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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暗恋的记忆-第13章

小说: 暗恋的记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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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适者生存,狼就是自然界最好的适者,可是在人的疯狂改造下,自然都没了,还能留的下什么自然界的适者。

  我愿做一匹狼,我愿像狼一样战斗,即使是色狼,我也要大呼:我是色狼我怕谁。

  打完上面的字,喝进肚里的两瓶十滴水,好像起了点作用,额头开始冒汗了。为了明天以十足的精神赶去上海,我决定早点睡觉,就23点59吧。

  愿大家鬼节碰不到鬼,就算碰上也是开心鬼,我只愿碰到像倩女幽魂里面小倩那样的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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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真爱离我而去
(更新时间:2006…9…16 22:11:00  本章字数:2284)

  //demo。whnew。/web/huawei/admin/html/UploadFile/20069152562612。wma(请一定要听这首曲子)
  你还记得吗?我们认识的那个夜晚,你已经忘了吧,就在你转身离开的一瞬间,我已经红了的双眼,我说过是风把我带到了你的身边,也是风把你吹的越来越远,只有我一个人站在孤单的地平线,或许,爱情的本身很简单,只是我们一直站在爱情的迷雾里面,根本就无法去发觉他的简单,我知道,你不爱我,因为你从来就没有真正的看过我,你一直在用善意的谎言欺骗着我,我一直都在安慰我自己,也许,你是没有发现我的好,也许,许多事情你还忘不掉,也许我注定要接受爱情的煎熬,也许,也许。。。。画面永远停留在我们分开的那个夜晚,我站在路边,看着你远去的身影,我多么希望你能回头看我一眼,即使没有任何语言,至少你能看我一眼,就一眼,我在无数次的企求上天,可你却没有给我一丝的空间,你叫我如何去相信你爱的誓言,你叫我如何去面对,没有未来的明天,你叫我如何去诉说心中的语言,你叫我如何去守侯爱情的家园,是啊,你走了,只留下我,一个站在风里的人。是啊,我是从风中来的啊,还要随风而去,我彻底的明白了,你不爱我。

  听完这盒录音带,从不流泪的我已经泪流满面了,我面色死灰,五脏六腑在不断的绞痛。

  三年前,我与青梅竹马的云,即将踏上婚姻的殿堂,那一天,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深存,蓝蓝的天空万里无云,上天仿佛也在祝福我们,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老天却突然发怒了,它把蓝变成了红,当我看到云的时候,却发现,她已经血染婚纱了。

  原来,婚车在来的路上,遇上了车祸,四车相撞,其他人受的都是轻伤,只有云,却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就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我怒问苍天: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如果,你想让我也死的话,我就偏偏要活给你看。话虽是这么说,极度悲痛的我,却像一个傀儡一样,整天喝的烂醉,家人劝过多次,见没有效果,只能摇头无奈了。

  记得那一天,是八月的一个狂风的夜晚,在我失去云已经有了半年时光。我照例是喝的烂醉,开着自己的宝马在无人的街道上横冲直撞,突然,一个女人出现在十字路口,酒精麻醉了我的神经,当我反应过来急踩刹车的时候,车子已经撞倒了那个女人。

  突来的变故,我冷汗直冒,酒马上就醒了过来。我连忙将昏迷的女人抱上了车,送到了就近的医院,医生检查了之后说:还好,只是小腿骨折,没有什么大事,但要修养两个月。经过一番治疗,女人终于醒了,我开始向她道歉,并问她怎么联系她的家人。

  女人没有回答我的话,却突然哭了起来。我连忙拿纸将她的眼泪搽干,问她:你有什么困难吗?尽管跟我说,我尽力帮你,毕竟是我把你撞了的。女人摇了摇头说道:我是一个孤儿,我没有亲人,前几天好不容易找了一份工作,现在却要在病床上躺两个月,工作没有了,以后我怎么生活啊?

  我说:你放心好了,等你病好以后,可以去我公司上班的,我们公司正好缺人。好了,你安心养病吧,我会来照顾你的。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这个女人不过是二十三、四岁,青春美丽,脸上两个小酒窝十分迷人。

  在之后的两个月时间里,我天天来看她,我陪她聊天,和她一起吃饭,给她讲许多趣事,听她讲述她的悲惨童年。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雨,我知道了她的过去一切,她也知道了我的悲伤,我的痛苦。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而我在这两个月时间里,也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充满了朝气,家人看了也是十分高兴。

  终于,我把雨带回了家,爸妈对她十分满意,催促我们两人赶快结婚。

  我们的婚期定在春节的前一天,那一天,风很大,还下起了雨,我穿着礼服站在教堂前等待着雨婚车的到来,细雨洒在了我的头上,当婚车到来,穿着婚纱的雨下车的那一刻,我突然发现雨变成了云,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突然痛恨自己居然就这样忘了云,雨突然大了起来,我不顾一切的冒雨夺路而逃,亲朋好友被这突然的变故,惊的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向一个罪人一样,跑到云的墓地,向她忏悔。我一直没有发现,雨穿着雪白的婚纱站在我的身后。瓢泼的大雨将我们两人淋的浑身湿透。

  雨哭红了双眼:翔,我知道你忘不了云,但云毕竟已经死了啊,她在天堂一定也希望你能好好的生活下去。

  我头也不回的说:雨,你走吧,我忘不了云,这样对你我都不公平。

  雨痛哭着说:翔,我明白了。我只希望你回头再看我一眼,只要一眼,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怕自己回头看见她痛哭的样子,会心软下来。于是,我头也不回的走了,只留下站在风中雨中流泪的雨。

  两年后,我终于将云放下了,我无比的思念着雨,我通过一切办法终于知道了雨在和我分开之后,被她澳大利亚的表叔给接了过去。我一刻没有停留,飞到澳大利亚,见到了她的表叔,也同时我见到了雨的骨灰。

  雨的表叔给我一盒录音带说道:这是雨在日记里说要留给你的,哎,可怜的孩子,没享几天福就在过马路的时候闯红灯被汽车撞死了。

  我知道,是我害了雨,她在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还想着我,想着我这个抛弃她的人,在雨的心里没有红灯,没有匆匆而来的汽车,只有我。

  我知道真爱永远离我而去,我不会再爱任何一个女孩,也不会让任何一个女孩爱上我,我剩下的日子只是每一天的不断重复。

  我知道,上天在我失去了青梅竹马的云之后,不忍看到我的痛苦,又把善解人意的雨给了我,可是我不懂得珍惜,是我残忍的将真爱赶走,我将永远接受上天的惩罚。

   

 

正文 第十四章 当有一天,你会看见王者在飞翔
(更新时间:2006…9…20 10:42:00  本章字数:1782)

  我一出生,哭声嘹亮,爷爷奶奶死的早,我是外公的第一个三代,他急切的和二舅一起给我起了一个名字叫翔,字飞云,意为飞上云霄。
  3岁前,家里穷,爸妈要做生意,只能把我交给外婆和小姨带,她们两非常宠我,却又都很烦我,因为我特别会哭。

  7岁,上小学一年级,数学98分,语文20分,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白痴。

  8岁,我比同龄人更喜欢哭,他们都说我像女孩子,我不以为然。

  10岁,全省语文竞赛,得了一等奖,开始厌烦枯燥的数学,而喜欢上了精彩的文字。

  11岁,喜欢上了BEYOND乐队的主唱黄家驹,把他做为自己的精神支柱。当听到他坠台身亡的消息后,痛哭了好几天,并写了一篇文章纪念他:何时再来人间,你这真正的歌者。是他让我明白了,做为了一个未来的男人,一定要学会坚强,不能轻易流泪。

  12岁,郑渊洁把我带入了一个童话的世界,我开始整天想着希奇古怪的东西,并跟周围的伙伴讲着我自己瞎编乱造的故事,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像他一样的童话家。

  14岁,在恐怖老师的打压下,我开始厌恶中国的教育机制,对读书失去了兴趣,想要自由。

  15岁,放弃读高中考大学。进了地区农校,虽然学的专业是经济管理,但农校吗,总是要务农的。第一次拿锄头,第一次挑粪,第一次种菜,第一次打坑,肩膀磨破了,两手的血泡起了破,破了起,终于生出了茧子,小时候被宠爱而成的虚弱多病的身体居然渐渐强悍了起来。体验到了友情的珍贵,没有他们的帮忙,我一开始是绝对完成不了学校布置的任务,当看到自己种出来的大蒜、白菜、毛豆和果树,我开心的笑了,这是友情的果实,农校的生活痛并快乐着。

  16岁,冲破重重考验,杀进广播站成了一名播音员,情窦初开,暗恋上了朝夕相处的女搭档,她是全校公认的校花,所以一直都不敢表白,只能每天站在阳台上看着她经过的身影,终于知道爱情它不是病,爱上却要人命的感觉。同年,爱上武侠小说,遍览各大侠佳作,理想变为有一天看到自己的武侠小说出版。

  17岁,受到师生的喜爱,被评为最优秀的播音员,大家都说我也许会成为了一个专业的播音员,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18岁,农校毕业被分配到城关镇政府农业组上班,临走前还是没有向她表白,这件事至少让我后悔了四、五年,所以始终记得一句话:勇敢去做吧,当你到老时,你后悔没做的事一定比你后悔做了的事要多的多。

  19岁,腐败、乏味、无意义的乡镇工作让我失望透顶,打算去外面闯荡闯荡。办好停薪留职,来到了北京,进了一家保健食品公司,产品针对糖尿病患者,从一开始经理的白眼,到后来老总的微笑,从最初的商场的促销员干到后来的业务经理,中间的艰辛,只有自己明白。曾经差点就打道回府了,是家驹的歌声让我坚定了信念,把别人的嘲笑化为了动力。

  20岁,怀念农校的快乐时光,思念那些患难与共的兄弟,看清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理解社会的世态炎凉。

  21岁,开始讨厌每天做同样的工作,觉得自己需要花几年时间来学习各种东西,丰富自己。毅然辞职,跨入别的行业,先后干过报社、广告、安防等多种工作,时间都不长。

  22岁,和死党合作弄商贸中心,以食用菌、水果、茶油为产品,客户是北京各大院校和部队,认识了很多知名人物,才发现越是大人物,越是平易近人。年底结算,没有亏本,留下流动资金,还能拿点钱回家过年,体会到了自己创业的自豪。

  23岁,投资了第一家店面——羽绒服专卖店,由于各种原因以关门而告终,但得到了宝贵的经验和总结。公司开始赚钱,但开销太大,而且要不断投入,所以借父母的钱一直没还。父母年纪大了,又不是很理解我们年轻人的要创业先铺路的理念,急命我到江苏来学习如何开好一家茶餐厅,想让我接手生意并开连锁。和死党商量了一夜,觉得可以两手抓,我去江苏开茶餐厅,他在北京打理业务,看哪个更有发展前途,再说,也许还能达到双赢。同年,在失恋之后,利用无数个通宵,完成了自己的第一部武侠小说,虽然写的很烂,但自己看觉得还是挺有趣的。

  现在,我24岁,没有一分钱存款,也没有自己的房子,没有稳定的工作,也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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