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历史电子书 > 定居唐朝 >

第4章

定居唐朝-第4章

小说: 定居唐朝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伤、外伤,从平阳公主起事起就一直跟随到现在。

    从甘草的嘴里,薛朗打听到救他的确实就是平阳公主。别的更多的讯息,薛朗就没再打听。他于甘草而言,只是陌生人,再投契又如何比得上甘草心目中深受敬爱的平阳公主。

    古人也不是傻子,特别苇泽关还是个军事关隘,对薛朗这样的陌生人,又怎么可能没有防备。指望经过几天的相处就能让人把老底交给你,嘛,这样的美梦,连想想都是多余。

    薛朗只是想确认救命恩人的身份,确认所处的环境,并没有什么坏心思,打听太多,如果引起什么误会,反而不美。

    薛朗从十六岁开始支撑门户,辍学供养双胞胎姐姐薛晴上学,不是八面玲珑之辈,但也靠自己结下了许多善缘,他的朋友,从老到幼,从男到女都有,可谓交游广阔。于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处理,自然有自己的一套心得。不管古今,人性区别不大,于人情一道来说,有些原则是古今通用的。做人该知分寸才是。

    穿越的第四天——

    甘草的师父,刘正春刘医令回来了!

    刘正春是个干瘦的小老头儿,留着胡须,年纪约五旬左右,虽然须发灰白,但脸色红润,精神矍铄。

    刘医令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来看薛朗这个目前唯一的病人,一番望闻问切后,宣布了一个薛朗来说是普天同庆级别的好消息——

    可以不用再喝苦得要死的药汁了!

    听到这句话,薛朗整个人都亮了,神采奕奕:“医令说的可是真的?不用再喝药了?”

    刘医令摸着胡须颔首:“薛郎君尚年轻,正值壮年,不需要进补太多盛阳之物,补多了反而伤身。明日让甘草给郎君做个人参炖鸡,吃上两天即可正常饮食。”

    “多谢刘医令。”

    “郎君客气。”

    刘医令还需去整理收回来的草药,手头事情还多,看过薛朗就急忙走了。

    薛朗不用再喝药,神情一看就是心情倍好儿,笑着跟甘草说:“我感觉我已经恢复得能打飞一头牛了!”

    甘草一脸的“郎君你又逗我”,笑嘻嘻的取笑薛朗:“打飞一头牛,郎君怕是不成,不过,把十头牛吹上天,郎君定能做到。”

    薛朗摆出大马金刀的架势:“既然甘草如此相信我,成,给我找十头牛来,我试试。”

    “郎君!”

    甘草再次认输。

    薛朗如今已恢复的行动自如,看刘医令这么忙,也不好意思再“霸占”着甘草,便把甘草也打发去帮忙

    甘草有些犹豫:“郎君,将军命我照顾好郎君的。”

    “可是我已经恢复自如了,你放心的去帮忙,对了,有空帮我问问你们将军啥时候接见我。”

    甘草想了想,拿定主意:“那好吧,郎君如有需要我的地方,尽可来寻我,我就在隔壁的院子。”

    “没问题!快去吧。”

    甘草去了隔壁帮忙,小院里就只剩下薛朗和它的四只狗狗。把狗狗们撒去院子里撒欢,薛朗静静的盘腿坐在地板上,望着蔚蓝的天空和低矮的院墙出神。

    他是被平阳公主带着属下出去巡逻时捡回来的,也就是说,他的救命恩人是平阳公主。这位公主作为苇泽关的守将,麾下军队军纪严明,对百姓秋毫无犯,在这个乱世里,十分受军民们的爱戴和信任,皆以将军称呼她。

    作为一个平民老百姓,在现代的时候接触最大的官儿也就是个乡长、镇长什么的,连县长都没见过,更别提公主。

第6章 康复如初() 
薛朗刚过二十五岁的生日,高中毕业那年,因家庭变故,父母双亡,有个双胞胎姐姐。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从小学画画的薛朗打消参加全国艺考的打算,转身就投奔到打工大潮中去。

    他人勤快,头脑聪明灵活,干活儿手脚利落,头两年在火锅店打工,吃住都在店里,攒下的钱除去姐姐的学费、生活费,还结余了一小笔。转头辞去火锅店的工作,学人搞农业种植,从开始的小打小闹,到后来上百亩的承包农田,事业也算有小成。

    一开始虽然有磨难,但一切也算顺利,甚至找到了自己喜爱的女子。也许是老天见他日子过得太顺,他正憧憬能结婚生子,组建自己的小家庭的时候,一场车祸夺走了他最心爱的女子。

    未来岳父看他太痛苦,便带着他去骑行。身体的极度煎熬与劳累后,精神的空虚与痛苦似乎也无暇顾及,渐渐地,他爱上了这项运动。每年都会抽时间骑行上一两个月,穿越的时候,正是他从地里回家,准备去看未来岳父,整理一下东西就开始新一次的骑行,结果,一下就给他整唐朝来了。

    从女友车祸身亡的伤痛中走出来后,薛朗学会洒脱乐观的看待人生,努力让自己活好,变着花样的让自己活开心是他最大的追求。

    现代他父母双亡,唯一的亲人只有一个双胞胎姐姐薛晴。而薛晴那个人,历来只有她坑人,没有别人坑她的余地,薛朗也有留给她尚算丰厚的金钱和资产,一点都不担心她,何况身在唐朝,除了穿回去,明显也担心不上。

    薛朗一共五个包,三大两小。大的背包,一个装着衣服、药品,一个装着自行车零件和餐具;还有一个全是种子。两个小包,一个是食物,一个是各种零碎东西。

    把所有的东西整理整理,在古代算得上值钱的是一盒子彩色玻璃做的十二生肖和两个玻璃苹果,这本来是准备送给未来外甥女的,小女孩儿喜欢收集玻璃的东西。

    但这个明显不能这个时候拿出来送人。他人生地不熟的,也不了解平阳公主的为人,这种价值连城的东西拿出来,只会招祸,他不想去考验人性。倒是装食物和零碎东西的包里,薛朗找出了适合做见面礼的东西。

    幸好是还没开始骑行的时候,带的东西零碎又多,要是已经开始骑行,那礼物的事情真是能让薛朗头大。

    装食物的包里,有他从农村买的农家自制干挂面,老岳父喜欢吃,给他带的;阿尔卑斯奶糖、徐福记的酥糖是给小外甥女带的;红糖、白糖、巧克力、葡萄干,还有方便面,这些是为路上准备的。方便面包装不好解释,干挂面包装的纸上没任何字迹,倒是挺方便用来送人。糖和巧克力这些,拆掉包装也好糊弄。

    如果只送吃的,似乎有点拿不出手。薛朗又翻了翻自己的东西,翻出两把军刀,他一共有五把刀,长的开山刀一把,军刀四把,两把绑在他腰带上,两把是留作备用的。这些军刀是大舅子从军队里给他弄来的,质量在现代算得上绝顶,只不知在古代咋样,不过应该比普通货色强吧?就是不知道跟最强的皇家制品相比如何。

    犹豫了三秒,薛朗连刀带鞘的选出一把,这种多功能军刀,古代肯定没有,如果比不上皇家制品,咱就以功能设计取胜!见面礼的话,这些就足够了。

    那么,要怎么才能在古代生存下来呢?

    被人捡回来,给吃给喝给药,身体不好的时候还可以厚着脸皮白吃白喝白住,现在身体已经棒棒哒了,薛朗可不好意思再继续白吃白喝白住。但是,离开这里,兵荒马乱且不说,他身无分文,又能去哪里?

    生存是个大问题啊!

    薛朗摸着下巴想了半天,豆浆叼着自己的刷毛刷跑过来,啪叽一下躺倒,等着薛朗刷毛,这是它最喜欢的活动。

    薛朗一边给豆浆刷毛,一边想。刷完豆浆刷包子,然后接着馒头、油条,把四只狗狗的毛豆梳得蓬蓬的,终于想出注意。

    从背包里翻出速写本、铅笔、尺子,开始回忆以前在网上看过的复原图纸——

    怎么感觉记忆这么清晰?!不仅所有构造全都记得一清二楚,就连当时看的网站网址都记得!他的记忆力这么变态?!

    薛朗被惊得一愣一愣的——

    活了二十五年,智商一直处于常人水平,他的优点也只是比常人努力、刻苦些,过目不忘什么的,从来没有过。所以,现在这种变态的记忆力是穿越的附赠品?

    想不出个所以然,薛朗干脆的丢开,记忆力好是好事。万一以后有机会在李渊、李世民父子面前装个逼,说着说着突然想不起了那才惨呢。

    薛朗拍拍胸口,欣喜的接受过目不忘的设定。

    有了变态的记忆力,薛朗画起图来简直有如神助,三视图画的那叫一个漂亮,如果让当初教他的网校老师看到,肯定会夸他。

    薛朗这人好学。学历虽然只有高中毕业,但学识却不仅止于此。人嘛,只要想学,以现代的环境,有的是渠道学。就算是最忙最累的打工那两年,他都没中断学习,后来自己干事业,空闲时间也几乎贡献给了学习。唯一的缺点就是学的不系统,几乎是什么感兴趣就学什么。

    画好把图纸收起,就等着公主将军召见。抬眼就见甘草走进来,胳膊上拎着一个筐,框里是三个陶碗。果然,甘草笑着打招呼:“郎君饿否?请稍待片刻,哺食很快就好。”

    古代只吃两顿,早饭叫朝食,晚饭叫哺食。这会儿要吃的是晚饭。甘草一边把陶碗从篮子里拿出来,摆在灶台上,一边道:“我刚去将军府,这是将军府赠予的哺食。咱们不用做,吃现成的。”

    灶台被甘草擦得十分干净,这小子厨艺虽然不咋地,人却勤快、爱干净。灶上是冷的,灶旁边有个炉子,炉子染着火,炉子上有个陶锅,鸡汤的香味儿扑鼻而来。

    “只我们两个吃吗?刘医令呢?”

    “师父和我师兄在隔壁吃。”

    摆好哺食,一人一个案几分坐而食。甘草从将军府拿回来的是两碗面条加一大碗萝卜炖羊排的汤。

    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甘草忙着呢,不趁着吃饭时间把话交代完,饭后还有许多事情等着他:

    “郎君,我去问过将军府的人了,将军听说郎君身体复原,明日申时召见郎君。”

    薛朗有些茫然:“申时是几点?”

    “申时就是申时,何谓几点?”

    薛朗眨眨眼,不问甘草了,干脆自己掰手指头算——下午三点到五点是申时。

第7章 面见准备() 
甘草离开的时候,薛朗麻烦他帮忙带三个可装礼物的礼盒回来。比划了需要的大小后,甘草爽快的答应后便离开去隔壁帮忙去了,薛朗留在家里继续整理东西。

    把准备做礼物的东西,该拆包装纸的拆包装纸,该装袋的就找出保鲜袋装好。从装杂物的双肩背包里摸出钱包、手机——

    为免骑行时候不注意把钱包、手机丢了,薛朗没有随身携带的习惯,都是装背包里背着,只是取用时候稍麻烦些。

    手机还能打开,还剩一半的电池。拜现在变态的记忆力所赐,手机里装着的东西,薛朗都记得一清二楚。

    心情复杂的翻了翻手机相册,轻轻在女友的照片上亲了一下,又细细看了照片里笑得可爱的薛晴,调到相机,录制视频——

    “我叫薛朗,二十五岁。这里是大唐武德五年春的苇泽关,三天前我穿越到这里,被驻守的平阳公主所救。我只在历史书和各种资料上看过这个时代,怎么生存真是一筹莫展。趁着手机里还有一半的电,我打算每天录制一段视频,等将来我死了就把手机做陪葬品,如果将来有考古人员发现这个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