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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老板,笑一个-第32章

小说: 老板,笑一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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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是看出来了。之前根本不是老板把这老爷子带坏,而是两个心眼儿都特多的坏人臭味相投,互相影响!

老板过去道行就很深了,我每次折腾完事儿都要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惨痛代价。他再趁我不在给老板支两招,我以后日子怎么过!

作者有话要说:七叶谈之YY小剧场:

小灰:…_…# 我想提前领盒饭。

雪少:别这样嘛,~(@^_^@)~ 你的呼声还是很高的。

小灰:… … 我想提前内退

雪少:╮(╯▽╰)╭ 这个要扣违约金的

小灰:(╰_╯)# 老子就是不想干了!怎么着吧!

雪少:(*^__^*)~~~ 别这样嘛,主要是……你知道,七叶会舍不得你的嘛

小灰: ~~((ノ*T_T*)ノ┴—┴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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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十三章 信一半 。。。

一桌素斋在巫大娘的妙手烹调下不仅色香味俱全,其中还有两道菜无论外形还是味道都和香喷喷的荤菜一模一样,只从口感上能嚼出些许与腐竹类似的咬劲儿来。

眼看着老方丈眉眼弯弯吃得比我还起劲儿,我咽下最后一口饭,打了个饱嗝,拍拍胸脯念叨:“哎,好香的肉味儿啊……”

老方丈笑么孜看了我一眼,咽下口中饭食缓声赞道:“巫施主手艺精深,老衲今日是沾二位的光,得以一饱口福。”

我一听老和尚话说得这么客气,其中还有那么点不为外人道的辛酸,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心软,外加不好意思。一个转念,又看到老头儿眼角闪过的“智慧之光”,顿时咬牙暗咒,原本打算给他下个套,借机编排他饮食不忌荤素不遵佛门清规,差点就被他装可怜给忽悠过去了!

我清咳两声,学着老板平常沉着的样子沉下脸色,手指敲了敲桌面道:“有的东西我们吃是没关系,方丈可是佛门高僧,不要紧么?”

说着话,我一边眼色严厉朝他面前那两只盘子扫去,其间因为实在不习惯做这种表情差点扫视到眼睛抽筋。

谁知道老头儿微微一笑,双手合十道:“佛,贵在心。”

自从我勘破了老头儿的精明本质,现在看他做什么动作说什么话都觉得别有用心意蕴深远。因此乍一听了他这话,我都没敢像往常那样张口就来信口雌黄,生怕一不小心又着了道栽了跟头。更何况眼吧前儿老板还在旁边坐着,我再如何不济事,也不能给老板丢面子。思及此,我干脆来个以不变应万变,一语不发半垂着眼研究石头桌面的纹理。

关键时刻别的不行,忽悠人的本事咱还是有一些哒!

过了一会儿,老板也撂了筷。不一会儿有青年和尚进屋来收拾碗筷,很快赫连大爷也端着一托盘的煮茶器具进来,靠墙一边小炉子点着,赫连大爷找了条小板凳坐着,一丝不苟开始烹茶。

老方丈突然出声问了句:“听闻晏施主昨夜燃了少许五支香,夫人可还记得当下感觉如何?”

我偷瞧了老板一眼,见他面色平静侧脸对着我,并无任何探究举动。仿佛老和尚问的话题跟他一点不相干似的。

我撅了撅嘴,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在外人面前从来都一副千年冰山的死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老头儿问我的是今天天气如何,而他跟我也没什么特别的亲密关系。

可我就是看不透他这会儿心里是什么想法头,理性的推断我总会啊!这俩人一上午就在这小破屋子聊天,这寺庙明显不可能有什么生意给老板做,再加上刚进来时老方丈不打自招的那句解释,明摆着俩人一半天都在钻研五支香的事儿。

38、十三章 信一半 。。。

再进一步说,一上午都在研究——我的事儿。

想到这儿,我不禁心尖一动,还带着某种酸酸甜甜的暖。这种感觉从我醒来之后只有过两次。第一次是刚出汴京没多久,在一个小镇子买桑椹果那天,老板牵我手的时候。还有一次就是现在。

不同于和老板亲吻的甜美躁动,以及被他压在身|下蹂躏时的无措难耐,这种感觉更像一股涓涓细流,虽不明显,却温暖的让人无法忽视。

我出神望着老板侧脸,直到他转过眼来,一双湛蓝眼瞳含着点让我看不懂的情绪,凝视着我。

我慌忙错过眼去,视线四处胡乱瞄着,一边整理思绪仔细回忆着昨晚在浴桶的种种,一边匆忙舔舔嘴唇回答道:“嗯……那股味道很浓,跟白天闻的感觉不一样。白天我拿手指蹭了一点闻的时候,觉得那种香味很提神。昨晚在浴桶里时,却让人脑子晕乎乎的。”

“我……只记得很乱……”回想起昨晚在浴桶中的情景,我只觉得脑海中雾蒙蒙一片,直到回到床上之前,所以发生的事都不那么真切,仿佛被谁蒙上了一层薄纱。

老方丈的声音此时在耳畔清晰响起:“是耳边乱,还是心里?”

我皱着眉,试图描述清楚那种感觉:“心里……心里觉得很不舒服,我知道自己张开嘴说话了,可我自己都听不清自己说了什么。好像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行……”

从回忆里抽回心神,就见老方丈半垂眼帘,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见我盯着他,不慌不忙绽出一抹笑,温声解释道:“夫人莫要误解。老衲这块香的用途是配合其他药物及疗法,辅助清除夫人体内的残毒。”

“按说不应该会产生令人心智紊乱的效果,所以晏公子才一大清早就来找老衲推敲一二。”

我点了点头,表示明白。其实针对这件事,我并没有想太深。

老板的心思难猜是一方面,可他面对我说一些话的时候,其中真假并不难辨别。他不止一次说并不在乎我是否能找回记忆,我也是信他的。毕竟打从我清醒过来,对我最好的就是老板。即便他真一门心思想帮我找回记忆,从根本来讲,我也不吃亏,因为那是属于我的记忆。

无论他想与不想,都始终是围着我动心思。这个世界上能有人为你这般动心思,怎么说都是一件挺幸福的事儿。

对于我记不起来的过去,我有时候想起来也挺纠结的。可纠结一阵也就随它去了。人生苦短,美人在畔,而且这个美人还从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对我关照的无微不至,做人一是要有良心,这是立人之本;二呢,就是不能太钻牛角尖。

我不知道自己过去是个什么样儿的人,但我现在是个什

38、十三章 信一半 。。。

么样儿的人,似乎已经定型了。徐梓溪说我豁达,金子姐说我缺心少肺,老板说我现在这样子特可爱,总结起来就是我现在这样儿不仅特别,而且还挺招人疼的。

做人能幸福成我这样,委实不容易。就像老板之前说的,我过去三年吃的苦顶别人一辈子,所以不要随便对我的现在指手画脚外加羡慕嫉妒恨!要祝福,要心怀善意!不然我虽然为人不刻薄,但也没什么好话招呼你就是了。典型案例请参见金子姐!

老板好像没有要聊天的意思,可看那神情,也没对现在这场面觉得不耐烦。因此我充分利用老板好心附赠的饭后品茶时间,使尽浑身解数跟老方丈打听昨天那姓方两口子的事儿。

老方丈在这件事上还挺松口的,我试探着问了两句,他也不生气。口吻平淡的把他知道的都跟我们讲了。

整件事大概捋顺下来是这样的:

大概十年前的一个初春的早晨,寺里两位师兄下山采摘榆树钱儿。

榆树钱儿都知道吧?能包饺子吃馅儿,或者和别的蔬菜拌在一块当凉拌菜吃,反正是普通人家春天里常吃的一种食物。不仅味道香甜,最重要的是它不要钱!所以一到季节了,寺里几乎每天都有人下山采摘些各式各样的树叶,好给寺里大小和尚们加菜。

反正那天两个年轻和尚下了山,刚走到那棵大榆树下,就愣了。树底下不知道谁撂了一只竹篮,上头覆盖着个红色的小被子,走近一看,就见里头躺着个尚在襁褓的婴孩,正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看着两人。

要知道这地方方圆三十里内根本没有人家,就这么一座香火尚可的寺庙。因此排除了谁家路过歇脚,不小心把孩子落下的事实。而且还一大清早的,寺里也不见有新来的香客,因此综合种种原因,两个和尚很快明白过来,这孩子是个弃婴。

孩子还挺小的。带回寺庙里给年长些的大和尚一看,纷纷都说这孩子太小,也就出生没两天。看那脸色是连母乳都不见得喂过,也不知道父母是什么人,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就把孩子扔在这寺庙山脚下撂挑子不管。而且令寺里不少和尚都气愤不已的是,这样的情况过去不是没有,毕竟会出家当和尚的,有不少都是家里贫困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总而言之是养不起,没别的法子才送上山。但从没见过连个解释因由的字条都不留的情况,更过分的是连孩子的生辰八字都没有。

很快众人就看出孩子不对劲儿。这么小的孩子,渴了饿了的不可能不哭不闹。抱去给方丈仔细瞧过,得出的结论就是孩子天生口不能言。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方丈为他取名静思。[WWW。WRSHU。]

一转眼十年过去,某日一对自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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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当年丢弃孩子的夫妇找上庙门。几经核实当年的具体情景以及婴孩当时包裹的衣物,方丈能够确定,这两人应该就是静思的亲生父母无疑。

两人一上门,二话不说就要带静思走,对于静安寺十年的养育之恩,除了简简单单一句谢语,其余一概皆无。

其实这两口子来的比我们还早几天。之前跟确认了是哪个孩子,这几天都缠着静思闹。昨天我们看到那场,比之前几天也算得大场面了。寺里的大和尚拦不住也管不了,眼看那夫妻二人不遵守之前与方丈的协议,一门心思想强掳孩子走,情急之下才来找方丈出面干涉。

也是直到昨天傍晚,方丈亲眼目睹这二人行径,才看出些端倪。不过最多只是猜测,没什么切实证据罢了。

后来待我们各自回屋之后,那两口子又厚着脸皮找上方丈。说见既然静思执意不走,也不好勉强。寺里也有好几个与静思同岁的小孩儿,不知道有否意向跟他们一道回去,认祖归宗,共享天伦。

老方丈说到这段的时候,面上依旧很平淡的样子,只是眉眼间依稀可见慨叹之情。

毕竟也是有求于人,这两口子最后索性说了实话。方姓男子确实是静思的亲爹,那嚎了一下午的妇人却是他娶的第二任妻子。原配早在十年前生产静思的当日就因为难产过世了。现在的这个,正如某人昨日吵嚷间隐有自得的,是朝中某位地方大员的大女儿。

那当官的老头儿一生如意,家财万贯,儿子女儿一大家,膝下却无一个男孙。因此就放了话出来,谁能先给生个孙子抱抱,就能在他过世之后谋得一半家产。要知道这方姓男子本不姓方,他原就是入赘方家,生了孩子定然也随女方家姓,因此在争夺这份庞大的遗产面前,与方家其他儿女是有同等的竞争力的。

而这夫妻二人只孕有两个女儿,因此听老爷子一发话,两人又不比女方家其他弟妹年纪轻,两人一连愁了数日,这做夫君的突然就想起,自己十年前还有个孩子,而且是男孩。当年之所以将孩子扔到荒郊山下,一方面是家里困难,妻子已役,夫妻俩都无父母在世,他又要忙着进京赶考,男子大概也嫌拖累,因此一狠心就将亲生儿子丢在山脚。

十年前不顾父子亲情,十年后未有半分悔悟,什么认祖归宗同享天伦,为了孩子将来的前途着想,不过是遮掩一己之私的藉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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