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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混在女子高校-第51章

小说: 混在女子高校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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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雨露本来想推来她的,可被摸了三秒之后,就放弃了,扬着头闭着眼,皱着眉头,痛并快乐着,好一幅**的样子,我想,尼玛啊!揉得那么舒服呀,怪不得小芸一点都不在意,改天有机会你一定要帮我揉揉呀!

    “留芳姐她们几个呢,怎么不在?”

    “她们都有事,小琪和美媚中午不会来了,大姐头晚点来……小菲,别闹了,雨露她会很不舒服的,”小芸有些担心道。

    “不会呀,你看她多舒服的样子,”胡子菲露出一幅淫邪的笑容,手上的动作越越有节奏,我看着雨露欲罢不能的样子,撇了撇嘴,不住地汗颜,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日,来,我也帮帮你吧!”

    说着,她就放开了雨露,又要朝我奔来,我一看这后果很严重,小芸不是知道我是女扮男装吗,也不知道阻止一下呀,我转身赶紧就往门外跑,结果“砰”一声,额头一疼,脚一滑,就不小心滑了一跤,可最后发现自己并没有倒在地上,而是倒在了一个人的怀里,有种飘飘然的赶脚。

    手不自觉地动了一下,我就发现好像摸了什么“有趣的”东西,感觉软软的,睁开眼睛一看,额滴神呐,原来是楚留芳!她额头已红了一片,嘴里正“哎哎”喊疼,而我的手却正好抓在了她胸口上,虽然有点小,但触感还是不错的,小芸见状连忙奔到门口,担心地问道:“你们没事吧?”

    “没、没事……博日日,可以放开我了吗?”楚留芳脸上红了一片,样子很是羞射……错了,是羞涩。

    我赶紧将手拿开,一时语无伦次,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是雨露把我扶起来的,在子菲和小芸的搀扶下,楚留芳也站了起来,我连忙脸红道歉:“留芳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嗯,没事,”楚留芳看也不看我,显然有点生气。

    我觉得,她生气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我撞了她,而是因为她知道我是男的,并且刚才趁乱时候还不小心帮她“促进了胸部的成长”……

    “留芳姐……真的对不起。”

    “真的没事,进去谈事要紧。”

    “嗯。”

    办公室里一共坐着四个人,很快,小芸就问我关于昨天下午和瘦子约会的收获,我为了不被她们责备,就告诉她们瘦子有多么的狡猾,还用尽各种方法诱惑我,最后我还被摸了,反正我说得瘦子就是那种无恶不作狡诈狡猾的形象,加上我逼真的演技,她们都不禁流出了怜惜的泪水,就好像我不是被摸了,是被强奸了一样。

    “哎,那今天下午放学再约他一次吧,你留下了他的联系方式吗?”小芸问。

    草!昨天下午赚了三百块钱实在太兴奋,忘记问了啊……

    我皱眉摇头道:“那家伙太狡猾了,什么都不肯告诉我。”

    “那就待会再写一封信,让小琪的弟弟再麻烦一次,”胡子菲说道。

    我连忙道:“这次信让我自己写吧,上次被你们坑坏了。”

    一时间,楚留芳、小芸、胡子菲都不约而同地笑喷了,小芸忍住笑容道:“我们本来以为效果会很好呢,好像没达到想象中的结果……噗,笑死我了,哈哈哈哈!”

    我无比地蛋疼中,原来是她们合起来来坑我的啊!

    此时,雨露一幅好奇宝宝的样子看着我,问道:“小日,她们在说什么?我好像听不明白诶?”

    我说:“她们好邪恶,谈的都是小儿不宜的东西,别被她们给影响了。”

    “小儿不宜?我也喜欢诶,小日小日,快告诉我吧!”

    我:“……”

    下午放学的时候,我又和瘦子相约肯德基,我想,我这次肯定要禁得住诱惑,钱不是问题,可为了钱,最后没钓出关于金九福的信息,被他们爆菊了,那就不值了,哥哥的菊花,岂是你们几百块钱就可以打发的?人家破个初至少要三千,我的菊花得给五千吧,好紧的哦,对了,亲,还赠送售后服务,帮你把**擦干净~

    我今天没怎么打扮,就是T恤加超短裤,还穿了黑丝,总而言之,看起来很苗条很性感就对了,和瘦子打了招呼之后,我看到他如同西门大官人那样犀利的眼神,就知道已经成功了一半,看来,今天下午志在必得。

    瘦子问:“渴吗?”

    “还行,”我低着头脸红道,啧啧,连我都佩服自己的演技,说脸红就脸红。

    听后,瘦子连忙跑到肯德鸡买了两杯可乐,一人一杯,我喝了一口,味道果然不错,不愧是鸡群中的战斗机,价值人民币八元,以前都买不起,这一口下肚,我感动得泪流满面,以身相许的心都有了,不过为了金九福的情报,我只好苦一下自己。

    接着,我就和他到处逛着,也不知道走了多远吧,竟然走到了步行街,记得步行街离学校这边起码也有三公里呀,时间竟一下子就过去了,好神奇,难道,这就是恋爱的感觉?

    在步行街逛的时候,瘦子还给我买了很多好吃的,烧烤呀冰激凌什么,讨厌,别亲我啦,人家会害羞的~

    西河桥边,绿树成荫,河风清凉,小草儿也长得挺茂盛的,人还很少,最适宜打野战生孩子什么的了,而此刻,我们两人正依偎在江边的草坪上,享受着今天的最后一缕阳光。

    我说:“小灰灰,你家里是干什么的呢?是做生意的吗,现在金融危机,很多生意都不好做呢。”

    瘦子抚摸着我顺滑的秀发,笑着说:“不会呀,我家是放高利贷的,生意可好了。”

    我说:“那你呢?”

    瘦子说:“我怎么了?”

    我说:“你在学校的情况怎么样?”

    瘦子说:“什么怎么样,就那样,每天都过着同样无聊的生活……当然,和你在一起以后,生活变得有趣了很多……你别生气呀。”

    我说:“没生气呢……我好像听说,你在学校里挺出名的?”

    瘦子一甩头发道:“还算出名吧,主要是因为我长得帅……”

    我说:“额,不是这个……我听说,你是跟哪个大哥混,混得挺不错。”

    瘦子焦急道:“你听谁说的?别听别人瞎说,草!人长得帅就是容易遭人嫉妒,你听我说,我我我我、我真没有和哪个大哥混……”

    我撅起小嘴道:“哼,我还以为,你是某个大哥的手下呢,不然我才不喜欢你!”

    瘦子被我这么一说,顿时就变得语无伦次起来,看来,我说的这句话还是很牛叉的,他无法拒绝,哈哈哈哈,羡慕我吧,嫉妒我吧,别学我。

    “哎,好吧,我坦白,我是跟着金九福大哥混的。”

第0067章 我们一起看

    “金九福,就是那个金九福?!”

    “是的。”

    “真是他呀,他好出名的,我们学校好多女生都知道他~!”

    “那是,我们福哥人好,长得又帅,当然很多女生喜欢!”

    “嗯,小灰灰,你也长得很英俊,我喜欢你。”

    “呵呵,别这么说。”

    于是,我就一直问关于金九福的优点,毕竟不能直接问他的弱点嘛,这样目的太明显,很容易暴露的,接下来,瘦子就一直滔滔不绝地谈金九福,听完以后我发现,那姓金的哪里是混子啊?简直就是百年难得一见的英雄人物!什么岳飞、董存瑞、黄继光、阿凡达、喜羊羊啊,和他相比简直弱爆了!他的一生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谁敢惹我,我草他妈的!”

    “福哥真的那么厉害吗?”我“好奇”地问。

    “是的,在盘龙中学,甚至是整个南城,都没有人敢惹他……说到这个我就想起了一件事,几天前,北城中学的欧阳龙竟然把福哥的手给弄脱臼了!过些天等福哥好了,我们肯定得去北城中学讨个说法!麻痹的!”

    “你们要去打架?!小灰灰,我可不想你受伤,”我在瘦子的怀里撒娇道……尼玛,好恶心啊,你们觉得呢?

    “放心,我们都是读书人,不会动粗的,只是去和欧阳龙聊聊人生,探讨下关于天文地理的知识而已,然后用孔老先生的思想感化他,只要他对福哥道歉,咱们从此以后都是朋友,没事的,别在意。”瘦子侃侃而谈道,样子很是神气大方。

    我想,这怎么跟我认识的金九福区别有点大?你确定不是在说雷锋叔叔?

    我说:“福哥真好,难道,他全身上下都是优点?他不害怕什么?”

    瘦子扬起了高傲的鼻孔道:“那当然,福哥在我们心中简直就是神一般的人物,他的身上只有优点,没有缺点!”

    我的脸顿时黑了一片,我靠,这神马情况!这已经不是混混团伙了吧?都发展成了一派宗教了!金九福在他们眼里,那就是**再世啊!

    “不过,要说他的缺点,倒是还真的有一个!”瘦子若有所思道。

    “那是什么?快告诉我!”我忽然有点激动,便认真地听了起来。

    “那就是长得太帅,被好多男生嫉妒,这真是个麻烦事呢……”

    我:“……”

    等夜幕快要降临的时候,瘦子说送我回去,我说不用了,我坐公交就回去就可以了,他也没强求,只是恋恋不舍地向我挥了挥手,在公交车里,我回想了整个下午所做的事情,虽然没有收获到任何关于金九福弱点的信息,但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又赚了,三百块钱,啧啧,真好赚,被摸几分钟就等于人家干半个月,这种事情以后得多干才对。

    回到家的时候,表姐和刘旭都还在客厅里聊着,到底是聊什么呢,聊得眉飞色舞的,还能聊这么长时间?!

    于是我仔细听一听,结果就听到了这么一小段对话:

    表姐说:“以前我在市三中,那可是好学生,要不是因为李龙一的事,我才懒得插手呢!”

    刘旭道:“是啊,如果不是因为那姓李的,大姐你早考上清华北大了!他妈逼的!”

    表姐害羞道:“呵呵,你过奖了,其实我没那么厉害啦,瞧你说的,你真会哄女孩子!”

    刘旭很认真地说:“大姐,这就是您的不对了,您知道的,我这人从来不说假话的,您这么说,不就是在说我刘某人爱骗人吗?这是在诋毁我的人格!而且,我也不会哄女孩子,要是会哄,我早就有女朋友了,还需要用撸撸出血吗?您说是吧?”

    “……”

    我草了!怪不得姓刘的这家伙能受到李龙一的重视!原来,他给人“抬大腿”的功夫真的是一流啊,什么样的领导不喜欢这样的手下呢?看来我得多学学,以后毕业了当公务员混公司或者混黑社会什么的,职位肯定像飞机一样飞升得很快。

    我向表姐打了个招呼,她没理我,只顾着和刘旭聊着,于是我就坐在他们的旁边,一边听着他们的对话,一边给他们倒茶什么的,越听,我就对刘旭这人越佩服,这种人虽然狡猾了一些,但我想,如果在如此残酷的社会里,有两种人能生存,那一定是这两种人:一,强者,二,给强者抬大腿的。不能成为强者的人,可以成为后一种人,活着虽累,但比“死了”强,也许,这就是属于我们的生存法则。

    等到听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的时候,我脑海里存入的信息量好像太大了,需要一些缓冲时间才能完全写入,因此我就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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