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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十里尸香-第179章

小说: 十里尸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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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丝毫不用怀疑,这要是被踩中了,绝对粉身碎骨,成一滩血泥。

    “吼!”

    巨骨一脚踩空,丝毫没停,紧接着就是一记重拳,拳面大如石磨,轰然砸下,目标是我。

    “卧槽!”

    我人都还没停稳,处于旧力方去,新力未生之时,顿时吓的亡魂大冒,身子凉了半截。

    白骨拳面极速放大,携带泰山压顶之势,避无可避。

    “走!”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黄毛大吼一声,然后我就感觉的自己的脚被狠狠一扯,身体“嗖”的一声被拖了出去。

    “轰!”

    又是一声巨响,泥土铺天盖地朝我盖过来。

    “快起来!”黄毛的声音传来。

    我急忙起身朝外面冲,蹿了出去,回头一看,巨骨一脚一拳,直接将我们岔了开来。

    “哈哈哈…;…;今天让你们万劫不复。形神俱灭!”鬼童子被鬼群围在中央,冷笑连连。

    此刻,巨骨缓缓抽出拳头,起身,骷髅眼中亮起的两点红光死死的盯着我,令我汗毛炸立,大吼一声,朝我冲来。

    “王八蛋!”我心惊不已,这东西根本难以硬撼,擦着重伤碰着死,必须擒贼先擒王。

    既然巨骨受鬼童子指挥,那就先抓鬼童子!

    但有人反应比我快,是黄毛,他大吼一声,朝着鬼童子冲了过去,“擒贼先擒王!”

    五个人都不笨。瞬间会意,齐齐朝着鬼童子旋风一般冲过去。

    “拦…;…;拦住他们!!”鬼童子几乎惊的跳了起来,急忙朝鬼群后面钻。

    我一咬牙,瞬间伸出了自己的左手。

    巨骨追我们,我们追鬼童子,倒要看看,谁先死。滚蛋要弄死我,没那么容易。

    鬼群见我伸出左手,本能的朝旁边让开,它们不是鬼奴,只是从属,遇到恐怖的东西,也会害怕;命令在绝对恐惧面前,并不好使。

    于是乎,鬼群几乎让开了一条道,鬼童子跑到哪,这条道就通到哪,鬼群张牙舞爪,却不敢挡在我面前硬碰。否则只要被我摸一下,或者离的太近被阳火点着,便是万劫不复,神魂俱灭。

    “混蛋,混蛋!”鬼童子吓得声音都变了,急忙冲巨骨大叫:“骨将,挡住他,快挡住他!”

    “嘭!”

    话音落下,只听后面犹如一声炮响,巨骨竟然腾空而起,“轰”的一声落在我们和鬼童子之间,拦住了去路。

    倒霉的是鬼群,顿时被踩灭了二十几个,几乎小半。

    我心中顿时万千羊驼狂奔而过,这鬼玩意竟然还会跳,尼玛开挂吧?

    …;…;

第二百三十三章:夜不祥(3)() 
我们急忙停下,这巨骨太厉害了,强冲过去基本上等同于找死。

    “干掉他们,干掉他们!”鬼童子疯狂的叫嚣。

    这时,我抽空看了一下四周,发现这里已经不是圩场了,甚至不是金盆乡,而是一片陌生的荒野。

    四周灰蒙蒙,空荡荡的,应该是一处鬼间。

    所谓鬼间。就是另外一个小空间,鬼白天就隐藏在鬼间之中,只有晚上才会出来活动。

    有些厉害的鬼间还能通向传说中的幽冥之地,传说阴曹地府就是最大的一处鬼间。

    鬼童子不敢在金盆乡动手,于是把我们拉入了鬼间。

    不得不说,它或许战斗能力不行,但还是有些歪门邪道的,否则也不至于能成为鬼奴。

    可别小看了鬼奴,能被一方鬼王看中,收入麾下成为最受信任的奴仆。没点真本事那是不可能的。

    鬼童子两次把自己弄进鬼间,第一次是引诱,这一次完全是用强,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把我们拉了进来。

    “轰!轰!轰!”巨骨立刻朝我们冲过来,速度飞快。一个箭步几乎就冲到了我们面前。

    “散开两组,擒贼先擒王!”黄毛定策。

    我们立刻分开,黄毛和我一组,曹楠冯大牛胡来一组,分别朝两边狂奔。

    巨骨犹豫了一下。朝曹楠那组追去了,似乎是觉的他们人多。

    他们三人撒腿狂奔,有多快跑多快,不断的迂回,或聚或散,一下就把骨将拉开了百十米,险象环生。

    这个庞然大物简直无可匹敌,虽然都是踩或者捶,招式原始而简单,但威势可不是我们能够抵御的,基本只能逃。

    “上!”黄毛道。

    我点头,立刻转身冲向鬼童子。分开两组的目的,就是为了调虎离山,擒贼先擒王。

    鬼群环绕在鬼童子身边,团团将它护在里面。

    见我们冲过去,鬼童子一变命令鬼群阻挡我们,一变摇动了白色的铃铛,召唤巨骨回来保护它。

    若是在外面,鬼可以遁入鬼间内消失的无影无踪,但这里已经是鬼间。它无处可藏,这便是强行把我们拉入鬼间战斗的代价。

    鬼群分开两部分,一部分直接朝我们冲过来,一部分还护着鬼童子。

    我和黄毛挥舞着刀剑,狠狠的犁了进去。

    “嗷!”

    最前面的的是一个被开了膛的鬼,浑身血污,狰狞可怖,肚子不知道被什么东西掏空了,像是野兽,浑身被啃噬了小半。生前搞不好是野外被野兽给咬死的鬼,尸体还被吃了。

    我左手直接一拳轰过去。破膛鬼虽然冲在最前,却知道我左手的厉害,本能的闪避,想要躲开。

    可惜,它根本不知道这是我的假动作,我立刻收手,闪电般一刀斩过去。银芒一闪,破膛鬼惨叫,顿时像炮弹一样砸了回去,化为一团烟雾爆碎。

    紧接着又冲过来三个恶鬼。它们从两个方向包过来。我故技重施,直接伸出左手朝它们对冲过去,就问它们敢不敢碰。

    恶鬼果然闪开,连用鬼爪碰我的勇气都没有,我干脆懒得战斗,将它们丢给黄毛,大步流星,狠狠的撞进了其后冲来的鬼群中。

    顿时,我感觉腰肋,背后,还有胸口一阵剧痛,肯定是被抓伤了,但拼命的一跳效果奇好,鬼群根本来不及散开,被我摸中了两个。

    不祥人印记顿时迸发出明亮的火彩,“轰”的一声,它们顿时燃起熊熊的烈焰,瞬间蔓延,几乎将冲过来的鬼群整个笼罩。

    “卧槽!”黄毛大吃一惊,之前阳火燃烧的场面,他应该是没看的太清。

    我心中其实也对这种阳火非常的吃惊,太厉害了,对上恶鬼凶灵,简直就是摸谁谁死的节奏,简直就是开挂。

    “冲!”

    黄毛立刻招呼一声。率先朝鬼童子冲过去。

    我没二话立刻跟上,此刻巨骨已经回援耳,要不了几下就能赶到,十分紧迫。

    鬼童子见我们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一大群恶鬼,吓的转身就跑,此刻它身边已不足二十个恶鬼了。

    我和黄毛发足狂奔,却一时间难以追上,它们的速度一点不比我们差。我不由有些焦急,鬼童子怂归怂,但逃起命来一点都不含糊,十分难缠。

    “轰!轰!轰!”

    更要命的是,身后追来的巨骨可一点不含糊,大步流星朝我们碾压过来,很快就追到离我们十步远的地方,一脚就朝我们踩过来,巨大的鬼脚从天而降,如同天上砸下来一辆汽车。我和黄毛急忙朝旁边一滚,落地之后立刻起身,朝着旁边逃窜。

    骨将一击不中,又是一拳头砸了下来,和刚才的招式一模一样,话说回来,这东西貌似智商不高,来来回回就这么三板斧,没别招。

    我有了准备。再次一滚躲了开去。

    “孽畜!”

    黄毛抓住机会,一剑刺向巨骨的脚踝。

    只见电光一闪,巨骨不由浑身一颤,桃木剑刺了进去,喷涌出浓浓的黑烟。

    “嗷!”

    巨骨痛嚎,本能的提脚挣扎。幸好黄毛一次立刻就把桃木剑拔了出来,否则非得被带到填上去不可。

    我立刻从地上爬起来,大好机会。

    这东西厉害鬼厉害,但智商确实是硬伤,只要能躲开它的一踩一锤。并不难对付。唯一的危险就是不能出一点差错,否则擦着重伤碰着死。

    趁着巨骨“金鸡独立”的瞬间,我双手执刀,照着巨骨那条独腿就是一刀。

    “嘭!”

    桃木刀电芒一闪,同时一股灼热的热流瞬间从手心灌入桃木刀中,一缕不那么明亮的火彩瞬间化为火焰,黏附在巨骨的脚踝上。

    我被震的蹬蹬蹬往后退,一屁股坐在地上,太用劲了,两条手臂被震的发麻。

    巨骨惨了,砍中的地方炸开一个热水瓶那么大的口子,碎骨纷飞,化为粉末飞溅;更恐怖是那团阳火,就像是喷火的枪一样,呼呼的燃烧着。

    肉眼可见。巨骨的脚踝寸寸成灰,不断的蔓延、扩大。虽不如恶鬼那样一点就成了火球,但也颇为可观了。

    “漂亮!”黄毛大喜。

    我急忙挣扎着站起来,心中震撼,没想到火彩对着尸怪也有效,只不过见效更慢。

    更重要的是,火彩竟然可以通过桃木剑传递,虽然弱化了不少,却是一个新的发现,很重要。可惜自己不是左撇子。否则用左手持桃木刀战斗的话,威力会上升好几个台阶。

    我和黄毛急忙后退,巨骨被烧灼的惨叫连连,不断去拍击脚上燃起的阳火,却根本拍不灭,哪怕是一脚狠狠的插入土里面都没有。

    阳火如同附骨之疽,根本无法熄灭。

    “鬼童子呢?”

    这时候,曹楠和胡来、冯大牛赶过来了,问。

    我看向左右,哪里还有鬼童子的影子,早就和剩下的恶鬼跑的无影无踪了。

    “这里是它的地盘,怕是追不上了。”黄毛摇头道。

    “靠!”曹楠骂了一句,道:“有能耐别跑,看老子怎么敲死你!”

    “后撤吧,这东西没那么容易死,小心它发飙!”胡来看着手忙脚乱的巨骨,建议道。

    我们点点头,齐齐后撤。

    果不其然,巨骨努力一会儿见根本无效,大吼一声,竟然生生把自己的腿给撕扯了下来,断腿求生。

    那条腿骨一被扯下,顿时化为一团熊熊的烈焰,丢在半空中,便化为骨粉洋洋洒洒。

    只剩下独腿的巨骨也不敢与我们战斗了,一头扎进土中,没入进去,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连土都没有飞溅起来。

    分明是土遁!

    …;…;

第二百三十四章:夜不祥(4)() 
“这东西怕是废了吧?”曹楠问。

    “没那么简单,它只是受伤了,只需要找到一些尸骨补充,假以时日就能复原,要消灭它,就必须将它整个打成碎骨;能做到这一点的人至少得是龙头。”胡来摇头。

    “要不是孟磊身上有至阳之火,今天晚上我们都得挂在这。”黄毛道,顿了顿看向我,说:“你身上的的阳火其实普通人身上也有,只不过你的阳火可以透体而出,对鬼魅凶灵照成恐怖的伤害。”

    我缓缓点头,阳火这东西确实人人都有。而且是三盏,分别位于头顶和双肩。

    老话说,人走夜路要是感觉背后有鬼,绝对不能回头。因为人就靠身上的三盏阳火护着,回头一次,就会有一盏阳火被鬼吹灭,等阳火全灭就完了。

    当然这只是一种说法,有阳火便不敢碰人的鬼,一般都是很弱的鬼魂,真正厉害的鬼,靠三盏阳火是护不住的。但这也说明了一个问题,鬼是很怕阳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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