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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三国之平穿岁月-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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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语。不想再接他的话了,狂飙了一天,真的是累啊,超累。

曹植有点失神,看我不言之后,盯着火堆,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看他那样子。似乎很落寞。唉,身为正太,没什么朋友很正常的,谁叫他们身在高处,含着金汤匙出生,有个了不起的老爹呢,呼风唤雨之下牺牲掉一些东西。那也是正常的。

看他越来越萧瑟,我不禁心软,虽然这家伙煮豆的时候很狂很傲,可眼下,到底还是个孩子不是。想有朋友,有友谊,也是人之常情,可惜啊可惜,当他的朋友,那可是要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的。所以想了半天,我决定还是不安慰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名人嘛,碰见了确实有缘,看上一眼,也就行了,别的我可不敢多想。

这时我那脚马突然绕到那红云的后面,啪的一下。居然偷袭得手,趴到了那红云的背上,那姿势看的我脸迅速打上鸡血,呐呐的半天没缓过神。

只见那红云重重的打了个响鼻。愤怒的扬起后蹄就是一个猛踹,咚的一声,我那脚马被硬生生的踹下背,小腹被中了两脚,显然不轻,差掉没有跪倒下去。

靠,好凶的马,我担心的站了起来,正想过去看看我的脚马,我可不想它被踹死了,那可是我花二十两银子买的,错了,现在是三十两了。

原本在建业买马花了二十两,后来换马的时候,一匹添了五两,算起来,它现在可是价值三十两银钱呢,我准备到了寿春就卖了,这样身上的钱也就足够回来了,回来的时候可以走水路,还能省出几两银子来。

曹植看了过去道:“你的脚马勇气真是可佳。”

我啐了他一口,满脸鄙夷的走向我的脚马,可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准备把它们两个栓开,不然明天早上我看到的就是一匹死马了,到时就是这曹植大发同情,给了我二十两银子,我也无处买马去。

难不成靠我这两条瘦不啦叽的腿走到寿春啊?到那时,诸葛亮只怕早就被那yin娃dan妇吃的一干二净了。

我一走过去,那脚马就很委屈很人性化的看了我一眼,然后抖了下棕毛,站了起来。我拽过它的缰绳,把它牵开,原本还以为它不会配合呢,没想到被那红云一踢之后,竟然很听话,很顺从的跟着我走到另一边。

把脚马栓好后,我无奈的拍拍它的棕毛道:“马大爷,你就算了吧,没看到人家长的比你好,血统比你高吗?想找伴,得找门当户对的知道吧,虽然我很看好你,但那家伙,你确实是配不上滴,放弃吧。”

脚马像是听懂了一样,乌黑发亮的眼睛,心有不甘的朝那红云看去,前蹄还在地上刨了两下,以示不满。

那红云狰亮的眼睛连看都没往这边看,高傲的扬着头继续优雅的吃它的树叶,那样子高贵的就像一个不可一世的贵妇一样。

靠,什么马啊,成精了,不就是毛好看了点嘛,在我眼里只要是马,都是一样。

那曹植听到我话,又扑哧的笑了一声:“你真的很有趣,跟着我吧,做我幕僚,我可以让我老爹封你个官做,怎么样?”

我像看恐龙一样看着他,曹植是不是疯了?

“你的提议很诱人,不过算了,我对做官没兴趣。而且我还小,嘿嘿。”这会我心甘情愿承认自己是小屁孩了。

曹植大乐:“你都十六了,早该有字了,不小不小了,我朝中十四做官的不在少数。”

我暴汗,这是走狗屎运了吗?:“不用了,我就是一傻子,不是当官的料,你不要被我表面迷惑了,其实我是个坏蛋。”

曹植乐的露齿:“你要是坏蛋,我就是杀人如麻的疯子,哈哈哈哈。”

我脸上露出数条黑线,算了,我决定打死也不说话。

坐回火堆面前,我故意离他远远的,为了防止再跟他说话,我所性学着梅然那样,假寐。

果然这一假寐,曹植就不再说什么了。

不知不觉中,我竟然就睡着了。

一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一滴露水滴在我的鼻尖,把我冻了醒了,才知道天亮了。

只见曹植靠在我对面的那颗树旁,睡的像个天使。

昨夜能见度不高,现在才看仔细,他长的确实不算帅气,但从头到尾都流露出一种纯净的味道,像是天使。

他的睫毛很长,嘴唇也很红润,头发乌黑油亮,算的上是个美少年。

看起来也很讲究,看他在野外这么将就了一晚,头发还那么整齐,衣袍还那么光鲜,就知道他跟诸葛亮一样,有着良好的生活习惯。

唉,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不一样啊,什么叫高层,什么叫上流社会,说的就是他们这些人了。

我抚了抚凌乱的发丝,从一边的树叶上抹了点露水放在头上,然后把头发整理好。

正准备趁他没醒,牵马离去,就看到,他长长的睫毛眨了两下,然后一双星眸睁开来,定定的看着我。

“硕兄醒了。”

呃,经此一夜,变成硕兄了。

我干笑了两声点头说道:“是啊,我有急事,先走一步了,昨夜承蒙关照,日后若有缘那时就再见了。”

曹植眼神微暗,也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道:“相逢及是有缘,一路同行吧,反正你我都是去寿春。”

我嘴角抽了两抽,我怕的就是你这句。

算了,管他呢,他要同行就同行好了,到了人多的地方,我再想办法甩开他就是了,总之不能跟他这么个太子爷在一起。而且现在来说,他这个太子爷更像个灾星,跟他一起,保不齐被那袁术一起捉起来。

人家老爹到时能救他,可谁来救我呀,敬而远之吧……怕怕……

正文 094什么情况?

以前是不知道,现在我总算明白了,马为什么分三六九等,为什么分家马,脚马,车马,战马,宝马了。

唉,怪不得人家红云瞧不上咱的脚马。

这一跑就见的分晓,不光是脚力的问题,就连体力和耐力都差的让我郁闷。

人家红云一路打着响鼻,心不甘情不愿的小步溜哒就能保持跟我的脚马奋力狂飙的速度同行。

我是颠的屁屁生痛,看那曹植坐在红云背上却是悠哉游哉,轻松的不得了,我就有些想吐血了。

好不容易飙了半天,到了合肥县。

合肥县,离寿春就不远了,若是我发狠的话,说定能在半夜前赶到寿春,只不过进不了城罢了。

进不了就进不了,正好可以在城门口等诸葛亮,我打定注意,不在合肥休息,直接狂飙寿春,这样曹植总不会跟我同行了吧。

跟这引雷针,还是有多远避多远才是啊。

如意算盘还没打,曹植就像看穿我的想法一样,笑眯眯的盯着我说道:“硕弟如果要连夜赶路的话,这次最好在这里准备些物品。虽说眼下气温合宜,但到了晚上,还是冷的很。”

我无力了,这厮成狗皮膏药了不成?

“曹子建,你能不能别跟着我,我是真的怕你。”

曹植扬眉:“不能,我很喜欢你。”

我大惊失色,心思,莫非他也好龙阳?和你个稀泥哦……

“我没那种爱好。你不要找我。”我怒喷道。

曹植清亮的眸子露出笑意:“硕弟误会了,我也没那种爱好。”

我松了口气:“那最好,拜托你,真的不要跟我同行了,俗话说,君子不强人所难,你是君子,我是小人啊。”

曹植不动于色。左右张望了下道:“嗳,前面有家杂货店,我们去看看吧。”

被他打败了,这是我来了快一年里,第一次碰到无赖,而且还是七步成诗的大才子曹植,太让人意外了。

趁他在店里挑挑捡捡的时候。我三番两次想开溜,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这厮简直精的跟猴一样,我刚想到的东西,他就先替我想到了。高兴的时候,就用嘴提点我,不高兴的时候。就像猫捉老鼠一样,等我前脚踏出他的视线,后脚就发现,他就在我的前面玉树临风的站着,笑的一脸骚包。

昨晚我还说自己运气真好,随便碰个人,都能碰到三国的名人,现在我直想说自己,流年不利,踩着了狗屎。

我垂头丧气的。牵着脚马去客栈加了五两银子重换了一匹精力旺盛的脚马,心想,随他吧,爱跟不跟。

也是被他逼急了,所以一路上我都不肯开口说话,一直沉着脸,心想,你曹植不是心高气傲吗?被一个普通人这么鄙夷。总该抚袖而去了吧,这可是无言的抵抗和瞧不起他呀。

那知这曹植心性好的很,不管我怎么黑脸,他都纹风不动。安之若素的跟着我的脚马溜哒。还时不时的跟我说几句话,什么这山很美,什么这水很绿,兴趣高涨时,还合掌唱了几句。

我在马背上颠的难受,也没听清他唱什么,但那拉长音的什么什么兮……我到是听到清清楚楚。

这时曹植不知道又想起什么,兴奋的朝我说道:“硕弟,我素问,南方出美女,不知硕弟订亲没有?”

我无视他,闷着头使命夹马肚,催马快跑。

曹植自得其乐的很,摇头晃脑道:“南国有佳人,容华若桃李。朝游江北崖,夕宿潇湘沚。”

我啐了一口,在我面前卖弄诗词,好嘛,你是老大,随你卖弄,谁叫我胸无点墨呢。

没过一会,这厮又开始摇头晃脑的呤道:“人生不满百。戚戚少欢娱。意欲奋六翮。排雾陵紫虚。虚蜕同松乔。翻迹登鼎湖。翱翔九天上。骋辔远行游。东观扶桑曜。西临弱水流。北极登玄渚。南翔陟丹邱。”

和你个稀泥,还诗兴大发了不成,这么一长窜下来,一气喝成,让我叹为观止啊,唉,曹植就是曹植,果然不愧是一大才子。

可惜,他是对牛弹琴了,碰上我这个对诗词一窍不通的穿越人士。

又没过一会,他又开始摇头晃脑,我骇的脑门冒汗,吸气,收腹,大喝一声:“够了。我说曹子建,你是文人,你是士子,你是大才子,可我不是,你别看我长的弱了些,但我确实是个对诗赋一窍不通的粗人,求你不要再对牛弹琴了,放过我吧。”

曹植两眼生喜:“总算说话啦,还以为你要装哑到什么时候呢。”

我脸顿时黑了下来。

我是一路求饶,只感觉今天是我最熬的一天,也是第一次知道,男人缠起来人,可以让人发疯。说实话,我有好几次动了念头,想拿毒药,把他放倒,然后绝尘离去,后来到底还是没忍心。

就算他不是曹植,我也不忍对一个没坏心思的好人下手。到底还是心肠太软了点,如果换成诸葛亮,或者是习祯,可能早就把他毒哑了,要不就迷昏了吧。

时间算的不差,果然是在半夜时分到达了寿春。

看着高高的城墙,来来回回巡逻的卫兵,我松了口气,像条死狗一样,从马背上翻了下来。心想,今晚上是肯定进不了城了,就在这城脚下将就一晚,明早先进城打听,如果诸葛亮还没到,就再返回来在这守株待兔。

“累了吧,还好我准备了酒肉哦,你去那边捡点柴禾来,快去。”曹植也翻了下来。

对他的指挥,我没什么反叛的想法,漫漫长夜呢,不生堆火。会很冷的。

乖乖的捡了一些柴禾过来后,曹植手脚很利索的就把火生了起来,好像对这种露宿野外的事情,很在行一样,让我吃惊了不小。

这家伙出生算是带着黄金美玉的正太啊,影象中,这种人,不都是那种柴米不知。油盐不晓,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人么。

吃惊归吃惊,但东西还是要吃的。

看他递来的鸡腿,我没犹豫,接了过来就是猛啃。

他到好,很优雅的细嚼慢咽。还一边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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