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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三国之凉人崛起-第2章

小说: 三国之凉人崛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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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时辰后一声巨响,给边上打盹儿的大黄狗吓得嗷嗷的叫,夹着尾巴就跑,这半个时辰他一斧头一斧头的砍,马越算是出了一口气,舒服了。

    坐下休息一会,马越又花了两个时辰给这棵树卸了半截,算是装了一车,趾高气昂地推着板车回了村。

    要说马越如今这造型,恐怕是他这十二年最落魄地模样,脑袋后面头发的束带不知道啥时候掉的,马越也没管,原本黑的像缎子一样的头发披散在肩头,砍了几个时辰的树那是叫个灰头土脸,更别说衣服下摆让他扯地四分五裂,俩手给他草草包扎的破布条子上带着血印子,看上去不像砍树刚回来,倒像进山里砍树结果给狼叼走了刚跑出来。

    这模样是落魄了点儿,可马越长得符合他马家的浓眉大眼儿,尤其是现在他那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还发着光,看得是倍儿精神。

    好在现在村里人家都生火做饭了,没人在外面乱跑,也就没人看见他现在这样。

    马越推着车子就放到隔壁门口,看里面冒着烟正做饭他也没进去。隔壁住着是个马姓铁匠老人,好像还粘带着一点亲戚关系,是马越要叫大爷的。

    “二大爷!二大爷!”马越嗓门不小。

    “谁哎,我在家呢。”

    “小豆子,二大爷我今儿砍了一车柴,大爷你啥时候进城了帮我卖了换点几斗米。”

    “好类,你就放门口就行。”

    马越说了个好,就腰上别着斧头牵着狗回家了,也幸亏他没带柴刀,家里柴刀都是生铁做的,生铁不如熟铁柔韧,忒脆,照他那四六不懂虎了吧唧一刀劈刀树结节上非再崩断一把刀不可。

    “哎呀豆子,你咋砍树给自己砍成这样了呢,快让嫂嫂给来看看。”

    这不,马越一进家门就让正做饭的二嫂,也就是马宗妻子卫氏给见着了,这又是披头散发衣服还烂糟糟的还带血就给嫂子吓着了,卫氏放下饭碗就过来抓住马越手一阵端详。

    一看嫂子这么着急马越“嫂子,我,我没事儿,就是劈树崩着手了,破了俩小口。”

    先前说了,马家这一大家子人,都是极为疼爱马越这个小豆子,这不二嫂卫氏一打开马越手上缠的麻布看见马越白嫩的小手上虎口裂俩大血口子,还磨出了四五个血泡,给卫氏这心疼的眼泪就往下滴答。

    “小豆子听嫂子话,咱不砍柴了,家里还有钱用,咱不用这么糟蹋自己,等你哥回来让他们去。”

    马越从来不跟两个兄长几个嫂子顶嘴,敷衍着点头,随后卫氏又叫来大嫂裴氏,俩嫂子给马越手上好好洗了洗,之后敷上药好好包扎了一下,一家人这才吃饭。

    马家吃饭一直都很有意思,因为他们家里一直没分家,马腾马宗也都没个正经营生,家里的地产只有几亩,几亩荒地在凉州这边还真种不出什么,兄弟俩没事进山砍柴打猎的补贴家用,家里这光景却是一年不如一年,眼看怕是就要揭不开锅了。每一年,马腾和马宗都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前往战场。用血肉之躯与敌人拼命,方可换来寥寥可数的大钱,给家里的孩子们买上几匹布,几斗米。撑到下一年。

    家里靠着两个大哥吃饭,一碗稀粥让小马超和小马岱两个小家伙喝得不亦乐乎,他的面前也是一样,尽管饭菜简陋无比,却有家的味道。反观两位嫂嫂,碗里几乎是清水飘着几片菜叶。

    说来马越和马超就差了四岁,跟马休差六岁,马岱差五岁。所以这么一家人吃饭一直是很热闹,都是小孩子嘻嘻闹闹的自然热闹。

    俗话说三岁看到老,一个人是个啥样的性格基本上从小就能看出点样子,马超和马岱这俩家伙现在七八岁正是活泼的年纪,马超的性子有点像马越二哥,有点霸道什么都爱抢,马岱则恰好相反,性子温吞说话有条理,不像马超那么虎。马休就别提了,小家伙现在说话还说不好呢,小乖宝宝一个。

    太阳落山了家里也吃完饭,这么一天基本上也就结束了,村子里只能听到几声狗叫,古代的生活就这么简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天一黑了啥娱乐活动都没有,根本没有夜生活。一天两顿饭,早上太阳出来吃顿饭,下午太阳快落山吃顿饭,然后就回屋里休息。

    马越也不例外,进了屋点上小油灯,从枕头底下抽出一卷书简读了起来,这是家里祖上传下来的兵书典籍,写满了兵策战法。然而,马越的心思没在战法上,怎么都看不进去。他知道日后天下就要大乱,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张角,董卓,曹操,刘备,孙权…这些名字一直在他的脑海中盘旋,可如今的当务之急,并不是争霸天下。如今是建宁四年,距离天下大乱还早。改变家中的经济状况才是重中之重!

    接下来两天马越在家休息,等着马二大爷把柴木推到城里卖掉,他自己就一天绕着村子跑上个十圈二十圈。

    这个时代很少有人有锻炼思想的,像马越这样每天固定变着花样儿锻炼的少之又少,马越知道自家大哥马腾以后是凉州这边的大军阀。

    后世把这三国时代的人都吹得有点神化,要说这个时代的人身体素质好那是绝对的,环境这么恶劣,绝对会出几个异种力能举鼎,鼎才多重,村里族长家有个鼎每年祭祀用的,撑死二百斤,他就见过他大哥给那鼎举起来过,举个鼎又不像后世举重还限体重,马腾长得膀大腰圆的举那个真不算事儿。

    要说练武的确实有,村里几个小青年没事就拿着木杆子武来舞去的。真正用处马越姑且不说,反正上次征兵打仗爱舞杆子的去了六个回来仨,自家俩兄长从来不见练啥武功,也就提着柴刀砍树砍出一手厚茧子,上阵俩回来俩,斩级十多个。

    身体素质跟胆识过硬,没办法。

    马越估计自己这个小身板儿想成为个纵横疆场的冲阵猛将可能性也不大了,虽说还没进青春期可自己这个儿真的稍低了点,十二三岁的小孩长到现在都该有个一米三四了,可自己现在才一米二不到,看次看着自家哥哥那八尺身高他就无限期盼自己日后也能长得那么威武雄壮,唉,越想越来气。

    这一日,马二大爷给家里送来四斗米是哪一车柴木换来的,马越看手上长得差不多,便又别上斧头牵着狗推车上了彰山。

    虽说答应了二嫂不再上山砍柴,但从山上下来之后他想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要想改变家庭现状,他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四斗米没有多少,却可解燃眉之急,他的脑中有许多想法,却都无法实施,玻璃火药一概不懂,马镫马鞍倒是可行,可他连马都没有,所有一切想法都需要有经济与名望基础,否则依照如今的家徒四壁,万法皆空。

    所以暂时他还得这么干。大哥二哥不在,这个家就剩他这个男人,他就得扛起这个家。

    三位嫂嫂在家织布补贴家用,他一个男人难道还不如妇道人家能干吗?

    上山之后走到上次的地方,那半棵树还在地上躺着一点儿变化都没有,马越咧嘴一笑哈两口气就开始干活。

    许多事情第一次做确实许多人都会像个愣头青,但第一次磕磕绊绊弄好了,那第二次再有个过程那就上手了,马越就是这样,劈柴这事儿,他上手了。

    太阳刚到中午时候,他就已经给这多半棵树卸好,一块块地码到车上还有一半在地上,这一次他不但砍了卖的一车,还多砍出了平时自己家里用的半车。

    他先推回去半车码到家门口,又接着推着车上山,日头已经向西了,但他琢磨今天弄完了后边几天就都不用上山了,贪黑弄完算完事儿。

    他这么一贪黑,就出了事儿,彰山里可不太平,来来往往的人是进山讨生活,多少野兽是在这里生活的,前些日子马越还听人说起这彰山里有老虎呢。

    马越回去之后斧头给旁边树上一砍卡住,就开始给车上码木头,正码着木头就听到自家大黄狗低声呲着嘴咆哮,一扭头就见一匹半人高的狼刺愣着一口尖牙在没多远的地方拿冒着绿光的眼睛瞪着他,就这一眼吓得马越背后就全湿透,头发都炸起来了。

    他急忙伸手去抓砍在树上的斧头,还是没经验,他砍柴算是砍顺流儿了,但他没当过猎人啊,自然也就不知道这动物的习性是个啥。

    他不动,狼也怕,他这么一伸手扯斧头,给狼一激灵,半人高的狼一下子就朝他扑了过来,大黄狗也叫着跳了起来,马越也喊了出来,这一瞬间太多的声音,马越什么都听不见,四周围的一切跟这小兔崽子都没啥关系了,他就看到那张着血盆大口的狼头在他眼前越来越近。

第三章 天生狼性() 
马越还是把斧头从树上扯了下来,但狼也扑到了他的身上,大黄狗也扑了上来,其实不算是马越把斧头扯下来的,他刚抓住斧柄那匹狼就蹬了上来,两条前爪就扣住他的肩膀把他摁在地上,带着他的胳膊就把斧头扯下来了,拽得他胳膊生疼,不过这个时候他哪儿还能感觉到胳膊疼,一倒地那狼张口就朝着他脖子咬下来,马越俩手就抓着斧头卡住狼的脖子,狼这家伙长到这么大个儿,不知纵横山林多长时间了,那力气哪儿是马越这一十二岁小孩挡得住的。

    哪怕是个久经锻炼的十二岁小孩,仍旧不是对手,因为它也是一匹久经锻炼的山中孤狼。

    马越胳膊越来越撑不住,毕竟还有四条狼腿在他身上碾着,狼爪碾在身上是绝对的疼,人这么一受疼一开始确实是能超常发挥出自己的力气,可也就那么一下,马越能顶住这头狼开始那么蓄势待发的一下子也就是这么个道理,可这么一僵持,马越就落了下风。

    这时候还是他带出来的大黄狗救了他的命,他们家的黄狗是传统土狗,性情温顺,绝对忠诚。

    马越带这大黄狗出来真没打算靠他驱赶野兽,他没有林中常识,根本就想不到离村子几里地的山上还能碰到野狼,他带黄狗出门无非是想给自己做个伴儿,林中幽深多寂寞有条黄狗为伴自言自语也就不显得那么突兀。

    说真的,他觉得真跟山中猛兽斗起来,他这条逮谁给谁吐舌头的黄狗八成是指望不上。

    大黄狗看主人被这条灰狼扑倒在地,当下便也扑了出去,一口咬在一条灰狼的耳朵上,连着半片头皮撕在嘴里,没办法,大黄狗太小了,算上尾巴也就才一米长,嘴也没多大。要是让这狼去咬狗肯定一口就咬脖子上了,但大黄狗张嘴也咬不了脖子。

    这是马越第一次同兽类搏斗,他连同类他都没搏斗过,更别说兽类了,他脑子里都白了,就知道阻挡着口喷腥臭的狼脑袋,不让它咬自己。

    大黄狗这么一口,让本来已经在搏斗中处于上风的野狼吃痛,扭头朝着黄狗腿上就是一头,也就是这一口为马越赢得了翻身的机会,马越手上一轻,一看这野狼不光要咬自己,还要咬自己最喜欢的大黄狗,马越骨子里的浑劲儿又出来了,对压在自己身上的四个爪子不管不顾,就着一股狠劲就翻身起来了,一斧子就剁在狼腿上。

    他觉得指望不上的大黄狗,救了他的性命。

    狼的毛皮多光滑,斧头根本没啥用,马越一反手举起斧头顿头,一斧子下去就给狼敲晕了,马越此时已经浑身带血,刚刚他强硬的一翻身狼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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