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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不朽的骑士-第65章

小说: 不朽的骑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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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真要说谁在这种时候会师郁闷超过兴奋,那恐怕只有我们刚刚立下大功的中央军统领斯特莱斯了。他之所以会上战场,除了是因为王国确实需要一些有经验的军官率领着一批有经验的士兵去战场以外,远远地多开一个人也是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查克国王在这方面应该是非常的骄傲了,因为他的女儿还没回来就将1名统领给逼上了战场。他们两个人的事情在我们看来都快成为我们固定的笑料了,可是当事人却以为他们之间还隐蔽得很。不过伊芙尔公主是查克国王的心头宝,而斯特莱斯统领又是我们的老朋友,这种事情我们当然不好说出口了,于是只能拿着饮料零食在一旁看起热闹了。而在回去的路上,斯特莱斯很荣幸的遇见了洛伦佐代统领,而洛伦佐代统领则是饱含着深情和泪水地向斯特莱斯统领展示了他身上的点点血泪,使得斯特莱斯还没到莱戈城,就有了弃军跑路的想法。不过他总归还是1名军人,即使是面临死亡,他也得勇敢了走下去。
  战争结束了,愿众神保佑和平常在;愿众神保佑王国永世兴盛;愿众神保佑战死的士兵英灵常在,活着的士兵正面未来;愿众神保佑平民们笑容仍在……愿众神保佑我们勇敢的斯特莱斯统领还能笑着面对将来。
  PS:今天也算是很良心了,更的这么早,主要是上午公务少,真是难得的一天。诸位书友多多来点点击啊,收藏啊,推荐啊什么的。最重要的是梦想杯啊!这个真的成了梦想了。
  PPS:今天开始第二卷的故事了,开头先来点和平安稳的,起码交代一下主角的过去,别以为主角就是孤身闯天涯的主。然后,再求一次支持呗。


'(第二章 过去的小日子)'
  当初离开家的我还是一个纯洁的小伙子,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的。我那纯洁朴素的心灵告诉我,我想要做的事情就是向我的父母证明我还是有用的。赚上一笔钱,找个能过日子的女人就可以回到我的小山村,继续我那简单的生活了。但是命运不开玩笑的话,那还叫做命运么?
  在我离开家的第一天,我就试着跑到镇上,加入了1个小商队,以1个搬运工的身份。然后,在这个小商队里我一呆就是好几个月,在这几个月中,我基本上学会了算数,以及用剑。顺便还学会了几个字。商队的老板有着埃德加王国人对同一地区的人特有的那种热情。出门在外,没有亲人,那么最能够依靠的就是家乡的人。于是,我很顺利地脱离了小工的身份,专心地拿起了一把单手剑,开始了我的护卫生涯。不过俗话的影响力还是在的,好人命不长,祸害留千年。身为商队老板的他死了,而身为一个小护卫的我却活了下来,不过我不是祸害,因为我肯定活不了1000年。幸存下来之后,我也就放弃了继续找一个商队跟着的打算,而是很辛苦地成为了1名独行佣兵。很辛苦的日子,偶尔接点力所能及的小任务,然后养家糊口,虽说我这个小家暂时只有我一个人。当时的我基本在骑士堡,也就是现在的埃德加王国东部边防军区一代活动,久而久之地自然认识了一些骑士们,从他们那里我开始练习我的弓箭技术,顺便还能够通过修炼来开发我自己身体的潜能。那个时候,最是辛苦,但是确是最有成就感的时候。
  后来,我依旧是一名独行佣兵,不过却开始接起了一些较为官方的任务了,比如说侦查、押解、潜伏、监视之类的事情,凭着我过人的眼力和警觉性,我干的不错。那个时候,我的收入才渐渐稳定了下来,开始存钱满足我的小梦想了。这些任务,算是我的经济来源,但是也是这些任务,却一次次地将我向前推。比如说剿灭一些什么东西的任务,最多的还是在整个大陆上流窜的小恶魔和地精什么的。就是在1次剿灭了几个小恶魔,从他们身上搜出第一块晶石之后,我才算是正式的走上了靠剑吃饭的道路。晶石有很多作用,可以用来交换各种珍稀物品,可以用来召唤各种各样的神话生物,最重要的是,晶石可以强化自己的身体素质。在此之后,我又向着骑士们学习了各种战斗、生活技巧之后,我就单独地离开这骑士堡,开始了我自己的冒险生涯。
  说是冒险,其实我也没走太远,就是朝着边境线走去,到达了伊特尔帝国,在帝国的领土里开始了我自己的修炼。地精,不是什么好对手,主要是太狡猾了,谁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给你意想不到的致命一击呢?而且,收入与付出有时候不成比例啊。小恶魔,这才是好目标,基本上都能赚上一笔,如果打到晶石,那就是一笔横财了。至于其他的,向偶尔会出现的各种鬼怪啊,各种变异的动植物啊,各种体形诡异的昆虫啊,我都有涉猎过,也攒了不少晶石或者其他的贵重物品,金币自然是存在银行里了,还能吃利息呢。晶石中有相当一部分被我用来强化自身,剩下的则和其他的贵重物品一起藏了起来。也就是那个时候,我掌握了第一个主动能力,“咆哮。”几个朋友说我咆哮的声音像是龙下嘶吼,所以在那个时候,就有人称呼我为“龙吼者”米纳斯隆德,不过人不多就是了。再后来,我就一边继续寻找各种各样的巢穴,能够自己打掉的,自己打掉。一个人干不过了,跑回去拉了兄弟来一起干、一边接各种各样的任务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就这样,随着无数次的出生入死以及乐于助人,我的武技和我的名字都有了不小的名声,在小地方还是可以听听的。原本我以为我这辈子走的路就是一条孤身闯天涯的路了,但是总会有事情跑出来打断我的计划,一次很简单的任务,却将我拴在了一小片土地上。
  帮助村民们击退入侵的强盗,很简单的任务,已经干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可以说是熟门熟路。不过一般而言,我不喜欢在村民们面前屠杀强盗,那样子太血腥了,跟我的形象不怎么相符。我更乐意的是跟着强盗们的探子回到他们的老巢。这样子可以肆无忌惮的展示我的武艺,同时说不定还有什么意外收获。到最后,自然要收集几个人头带回去给村子里门的长老村长们之类的看看的,算是完成任务的证明吧。原本几天就可以了结的任务,却让我在这个小村里留了两年多的时间。“村长,介意村子里多一个人么?我可以帮你们训练你们自己的守护力量哦,免费的。”这是我见到她之后,对着村长说的第一句话,也是让村长发愣的一句话。不过很显然,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没有人会拒绝,村长很自然的同意我留了下来,还给了我一间小房子供我居住。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教头生活。
  其实,也不好说我被什么美色吸引了吧,只是喜欢而已。反正,从今以后我就在这个小村子住下了。养活自己还是很容易的,不要说平日里教导村长里的小伙子锻炼各种技艺,就是平时偶尔上山打猎都足够我维持生活了。更不用说我还有数之不尽的后手,其实也就是我以前满大陆“打劫”的的结果了。就是这样,因为种种原因,我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人也渐渐安稳了下来。然后吗,当然就是为了完成我离家前的愿望了,赚上一笔钱,然后找个女人回家过日子。钱吗,已经有一笔了,而且还是不小的一笔。至于女人,近水楼台,希望能够先得这一弯明月吧。
  过了不久,就按照计划开始走了。没什么浪漫的,就是感觉对了就在一起了,而且在这个时代,哪有时间给我们这些小民们浪漫啊,能好好过日子就不错了。所以,就是很按部就班地盖一栋自己的房子,然后就是求婚、结婚了。一切都像是顺水推舟,没什么曲折,没什么惊险。总之,很平淡,而我感觉自己好像也喜欢上了这种平淡的日子了。
  结婚之后,自然不会过上男耕女织的生活,当然了,她是会织布,但是我不会种地啊。于是,我还是只能靠着手中的剑来讨生活。当然了,拼杀这种事情我已经不怎么干了,一般也就是那把训练用的木剑将那些体力过于旺盛的小伙子们打翻在地,然后继续教导,然后继续打翻在地。其实这也不算公平,对于普通人来说,掌握了1种技能的人,那已经可以算是神话生物了,只不过我一直没有告诉他们。所以他们只是觉得我过于敏捷和迅速而已。而要说最残暴的事情,也就是打击一下周围的土匪而已。刚开始的时候,还会有不少的土匪偶尔会跑到村子里捣乱,而我的脾气已经好到无可附加了,最多就是断手断脚但是绝不杀人,这种事情要是让以前那些朋友们知道了,他们立马就会成为神明最虔诚的信徒的。而当土匪们不再来骚扰的时候,我就偶尔会带队出去清扫土匪的老巢,一来可以维护当地的治安,二来土匪巢中总是有不少的东西,作为战利品拿回去老村长可以将他的牙龈露在太阳下小半天,还是很有意思的。最后嘛,那就是还可以给我自己发泄下。以前没注意,说不定我自己还有嗜血倾向,在村子里还需要保持自己的形象,出来了之后就没有必要了。而且我带出来的民兵都是我一手训练的,而且都是见过血的,那么也就不用担心他们回去之后乱说了,毕竟大家都是半斤八两,又都想在村子里有个好印象。
  总之,日子就一天一天这么过去了,让我几乎认为这就是我未来人生的轨迹了,最多回趟我出生的那个小山村,然后就这么看着日升日落的一天天过去。反正,我是觉得我离我原本想象中的人生越差越远了,不过想想这样也好,要不是没办法,谁愿意在杀戮中度过一生呢?现在的日子虽然无聊地令人发指,但也不是那么难过,有她陪着还是挺好的,看来我也陷在这个小山村之中了。
  然后,就这样慢悠悠了过了半年的山村生活以及1年的柴米油盐的生活,偶然间得到了神明赐予我的礼物,我的女儿,我打算给她取名为:娜提雅维达?隆德维尔,诞生于神明诞生之日的人。
  于是,我基本就认命了,这就是我接下来的人生轨迹。
  PS:又是感情戏,写的真是内伤,偏偏还有一章。不过这几章算是主角走上这条路的原因,还是要写的。希望写的可以不狗血吧,这是唯一的愿望了。不过基本上还是拖离不了强盗贵族什么的。现在在纠结下一章是回忆录还是身临其境,让我再想想吧。
  PPS:这一章又不迟哦,希望各位多多支持,多多宣传吧!顺便再梦想杯那里给我一些票票呗,个人感觉不靠字数的话,基本上A签就要靠那个了,拜托各位了,我可是真想当一名职业写手啊。可惜,积极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可不想饿死在电脑前。另外,今天晚上要去看电影,明天那章会迟,也就是晚上了目测。不过,更还是会更的,话就放在这里了!


'(第三章 脑海中的刀光剑影)'
  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运气还真是不错。
  当我真开眼睛,看了一眼窗外之后,忍不住地为今天的天气赞了一句。然后看看躺着身边的妻子和女儿,最终还是决定轻手轻脚的下床了。今天还有工作要做呢。一边这么想着,一边走到了客厅里,从架子上取下来自己场穿的皮甲,单手剑,接着就是出门找我那几个小伙子,今天可是打猎的好时机啊。当然了,走之前当然要再看一眼自己的老婆才是。
  “米纳斯老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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