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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的庄园-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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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蒋海名议上的老婆,齐丽,国内有名的年轻企业家。
  年轻、漂亮、有能力,但却并没有任何的负面新闻,自从接手家族,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她用了三个月证实了自己的才干,稳定了原本动荡的公司。
  剩下的九个月,她弥补了当初自己三分之一的过失,这也让董事会的人,暂时把要说的话,咽了下去,毕竟这些人都是商人,既然自己老友的女儿,可以继续替自己赚钱,那他们这些老家伙,也没有必要非得把公司换成钱,所以目前来看,公司还算平静,而且越来越平静。
  “是。”听到女人的嘴里提到蒋海两个字,那个助理的眼中闪过了一丝不屑和犹豫,但很快就被压了下来,在她看起来,齐总一直都是天之娇女,那个蒋海何得何能,能让齐总嫁给他。
  所以她一直都瞧不起蒋海,就连昨天蒋海给齐总打过电话,她也没有跟齐总说。
  “齐总!”正当齐丽跟着这三人走进大楼之时,突然前台有一个女孩站了起来,向着齐丽叫道,听到她的话,齐丽的脚步不禁一缓,有些疑惑的看着她。
  “齐总,昨天有一位叫做蒋海的先生给您打电话,说是您的……”看着齐丽,前台的女孩有些犹豫地说道,按理来讲,这样的消息是不应该跟齐总说的,但如果不报,要是真的有事的话,那就是她们这些前台的责任了。
  “丈夫?有事就说吧!”听到女孩的话,齐丽并不在意地说道。
  “嗯,是的,他说,他有事要和您说,但无法联系到您,他留了东西在你们的家里,如果你什么时候回去的话,可以去看看。”犹豫了一下,前台的女孩还是小声地说道。
  “哦,我知道了。”听到前台所讲的,齐丽的眉头一皱,然后继续向前走去。
  在三人走上了电梯之时,齐丽看了一眼身边的这个眼镜女。
  “蒋海给我打过电话?”回过了头,齐丽淡然的问道。
  “是的,他说他有事要出去一段时间,具体的他也没有明说,只是希望您在空闲的时候,可以给他回个电话。”听到齐丽的话,眼镜女有些心虚地说道。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身为我的助理,是不可以把情绪带到工作当中的,蒋海再怎么样,那是我的丈夫,这是法律认可的,他不是谁都可以轻视的,明白了么?”冷淡的声音,带着丝丝的寒气,这让身边的眼镜女不禁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
  “明白了!”听到她的话,齐丽也不多说,等到电梯到达后,她便第一时间走了下来。
  返回了自己的办公室,喝上一口秘书刚倒好的咖啡,她随后从自己的包里面摸出了一个手机,犹豫了一下,她照着上面的那个号码拔了过去,自从结婚以来,这个蒋海一共给她打过四个电话,这应该是第五个,想来她还真的不清楚,这个人找自己是为了什么。
  “对不起,您拔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请稍后再拔……”但可惜,随着电话拔出,话筒里面却传来了这么一个声音,这让齐丽的眉头不禁一皱。
  “这个家伙,干什么去了?”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那个号码,齐丽小声的嘀咕道。
  “阿嚏~我了个去,我这人类极限的身体都快要顶不住了,开玩笑呢吧!”就在此时,在蓝海省某处的蒋海,不禁打了一个喷嚏,捏了捏鼻子,有些不爽地说道。
  “看起来,再走不远应该就是目的地了,希望那条死龙的记忆,不会出错吧!”紧了紧自己的衣服,颠了一下背包,蒋海小声的说了一句,然后继续埋着头,向前走去。
  今天是蒋海杀鱼之后和第十天,自从那天杀鱼之后,他就知道了自己所得到的那个东西是什么,龙珠,当然不是那个集齐七个,就可以实现愿望的龙珠。
  而是真正的龙的精魄,而这枚龙珠的主人,可不是一般炮,而是洪荒小说里的大BOSS级的存在,相传在盘古开天之后,天地间一共有三种超强种族,天空以凤凰为主,大海以龙为尊,陆地则是麒麟的天下,为了争夺这天地间的地盘和资源,龙、凤、麒麟三族大战。
  也是传说中的龙汉初劫,在三族鼎胜之时,甚至是那些准圣,都不敢跟其交锋,可以说那些年,这三族,就是天地间的主人,而龙族之主,名为祖龙。
  在龙汉初劫末期,被元始天尊镇压,送到了昆仑山之下,被压在了那里,一直到死。
  后来洪荒破碎,百分之九十九的碎片,组成了传说中的地仙界,也就是四大部州。
  但还有一些碎片,被卷入到了虚空当中,已经无人的祖龙之穴,也被卷进了这里。
  掉入了地球上的昆仑之下,地球是没有仙力,也没有真元什么的,即无法修仙,更别说是修神了,所以在这里,龙珠渐渐变小,终于,他小到了被地穴暗流能带走的地步之后,冲出了地穴,不知道怎么辗转,被一条鱼所吞食,最后被蒋海得到了。
  蒋海获得的这枚龙珠,就是祖龙的龙珠,不过是削弱了无数倍的龙珠。
  如果是在地仙界,或者是仙界,有这枚龙珠,不说成就真龙,成就一翻伟业是不在话下的。
  但在地球,呵呵,这就是一个简易的力量增幅器,至少在蒋海看起来是这样的。
  有了这枚龙珠之后,他的身上,自动的浮现出了一条大蛇的纹身,不过蛇的身上却并没有多少鳞片,按着龙珠所反馈的信息,这是龙的初始形态,只要蒋海吸收天地间的生灵之气,也就是找一个环境好的地方,吸收大地,树木,海洋还有生物的生气,吸收的多,长的就多,吸收的少,长的就少,当蛇身上的鳞片长满之后,他就将进化。
  当然,他并非只是一个普通的苦工而已,纹身的进化,对他也是有好处的。
  比如说现在大蛇的纹身,就可以让他瞬间拥有人类顶尖的身体素质,这些天他尝试了一下,别看他现在身上的肌肉并不是太夸张,但也满是腱子肉,八块腹肌,卧推的力量高达220KG,百米的速度在九秒多,而且体力极强,跑步机每小时10公里的情况下,他跑三个小时才会出汗,跑八个小时,才会有很累的感觉,这样变态的身体素质,已经足够让他惊讶的了。
  而这还不是全部,最让人欣喜的是,身为洪荒世界海的霸主,现在的蒋海,在水下可以呼吸,无视水压,游泳的速度与在陆地上相比差不多,这也是他有信心来这里的原因。
  不过如果跟第三个变异比起来,这两样就有一些太小儿科了,他的第三个能力有些反科学。
  身为龙,混身都是宝,他的汗,他的唾液,他的排泄物,都拥有让植物或者是动物加快生长,甚至进化的能力,不过最明显的,还是他的血,他曾经试验过,一枚花种,滴上一滴他的血,一夜之间,花就会长大,而且开的异常妖艳,不过效果虽然好,但也并非没有牺牲。
  他每使用一滴血,他身上的鳞片纹身,就会消失三枚,而想要集成一枚,在他所住的地方,至少要用五天的时间,这也最让他兴奋的地方。
  这还只是蛇,效果就这么强,如果进化了的话,那效果会更强!而前两项能力,还会因此提升,对于蒋海来说,这样老天掉下来的金手指,不用真的会遭天遣的。


第3章 地狱之门
  这金手指确实是好用,不过有一个问题,想要收集鳞片,就需要找一个山清水秀污染少的地方,可现在的问题是,在国内,山清水秀的地方不少,有一些未开发的地方也污染少。
  但这些地方,基本上不是交通不便利,就是地方太危险,以现在蒋海的水平,他一不是想去当野人,二也不想要卷入到一些奇怪的争端当中去。
  所以考虑了半天,想想以前他看过的小说,貌似去国外买一块地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现在问题来了,去国外可以,不过他哪来的钱?
  用龙血浇灌出的花,是很值钱,他做试验的那一盆花,被一个南方的老板买走了,卖了三十万,但三片龙鳞才可以换一盆,想要去国外,没有几千万想也别想,三千万就是一百盆,他得等小两年,他还升不升级了?他可没有这耐心。
  不过好在,龙珠最后的记忆,蒋海还记的很清楚,那关押着祖龙的洞穴里面,可是有不少的宝贝的,那些闪闪发光的玩应,貌似挺值钱的样子。
  所以他咬了咬牙,卖了两盆花,赚了六十万,在房间里给他老婆留下了四十万,这时当初他的借款,还有从法院申请来的离婚协议书,并且签下了字放在了上面后,他便给齐丽打去了电话,但可惜,他都没有听到齐丽的声音,不过想想从此以后就算是陌路人了,他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便坐上了前往蓝海省的飞机。
  到达了蓝海之后,按着他脑海当中的位置,他基本上确定了祖龙之穴所在的地方。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就是传说华夏险地之一,地狱之门!
  地狱之门,大号死亡谷,地处在青藏交界处的昆仑山脉地区,在这里草肥水足,虽然无法与放牧盛地内蒙相比,但在这里,无疑是最佳的放牧地点,但这些牧民们,却宁可让牛羊在戈壁滩上饿死,也坚决不会踏进这里半步!因为这里真的很邪。
  曾经有很多的人,进入到这里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国家也对这里进行过科考。
  但结果却并不是太如人意,国家可以研究明白的危险有三样,一就是这里的地下,含有大量的磁场,这些磁场会让所有的科技瘫痪,别说是手机,电话,卫星到了这也不好使,就连指南针都是划圈的,二就是这些磁场,会引动云层里面的电荷,导致电荷放电,而这里也没有树和太高的东西,人走在这里,就是最好的引雷针,很有可能晴空万里的,突然飘过来一朵云彩,一个雷就劈在路人的身上,着实恐怖。
  而除了这两点之外,最唬人的第三点,就是这里充满着沼泽和暗河,只要掉进去,不管是人,是动物,都难逃一死,可以说这里就是一个天然的生命禁区。
  如果不是因为,蒋海现在可以在水下自由的呼吸,他也不敢来这里。
  他到这,别说是向导了,就连想要租个车,别人一听他要去地狱之门,连车都不租给他。
  所以他只能这么慢慢的往里面走,凭着人类极限的体力,走了两天,他总算是来到了地狱之门,看着前面放立的警告路人的石碑,从这里过去,后面都是死亡谷的地界。
  蒋海又往里走了大概五公里的距离,看了一眼天色,然后看了看自己手上的表。
  华夏实在是太大了,只用一个同共的时间,这就造成了时区的不稳定,东边夏天的时候早上三点多钟天就亮了,晚上七点不到天就黑了,而西边早上要七点多天才亮,晚上九点多还看的到光,这就是两边的差异。
  看了一眼手上的表,现在才五点多,此时这里还如同白昼一般,不过在冰城天色应该已经有些擦黑了,按着蒋海的时间表,这个时候也应该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了。
  拿着登山杖,他慢慢的向前探去,找到了一块还算干燥的土地。
  先把草给拔掉,然后在周围撒上一圈驱虫粉,这东西还是挺好使的,至少这些天,他没有被虫子咬,然后开始搭自己的简易帐篷,等到一切都弄好了,时间也到晚上八点多了。
  再用火石点燃火,这一路上,他收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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