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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摄政王的黑道老婆-第70章

小说: 摄政王的黑道老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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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想,时间这东西是不会倒流的,我可以让自己变老,却无法再恢复年轻,停止的时间开始流动,就再也回不到从前,因为我们只会一直朝前走,你见哪个人是倒着走路的。”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嗤笑道。

“对不起,害你变这样子”我有些愧疚的低下头,变不回去了,就因为我可耻的自卑心作祟,小多就再也回不到三十九岁时的容貌了,我知道,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谁都想自己是永保青春的,人就是这样,说不在乎,是因为无法抗拒时间的脚步,不然,美容院里,怎么男人越来越多呢。

“傻丫头,能跟你一起变老本就是我所求,如今总算是给我等到了”他对我笑道,那笑容很幸福,温柔的唇轻轻刷过我的,没有情欲,不带杂质,只是告诉我一件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啊哈,我有这么好打发吗?现在咱们平等了,还敢如此挑逗我,吼吼,我要轻易放过你,我就不叫苗喵喵,来吧,让我一次吻个够!勾住他的颈项,在他离开我的唇时,我如影随形的跟上去,狠狠的吻住他,咱可没你那么纯情,先来个法式深吻,剩下的视体力而定!

番外篇之孟婆汤(猫猫篇)3



一年,两年,一百年,两百年,没有黑夜白天交替的无茴城,时间好象是多余的东西,没人能清楚的计算出,今天究竟是某年某月的哪一天,总觉得人生短暂,因而去忙碌,去追求,因为怕死的时候有遗憾,有梦想没能去完成,但是等到拥有大把的时间,才发现,短暂又忙碌的一生很充实,没有目标的人生真是寂寞的让人恐慌。还好我有小多陪,不然肯定会疯掉。

“小多,要是万一我认不出你该怎么办?”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再过几个时辰,我们就要去过奈何桥,喝孟婆汤,走轮回道,开始新的人生,我既期盼,又慌乱,如果再也不能遇见,那我宁可在这边,继续和他一起过这种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的日子。

“只要我认得你就够了”他把不停度步的我拽到身边,仔细的看着我的脸说道。

呵呵,看着那张跟我差不多沟壑遍布的脸,我却觉得,他跟我们初见时一样的美。多少年了?一百年?两百年?还是三百年?怎么就一直都没看厌这张脸呢,就算是满脸的皱纹,在我心里,他始终是我在冰天雪地中,掉到古代遇见的那个翩翩佳公子。

“婆婆,我们准备好啦”正当我和小多表演第N的N次方,此时无声胜有声时,屋里蹦出几个人,手里大包小裹的抱着几个包袱,一路嚷嚷着跑过来。

唉。。。。。。也不知道是我们有缘分,还是老天觉得我们的事迹感天动地,所以特别恩赐了个机会,这次,大家居然会赶在一个时辰投胎,蹦过来的几个人,正是牛牛,锦月,豪格,多铎。

几百年里,我们不止一次的重逢,但却再也不会拥有共同的回忆,他们已经忘记了我和小多,孟婆汤果然是厉害啊,多深刻的记忆都能抹去,不晓得我可不可以偷渡一点带过去,这样遇到华仔的话,我可以很干脆的告诉他,'啊,我给你一杯忘情水,换你一生的积蓄,就算你会心碎,就算你会伤悲,喝完了以后也不会后悔'。

“婆婆,咱们什么时候走!”也许是这里真的寂寞,也许是不管怎么变,都变不出本性去,多铎这个死小孩,一脸的兴奋两条腿也蠢蠢欲动,看样子,恨不得现在利马就上路。

“老公公,要不要我背你走”牛牛这孩子一向敬老,这会儿,正撅着屁股,弓着腰,准备在发挥一下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不过,老公公?呸,我还老太监呢,这么说我家小多,我很气愤哦。

“婆婆,公公,我们有那么老吗”我一脚把撅着屁股的牛牛给踹出去,叉着腰吼道,死小子,你个短命鬼,就不能活个七老八十再来见我们,每次都这么年轻就挂了,真是逊毙了。

“你们哪是老,这叫成熟对吧,婆婆,咱们什么时候走?”多铎凑到我身边,一脸的谄媚,本来前面半句听的我心花怒放,但他后面那半句却又捅了我一刀,死小孩,杀人不见血啊。

“应该就快了,不过你们这些东西是拿不出无茴城的”见我赌气不搭理那个死小孩,小多代我回道,哼,人家都不记得你了耶,你干吗还当他是你从小疼到大的十五弟。

“为什么?”很显然,几个人肯定是忙和了大半天,精跳细选,才收拾出这么些有纪念价值的东西,所以,听到小多这么说,才会眼珠子瞪的溜圆,嘴巴张的老大,恨不得咬人一口的大声质问,切,又不是咱家小多不让你们带,敢咬他一下试试看。

“孟婆汤 实际就象一扇门,关闭了你前一世,这里的东西,则象一把钥匙,可以开启这扇门,所以是不能带走的”

果然是小多啊,这么些年没白混,这阴间的事儿,都打听全了,我无比崇拜的看着正给他们几个解释的小多。

 我说怎么前些天他把我一直带在身上的小小多给要了去,原来,嘿嘿,他肯定是找地方寄存去了,这奈何桥在我来时路相反的方向,所以自然没人管你带什么走,因为那条路是前世的路,所以前世的东西留在前世也没什么不对,这明显就是转法律漏洞嘛,奇怪,我怎么就没这个超前意识呢?唉。。。。。。没文化,真可怕。

三个时辰后,我们随着两位鬼差起程了,走出无茴城,再回头时,城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前尘往事化做轻烟,四周围不再有光亮,黑暗的彻底。

要不是有只手紧紧的牵着我的手,我会以为只剩下我自己,因为周围根本没有一点声响,你想,鬼走路是用飘的,所以没有脚步声,鬼不用呼吸,所以没有呼吸声,连心跳声也没有,更可恨的是,无茴城消失的刹那,五感也跟着消失,我真切的体会了一次,什么叫做死人。

就如同在真空的世界里一样,那种寂静,让人连寒毛都竖不起来,不知道飘了多久,前方总算出现亮光,就在我们终于感受到,光明是多么美好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原来不止只有我们几个人,好家伙,是不是最近现世不准投胎啊,不然怎么我头顶上,密密麻麻的飘了N多N多的鬼!

大家争先恐后的往上飘,好象先到就能抢个好位置一样,我急了,好歹咱拣不着大款老爹,也给咱个小康之家吧,不过看这情形,再不快点,恐怕只能找个要饭的人家投胎了。

  我刚要往上冲,小多一把把我扯下来,冲着我微微一笑,摇了摇食指,呃?咱们要排在最后面吗?算了,我相信他的决定,所以最后面就最后面吧,不是老说,好戏在后头吗。

“这是什么?”结果散步而来的我和小多,真的排在最后面,于是等啊等,排啊排,终于轮到我们喝孟婆汤了,我端着眼前的碗有些傻眼,看着眼前这个叫孟婆的美丽女子,怎么人让我吃惊了一次,这汤也叫我如此吃惊呢。

“孟婆汤”美丽女子一边修指甲,一边回我,鸟都没鸟我一眼。

“可是。。。。。。可是。。。。。。好象纯度不够哦”我不乐意了,怎么,区别对待吗?别人就十成十,到我们这就给我兑水,怎么卖假汤啊,小心我到消协告你去!

“知足吧,前些天还有人因为没的东西让我掺水而喝不到,不得不回去重新排队呢”美丽女子翻了翻眼皮,总算瞄了我一眼,不耐烦的敲敲那口大黑锅的锅沿,懒懒的说道,末了还白了我一眼,好象我多不识抬举一样。

“丫头”我正想发作,被后面的小多捅了捅腰,用端在他手里的碗,碰了碰我的。

晕倒,我猪头啊我,这样不是更好,也许不用什么钥匙,就能记得前生的事儿,我较这真儿干吗,接收到小多的暗示,我飞快的把碗里汤喝下去,生怕那个叫孟婆的,一时好心,回头重新给我熬碗浓浓的,加料不加价的汤给我喝。

  明亮的阳光洒满一室,我把眼睛欠开一条缝,嗯,年轻真好,活着真好,昨晚的梦还很清晰,我却不再研究它是真是假,管他呢,反正现在我是和小多在一起的,翻了个身,我把头埋进枕头里,这上面有他的味道,让人很安心。

“丫头,该起了,不是说陪我晨跑的吗?”感觉床的一角陷下去,随后,一只温柔的手顺过我的发,温热的呼吸随着轻柔的话语吹进耳朵里。

“小多,我们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哦”我抓下头上手,一使力,把他给拉倒在我身边,搂着他的脖子,我凑过去,吻了他一下后说道。

“嗯”回答的话,落入我的口中,什么晨跑,一边凉快去吧,我们现在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哦!

大门口

“小叔叔,现在去晨跑吗?”

“晨个屁,都中午了说”

“那我们去午练吧”

“小豪,我吐血啦”。。。。。。。。

番外篇之镜中花,水中月(豪格篇)

 阴暗的牢房不见天日,唯一的光亮是来自小小的天窗,一束阳光照射到床上的人,凌乱的发,破落的衣衫,那人好象已经没了生气,一动不动,直直的躺在那,只有因为阳光爬到脸上,刺到了眼睛,他才微微侧了下头。转眼就又把脸转回来,依旧让那阳光刺着他的眼。

 什么时候起,他特别渴望这样的光亮了呢,那阳光虽然刺眼,却很温暖,让他觉得,浑身上下,四肢百骸都舒畅。

 抬起带着镣铐的手,伸过去想抓住那把阳光,却在合上手掌的时候,被阳光轻易的溜了出来,然后他就一下一下,不断重复着这个抓的动作,直到手臂被铁镣的重量坠的再也抬不起来,他才颓然放下手臂,叹了口气后,又闭上眼睛。

“豪格,你记住,你是大清皇室的孩子,是主子,所以对奴才们就必须要有主子的样子”

五岁的时候,他与伴读的小书童玩闹,额娘看到后这么跟他说。

“豪格,做大事的人就要心狠手辣,你想做世子吗?想的话,就不要顾念兄弟之情”

十岁的时候,他与阿玛侍妾所出的兄弟打架,一时心软,放了兄弟一马,结果换回来一个黑眼圈,额娘看到后,面无表情的跟他说了这些话。

“豪格,想坐上皇位就要不择手段,不能对别人有同情和怜悯,这些感情,做皇帝的不需要”

十七岁的时候,他的阿玛做了大汗,没有欣喜,没有疼爱,只是冷冷的对他说了这样的话,因为他当时曾为十四叔难过了那么一下。

“豪格,你既然没有你十四叔的睿智,就一定要比他无情,只有无情,才能无敌”

二十四岁的时候,他与十四叔的对立从皇阿玛这句话开始,那时的十四叔,只是笑着一退再退,从不与他争什么,但他却始终及不上十四叔,就算他让自己的血冷到结冰,却还是每每都是棋差一招。

“豪格,你连你十四叔的万分之一都不及,叫朕如何放心把皇位交给你?”

二十九岁的时候,因为他夺了十四叔的吏部尚书职,皇阿玛在清宁宫里训斥了他一个晚上。那晚,他发誓,不管任何东西,十四叔喜欢的,他一定都要给夺过来,因为他不想再听见皇阿玛说同样的话。

那一束阳光缓慢的移动着,由他的脸上移到了心口处,他动了动身体,身上的伤口,就如针扎一样碾碎了他的神经,可他却不觉得疼,因为那一束阳光,始终趴在他的胸口上,让他觉得舒服极了。

那天,他三次遇到他的福晋,那时的她还是个小丫头,两条麻花辫子,一身粗布衣裳,在他下朝的路上,她拽住了轿夫的辫子,使得坐在轿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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