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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花的解剖学-第16章

小说: 花的解剖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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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再说了!”刘思睿的眼泪已经流了下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他走近了,拉住沈红鸢的手,把不知春轻轻地放进她的手心:“全部,都是我的错。这个,是我的心。不知春,是一种固执的东西,它心里头春天的样子,是永远都不会变的。我不能对你言明,也没资格期待你明白我的心意。可是这十年,我没有一日不思念。我并未娶妻,回来之后,一直在找你。我希望你已经安好地嫁人生子,这样,即便我会痛苦,心里也会觉得安慰。可是……”

    刘思睿转向李世民,跪倒在地上:“请殿下开恩作主,让思睿代阿红承担死罪。”

    秦王轻轻地叹了口气,伸手将他拽了起来:“思睿,你是个明白人,怎么说这样的糊涂话?罪,可是能代来代去的?要是能这样,派你去了东。突厥的我,是不是成了罪魁?都这样的话,国法正义何在?”

    刘思睿面色一变。只听得李世民道:“这件事情,三个死者过错在先,但不论因果是什么,杀人者,必须担罪。沈氏,你手上三条人命,原本抵命也是应该的,你可知道?”

    听了这句话,刘公子脸上忽地露出了喜色。我一直在旁边聚精会神地听着,这会儿也是忽然松了一口气。

    有“原本”,就会有“但是”的!

    “但是,一个国家,弱质女子遭人欺凌,却无处讨得公道,只能凭一介柔弱之躯,自行伸张正义,这是国之罪。将来有一天,律法,官府,会保得你们安泰,再也无需如此。”

    我震惊地望着他,我第一次对于历史上的人物感到心折。这是何等现代的司法理念!简直比现代还超前!

    不愧是一代明君!他会是一个真正伟大的帝王!

    “沈氏,今日我在此代行官府之职,对你科罚,你跪下。”秦王平静地说道。

    沈红鸢依言跪地,刘思睿也挨着她,在旁边跪了下来。

    “今罚你入奴籍,终生不得脱。罚入思睿府中侍奉,不得予以妻妾名分。”

    二人跪拜谢恩。

    “啥意思?”我悄悄地问旁边的骆大春。

    骆大春撇撇嘴,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还能是啥意思?罚她一辈子当奴婢,名分啥的是别指望有了,就是让你一辈子卑微,抬不起头来的意思。可是你觉得,那俩人会在乎这个吗?”

    实际上,这个处罚,是抵不起她犯下的罪的,毕竟,是三条活生生的人命。

    可这是古代,皇族说啥就是啥。而且,这是能想象的,最好的结果了啊。那两个人,一定会花一辈子赎罪的。对他们来说,在一起,就是幸福吧。

    他们又问了一些事情,我就没再听了,我和韩媚兰去收拾东西,准备回碗子山去。总算告一段落了,让我放几天假吧!说实话,真的投入查案了,还确实挺累人的。

    回去的路上,聂秋远无意中对我讲起:“沈氏说,她本来没有打算在山上杀人的。那时她才勾上管晟不久,原本想约管晟下山找她,再伺机动手。可是夜间进了房间,却闻到不知春的茶香,心头怒意涌起,这才动了杀机。”

    也许这就是命呢。如果他没有在山上动手,管晟的案子就会像前两起一样,交给官府。虽然碗子山的人死了,聂秋远还会去看的,但原始的现场,我们就一定看不见了。看不见的话,这个案件就会被当作普通的绞杀案来处理。我们,就不一定能抓住沈红鸢。

    那么,她也就没有机会,再见到刘思睿,也无法重新走上一条正道。

    一切,都会是另外的样子。

    “其实,不知春这个茶的味道,还是挺不错的呢。”聂秋远忽然微微地笑了一笑,从怀里摸出一只精致的小包,递到我的手里,“你喜欢吗?回去喝?”

    我十分淑女地微笑着点了点头。

    我以为这包不知春是刘公子赠给他的,可是刘公子当时心里只装着阿红,哪还有心思想这些。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是天下第一的大盗贼忽然动了坏心思,从人家那里随手顺过来的呢。

    不过这些,全都不重要了。

    ***作者菌晕掉了***

    现在是9月吧,现在是9月没错吧?今天下班的路上,忽然发现小区里的紫丁香开花了,紫薇也开花了!它们,难!道!不!应!该!四!月!开!吗?!

    使劲想了想,它们今年4月开过了啊。而且,前几年,也没见它们9月开过花啊!

    随着不知春的进展,你们也过糊涂了吗?

    自从加入了灵异频道,周围的一切都好像灵异了起来。刚刚又看见一条狗,是中华田园犬的体型,毛乎乎地长了个雪纳瑞脑袋,冲作者菌一咧嘴一吐舌头,好像诡异地笑了一下。哦买噶……

    总而言之,不知春篇就这样结束了……

No。23 为你写诗

    这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碗子山已经横死了包括寨主在内的两个人(其实加上我是三个),气氛实在是很低迷。就算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近期也没搞什么大型的庆祝活动。吃吃饭喝喝酒什么的,也是哥儿几个私底下来,范围都很小。

    令人想不到的是,已经暴露了身份的秦王李世民毫不在意地跟着我们回了碗子山,好像很不愿意回皇城去的样子。

    这原因,我大概知道。但那究竟是不是真正的原因,可就不得而知了,我肯定也不敢问。

    我只悄悄地问了聂秋远:“哥哥你说,秦王他看着也是个精明人,怎么就敢跟咱们一群山匪这样子厮混在一起?那回他只身去不知春堂的时候,嫌疑还没洗脱呢,他也不怕危险!”

    “危险?”我那沉稳的哥哥淡淡地一笑,“你没有察觉么?不知春堂,咱们进去之后,院里头埋伏了的刀斧手,可不下五百人。”

    我大吃一惊。还好我不知道,知道了还不得提心吊胆的?聂秋远,还真沉得住气,所有的事都泰然自若,脸上可一点都没显出不妥来。

    难怪秦王看上了他。人生在世,全靠演技!

    秦王明天要走,今天我们搞了小规模的聚会来为他送行。

    喝了两杯之后,李世民有些黯然地说:“这回,我是出来散心的,遇到你们,一见如故,心里倒是轻松欢喜。可是现在,毕竟无法与那时一样了。”

    这个是自然的,身份有别,我们在你李家的天下讨生活,怎能不对你忌惮三分?

    聂秋远说:“今后天下若得太平,自然不会再有匪。我们,不会与木兄为敌。”

    他依然称秦王为“木兄”,不但尊重了他微服的心愿,态度上也显得不卑不亢。不过,这话在立场上却显得有些暧。昧:若得太平,不会有匪,那要是以后没搞好,不太平呢?

    李世民倒是个心眼大的,只微微一笑:“我也是匪出身的,自然知道这世上为什么会有匪的存在。天下大同,良民不必沦为流寇,本来也是我的心愿。”

    话题沉重了,影响了酒宴的欢乐气氛,所以骆大春适时地提出,咱们不如吟诗行酒令,寻些乐子吧!

    这个冷笑话般的提议令气氛更加尴尬,因为在场的所有人,根本都不擅于吟诗作赋。

    后来,经过历史的检验,在场的这些人,除了一个当了皇帝,剩下的都成了探案的好手。想象一下福尔摩斯波洛包拯狄仁杰毛利小五郎坐在一张桌前写诗的情景,就能理解他的这个提议有多么扯淡。

    眼前这个人很快就是皇帝了,给他留下好印象,就相当于在这个世界傍上了一个超豪华的保护伞,那当然是很重要的。我觉得这个时候只有我能站起来救场了,因为我成功地想起了穿越小说中百战不殆的救急方案,绝对一使一个准儿。

    那就是,背诵唐代以后的诗词!

    眼前这人,是一代明君,千古流芳的好皇帝,这样的人,心里一定是揣着雄图壮志的。所以,小说中最爱采用的no。1“十年生死两茫茫”和no。2“明月几时有”都只好pass了,它们不是太小情调,就是太消沉。我断然选择了流行度no。3。

    “流萤……对秦王殿下的文韬武略极为佩服,今日,触景生情,愿在殿下面前献丑,吟诗一首,献予殿下……”

    殿下吃了一惊,抬起头,笑吟吟地看着我。骆大春吃了一惊,抬起头看着我,下巴掉了下来。聂秋远没有吃惊,他连头都没有抬,真是沉稳。

    “哦,这些日子,倒不知姑娘……那,我先谢过了。”

    不愧是善于拉拢人的明君,措词极为注意,在碗子山期间,从未听他使用过“本王”之类的自称,连对一个小女子也不例外。

    我娇羞地站起来,敛衽一礼,开始念了起来: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妆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

    背到这里,我做了一件特别令自己佩服的事,我及时地一猛子就刹住了车。

    “唐宗宋祖,稍逊风骚!”尼玛这是说谁呢?正主儿就站在眼前,我这不是要找死吗?

    “好诗!!还没有完吧?!怎的不诵了??气势磅礴啊!!!!竟不像出自女儿之手!!!!!”

    秦王果然听得入了迷,想必是其中超级高大上的意境引起了他的共鸣,以至于说话都有点像咆哮体了。

    果然,对着唐太宗李世民,还是得背**诗词才是王道啊!

    只是……

    我轻轻地咳嗽了两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魏君吴侯,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人物,还看今朝!”

    李世民和骆大春同时鼓起掌来,啧啧称赞了很久,然后,开始提出了一连串尖锐的问题。

    “这是何种文体?”

    “为何大暑时节触景生情,竟会是雪景?”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是谁呀……”

    我又险些吐血。拜托,你们不要这样有侦探的职业素养好吗……

    最后,这事我也不知是怎么混过去的,总之是混过去了。而且,我的计划也算是基本成功了,因为李世民将他的玉佩送给了我,说是将来可能会用得着,他身边的人都认得,可以显示我的身份重要。

    虽然那是曾经掉在死人床上的玉佩,我还是欣然收下了。

    酒过三巡,在酒精的作用下,气氛明显活跃了起来。

    “秋远,”秦王的眼神基情四射的模样,“我见了你,不知怎的就觉得投合,今天愿意在这里与你结个义兄弟,你意下如何?”

    虽然我知道聂秋远后来是为皇帝打工了的,可是,拜义兄弟,这有点夸张了吧,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我想看看闷。骚男神如何处理,没想到聂秋远只说了一个字:“好。”

    两个人就莫名其妙地摆了香案,拜了把子。

    事情将要朝哪个方向发展,我忽然有那么一点点……搞不懂了。

    ***作者菌周末装十三***

    推荐一首歌,李行亮版的《致青春》。与王菲版相比,有一种很不同的味道,而且,伴奏的大小提琴一唱一和,像两个人在倾心交谈一样。在周末的午后听着看看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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