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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四夫争宠:萌乖夫君养成记-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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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都是,我们都愿意去首领部落找千陇!”大树回答,他指了指自己身后的族人,有强壮的男人,年轻的女人,懵懂的孩童。

    莫忆儿粗略的数了一下,加上大树,一共四十九个人。“好,既然你们要离开,这就跟我走吧!带上你们的东西,食物就不要了,留给部落里的老人,怎么样?”

    莫忆儿似是在询问大树,但她目光很肯定,大树不敢不从。“是的,我们不要了。可是,我们昨日就没吃饱。”大树看了眼女人和孩子,要去淌崖部落必定会长途跋涉,男人们受得了饥饿,女人和孩子不行。

    “放心,我去狩猎,你们先收拾东西吧!然后去水源那边找我们。”莫忆儿说完,拍了拍大树的肩膀,这群族人现在都听大树的。“族人们就交给你了。”

    大树郑重的点头,他知道莫忆儿的本事,莫忆儿绝对不会让他们挨饿。

    莫忆儿说完,和小绒球往出走。这期间,科要都是战战兢兢的不敢说话,听到莫忆儿不要食物,都以为自己听错了。

    直到莫忆儿走到了山洞门口,他才松了一口气。

    可莫忆儿却在这个时候回头,他的心一下子又提到了嗓子眼。

    莫忆儿只是淡淡的说:“从今以后,你们留下的人和部落联盟没有任何关系,也许再相见,就是仇敌。你们各自保重!”

第101章娇贵的族人

    这句话,让科要有想哭的冲动。他看了看在自己身边要留下的族人,已经少的可怜。他一直都以族人多为荣,族人多,就是部落强大的特征。可现在呢?事情为什么到了今天这一步?

    很小的时候,他和小他一些的千陇一起玩耍,千陇总是叫他‘科要哥哥’。两个人从小就比其他孩子聪明,身体也较为强壮,大人们最看重的是他们两个。一天天的长大,他和千陇开始出现矛盾,他们的想法总是不一样。无论是狩猎,还是做其他事情,他们总是会吵架。但很多时候,都是比他小的千陇妥协,他知道,千陇并不是怕他,而是尊重他这个首领。

    如果千陇愿意,完全可以打败他,自己来做这个首领。可千陇没有,他还是在支持自己。只是有的时候他们观点不同还是会吵上一架!一直到他背叛部落联盟,千陇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了。

    千陇对科要说过:你会后悔的!

    的确,科要后悔了。但现在后悔了,又有什么用呢?他想求部落联盟原谅,可已经背叛了一次,再要人相信他很难。何况他不敢得罪巫师慕容……

    眼睁睁的看着大树带着那些族人收拾东西离开,心不知不觉的痛了,就像上次千陇离开的时候一样!

    科要的心情不好,大树他们何尝不是?这里是他们生长的地方,是自己的故乡。他们从未想过,有一日会因为这种事情能够而离开这生他们,养他们的土地。

    他们舍不得这片土地,也舍不得那些不肯离开的族人。即便他们再不好,一起生活过这么多年,也是有着感情的。

    一个部落生存在一起,就像是一个大家庭一样,所有的人都是亲人。

    整个山洞的族人都陷入一片哀伤之中,他们都没有说话,但有些女人已经留下眼泪。有的女人问自己的男人,可不可以不离开?答案是否定的,他们一定要走,事情发展到今日这样,已经不是那么简单就能解决的了。

    科要无法开口去挽留这些族人,他明白,他们的选择是对的,而自己,已经走上一条不归路,而且越走越远,无法回头。

    四十九个族人,一步三回头的走到了水源处,虽然才离开山洞没多远,但他们的心已然和以前的日子分离。

    而莫忆儿和小绒球已经猎了一只野猪回来,莫忆儿怕饿到小孩子,亲自动手收拾猎物,准备烤肉和肉汤。

    这会儿已经都架到篝火上面烹煮,肉香荡漾在水源附近的林子里面。

    小孩子是最无忧无虑的群体,刚刚因为大人们的伤感,让他们也安安静静的待在一旁。现在闻到了食物的香气,让他们早就忘了那些不知道为什么的伤感。他跑跳着,问阿母是什么东西会这么香。

    大树快步先来到莫忆儿的身边帮忙填柴,却被莫忆儿拦住。“你去组织他们休息,今晚就要睡在这里,明日出发!”莫忆儿说,然后招呼几个女人来帮忙。

    大树听从莫忆儿的命令去做事,并且把今晚睡在这边的事情告诉了大家。这得到了所有人的质疑,明明离山洞这么近,为什么不回去睡?反而要睡在草地上?

    莫忆儿听着他们乱哄哄的讨论,比起其他部落,只花部落是很难搞的。他们的部落以前很强大,族人们几乎没受过任何的挫折。尤其是没有离开过部落的女人和孩子,他们一直睡在山洞中,露宿这种事儿对于他们来说太过艰苦。

    大树有些搞不定他们,只能来问莫忆儿:“莫忆儿,我们今日又不出发,为什么不回山洞去睡呢?这里距离山洞很近……”

    “我当然知道这里距离山洞很近,但你们要明确一点,你们现在已经和科要首领闹翻,那里是他的地盘,而你们和他们已经不是一个部落的人了。也许你们以后的部落还会命名为只花部落,但绝对不是现在这个只花部落,明白吗?”

    大树对这段话明白一半,迷茫一半,不明白为什么闹翻了就不能回去山洞住。早就说过,聪明一点的人,都看出千陇更加适合做首领,拥护在千陇身边了,而这些人,头脑简单的很,急需开发!

    莫忆儿很无奈,她拍拍大树的肩膀,意味深长的说:“你自己好好想明白我的话,然后搞定所有的族人,现在他们跟着你,你要证明自己的能力给他们看。即便你没能力做首领,你也要暂时做他们的小头目,这一路上,我不希望他们总是这样抱怨。你们要学会成长!”

    大树也很想要成长,对于做小头目,他非常的有兴趣,于是就回去坐下努力思考莫忆儿的话。

    其实莫忆儿的话说的都已经很直白了,她就是想让这群人清楚自己的定位。现在他们就受不了住草地了,那么以后这段路呢?他们还需要狩猎,莫忆儿不是他们的老妈子,没理由任何事情都照料他们。

    抱怨了一阵子,他们终于消停了。除了大树,所有人并不知道小绒球就是金狮。而且有许多女人都沉浸在他的俊美容貌之中,无法自拔。

    而莫忆儿娇小、婀娜的身子也吸引了几个男人。所有人都对她有兴趣,但更多的是敬畏。原始人类,更加喜欢的是人高马大,强大能生许多孩子的女人。他们的审美观点,让人无法恭维。

    莫忆儿开始让族人来领食物,先由小孩子先来,然后是女人,最后是强壮的男人。这和只花部落原本的领食物顺序完全相反。他们一向是能狩猎的男人先领食物,然后是孩子,剩下的才轮到女人和老人。所幸他们食物不短缺,不会出现领不到食物的现象。即便如此,老人还是得到很少的食物,因为他们已经不能狩猎了,简直就是吃白食。

    男人们对此议论纷纷,很是不高兴。女人们却是受宠若惊,甚至有人觉得,如果部落由一个女人来做首领,也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她们以为,因为莫忆儿是女人,所以才先给女人们分食物的。

第102章上瘾了

    吃了美味食物的他们是满足的,因为猎物不是这些男人动手猎得,所以没有人站出来说什么。

    大树边吃东西,边想莫忆儿的话,可还是想不明白,便走到莫忆儿身边来讨教:“莫忆儿,我还是不太明白,为什么我们不能会山洞去。”

    莫忆儿扶额,叹了口气:“大树,我问你,以后从这里到淌崖部落的领地,有山洞可以睡觉吗?”

    大树摇了摇头。

    “现在,我们尚且还没赶路,只是在早地上睡一晚,他们就怨言颇多。那么日后,将如何赶路?即便到了淌崖部落,他们也不一定有山洞可以睡,我可以告诉你,我从淌崖部落离开之前,千陇他们还睡在祭台边的空地。”

    “啊?为什么?丝特拉首领为什么不让千陇他们睡山洞?”大树天真的问。

    莫忆儿努力的让自己耐着性子,在神域部落,真的没有这么笨的人。“如果,淌崖部落的族人都来只花部落,你们的山洞能睡得下这么多人吗?”

    大树摇头,然后恍然大悟:“哦,原来是淌崖部落的山洞住不下这么多人。”

    “是的,但这只是其中一方面。即便能住下,丝特拉首领也不会让所有人都住进去,人多了,矛盾也就多,很多人都不和善,住在一起,容易发生事情。咳,我们跑题了,说的是你们以后会很辛苦的赶路,今日让你们睡在这里,只是一个适应的过程。还有最重要的,是那个山洞,以后不是你们的山洞,而是科要首领和他的族人的山洞,除非有一日你们回来夺回山洞。”莫忆儿把重点放在最后说,就是给科要一个缓冲的过程。“大树,遇到事情多用脑子思考,战争马上就要打起来,有时候一个错误的决定,就会让所有人丧命,知道吗?”

    大树的心情随着莫忆儿的话沉重起来,很多事情,他都是无法全面考虑的。他脑子里很多东西,如一团乱麻,需要慢慢理清楚。

    莫忆儿也不逼他,这个人,甚至这一群人都太难搞了。

    大树回到他的族人面前,小绒球从莫忆儿身后抱住她:“莫忆儿,其实你可以不用理他们的。”

    “他们是被我劝说去归顺首领部落的,我不能不管他们。”

    “可我不想你这么累。”小绒球心疼的亲吻莫忆儿头顶的发。

    “人活着不就是累吗?呵呵!”莫忆儿笑了,谁都会累,但她累了有人心疼,这已经让她很开心了。

    “莫忆儿,你也吃些东西吧,今天的烤肉很不错!”小绒球见莫忆儿如此心甘情愿,便也不纠结了。

    “我……不想吃!”莫忆儿顿时茫然起来,这么香的烤肉若是以往她早就流口水了,可今日她一点吃东西的**都没有。若说食物,她倒是想起那鲜红的血液了。

    这个想法让她吓了一大跳,昨日吸食小绒球血液的时候她没有印象,所以现在的想法让她不能不震惊。

    她连忙去想其他事情,不让那个自己这个想法继续下去。

    后来不知道大树是怎么和他的族人们说的,总之他们乱哄哄的讨论好久,直到夜里睡觉,才安静下来。

    又是夜半,莫忆儿从睡梦中醒来,眼底血红,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叫嚣着渴望血液。

    小绒球同样被莫忆儿细微的动作惊醒,看到他眼底的血红。他想起莫忆儿的话,忙把黑夜之前猎来的兔子拿了过来,兔子被树藤绑住,还是活的。只要划破它的脖子,就有新鲜的血液可以喝到。

    小绒球毫不犹豫的把兔子血放出,装进莫忆儿的木碗中,然后递给她。

    莫忆儿已经不停的念着:“血,血……”可兔子血递给她的时候,她理睬都不理睬,手胡乱挥着,想要小绒球靠近。

    “莫忆儿,来喝这个。”小绒球把兔子血送到莫忆儿嘴边,莫忆儿下意识的伸出舌头去舔。然后,一下子推开:“不要这个,要那个!”她指着小绒球的喉咙,她清楚的听到那里血液流动的声音,格外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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