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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仙尊宠后:师父太霸道-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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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依着福婆的意思了。”贤婆笑笑,又提笔在案录上记录下来。漠漠这才看到贤婆粗糙又干瘦的手指上戴着一枚青色的宝石戒指。

    “小漠漠天生弱质,魂魄不易凝聚,需要时常注意,多吃点蛙血丸补补。”贤婆说道。

    “走吧,快到酉时了,先去地府庠序一趟,戌时便要散学了。”福婆说罢,长欢便飞快的起身,一跳一跳的跑到了门外。

    漠漠跟在福婆身后出了纳贤馆,跟着她继续往地府庠序走。

    “姐姐,庠序又是什么地方啊。”漠漠朝福婆问道。

    “就是学馆,教规矩的地方,就只有两个老鬼教书,白宿和夜宿。”福婆答道。

    漠漠听闻刚才贤婆那一番话,心里有些忐忑,向福婆问道,“姐姐,我这样的鬼,会死吗?”

    福婆怔住,恍然地看了他一眼,轻声叹道:“人死了会变成鬼,鬼死了便只能魂飞魄散了。你天生弱质,比平常的鬼要更难固魂,若是不能持续固魂,结果只能是灰飞烟灭了。”

    漠漠心里不禁一阵害怕,福婆看了一眼神色凝重的漠漠,莞尔一笑,温柔的语气连她自己都有些惊讶,“我开玩笑的,姐姐不会让你魂飞魄散的。”

    漠漠一怔,脸上微微泛起红晕。

    那是他第一天进地府,福婆对他说的话,他铭记于心。

    转而思绪越来越飘然,他脑海里全是福婆对他说过的每一句话。

    他永远也忘不了。

    现在正是地府庠序授课之时,而他正在上夜宿的课,竟然会分心。

    随着夜宿的动静,漠漠的思绪终于不断被拉回来,他叹了口气,继续听夜宿授课。

    夜宿坐在案前,数了数席下众鬼,抬手放进香炉一炷香。他轻咳了一声,说道:“既然诸位都到齐了,今日的授课便开始了。”

    夜宿站起身来,走到众鬼身侧,说道:“近日地府不安宁啊,厉鬼横行,还都是被抽了天魂的厉鬼,凶猛非常。虽说现在是见不着了,也还是给诸位提个醒,夹竹桃花粉可以抵御厉鬼,随身携带可护平安。”他扶了扶脸上的面具,说道,“可有人见识过厉鬼?”

    有一个新鬼紧张的说道:“前几日我在冲霞街遇到一个打更鬼,他说他见过,被咬断了半条胳膊。后来又遇到他的时候,他说衙门的守卫都已经清干净了。”

    “嗯,不错。厉鬼凶残,一般都是血红色的眼睛,脸色阴沉,叫声凄厉。地府里虽常有心绪不正的新鬼甘愿沦为厉鬼,也有被别的法术高强的鬼利用,被抽走天魂,而成为厉鬼。”夜宿顿了顿,又说道,“天魂主神志清明,少了这一魂自然沦为厉鬼。还有一种,便是鬼上魂。”

    “鬼上魂需要法术高强的鬼分离魂魄,强行将一魂注入正常的鬼体内,除了不可注入天魂,其他任何一魂都可以。因为一旦注入天魂,本体魂魄将失去神志,本身便会沦为厉鬼。鬼上魂自然是多了一魂,神志被法术高强的鬼控制,自然也显现厉鬼的特征,然而却不是厉鬼,因为其天魂没有受到影响。

    诸位需谨记,分离魂魄实乃自戕魂魄,伤其魂魄需几百年才能恢复。这也是地府的禁术,庠序绝不教授此种法术。一旦有鬼用了鬼上魂,便等着去烈火地狱吧。”

    夜宿冷冽的扫了一眼众鬼,开口道,“你们这群新鬼,连个鬼火都捏不出来,就不要想这种高强的禁术了,非法力高深者不能使用,否则会自伤其魂。因为鬼上魂出现的几率很小,所以你们只需要日常携带夹竹桃花粉即可,听清楚了吗。”

    众鬼连忙称是。

    漠漠不禁心惊,想不到地府最近几日出了这么大的事。最近他都一直在杂货铺帮着福婆养猫,根本都没有出来过。

    听那个新鬼说的厉鬼如此凶猛,不由得心惊胆战,看来今天下了庠序便要去医庐找鬼医一趟,买两个夹竹桃花粉的香囊,给姐姐防身。

    漠漠掏了掏身上的冥玉,只有四颗,希望鬼医不要趁机敛财,提高香囊的价格。

    夜宿走到面前,问道:“你就是那个可以掐出鬼火的小鬼头?”

    漠漠点点头。

    夜宿轻笑一声:“呵呵。好好学。”

第138章 天魂() 
漠漠出了庠序,去往医庐,那鬼医正摆弄着几个夹竹桃花粉香囊。

    漠漠欣喜地说道:“果然鬼医这里有夹竹桃花粉!我要两个!”

    鬼医冷漠地低头扫了他一眼,伸出四根手指。

    漠漠掏出仅有的四颗冥玉递给他,鬼医夺过他手里的冥玉,扔给他一个香囊。

    “四个冥玉一个,拿走不送。”鬼医将冥玉放到腰包。

    漠漠捏了捏手里的香囊,气愤地说道:“以往的香囊只要两个冥玉,鬼医怎可趁机敛财!”

    鬼医低笑一声:“不错,就是敛财。你能把鬼医怎么样。地府众鬼一向对我颐指气使,这次怎么也要他们知道错。”

    漠漠气闷地怒哼了一声,转身离去。

    漠漠回到杂货铺,福婆正在叼着烟斗浏览名簿,长欢还在她脚边眯缝着眼睛趴着睡觉。

    “姐姐,我回来了。”漠漠对福婆说道,走到她身侧,递给她一个香囊。

    福婆诧异地放下手里的烟斗接过来,轻轻一嗅,挑了挑眉,问道:“夹竹桃的花粉?”

    “是啊,姐姐。夜先生说近日地府常有厉鬼出没,还都是被夺了天魂的,厉害的很呢。我特意去医庐找鬼医买了这夹竹桃的香囊,他还提了价格,我的冥玉只能买一个了,特意买来送给姐姐。”漠漠气呼呼地说道。

    福婆捏了捏那夹竹桃香囊,不由得开心一笑:“想不到漠漠还想着姐姐,姐姐有你这么个弟弟,真是开心。”

    “姐姐喜欢就好了。只要放在身上厉鬼就不敢靠近姐姐了!”漠漠天真稚气地说道。

    福婆微微一怔,将他拉过来,又把夹竹桃花粉香囊挂在他腰间,轻笑道:“姐姐不怕厉鬼,这东西你带着便好。”

    长欢醒了过来,伸出爪子舔了舔,一下子扑到漠漠身上,漠漠抱住它,却觉得它好像比昨天还沉了许多,吃力不少。

    “漠漠,你还是需要多抱抱长欢,这样力气才能大起来。”福婆说道。

    漠漠点点头,不再疑惑长欢的重量。

    杂货铺鬼来鬼往,倒平静了许多。

    地府,凤仪馆。

    今夜凤仪馆收到了一副冥王的告令,宣告要在地府所有伶姬里选出一位做冥王的妃子,凤仪馆自然也在其中。七日后便开始投彩,被选中的伶姬都称为彩女,投彩便是赌一下她们之中谁会赢。

    凤仪馆热热闹闹的,全是兴高采烈的伶鬼们在讨论嬉笑。馆主风吟也是乐得开怀,若是这冥王妃出在凤仪馆,她便不用再受那福婆的气了。她感到非常欣慰,脸上的褶子也舒展开来。跟那些伶姬说话也变得温柔了许多。

    又吩咐她们每个鬼都去医庐那里买个夹竹桃花粉的香囊,庇佑魂魄,免得出什么乱子。

    凤仪馆算是熬出头了,风吟欣慰不已,对待那些伶姬也不像从前那般苛刻,只盼得她们哪个出鬼头地,能给凤仪馆增光添彩。

    冥界大选的日子便定在一个月后,到处都是兴奋的女鬼们,纷纷跑到地府各地的舞姬馆里登记录入,消尖了鬼脑袋也要往里挤。

    人界,洛阳,轻水村。

    八卦林里人烟稀少,无甚烦扰,喧嚣的东西都被隔绝在外。洛笙在这里呆了有一段日子了,她开始熟悉这里,再也没有顽皮的孩子向她扔石头,笑话她是个哑巴。

    秋水那个女人每隔七日便会来看她,她知道秋水是因着对自己的一点怜悯和愧疚之心,才让自己活着的。所以在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之前,必须要摇尾乞怜,对她隐藏自己的恨意和怒火,扮出顺从又可怜的姿态去取悦秋水。

    秋水让她做什么她都去做,一忍再忍,压抑着自己心中的怒火和不堪。

    这天,秋水又来了,洛笙正在河边捕鱼。

    秋水走到她身侧,像抱一只宠物一样抱起她来,轻轻地说道:“怎么样,想我了吗?洛笙。”

    洛笙被她抱在怀里,强忍着自己的不适和压抑,顺从地点了点头。

    秋水很开心,她长舒了口气:“还是人界好啊,没那么多麻烦事,自从回到魔界,每一日都在辛苦地练功。可是,我却很久没有见到她了,她也很久没来找我了。”

    听秋水讲到这,洛笙不由得抬了抬头看向秋水,眼里有些许不解。

    秋水看着洛笙单纯懵懂的眼神,抬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静静地说道:“她是我的主人,也是我用尽性命要保护的人。”

    洛笙不知为何,心里竟有一丝怅然若失。她又听着秋水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话。二人在河边呆着,呆了很久。

    神界,天宫,内殿。

    风靖尘还是一如往常地躺在榻上寻欢作乐,他漂亮的眼睛半开半合,享受的表情略醉人,他任由身旁跪着伺候的侍女递酒剥果儿。

    彼时,一个身影在屏风外闪现,跪在地上,不发一言。

    风靖尘睁开眼睛,换了副神情,挥挥手示意身侧的侍女全都退下。众侍女忙退下,不敢多说话。

    “青爵,密室谈吧。”风靖尘吩咐道。

    神侍青爵点点头,跟随着风靖尘打开机关来到密室。

    “天帝,您要查的事情,属下都查清楚了。”青爵半跪在地上说道,“这个新任魔尊便是一千年前仙魔之战中,老魔王白起的遗孤。当年魔王白起虽然战死,但他的元神却不知所踪,如今魔王白起的元神重现于世,便在这新任魔尊身上。”

    “哦?”风靖尘扬了扬眉,清脆的声音说道,“怪不得这新魔尊这么嚣张,原来是靠着老子的元神。呵呵。朕还以为多厉害呢。”

    青爵继续说道:“没错,这新任魔尊就是个草包,她居然让妖界的水妖做了妖王,那水妖生性奸诈,怎肯为她所用,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是么。可朕听说那魔尊可是不费一兵一卒就拿下了妖界。比之那魔君费尽兵力仍有损耗才将一个小小蓬莱收入手中。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风靖尘了然地说道,“或许,朕的对手来了。”

第139章 剖腹() 
人界,云梦泽,湖畔。

    白锦烨失魂落魄地坐在湖畔,手里抱着那只神鼓,那是母亲留给她的遗物。她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鼓身上的小穗子也有一下没一下的颤着。

    她手腕处的玲珑扣已被她扔在了明空山,金麟牌在紫堙自己手里,这下终于安静了,再也没有人能找到她了。

    白锦烨光着脚踏入湖水里,冰凉刺骨的湖水将她的脚冻得通红。

    她身上的红衣被冷冽的寒风刮得破破烂烂,几乎衣不蔽体,她感受着刺骨的寒冷和分外的清醒。

    她清醒的意识到,她已经死过一次了。就算重新恢复记忆,也无法回到千年之前。她已经不是她了。

    她只是一个,死过一次的人。

    白锦烨低头看着湖水里的自己,凌乱的长发随着寒风飘荡,身上的红衣因为湿透而冰凉的裹在肌肤上,双目只剩下疲惫和绝望,曾经娇艳的唇也是如此苍白憔悴,整张脸上唯一有点颜色的,便是额头上的那朵牡丹花形状的印记,还是如同烈火一般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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