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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一时莫言-第53章

小说: 一时莫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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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着离镜一起自焚而死的。

    他们虽然是兄弟,却跟他没有什么感情。

    赫连锦恨他,恨得要死,而赫连锦的恨对他而言却是无关紧要的东西,他根本就不在意。

    如今他死了,虽然没有什么感情,但他们毕竟是双胞胎兄弟,心里不免有些感伤。

    虽然,蕴风坠崖的时候,他巴不得他死。

    月下,一个黑色的影子骤然划过。

    “蕴风,还没有消息吗?”赫连慕的目光一凛,放下笛子,停止了吹奏,沉声道。

    “临州城,任府。”只见狱鬼朝着赫连慕曲腿而跪,那时,他和连岳没有保护好游蕴风,受了一百鞭打,主人并没有杀掉他们,而是扔他们回到炼狱,这对他们是幸,也是不幸,不过他们都挨过了炼狱离修炼,被主人召回去寻找游蕴风,狱鬼低首,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听到赫连慕一声“退下”,身形一移,人跟着就消失不见了。

    “蕴风,你果然没有死。”

    赫连慕摸着玉笛,凤眼一抬,嘴角微微勾起,风华绝代,所有黯然已然消失,恢复了以往的神采。

    蕴风,只要你还活着,我以后不再逼你了。

    我会试着接受你身边的人……

    锁情湖。

    夜色越来越深,一望无际,黑沉沉的一片森林。

    这一望去,密林的中央竟有一个半圆的湖,在月光的映照下,水波粼粼,美的不真实。

    元弄箫神情恍惚的躺在树梢上,提着酒壶灌了几口酒,苦笑道:“小风风,这里是我们曾经来过的地方,可美景依在,人却不在,再美的美景又有何用?”

    他想醉,醉了就能忘记心痛。

    已经五个月了,小风风依旧没有什么消息,即使他派了所有浮云岛的人去找。

    元弄箫仰头又喝了一口气时,却看见旁边的树梢上多了一只鸽子,立即扔掉了酒壶,捉住鸽子,从鸽子的脚下取出了那张纸,放飞了鸽子,展开信纸一看,那张清秀可爱的脸蛋写满了欣喜,几乎没跳了起来,一个在傻傻的笑着。

    小风风,没有死,没有死!

    竹林。

    白鬼挥舞着他的刀,他的刀没有杀气,亦没有煞气,是一柄武者的刀,为武而舞。

    刀落刀起,落叶飘零,仿佛是在倾诉着主人的悲与伤。

    蕴风,如今这把刀不再是杀人的刀,而我不再是‘鬼’,到时我会告诉你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叫白夜……所以你还活着对不对?你答应过我要陪我一起吃梅花糕的。

    “白鬼,你还要折腾自己到什么时候?别忘了,你的伤还没有呢。”红鬼肃起脸孔要他停手,自从那个男人坠崖后,白鬼就拖着重伤的身体日夜不停地在竹林里舞刀,难道那个男人就那么好?

    “他喜欢看我舞刀。”白鬼板着面孔,眼里泛着柔光,似乎游蕴风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舞刀一样。

    红鬼冷哼一声:“你就那么喜欢那个男人?”

    白鬼点点头,也不否认:“嗯。”

    “哼,如果你还想见到那个男人就给我好好养好你的伤,不然人家没死,你就先走一步了。”红鬼朱唇一撇,看着白鬼那双充满柔情的眼光,他就知道白鬼是想起了那个男人,原本不打算告诉游蕴风消息,可见到白鬼这样折腾自己身体,觉得再瞒着他也没有什么意思。

    “红,你知道蕴风在哪里吗?”倏然,白鬼收住了刀,跃至到红的面前,语气有些急促。

    “切,一听到那个人连刀都不练了?”却见红鬼将那把巨大的镰刀扛在单薄的肩上,划过一个银色的弧度,与那乱半圆的明月相应相称,也许是镰刀太重了,他的腰微微弯下,抬头略瞥白鬼一眼,冷冷道:“白,就算那个男人不需要你,你也要去找他?即便如此你也不后悔的话,你就到临州城去找他,那个男人就在那里。”

    “不悔!红……谢谢!”白鬼淡淡一笑,身形一转,纵身一跃,晃眼间,不见踪影,消失在夜空上的那轮半月。

    就算他不需要自己,只要能继续守护在他的身旁守护他就好了。

    红鬼望着白鬼消失的地方,幽幽说道:“从今往后这世上恐怕再也没有白鬼这个人,而我依旧注定是勾魂红鬼。”这是,红第一次见到白鬼笑,脸上有了一丝生机,或许放他去找那个男人是对的……

    阳光突破幽暗的黑夜,映照下,三颗孤寂离愁的心破茧而出,只为寻得心中人。

    ……

    莫言爱,莫言情,莫言心,然而当你遇上命运中的那个人,一切都只不过是一时莫言……

    莫言无爱,莫言无情,莫言无心。

    【正文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呜呜,没有网上,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就更不了文,拖到至今,此文终于完结了,撒花、恭喜俺吧……虽然有些仓促,感觉乱七八糟的,但还是希望大家莫怪莫怨,另外,由于某人懒虫作祟,没有动力写番外,于是某个懒猪想问问大家要看番外吗?或者是想要看谁的番外?支持一下俺吧。)

    
 


一时莫言 外篇 游母
章节字数:2816 更新时间:10…11…04 16:32
    我叫温莲,今年四十岁了(其实是四十六岁),老公叫游实兴,是个小学教师,儿子,叫游蕴风,是个警察。

    我刚认识孩子他爸时,那时也只是个大学生,我的名字一听就是个温柔的女人,相反的是我的个性相当暴躁易怒,整个像个男孩子,怎么说我也是个校花,可就是没有男孩子敢接近我,我也不稀罕。

    那天,是我要考期中考的日子,但是那个该死的闹钟该响时居然不响,我居然差点就迟到了,而且自行车跑到一半时很不给面子的爆胎了,今天出门一定是没看日历,否则怎么会诸事不利,真是倒霉透了!

    然后,我的梦中的黑马王子骑着“黑马”解救我这个落难的“公主”,那张英俊的脸(虽然是黑了点)堪比太阳神阿波罗,用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含情脉脉的看着(虽然带着眼睛),他骑着那辆陈旧的自行车停在我的跟前,伸出他的手,温柔的对我说:“同学,我载你去学校吧,不是来不及了吗?”

    那一刻,我感觉我的心“扑通扑通”的快要跳出我的胸膛,全身犹如置身在炙热的火焰里,皮肤那么烫,那么红。

    我压着声线,低柔的回答:“嗯。”

    我看了一下手表,只剩下十五分钟时,我赶紧催促他:“啊,时间快到了!喂,呆子还不快走,要不要来不及了。”

    我原本要给他一个好的印象的,由于时间紧促就脱口而出说是那样的话,我在心里不停的敲着自己脑袋,我真的笨死了!

    “同学,不好意思呀,我这人比较迟钝。”可是让非但没有介意,而是用力的踩着自行车。

    “温莲。”我抱着的他腰,头轻轻的靠在他的背上。

    “啊,什么?”

    “我的名字,温莲。你呢?”

    “你的名字真好听,不过你听到我的名字可不许笑。”

    “我保证。”等听了再说。

    “游实心。”他犹豫了一会。

    “哈哈哈,时薪,你爸妈真是天才。”结果我还是忍不住大声的笑起来,虽然我很想克制。

    “是老实的实,用心的心。其实我爸和妈是希望我能老实做人用心做事,才会起这个名字的,因为跟‘时薪’同音,所以没少让人笑话。”黝黑的脸泛着红光,嘴里含着一丝笑意,我想他很喜欢这个名字的吧!

    结果,我的考试很顺利还得了第三名,于是常常去找他,校园的每个角落都充满着我们的身影,我很多次想他暗示我喜欢他,如果不清楚他的为人我还以为他在装傻充愣,因为差不过全校的人都知道我喜欢,怪不得他还没有女朋友,原来是他太迟钝了。

    像他那么温柔体贴,老实孝顺的男人已经不多了,于是我跟他告白了,虽然当时他很震惊,不过他也答应和交往,虽然他还不清楚喜不喜欢我,但是不是还有许多的时间的可以去想吗?

    我们交往没多久后我就向他求婚了,好东西当然有人觊觎了,于是我趁热打铁牢牢地把他绑住,免得被人抢了,到时后悔也来不及了。

    经过我软磨硬泡终于让他答应了我的求婚,后来他觉得让我一个女孩子家向他求婚,有点不像话,他自己又求了一次婚。

    我为了能跟他结婚,可谓是过五关斩六将,为了能说服他爸妈和我的爸妈,我说我怀孕,最后双方父母没有办法才让我们结婚,虽然婚礼简单,但是我觉得只是最好的婚礼,谁也比上的。

    一年后,我生了个男孩子,胖嘟嘟的挺可爱的,我和他都很喜欢这个孩子的降临,因为他是我们经历过酸甜苦辣才得到的家和幸福。

    等孩子一岁大了,我就问他,喜欢我吗?他放下手中的笔,笑着对我说:“不喜欢的话我也不会和你结婚的。”

    那时,我才真真正正的感到幸福。

    蕴风小的时候长得粉嫩嫩的,挺可爱的,有一次我的同事以为他是女孩居然卖了几套女孩子的衣服给他,毕竟是新衣服我也舍不得扔掉,而且有没有其他的人的孩子适合穿,于是我就让蕴风穿,我带他出来玩时,大家都很喜欢他,特别是喜欢掐他的脸颊,那孩子从小的时候就很倔强,明明脸颊很疼却也不哭,只是眼睛蓄满的泪光,扁着嘴,后来有个男孩看快要哭的样子给了他一颗软糖,说:“小妹妹,我分给你一颗糖,不要哭,等长大了,我保护你。”

    蕴风不理他,淡淡的说了一句:“白痴,我是男的。”

    那个男孩听到他的话,哭着跑了。

    在那以后,我让他穿裙子,宁愿光溜着身子也不肯再穿裙子了。

    那孩子的个性不跟我也不跟他爸,从小到大连个朋友都没有,很孤僻,我和他爸20岁就结婚,而蕴风到现在26岁女朋友都没一个,整天就知道“官兵捉贼”那会有女朋友呀,我为了安排他相亲可是费尽了心思,如果当时我没有让他去相亲的话,也许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事,然而,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临到时,他竟敢给反悔,我怎么可能会让他如意,我硬拉着他进了那间情侣最多海上咖啡厅。

    谁也没想到,忽然有人溺水了,那孩子一听就立刻跑去救人,那里有那么多的人用得了他去吗?我知道他是不想相亲才会去救人,可是我没想到蕴风的水性那么好竟然还会溺水,我很着急,立刻跳下海,旁边的人拉着我不让我去,我挣开他们,游到蕴风溺水的位置,我看到了蕴风在一个漩涡慢慢的沉入海底,我一着急也顾不得什么了游到那个漩涡里。

    逐渐我的视线越来越模糊,我晕倒在海里,跟着蕴风一起沉入大海,我在想孩子他爸一定很伤心。

    我本来以为我死了,等我睁开眼时,看到的阎王而在一张木床上,旁边还有为穿着墨绿色的衣服的男人,男人身上要有一股药香味,头发一部分用一支木簪高高的挽起一个发鬓,留着后面的一些长发飘逸的披散在肩上和背上,他的唇的弧度相当完美,似乎总是带着微笑,既温柔又舒服,那时我还以为我看到是仙人。

    男人明明已经四十岁,可是看起来还是那么的俊秀,男人以为我是他的师妹,每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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