感觉到国家的大平,但她自己的幸福和人生却势必为了别人的幸福而全部葬送了。她是女人,何尝不爱美何尝不温柔,也……何尝没有对未来的幻想,但只因为她是“铁麒麟”,所以就什么都没有。这样公平吗?她一直在问天问自己,纵然有了更多更多的荣誉,她也依然什么都没有……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在军中她是将领是女人,在家里她是小姐是荣耀,在外人眼中她是“铁麒麟”!在哪里她都是异类,只能看着别人打成一团,她却不知道站在什么样的世界里,永远只有孤独一人。

台上上演的是邻国东晋朝君王慕容冲的故事。她读过那个故事,一个娈童起兵反叛最终成为皇帝,却为身边人所杀的故事。年轻貌美的慕容冲……有被凌辱的痛苦和凄惨,有战乱之中的迷惘和挣扎,有血性的不甘和自负,有犹如飞蛾扑火的渴求权力与尊严,最终得到了一切却也在得到的一瞬间失去了一切。完美的结局凄艳的故事,方才那一段小调正是在慕容冲刚刚领军迷惘之际所唱的,在他除了满腔复仇之情之外第一次感到人世的沧桑和自己所追求的东西的虚无空荡。戏台上的慕容冲就笑过那么一次,正是在唱过这首词的“且开眉一笑”,此后兵骑马起,生灵涂炭。他抛弃了一切去追求那团将他燃烧殆尽的火,不复是“身安处,且开眉一笑,何以家为”的他。

那就是……真正所谓的“何限春风抛路歧”——一生一世的风情都为了那最高点的权力而抛弃,而追求皇权或者也只是为了满足他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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