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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宫阙-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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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良霄

【,】

☆、2头颅

乌云压城,寒风中透着血腥的气息。我透过血污,俯视着城头之下零星走过的百姓,他们大多破衣烂衫,面上带着和天气一样萧索的神气。他们中没有人肯抬一下头,看一眼我高悬的头颅。

他们是不在乎的,不在乎我的死。

我是元君曜,大肇的皇帝。我二十二岁那年登基,到现在已经十余年了。这十余年里,我一直以为我自己是一个好皇帝,至少,我一直在为维护这个国家的南北统一做着努力。直到我的敌人砍下了我的头颅,我才发现祸事是起于萧墙之内。

我早已死去,身首异处,却不知为什么一直能看到眼前的一切。在北国初冬的寒冷中,我看到比天气更冷的,是人心。

此地甚好!极目望去,向宫城,可以看到摘星阁那直插云霄的飞檐,在苍茫的天际上,投下一道尖锐的剪影。那里是我的心痛之所在。爱之所忠,唯情而已。

现在,我的头颅之下,是各种各样的表情,但没有哪一种比广泛的漠视更刺伤的我心。

我至今方悔悟,我走到今天这一步,是我自己作的孽。可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看着,连唯一的期望也不能说出口——我希望看到一滴眼泪,一滴为我而流的眼泪。一代帝王的希望,一下子变得如此卑微。

他们原本说要让我暴尸旬日,今天已经是第十一日了,可他们似乎早把我忘记了。

我想,不会有人来为我收尸,更不会有人为我流泪。

这才是我的悲哀:早已众叛亲离,而我自己还不知道。

这几天我想了很多,他们在遗忘我,我却忘不了他们。到了现在,我才真正看明白,这就是被全天下抛弃的痛苦。

我是个昏君没有人在乎。因为在所有人眼中,我元君曜也从没有在乎过他们。我的眼里只有我的淑妃冯嫣儿,为了她,我对不起天下人。

当然,冯嫣儿是不会为我流哪怕一滴眼泪的。因为,是她亲手把一杯钩吻端到我的面前。

钩吻是毒酒,喝下去会肚肠尽烂。我只喝了一口,便痛得弯下腰去。

淑妃笑着,她的笑容一如以往的明媚。她说,这酒正合适于我。那一刻我的心与肝肠绞在一起。

她知道我已经无力去提起我的剑,所以在我面前不用再装下去。

“你快点,”她催促我,像是以往和我撒娇的模样,“我还急着出宫呢,我爹为我新打造了一张拔步螺钿床,我得快点去看看。”她看我因疼痛缩成一团,还嫌我死得慢耽搁了她的好事。

而我,曾一直那么爱她!

她这么说的时候,她父亲的学生,那个她带进宫来的李逸,当着我的面,把她搂进了怀里,“好狠!”他说。

淑妃咯咯地笑着,推了他一把。

而李逸的另一只手上,提着一把打算杀我的刀。他是我新封的禁卫的统领,是淑妃引荐给我的人。

人人都说我元君曜刻薄少恩,他们说的也许是对的。我多疑不信任众臣,不信任百姓。尤其不信任那些新近归附的南人。可我信任我爱的淑妃,一点也没有怀疑过她

就算我那统一了天下的父皇,在临死前一再叮嘱我,要对这个刚统一王朝的百姓宽柔并济,要对南北的众臣一视同仁。我也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所以到我死的那一天,连一个为我说话的人也没有,更不要说为我出力,为我流泪。

我对不起他们。

可我对淑妃,却是巴心巴肺的好。

淑妃长得漂亮自不必说,我第一眼看到她就喜欢得紧。那时我还只是王子,为了得到她,我花了许多的心思,打败了其它几个兄弟。得到她,比得到天下还难。

她的美精致如细瓷,光洁如玉润。我一直把她小心的捧在手心里。她的一颦一笑都让我随之心颤。我傻傻的爱过她,她的需要,我从来没有想过违拗。冯嫣儿善舞,我便为她起了摘星阁,我那意思,她便是想想要天上的星星,我也会想办法去摘给她。看她如嫡仙般在高阁上舒起广袖。我神魂颠倒,从没想过她的笑脸下,正藏着对我食肉侵皮的狠心。

那时的她,时常在我面前撒娇落泪,每一滴泪珠都好像砸我的心尖上一般。

我是这么喜欢她!我一当上皇帝,就想把她立为皇后,可大肇的规矩,皇后必需有子这一条却难住了我。冯嫣儿一直没有为我生出个一男半女。

就算这样,冯嫣儿也是我后宫地位最高的女人。有了她一个淑妃,我再也不把妃位封给其它女人,这样才能让她在后宫,就和当了皇后一样。

别人都说君王无情,我却发了誓要让她三千宠爱集于一身。我夜夜与她欢好,恨不得与她合为一身,心肝二字来形容她真正是再贴切不过。我与她海誓山盟,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许了她生生世世永不分离,生同床,死同穴,我曾以为她会和我埋在一起。可如今,只有我的人头挂在这里。

因为她之故,我提拔重用了她的娘家。她的父亲冯骥,先后封为大将军,大都督,大司马,关内候。总领天下兵马。她的两个兄弟也都得了三品以上的高官,她的姐妹全封为夫人,连她家中的子侄弟子,我也全都给予封封。

我靠着冯家,把那些不听话我老臣全都收拾了一遍,尤其是那些新归附的南臣,几乎被我清洗一空。若不是他们实在根基深厚,大概会被我杀得一个不留。

我不知道,我这样做的结果是:最后彻底失尽了人心。当冯骥骗我说南人谋反,调动我的兵符时,我还信以为真,被他们蒙在了鼓里。没有人告诉我实情,直到洛京周边各城陷落,叛军扣城门甚紧,我才从冯嫣儿的的温柔乡中张开了眼睛。

当我想调动人马救驾之时,就算我亲军也推说粮草不济,无力应战。我向京中臣僚求告,一家家亲自上门借钱。却一家家的都吃了闭门羹。那时候我才知道我已经早没君王的威严,到了走投无路境地。

想到这些,我想哭,可我这颗狐独的头颅已经没有了眼泪。

我最终没有去喝冯嫣儿手上剩下的钩吻,至少,我还有自杀的勇气。

我抓起了三尺白绫,一步步挣扎着走向御花园的煤山,那里有一棵古槐斜斜的伸出它的枝丫。以前我曾在树下扎过一个秋千架,冯嫣儿清脆的笑声在树下荡漾。

可到了这时候,跟在我身后的只有一个小太监,我记得他名叫如意,是个南人。

他为已经没了力气的我在树枝上扎起了白绫,同时在旁边的树上为他自己也扎了一个。我解散自己的头发,覆了自己的脸面,我无颜去见我的列祖列宗。

我靠着如意搀扶,把自己挂在了古槐之上,这是我为自己留下的最后一点尊严。

如意吊死在另一棵树上,到了此时只有他一个人陪着我。

我听到了哭嚎之声,眼睁睁看到那些没能逃走的后妃和我的两个女儿被叛军蹂躏。我一直没有儿子,只有这两个小女儿,我看到她们死不瞑目。

李逸跟了过来,命人解下了我的尸体,他们把我抬到了本来该由我来坐的朝堂之上。

我看到冯骥此时占了我的龙椅,大笑着问他的子侄该对我如何处置。

冯嫣儿,我曾经的淑妃,笑着推了李逸一把,李逸怕人与他抢功似的,一个箭步上来,挥刀割下了我的头颅。

冯骥大笑,连说了三个“好”字,然后叫了一声“逸儿”,说:“这龙椅终究是你的。”这是怎么回事?

冯嫣儿娇怯的倚在李逸的身边,眼里终于有了点惊吓的表情,可她说的是:终于熬到这一天了,还问她爹,有什么封赏。

原来她与我的每一天都是在受着煎熬,而我,一直以为她也爱我。

我早该死了。

我回想起,当初她把李逸引荐给我的情形,不知她何时生的异心,我对她那么好,这是为什么?

好在我只剩下了一颗头颅,再也不会感到心痛。

我的头颅被他们当成蹴鞠,踢了两日后,觉得腻了,便被挂上了洛京城头。城门之内,我头一次仔细的观察到自己百姓的样子。他们从我的头颅之下经过,一个个面有菜色,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每日都有饿殍就倒在我的头颅之下。艰苦的挣扎在死亡线上,连吃饱都成了问题,难怪他们漠视了我的死亡。我怀着愧疚,希望他们快点把我忘掉。

这十几年,我的眼里心里只有冯嫣儿一人,与她日日笙歌,夜夜欢好。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的百姓,也没有想过他们的生活竟会困顿至此!我都干了些什么!

只因一个女人,我愧对我的百姓,愧对这江山天下。我错了!悔之晚矣,只是,这话我再也没法说出口来。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重来,我想我是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一个人了。

铅灰色的天空越来越低沉,北风夹着寒气呼啸着扫过城外望不到边的衰草,十天了。我的头颅一直高悬于洛京东面的建春门外,让我看不到河水的浩浩荡荡。这是大肇的帝京,坐北朝南,本应该面向天下。

我这个昏君造了什么孽,让这块土地和我的百姓落到了今天的境地。

寒霜在我的脸上凝结,北风如刀一般割着我的肌肤,我想,再也不会有人来理我了。我最后的结局大概也就是被弃尸荒野。不对,我身首异处,只剩下这一颗头颅,还不够野狗的一顿饱餐。

细小的雪花从天上飘落,北风呼啸着划出满地的苍凉。系着我头颅的枷笼一晃一晃,我这缕死不瞑目的游魂不知会漂向何方。

这样也好,我没有了心,再也不会去爱了。

“诸位军爷,我给你们带来了一坛村醪。”一个软软的声音,在我的头颅下响起。

我向下看了一眼,不由得大吃一惊。

作者有话要说:钩吻:古代三大毒,钩吻、牵机、鹤顶红。

顺便说一下,因为文下有人说这文借梗的事,我就申明一下:

此文借了《绾青丝》中楚殇和月娘二人盗尸缝合的梗。背景人物关系和《绾青丝》相应人物基本一致。

但我已经把借梗内容很彻底的宫斗化处理过了。有我自己独特的故事氛围。而且借梗也只作为设定背景使用。和本文故事无关。

开篇,第二句话,有十几个字是抄的《绾青丝》。因为血污的头颅,没人理会的孤独什么的,是此文灵感的由来。希望大家原谅这十几个字的抄袭。

如有撞梗也是没办法的事,(其实,我觉得也不太可能撞得很像),谢谢大家的理解。

☆、3阿南

在城门下,站了一个小小身影,身上过大的破棉袄,许多地方已经翻出了肮脏的花子。一根草绳马马虎虎的拦腰一扎,算是把这不成体统的衣裳穿到了身上。

她此时刚好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我认得她。她顶着难看肿涨的一张黄脸,脸颊上还有一道道长长的疤痕。

楚司南!

我当然认得她!在第一次见到她时,就曾被她用这张肿脸所骗,这件事我一直记着,我怎么可能不认得她呢!更何况,她脸上的疤痕还是我亲手留下。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熟人了,此时看到她,我的心抽了一下,没错,是我的心,它好像回来了。

守卫的卫兵,一听到有酒,全都从他们木板的房子里跳了出来。

“你是何人?”他们打量眼前这个小小的女人。

她没有回答,指了指了破棉袄上贴的一块白布,那上面有一个大大的“义”字。

“你是义庄来的?”守卫问她。

她点点头,“来收尸。”顺便指了指身后的板车。她拉来了一辆板车,破草席下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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