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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风云入画卷-第37章

小说: 风云入画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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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容说:“师父讲究饮食,所以学会了。”

    秦嫣脱口赞曰:“你师父真好。”

    翟容前后串联了一番,也没觉得师父讲究饮食有什么好,师父的口腹之欲完全就是个恶癖。秦嫣则觉得,能教出这么好的徒弟,师父一定是个好师父。

    此刻坐在水边,小鸟啾啾,小鱼游游。

    有男人烤如此味好的肉给她吃,她简直生出了诗经中“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的狂念来。这首诗是说,有一块好吃的大鹿肉,用带着香气的白茅草包着。馋嘴的姑娘心里在想男人,英俊的男人就拿那块肉来诱惑她,然后两人就私奔了

    秦嫣好想找个人私奔,不管什么扎合谷,不管什么石/国使者,跑得越远越好。最好是跟身边这位小郎君一样,武功高强能保护她,做饭好吃能照顾她。她看看身边的翟容,如果不是有着翟家的那种身份背景,说不定跟他在一起还是挺愉快的。毕竟将人给“睡”了一晚,那些原先在她头脑中横亘彼此的鸿沟,似乎也被她抛之脑后了。

    秦嫣身子一偏,将头倒在翟容的肩膀上。

    翟容一边烤肉,一边用另一只手推她的脑袋:“做什么?肉会烤糊的。”

    “靠一靠啊,不行吗?”

    翟容听出她无赖又撒娇的语气,也看得出她对自己有些好感。他的心里有一丝甜意泛起,嘴上却说得滴水不漏:“我跟你什么关系,你要靠着我?”

    “哥哥和妹妹啊。”

    翟容笑道:“脸皮不要这样厚,一直嚷嚷着跟我没关系的人是谁?”

    秦嫣觉着他嘴上虽然说笑着,身体倒是很坚实地端坐着,没有要将她拒绝出去的意思。索性连半个脊背都一起靠在他身上。

    他又递给她一根兔肉:“若若,你靠一靠是没什么。不过,我是身上有任务的,不会对你负责任的。”

    “是跟杨召杨郎君他们的任务吗?”秦嫣接过兔肉,一边吃一边说,“没关系,我不需要你负责任的。”

    “不需要?”

    “是啊。”秦嫣道,“我会自己对自己负责任的。”

    翟容笑了起来:“这么点大的人,还能够自己为自己负责任?”

    秦嫣说:“我阿耶自小教我练武,我很能干的。”

    翟容脸上的笑容收敛了:她不提起那个幽若云的身份也就罢了,提起就让他想起,她是个满嘴谎话,真实身份十分可疑的姑娘。他继续烤肉,意兴阑珊地说:“多吃点,吃饱了,马也吃够了,我们就回敦煌。”

    “嗯。”秦嫣果然很听话的,抱着肉串加速啃起来了。翟容看着她,毕竟是个看起来很乖巧的女孩,他想再给她提醒一条路,希望她能多个选择。

    “若若,等你长大些,你跟着我去剿匪如何?”翟容一边拿一根干净的木条挑着块兔肉啃着,一边道。

    秦嫣道:“剿匪?我可以吗?我不是做乐师吗?”

    翟容心想,等到去南云山那边的人马回来以后,他兄长翟羽就要对这个姑娘开始彻底盘查了。到时候她必然会有两条路,第一条,她就是个不知名的女响马,确实想弃恶从善,准备过普通的乐师生活。那这一条路他昨晚在云水居已经都帮她铺好了。若是她并非普通响马,而是潜入大唐别有企图的话他也想给她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翟容说:“刚才翻城墙的时候,我觉得,你修武学很有天赋,西域那边应该也挺熟?不如跟着我一起剿匪?”他说,“做乐师终归是个贱籍,身契拿在别人的手里,年长以后也难以有个保障。不如跟我去做事,我会选些容易挑得动的事情给你,攒几年军功你就能脱籍放良做个平民,你岂不自由些?如何?”

    秦嫣说:“我想一想。”

    “好,你慢慢想。”翟容也不催促她,自己继续吃那兔子肉。

    秦嫣靠在他的肩膀上,美美地吃着肉。她觉得,翟家郎君虽然有时看起来是个很危险的人,但是跟他相处,却一直都很令她开心。

    她已经彻底下定决心,绝对不会去执行星芒圣教交给她的那个任务了。她也知道,如今大唐帝国正在与西域各国建立外交,所谓刺杀行动,就是要震慑西域各国,让他们不敢与这个正在崛起的中原国家,发生良好的邻国关系。

    如果她当真做下那等恶事,翟家郎君一定会不高兴的。她可不希望他一脸恶狠狠地仇视着自己。她还特别希望,莫血将她处死之后,翟家郎君能够很偶然很偶然地想起她。想起他们曾经一起逛过妓寮,一起爬过城墙,一起逃过唐军追捕,还一起蹲在小绿洲吃烤兔子肉

    唉——估计很难吧?他的人生肯定会壮丽辉煌,建功立业。以后,也会有很好的姑娘,一门心思待他好。至于她呢,很快就会像一片秋天的落叶一样,从他的记忆里消除掉。

    秦嫣只好想:哪怕他不记得了,她自己记得就好了。

    两人吃完了兔子肉,略辨认了一下方向,牵着马向东南方向而去。

    走了没多远,翟容忽然蹙起眉尖,秦嫣也感觉到了什么。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沿着戈壁上的干热微风,进入了秦嫣感知的范围。翟容道:“好像有人受伤了。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

    翟容向着那血味飘来的地方追踪而去。秦嫣坐不住,也跟在他身后跑过去。

第42章 矮脚() 
第四十二章

    沙漠里的砂砾被风吹起,空气中布满干燥的粉尘感。

    一匹体量高大;四肢修长的黑色马匹;脚步微跛地出现在不远的沙丘上。翟容停下脚步;他认得出这匹马。这是草原上很难得一见的乌骓踏雪。

    翟容和秦嫣在大泽边初见那回,他与傅言川大侠他们一起联手杀了赫利之后;曾拜托自己兄长翟羽;给傅言川大侠和冲云子道长送了二十几匹马,其中就有两匹乌骓踏雪宝马。后来他和聂大哥他们回敦煌去了,傅大侠则带着一群江湖弟子,继续往西面去剿匪。

    翟容走近那匹乌骓马。

    马匹的身上一股浓重的血腥味道;马鞍、辔头都被染成酱色。翟容掰过马头;检查着马匹的周身上下。这匹黑马除了脚略跛,不能再乘骑;本身并没有受伤,身上的血迹是其他人的。不管是谁的,这匹眼神略有些狂乱的战马,一定经历过了一次恶战。从凝血状况来看,应该有二十个时辰以上的路程。

    翟容牵着那匹黑马,迎风走上砂砾堆的高处。

    就在他的脚下;出现了一片滚滚黄尘,这是昨夜一直在追赶他的那队唐国骑兵。他们终于赶到了小绿洲。领头的军士看到翟容站在高处;正要喝令身后的士兵上前拿下这个“贼人”;看对方站立自若的样子;有些生疑。便带马过来;朝翟容问话:“上面是何人?昨日从城里出来的可是你?”

    翟容没有提昨日的事情,他牵着马走下去,拿出鱼符给他们验看:“我是翟家二郎君。”翟二郎的身份,对方怎么能不知道,看着他手中天字近侍的符令,对方立即抱拳施礼:“见过翟骑尉。”

    “免礼。”翟容收了鱼符,对那军士说明了一番情况。他道:“西域道上响马出没,出现这样染血的无主之马本身不算多奇特。但是,这匹马是几位到西域剿匪的侠客坐骑,我们最好要派人手将他们找出来。以他们的武功,能够困住他们的必然不是普通人等。”

    军士不敢怠慢,敦煌地处河西与西域交壤的要冲,若有战事往往首当其冲,他们一向非常警惕。

    这队唐国骑兵一行共二十人,他们先分了五个人回敦煌去报信。但这匹马到底从何处过来,还不能确定,就算敦煌集结了军队,也无法处理此事。翟容统筹安排了一下,让他们余下的兵分三路。一路五人留在此处等消息,两路各五人去探寻那黑马走失之处,待到发现了出事地点,再回来小绿洲报信。

    翟容带着其中五个人,准备继续往西方去寻找傅言川大侠他们的踪迹。对秦嫣道:“你跟报信的军校们回去。”

    “你去做什么?剿匪吗?我一起去。”秦嫣想,他刚邀请她过。

    翟容摇头:“那马鞍上的血迹是大量喷溅出来的,傅大侠遇上的事情肯定棘手。你先回敦煌。”

    傅言川人称“中州名侠”,在刘黑闼战乱山东之时,曾在隐太子建成的骑将刘弘基麾下从军。这位先生脾气暴烈,因不耐拘于军中的森严铁律,转而投效当今圣上,做剿匪的散事情。

    冲云子道长出身驻云门,十一年前驻云门掌门幡柯子道长奉先皇高宗之命,带领十二名中原武林中的强者,前往西域探查那曾经在江南犯下滔天血行的万马王底细,从此一去不复返。冲云子道长五年前接任驻云门掌门,对于师兄的杳无音讯,始终无法忘怀。

    这两位大侠的武功,在目前的中原武林中,堪称翘楚。又正是武者年富力强的岁数,他们此番带着一群选拔/出来的年轻江湖弟子一起西行。还肩负着深入探查西域情况的任务。

    翟容跟他们一起合作了大泽旁的截杀,结下了深厚的感情。

    翟容想,难道他们已经遇上了“万马王”这样的高手,以至于血马独回?翟容要去探查究竟。

    敦煌城的“玉鸾班”是个小乐班,这几天生意很不错。

    因为在六天前的翟家洗尘宴上,一位名叫丝蕊的舞女一舞成名,但又发生意外坠了楼。翟家主将她安排入“玉鸾班”,在这里做了头名舞伎。小小一名舞伎闹出如此大的动静,引得敦煌城的富贾贵人争相带着绢帛、金器、珠宝来看佳人。

    过几日丝蕊娘子养好了伤,还会出来演出。乐班班主宋达利准备给丝蕊娘子做一些舞台道具。因丝蕊娘子有胡人长相,请了几个来自西域的能工巧匠,帮着搭建舞台。

    其中一个前日方从玉门关外买入敦煌的胡奴,力气特别大,干活也很卖力,颇得宋班主的满意。

    “鸪孛儿,还有这里几根柱子,搬过去就可以休息了。”

    那胡奴走过去,一个人便搬起了两根长长的木柱。他抬起头走路,这是个十四五岁的矮壮少年,一张脸上高鼻深目,鬓角旁是卷曲的发髯。紧紧抿着双唇的面容上,掩藏不住一股酷辣狠厉的神气。他搬完东西,走到一张竹席前,上面搁着他的一碗汤面。

    他捧着碗蹲在地上。他没有马上吃这碗面条,任自己饥肠辘辘地注视着面汤,心中默默祷颂着经文。这是他的习惯,每次吃饭入睡之前,都要诚挚感激一下星芒大神。

    这位在此处被唤作鸪孛儿的胡人,在扎合谷“草字圈”的名字叫老六。这是个数字,不是名字。而在扎合谷,只有数字没有名字。他因腿部特别粗壮,在同伴们中间有个绰号,叫“矮脚”。两天前,他混在一个人贩子的手中,来到了敦煌。遇上“玉鸾班”的宋班主买有力气的奴子,便花钱买下了他。

    在那个以莫血为首的“草字圈”里,矮脚无疑是出类拔萃的刀奴。他最憎恶忌惮之人,不是同样出类拔萃,和他并称为“草字圈”最强刀奴的那个女孩子十二,而是她的哥哥——长清。

    他特别憎恨忌惮长清。

    因为,这个长清是“草字圈”的异类。更因为尽管那长清表面看起来平和清淡,还身有残疾,但绝对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莫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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