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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最春风-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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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担心刚才的一幕吓到罗锦言,转身买了一串冰糖葫芦递给她,罗锦言笑咪咪地说个“谢”字,接过冰糖葫芦,张开小嘴咬了一口。

    中秋节前的天气暖洋洋的,并不寒冷,冰糖葫芦吃到嘴里没有冬天时的酥脆,有点粘牙,但罗锦言吃得很开心,她喜欢吃这些酸酸甜甜的东西,两世都是。

    李青风见她一双大眼睛亮晶晶的,全没半丝惧意,这才松了口气,笑道:“表哥带你去状元楼吃螃蟹,听说那里做的螃蟹是整个京城最美味的。”

    罗锦言点点头,捕快抓人的一幕虽然事不关己,但她却觉得隐隐有些不对劲,她也说不上是哪里不对劲,可能是因为那只手,可那只手是在哪里见过呢?前世吗?

    前世的她在四岁以后就失去了自由,进宫之前,她见过的男子也只有身为宗主的从叔,就连亲生父亲也不能见她,她被挑选出来之后,就过继给宗主从叔了,至死也没见亲生父亲,后来从叔过世,是从叔的儿子以皇后嫡兄的身份受封彭城伯。

    进宫之后,各种庆典和御宴上,倒是见过很多男子,但也只限于见过而已,也不可能注意到谁的手,除非是内侍!

    好吧,罗锦言觉得自己天马行空了,竟连内侍也联想到了。还是去状元楼吃螃蟹比较实际。

    兄妹两人走在前面,夏至却东张西望,她在找莫家康和方金牛。

    夏至并不担心他们会迷路,他们以前都是江湖人,如果迷路也能找回杨树胡同,夏至担心的是他们遇到了意外。

    可是如果他们真的遇到麻烦,表少爷和小姐更不能留在这里。

    骡车停在离天桥不远的小胡同里,车把式也是雇来的,正在打盹,夏至叫醒他:“大叔,快点醒醒。”

    车把式正在做美梦,被夏至一喊,吓了一跳,揉揉眼睛,问道:“回去?”

    夏至笑道:“去状元楼。”

    夏至说着,就要抱罗锦言上车,罗锦言的眼睛余光瞥向胡同口,见李青风正在四下张望,显然是想看看莫家康和方金牛有没有找过来。

    罗锦言指指李青风,对夏至道:“不。。。。。。等。。。。。。他。。。。。。们。。。。。。”

    当侍卫的即使遇到状况,也应在第一时间向东家传递消息,如果连这都做不到,那就足以证明,他们缺乏足够的服从和应变能力。

    就像刚才捕快抓贼人的那一幕,如果当时她被冲撞了,等他们现在回来还有什么用?

    只靠东家的仁慈和包容,是不能成就一名好侍卫的。

    夏至点头,把罗锦言抱上骡车,自己则小跑着到胡同口找李青风。

    逛了大半日,罗锦言有点累了,她舒服地靠在迎枕上,又咬一口冰糖葫芦。

    裹着冰糖的山楂把她的小嘴塞得满满的,好在没带着常贵媳妇,这么好吃的冰糖葫芦,常贵媳妇肯定不让她吃,谁让她正在换牙呢。

    忽然,她的牙被硌了一下,她皱起眉头,她以为冰糖葫芦都是去核的,可偏偏她就被山楂核硌牙了。

    与此同时,她忽然听到了另一个人的呼吸。

    李青风和夏至都不在,车把式在外面,骡车里只有她一个人。

    可她却听到了微不可闻的气流声。

    只有一声而已,声音极低极轻,显然是那人在屏气的过程中,轻轻换了一口气。

    自从罗锦言口不能言之后,她便常常独自玩猜声音的游戏,久而久之,她的听力比普通人都要灵敏。

    这样细微的声音,还是被她听到了。

    一股寒意从背脊冒出来,她若无其事继续咀嚼着嘴里的山楂,大脑却在飞快转动。

    这是什么人?为何藏在骡车里?

    方才车把式在睡觉,这人应是趁着那个机会躲进来的。

    雇来的骡车并不是很舒适,但也铺了锦垫,放置着绣着喜庆满堂的大迎枕。

    这驾骡车顶多能坐下四个人,刚才她进来的时候,曾经看过一眼,骡车内没有什么异常,可刚才的呼吸声却是从她身后传来的,如果她没有猜错,这人应该缩身在迎枕后面,那里原是车椅的靠背,现在想来,这靠背应是能放平的,那人可能就是藏身在那里。

    如果下一刻表哥和夏至进来,这人会不会从背后把她制住做人质呢?

    应该会吧?

    肯定会!

    一一一一

    不好意思,今天家里有点事,更新晚了~~~

第四十三章 香如故

    罗锦言不动声色,背脊却挺得更加笔直,然后,她忽然转身,一把推开背后的迎枕。。。。。。

    她看到了一张脸,这是一张熟悉的脸。

    张飞张翼德。

    豹头环眼,黑白分明,没有戏台上的大胡子,露出一张微启的大嘴,似笑非笑。

    罗锦言生平第一次感觉这笑容里满满的讥诮。

    而面具后的那双眼睛却有些惊讶地看着她,也不知这惊讶是因为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发现,还是因为认出她就是那个扔了一串铜钱的小孩。

    罗锦言没有迟疑,小嘴张开,因为硌牙而没有咽下的山楂屑尽数吐到那张脸上!

    有些碎渣子喷到他的眼睑上,那人显然没想到罗锦言会有这么一招,措不及防,眼睛下意识的闭了一下,伸手想擦去喷到眼睑上那不知是什么的东西。

    罗锦言一口吐出,顺手搬起推到一旁的大迎枕,纤细的手臂高高举起,连人带枕,朝着那张讥诮的大脸压了下去!

    迎枕很大也很重,但如果用来打人,对付这种会武功的毛贼就像小猫搔痒,还不如连人带枕压下去,即使不能捂死他,也能坚持到表哥和夏至进来,他们就要上车了。

    这是无力呼救又不想做人质的小姑娘,临危能做的唯一的反击!

    椅背放平,那人是躺在迎枕后面的,罗锦言纤细的手臂如同八爪鱼的触角紧紧扣着迎枕,两条腿顺势抬上来,膝盖压住那人的腰腹,使出吃奶的力气,无声地压在那人的身上,只要坚持一下就好,这人能让两名捕快捉拿,肯定是有武功的,但看上去瘦了巴叽,表哥、她和夏至,再叫上车把式,就是叠罗汉也能把这人制住。

    虽然隔着迎枕,但还是离得很近,罗锦言闻到一阵缥缈而又熟悉的味道。

    不二非尘。

    罗锦言有一瞬间的恍惚。

    是他!

    难怪她会觉得那只手很熟悉,当日在柳树林子里,他挟持她跃到树上时,她看到过他的手。

    “惜惜,等急了吧。。。。。。你趴在那里做什么?”就在她一怔之间,夏至已经撩开车帘,李青风探进头来。

    这人在柳树林子没有伤害她,也没有伤害夏至,但柳树林子的房梁却塌了,他可能和自己一样,也发现了赵宥和王朝明的用心,他对罗家没有恶意,相反,他的目标应是赵宥或王朝明。

    赵宥和王朝明代表的是瑞王赵梓和宁王赵枥。

    即使此人不能成为她的盟友,但无论他是想对付瑞王还是宁王,罗锦言全都乐见其成。

    这样的人不用太多,有一两个足够胆大冷静的人就可以了。

    八月的天气,秋高气爽,阳光清澈明亮,透过半开半翕的窗帘,落在罗锦言的脸上、肩头,光影斑驳中,她那莹白如玉的小脸上浮现出一抹和年龄不相符的欣然。

    那人心下微忖,真是见鬼,怎么就躲进这丫头的车里了?方才在天桥时,他便认出了她,一个不会哭不会害怕的小东西。

    果然,看到有人藏在车里,她不但不害怕,还想四两拨千斤,她不仅是胆子大,她的反应还很灵敏。

    听到李青风的声音,这人本能地崩紧身体,被罗锦言压住的一只手迅速抽出来,抓住了罗锦言的手臂。

    只要那个男人走过来,他就把这个小丫头当暗器扔出去,自己再趁机破门而出。

    罗锦言莞尔,这个人不想杀人,也不想把她当人质,否则,他不会抓住她的手臂,而是应该掐住她的脖子。

    她忽然转过身来,对正要上车的李青风道:“换。。。。。。衣。。。。。。裳。。。。。。”

    李青风怔了怔,随即便退了回去,惜惜年纪虽小,可毕竟男女有别,小姑娘爱美,不想穿着小厮衣裳去状元楼吧。

    倒是夏至,麻利地钻进骡车,道:“小姐,奴婢服。。。。。。侍您。。。。。。”

    她看到她的小姐,正弓身趴在一个人身上,那人脸上戴着面具,大手正抓着罗锦言的胳膊。

    小姐被人制住了!

    她认识这人的面具,这就是那个变戏法的,官府的捕快正在捉拿的贼人!

    偏偏莫家康和方金牛不知去哪儿了,表少爷珠玉般的人,怎打得过这种亡命之徒?

    更糟糕的是,小姐还在他的手里。

    她恨死自己了,刚才如果没有叫出那声“小姐”,这人或许只当她们是小厮,现在可如何是好?

    夏至紧紧握住拳头,指甲陷进肉里。

    “扶。。。。。。我。。。。。。起。。。。。。来。。。。。。”眸光清亮,罗锦言看着夏至,神色轻快,就像这里不是骡车,而是她的湘妃榻,海棠春睡后的小姑娘娇滴滴地想到花园里荡秋千。

    夏至胸撞如鼓,神色间却已平静下来,小姐没有害怕,那她更不能惊慌。

    这人不是崔起那种想绑了小姐换银子的恶奴,他是官府的通缉犯。

    他藏在这里只是为了躲避两个捕快,捕快们没有抓到人,此时可能还在周围搜索,对啊,这人的处境也很危险,比小姐更危险。

    她走近一步,笑着说道:“表少爷还在外面等着,小姐您别玩了,快点换衣裳吧。”

    “好。。。。。。啊。。。。。。”罗锦言笑着答应,不动声色地看着抓住手臂的那只手,那只手紧了一下,似是在迟疑,但随即便松开了。

    见那人终于松开小姐,夏至迅速伸出手去,把罗锦言从他身上抱了起来。

    厚重的迎枕重又放好,那人像最初时一样,藏身在迎枕后面,听到两个小姑娘轻声的嘀咕夹杂着布料的窸窣,本应压抑紧张的气氛,却在不经意间,透出一缕轻松。

    待到李青风上了骡车,罗锦言和夏至都已换上女装,看着表妹略带得意的小脸,李青风摸摸她的小脑袋,笑着道:“打扮这么漂亮,一会儿沾上蟹膏蟹黄,可别嫌丑哭鼻子。”

    罗锦言咧开缺了门牙的小嘴,笑容灿烂明媚,令这狭窄的车厢里也似乎明亮起来。

    一一一一

    亲们,今天的更新送上~~~~

第四十四章 后庭花

    金秋时节,丹桂飘香,正是吃蟹的好时候。

    李青风生于江南,长于江南,他喜欢河蟹,江苏的河蟹,要到九月里才最肥美,九月吃蟹黄,十月食蟹脂,此时未到中秋,李青风还担心螃蟹太瘦,没想到却是满满的膏满黄肥。

    他原以为在北方吃河蟹,不过就是吃个蟹味而已,却不知状元楼竟能搞到这么好的河蟹。

    见他有些惊愕,罗锦言笑道:“胜。。。。。。芳。。。。。。蟹。。。。。。”

    胜芳蟹产自北直隶,以中秋前后最为鲜美,就连宫里吃的河蟹也是产自胜芳,而非李青风认为的江苏和安徽。

    一旁的伙计陪笑道:“姑娘是行家,咱们状元楼每年秋天都到胜芳挑螃蟹,挑出的螃蟹养在大缸里运回京城,个个新鲜,连个打蔫的都没有。”

    罗锦言不喜吃河蟹,她爱吃海蟹,两世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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