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大文豪-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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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好莱坞前期的有声电影大多都是歌舞片?
这是因为有声电影刚发明的时候还不完善,只有歌舞片这种形式才能最大限度的弥补有声电影机台词和动作不协调的缺陷。
按照亚伦的解释,他们的维他风是完善后的产品。
虽然不敢说百分之百的协调,但只要录音和放映的时候操作得当,就不会出现问题。
为了证明,他还让道格拉斯希拉演示了一番,播放了一段一分多钟的电影片段,从效果上看,声音和动作的配合还不错。
但林子轩需要在实际拍摄中进行实践,也是想让郑证秋学习这种新型的拍摄方式。
对此,亚伦颇为为难。
实际拍摄需要花费金钱,如果是大电影公司自然没问题,但这几位……
林子轩表示自己可以做出补偿,只想看到拍摄时的效果。
在他拿出一千美元做押金后,亚伦开始摆弄机器,道格拉斯希拉负责录音。
想要在拍摄现场录制声音,需要现场极为安静,摄像机不能移动,限制很多。
林子轩和周剑允在摄像机前用中文说了一段对话,大概一分钟的样子,然后就看着亚伦和道格拉斯忙碌起来。
半个小时后,冲洗好的胶片开始放映,蜡盘上的声音响起。
虽然声音有些走样,但已经不错了,这种技术关键不在于摄影,而在于录音,需要一个有经验的录音师。
而且对戏院里的放映设备也有要求,需要在戏院里加入扩音器,才能把声音传播到戏院的各个角落。
林子轩曾经委托上海百代公司购买一部有声电影机,那其实不是法国产品,而是德国发明的有声电影机。
他还没有见到产品,但似乎没有这个维他风的技术成熟。
他想要购买一台,不过需要西方电气公司的技术支持,否则一旦机器坏了还要托运回美国修理,代价太大。
亚伦明确表示拒绝,他们的主打市场是好莱坞,而不是电影市场近乎荒芜的中国。
公司绝不会派一名技术人员去中国,只为了维护一台机器,这太荒谬了。
这本来就是林子轩狮子大开口,他也知道美国人会拒绝,他只是看上了刚才进行录音的道格拉斯希拉。
林子轩退了一步,想让道格拉斯希拉和他去一趟中国,只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就能回来,还会给予道格拉斯优渥的待遇。
亚伦犹豫了一下,道格拉斯希拉不是西方电气公司的员工,只是他雇佣来看门的伙计。
他有时候偷懒,就会让道格拉斯去推销有声电影,所以道格拉斯对有声电影的拍摄和录音都很熟悉。
所谓熟能生巧,道格拉斯对录音技术有着独到之处。
道格拉斯希拉对林子轩提出的优厚报酬颇为期待,他看了看亚伦,很想答应下来。
其实,林子轩没有弄清楚亚伦和道格拉斯之间的雇佣关系,否则他可以私下里拉拢道格拉斯,而不用这么谈判。
最终,亚伦同意了道格拉斯随林子轩前往中国,不过要签订雇佣合同。
道格拉斯希拉1899年出生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蒙特利尔,其父是位富商。
他幼年时家境优越,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父亲经商失败。
母亲带着几个孩子来到纽约讨生活,他的妹妹在纽约做临时演员,收入微薄,而他自己则在好莱坞打零工。
所以,道格拉斯希拉急需要美元来改善家中的生活,为此他愿意跑一趟遥远的中国。
他还不知道,他的妹妹瑙玛希拉,几年后会加入米高梅电影公司,成为好莱坞炙手可热的演技派明星,并成为第三届奥斯卡最佳女演员。
林子轩带着道格拉斯希拉回到纽约。
此时《乱世佳人》在美国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市开始发售,一场文学旋风即将从南方刮遍整个美国。
第七十章 一场来自南方的旋风
陆小蔓这些天一直呆在亚特兰大市,和出版社的编辑一起校正《乱世佳人》中出现的人名和地名,以及对美国南方俚语的正确理解和运用。
她虽然精通英语,但毕竟没有在美国南方生活过,在翻译的过程中缺少一种美国南方地道的生活气息。
或者说是不接地气。
好在她虚心学习,认真请教,终于完成了《乱世佳人》上部的翻译工作。
看着刚刚印刷出来,还散发着油墨香气的书册,陆小蔓有种幸福的感觉。
这是她第一次用心做一件事,很有成就感,特别是在书页上印有她的名字。
作者是林子轩,译者是陆小蔓。
当然不是汉字,而是和林子轩一样,使用的是用林氏汉语拼音方案拼写出来的笔名。
林子轩坚持用这个和《老人与海》一样的笔名。
这也是一种造势,引起波士顿地方法院的法官和陪审团的注意,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他们的观念,使他们倾向于林子轩。
为了支持林子轩,陆小蔓也这么做了。
她能感受的到这本小说对美国人的影响,在亚特兰大,这家中型的出版社所有人都处在一种自发的狂热之中。
他们对这本小说推崇备至,并在当地的报纸上打出了广告。
“一部展现六十年前那场战争的史诗巨著,一部震撼人心灵的作品。”
“这是一部南方人必看的小说,它触动你的心灵。”
“这是一首南方文明社会毁灭的挽歌,也是奏响新世界重建的号角,本年度最佳小说,你绝对不能错过的文学盛宴。”
“这部小说属于亚特兰大,属于佐治亚州,属于光荣而伟大的南方。”
亚特兰大市的各大报纸上都刊载着类似的广告,整个亚特兰大和佐治亚州都知道有一部描写南北战争的小说就要发售了,似乎很值得一看。
出版社没有对作者信息详加描述,因为如果让读者知道小说的作者是个中国人,会降低美国读者的购买意愿。
和当初彼得逊律师一样,他们会认为一个中国人写美国的内战,你开玩笑吧?
不过出版社很有信心,一切都靠小说的内容说话。
林子轩告诉过他们《乱世佳人》下部的大概情节,只要后面不写崩,这会成为一部美国通俗小说中的杰出。
每一天,林子轩写出来的稿子都会邮寄到亚特兰大,然后由陆小蔓翻译出来。
他准备在离开美国之前写完《乱世佳人》。
终于,在1922年1月18日,《乱世佳人》在亚特兰大市发售,并在同一时间运往美国各地的书商或者大型的书店。
亚特兰大市的民众自然是首先看到小说的人,因为有了前期的宣传,民众较为踊跃。
出版社还给美国各地的著名书评人免费邮寄了小说。
在这个没有网络和电视的时代,书籍和电影是美国民众主要的娱乐方式,所以也催生了书评人和影评人这种职业。
书评人大多是兼职,凭着对书籍的热爱而写评论,和后世职业化的媒体人不同,那些人大多是花钱雇佣的托。
他们在报纸上发表评论,影响民众的消费选择。
比如,《纽约时报》的副刊上就有一个美国畅销书的排行榜,还会每年都进行一次好书评选,这些评选都能对民众造成影响。
作为评判一本书籍好坏的标准,除了书籍的销售量,书评人无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亚特兰大市的书评人都提前得到了《乱世佳人》。
这些人和出版社的关系不错,既然出版社把这本书说的那么好,他们也想先睹为快。
对于美国南方人来说,特别是亚特兰大市的民众,《乱世佳人》是他们完全无法拒绝的小说,这就是一幅他们经历过的历史画卷,就是他们埋在心底深处的记忆。
他们会觉得这就是自己的故事。
亚特兰大市在美国内战中被摧毁,这里的民众在废墟中重建了这座城市。
六十年的时光有时候觉得只是一个瞬间,《乱世佳人》把他们带入了一种集体回忆之中,他们翻看着小说中的情节,互相叙说着家族的往事。
那些幸福的,那些悲伤的,那些纯真的,那些永远无法忘却的……。
整个亚特兰大陷入了怀旧的氛围之中,《乱世佳人》成了他们联系的纽带,这就是文学作品的魅力。
亚特兰大的报纸上长篇累牍的刊载着和《乱世佳人》相关的消息。
书评人评论着这部小说的写作风格和艺术成就,有些老人回忆着当初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年轻人则被小说中的爱情故事所吸引。
很多读者强烈要求出版社出版小说的下部,他们迫不及待想知道后面的故事了。
上部小说写到思嘉经历了诸多艰难,终于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刻。
她的家园将被夺走,她将变得穷困潦倒,但这正激发了思嘉内心的坚强和不屈服的精神,她发誓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为此不择手段。
“他在阴暗的客厅里注视威尔,心想他从没见过像思嘉奥哈拉身上所拥有的这种勇敢,她要穿戴着用她母亲的天鹅绒窗帘和公鸡尾毛做的衣帽,动身去征服世界了。”
《乱世佳人》写的是整整一代人的故事,由此刮起了一股旋风,从南方到北方。
在美国北方,在波士顿和纽约,这里的读者没有那么狂热,他们把这部小说当成消遣读物来阅读,也会被其中的情节所吸引。
和《老人与海》需要时间发酵不同,《乱世佳人》作为通俗小说很容易被读者接受。
这部描写美国内战的小说在短时间内风靡了美国。
当然,也有北方的书评人认为这部小说美化了南方的奴隶社会,和历史不符。
南方的书评人则据理力争。
南方和北方本来就经常有矛盾,报纸上的论战就此展开,包括《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等大型媒体都参与其中。
几天之后,美国媒体就注意到《乱世佳人》的作者和《老人与海》的作者名字是一样的。
这是巧合?还是说他们是同一个人。
第七十一章 陪审团制度
这当然不是巧合,这是林子轩和彼得逊律师商量好的策略。
等到美国媒体炒作起来这个话题,林子轩就会承认他就是《乱世佳人》的作者。
之所以起这个和《老人与海》一样的笔名,是因为他才是《老人与海》的真正作者。
媒体会围绕这个话题继续讨论,林子轩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他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影响陪审团成员的判断。
这里就要说一下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了。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但是不满18岁、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晓英语及听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没有资格充当陪审员。
陪审团分为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
大陪审团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由23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是否起诉,可以在任期内审理若干起案子。
小陪审团则参加审判,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而在民事诉讼中则是决定被告人是否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