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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重生小村姑-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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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小树林里一声惨叫,惊起飞鸟无数啊。

“休战,休战!还掐!我快断气了!”

许枫死死卡住李枭的脖子,死不松手。李枭没办法,只得狠狠咬住许枫的胳膊。

“你松嘴!”

“你先放手!”

“你先松嘴,我就放手!”

“你到底放不放!”李枭脖子被卡住,脸色成了猪肝色,憋气憋不住了,死命咬下去,也不管会不会见红了。

“尼玛!”

“休战休战,我喊一二三,你们就一起松开。一~二~三!”

看着他们应该打得差不多了,范晔才叫休战。

李枭和许枫两个人松开,都挂了彩,许枫的眼镜碎了,李枭的脸被打肿了。当然身上脸上各种不明伤痕无数,牙印,抓痕,真是惨的不忍目睹。

两人收拾收拾自己,倒是不在意身上的伤。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了,两个人早习惯了挂彩。只是,今天这种原始的斗殴,爽极了。

“以后不准再欺负我了啊!”李枭揉揉脖子,还真是差点断气了。

“谁欺负你了,你从小喜欢耍酷,逗逗你好玩啊!像只炸毛的公鸡。”许枫锤了李枭一拳,笑笑。

俩人也不计前嫌了,其实男生或者男人之间,有拳头说话比废话一箩筐管用多了。

范晔看看手表,都快放学了。

“走吧,早上课了,现在都快放学了。那就别上了吧,请你们出去喝酒。”

“行啊,那我们肯定不客气。”

“啥时候这么好了你们,不是要打架的啊。”

“少来离间我们兄弟的感情,小心我们把你办了。”

三个人相约去喝酒,两虎相斗的事算是了结了,估计这两个老大回去发话,以后也没啥矛盾了(未完待续)

第七十一章 酒吧

三个人晃到校外,对面的酒楼肯定不能去,这地方有碍观瞻,被老师看到还是不好的。

“不如,我带你们去个地方吧。去不去?”李枭狐朋狗友最多,吃喝玩乐啥都玩得转。

“去,怎么不去!”

李枭带他们去的是一家摇滚酒吧,是一个爱好摇滚乐的朋友开的,不为盈利,就为了共同的爱好,老板就是驻唱乐队的一员。生意不是很好,只是老板认识的人多,经常有朋友来捧场,所以还维持的下去。

酒吧有个好听的名字,水木年华,是一独栋的红砖小楼,小楼爬满了枯萎的爬山虎,像老年人脸上的褶皱。

“就这里?”

“是啊,还不错,一个朋友开的。进去吧!”

下午时分,太阳还没下山,还不是酒吧热闹的时候,几个摇滚乐队的在排练晚上的节目。有个胖胖的,坐在那边看他们排练,三十出头的样子,看上去不像是个爱摇滚的,倒像是街上任意一个大叔的样子。

“曾哥!”

“李枭,带朋友过来啊!”曾国涛正在看大伙排练,自己已经很久不参加表演了,最近状态不好,过来坐坐,顺便看看场子。

“是啊,曾哥在啊!带两个哥们过来,找个僻静点的地方喝酒。”

“那行,二楼有个包间,我自己用的,今天借给你。那地方,能看到台下的表演,哥几个喝酒也清静。我找人带你们上去。”曾国涛招来服务生带他们上去,又吩咐了给他们送酒和果盘,一切先准备着。

“曾国涛,虚长几年,朋友们都叫我曾哥。初次见面,都算我的,大家玩的尽兴。”

“许枫,学生。曾哥好!”

“范晔!”

“你们上去喝酒吧!有时间过来玩。”

李枭带着他们去二楼。这个包间自己以前也没去过,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状况,只知道曾国涛经常自己一个人在里面喝酒。

包间很大,有酒柜,里面有不少曾国涛自己爱喝的酒。服务生早就给他们上了酒水和果盘。

“曾国涛什么人啊?”

不知道李枭是怎么认识这号人物的,没听说李枭喜欢摇滚啊?

“酒吧老板,以前也是刚刚那个摇滚乐队的成员。最近几年不能玩摇滚了,开了这家酒吧。”

“不能玩摇滚了?”

“是啊。他爸爸你们都认识的,就是那个北京的曾爷爷了。他的小儿子。在这座城市玩摇滚是为了悼念他逝去的爱情,表达内心的不满。据说那个女人在这个城市。最近几年,曾爷爷想尽办法把他拴在身边,偶尔准他过来看看。所以酒吧平时不是曾哥在照顾,是他的一个哥们。”

“原来是他啊!”范晔点点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许枫和范晔对曾爷爷的事也是知道的,曾家小儿子早先年不听话,四处鬼混,可把老爷子气得不轻,最近几年才好起来。曾老爷子把他安排进政府工作,才踏踏实实干了几年,听说也小有成绩。曾老爷子才算是放下心来。

“巧合!不说也罢。没什么好说的。”李枭不太愿意讲。

“喝酒吧,这边的酒不错的,都是好酒。”

“行了行了,不愿意说就拉倒,没人逼你。大家喝酒就是了。”

酒过三巡,估计时间也不早了。下面慢慢热闹起来,表演也开始了。

包间的视角正如曾国涛所讲的那样,正好能够看到舞台上的表演。说实在的,变奏的吉他,嘶哑的歌声。架子鼓激烈的敲击声,还有下面的欢呼尖叫和口哨混成一片。摇滚乐多是即兴表演,虽说下午的时候有排练过。但是肯定是没有办法控制的。今天的场面尤其火爆,主唱被观众和歌迷要求跳霹雳舞。主唱只得按着乐手们奏出的音乐,来段霹雳满足歌迷的热情。

环境昏暗,灯光打到舞台上,长发的主唱“惊艳”全场。

“这个主唱怎么回事啊?”

“摇滚乐爱好者,唱的挺好的,就是认不清自己。明明是个实力派,非的把自己整成了偶像派。你们看看,人哪,总有人不清自己的时候,过个几年,怕就能给自己定位了。”

许枫和范晔点头,这个主唱长得实在是惊恐,还要在台上耍帅,真是受不了。奇怪的是,真的有女歌迷给他献花,不少人尖叫着他的名字。

“咦,下面那个红衣服的女的是怎么回事?”许枫眼尖,一眼就看到坐在角落里的红衣女郎,看上去不是跳脱的人,长发披肩,安安静静坐在那,偶尔低头喝口饮料,只是怎么一个女孩子晚上一个人来酒吧呢?

“那个啊,是曾老爷子内定的儿媳妇,只是曾哥不喜欢,心里早就有了别人,也不想耽误她,一直冷处理呢。这姑娘也不知道看上曾哥什么了,就一直跟着曾哥。曾哥长得也不咋地啊,脾气也不是很好吧,也不知道这么好一姑娘怎么就上杆子撵着人跑。”李枭虽然自己对这些男男女女的事情也不大懂,但是至少看皮相看脾气,还是知道一点的。这姑娘,自己也见过,二十来岁的样子,大学刚刚毕业,工作没多久。柳叶眉,乌溜溜的大眼睛,皮肤白皙,看一眼就让人忘不了。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啊,这就没办法了啊。”许枫表示理解,这种事情真的不好说的啊。

“这姑娘也真是不容易,曾哥去哪,她跟哪。”李枭他们几个早就知道曾国涛这事了,都觉得那姑娘不错,长得柔柔弱弱的,但是骨子里一股倔劲。几个年长的也劝曾国涛可以考虑了,也看着就是三十多的人了,怎么也该考虑人生大事了。只是,曾国涛不为所动。

“管他呢!他不愿意还能绑着不成?”

“也是!”

“对了,你们倒是说说,怎么找个理由把手底下的按住,让他们不再起事端才是。”

“这不是你们一声令下的事!这事不也就是你们挑的头么!”范晔不以为意。

“说实在的,有时候事情发生了,就不是我们能控制的了。他们现在都在写检查呢,反正检查都写了,不如一决高下了再说。肯定跟多人有这样的想法的。”许枫想起来就头疼,说那些人没脑子,什么都是分的很清的,一根筋。(未完待续)

第七十二章 醉归

“就是啊,只能话带到,就算我们和解了,他们要是有不服的,我们也没办法。”李枭自己也是这个性格,一根筋到底,脾气上来了,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这时候还不能劝,越劝越坏事,只能顺其自然。

“那动静也小点,别再闹出事来。”他们对谁说谎都行,对自己从来不说瞎话的,这点范晔比谁都清楚。

“知道的,我们心里有数,小打小闹的避免不了,大动静也不会有。不会怎么样的,出不了大事,顶多暗示他们去校外解决,别在学校闹就是了。。”许枫跟范晔保证,李枭也点点头。

“那就行,随便你们,你们有数就行。”

“公司没什么事吧?”

“没事。好着呢,你们要是愿意过来帮忙,我也很乐意。”这两个人薪水不少拿,只是出现的次数未免太少了点,自己累死累活的,他们逍遥自在,实在是太过分了。

“这不是有范爷在么!我们两个不顶事啊,还是别过去给你添乱了,只要最后分红有我们的份就行了。”许枫一向不过去的,除非范晔有事通知他过去。

“别给我戴高帽子,也别给自己找借口。现在公司快上轨道了,你们最好能够过来帮忙,不然我一个人可忙不过来。”范晔最近忙得厉害,虽然以前也是自己忙的,但是没想到,整个外贸公司,现在这么忙。订单多的很,钱也好赚,只是自己一个人运作,未免累了些。

“唉,我们是爱学习的人啊。”许枫打哈哈。

“说了别找借口啊,我还不知道你们。不帮忙,我可就不给你们分红了,自己看着办吧你们。”

范晔深知这两位,大手大脚惯了的。现在家里给的零花钱也不多,平时出来花的钱就靠这点分红。要是断了分红,以后出来,不是就很拮据,就会很没面子了么。

“行了行了,我们去还不行么。”

对于范晔的这种“小人”行径。两个人表示无语。

曾国涛果然是官二代啊,有钱又有势,。范晔拿了曾国涛的一瓶法国红酒,对楼下的曾国涛示意。曾国涛点点头。

“我们来尝尝。”

开了酒,溢出来的酒味很醇正,。拿了新杯子出来倒上,色泽鲜艳。轻吮一口,稍有些干涩,但是口感很顺滑,强劲醇厚,跟一些酒吧里用葡萄汁勾兑过的葡萄酒完全不一样。

“好酒呢,过会喝口感会好些。”范晔放下杯子。

“那是了啊,曾哥最爱的就是喝酒和摇滚。这里的存酒都是他自己找来的,也有朋友送的。”李枭认识曾国涛的时间其实也不算长,只是经常来这家酒吧。听大家说的比较多,对曾国涛的不羁和勇敢很是羡慕和钦佩。

“你很了解他啊?”

“算是了解,这里的很多人都是以前的老顾客。来这里的人都很佩服他。要不是他的人格魅力,下面的摇滚乐队早就解散了,哪能坚持到现在?他们都是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庭的,就是为了曾哥。才在这守了几年。”

“曾国涛有什么过人之处么?”范晔也没想到曾国涛居然是这样一个人物,原本以为他就是个有背景的纨绔子弟,在这里留下他不羁的青春。他在这里的一切,都是因为他的身份,现在看来不是的。

“他很能识人。为人豪爽,朋友很多。不只是在这里,他在没一个地方。都能找到他的朋友。至少,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愿意为他掏心掏肺。”李枭觉得这样的人,能称之为领袖,他没有笑容满面,跟你套近乎或者什么的,但是就是一眼就能觉得他会是一个能交的朋友。

“我也觉得他给人感觉很能信任。”范晔虽然才十几岁,但是也算是半个生意人,从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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