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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新三国策-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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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我就去牵匹马来与你看看。”
  凌统劝道:“这荒郊野地,岂有孤身犯险之人,裴兄切莫大意。”
  “公绩放宽心好了,我去去就回。”裴元绍提锤而出。
  凌统虽然对裴元绍打家劫舍的强盗行径不满,但在如今的情形下,如果不这样去做,这一千来人恐怕只能活活饿死。
  可是待裴元绍离去后,凌统却是越想越觉得疑惑,葛坡这个地方并非是官道所在,周围也少有人烟,一般商旅是不会路过此地的,除非是官兵——。
  正在胡思乱想之际,一名小卒跑得气喘嘘嘘,回来报道:“凌二哥,大事不好了,那山下骑马的人厉害得紧,大当家的快顶不住了。”
  凌统听罢,心头咯噔一下,忙操刀向山下奔去,刚到交战地方,抬眼看去却见一员银甲白袍的年轻小将,持枪将裴元绍圈在阵中。
  “白袍银枪,枪如迅雷!”凌统脱口赞了一声。
  这使枪的敌将年纪在二十五六上下,形容雄伟,枪法精湛,一马一枪一人在阵中如穿花蝴蝶般令人眼花缭乱,莫说与之对战的裴元绍,就是观战的众人也是个个看得头晕眼花。
  裴元绍满头大汗,面如土灰,双手锤这时已经垂在胁下,看得出他已是累得不能再战,而面前这员小将却是枪法纯熟,一招快似一招,不离裴元绍的要害之处,而看他脸上的表情甚是轻松,仿佛根本不费功夫似的。
  再有一、二合,裴元绍非死即伤。
  “去死吧!”白袍小将大喝一声。
  凌统不敢再有迟疑,大吼一声,挺刀杀出。
  凌统的刀法传自于父亲凌操,凌家刀源自于江南竹林之间,行偏险奇绝之道,与裴元绍的重锤有很大的不同,两人一前一后,围着这敌将撕杀起来。
  这白袍小将倏然见又有一人杀出,开始尚不以为然,待见凌统刀法纯熟,不由得也自惊异起来,双方这一回你来我往,斗二十合不分胜负。
  “汝二人如此武艺,竟甘愿作贼匪,实在是可惜之至?”看天色已晚,白袍小将大喝一声,虚晃一枪,拔马跳出圈外。
  凌统抹了一把额上沁出的汗珠,喘息道:“哪个是贼,哪个又是匪,我乃是扬州牧高宠麾下冠军侯凌统是也,汝又是何人?”
  凌统的出身虽然不是那么显赫,但在会稽一带也算是一方豪族,时下因为环境使然,被迫沦落黄巾中,但在凌统心里,却始终确定早晚有一天自己会重新回归到高宠麾下。
  这银甲白袍骁将听到凌统发问,傲然笑道:“汝可曾听说奋武将军,蓟侯公孙瓒麾下白马银枪,常山赵子龙。”
  凌统摇了摇头,道:“天下勇者,我只知江东有甘兴霸,余者不知也。”
  凌统说得倒不是假话,自随父亲凌操从军以来,凌统会过的大将尽是些江东豪杰,就算上这一次北上徐州,也只是与夏侯渊打了一个照面,而在凌统心里,杀父仇人夏侯渊自然算不上什么英雄豪杰。
  倒是在一旁歇过劲来的裴元绍一脸惊喜,追问道:“将军莫非是在界桥与河北大将文丑大战五十余合的赵云赵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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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 荆楚情 第一百三十章 无敌赵云
     更新时间:2008…11…6 16:03:57 本章字数:4218
  界桥大战的影响力虽然不如诸侯联合征伐董卓来得响亮,但在河间一带却是几乎人人皆知,这是袁绍和公孙瓒为争夺河北统治权而爆发的一场大战,其时公孙瓒刚刚取得东光大捷,兵容鼎盛,冀州各郡官吏闻瓒兵到,无不望风归降。冀州牧袁绍为改变这样一种不利的局面,决定亲率大军征讨公孙瓒。
  两军在界城南二十里遭遇,公孙瓒以步兵三万余人为方陈,以左右各五千骑为两翼,以白马义从为中坚,左射右,右射左,旌旗铠甲,光照天地,端是威风八面。
  而袁绍一方,纳田丰、沮授之计,以鞠义部八百余人为先锋,自引步卒万人在后接应,鞠义以前在凉州军中,通晓羌人语言,其麾下兵卒个个骁锐,以善射强弩显名。
  公孙瓒只见其兵少,便命白马义从纵马践踏,谁知道鞠义的兵卒并不惊慌,先是伏地不动,等临近数十步远时,同时大吼着从地上跳起,并以强弩雷发,白马义从遂不及防,纷纷倒地,在这一战中冀州刺史严纲被杀,公孙瓒大败而回。
  当时,赵云为白马侍从队率,袁绍属下河间大将文丑追赶公孙瓒甚紧,眼见着公孙瓒就要被文丑追上,赵云纵马挺枪而出,单骑与文丑撕杀五十合,竟还稍稍占得上风,要不是另一员袁绍大将颜良赶到,文丑差一点落败。
  晓是如此,赵云之名字也是闻名于幽燕。
  只是,裴元绍没有想到,赵云竟会是如此一个俊朗伟岸、玉面粉容的年轻男子。
  “汝不信吗?你且再试试我这枪法如何?”赵云的目光凝视着手中的枪,犹如看待自家的孩子一样,透着疼爱与怜惜。
  这枪,在赵云手中挥动起来,忽然间象蝴蝶一般翩翩起舞,犹如被赋予了灵性一般。
  凌统看得痴了,枪法能使得如此出神入化者,除了眼前的赵云,或者只有被誉为“枪神”的张绣比得上。
  裴元绍慌忙连连点头道:“我信,我信!今日有幸得见将军,真是三生有幸,只不知将军这是要往哪里去?”
  赵云面色一缓,问道:“从这里往东去,到徐州应该怎么走?”
  “将军要到徐州?从这往东一路上都是曹操的兵马,根本过不去。”裴元绍道。
  赵云听罢,脸色有些犹豫,在公孙瓒兵败之后,赵云流离幽冀,先是回常山真定老家隐居了一段日子,在听说刘备被天子册封为皇叔、左将军之后,赵云遂一路辗转往南,希冀能投奔到刘备麾下,一展自己的才能。
  这就是他到达汝南的原因,但现在,往东去的道路不通——。
  凌统看出了赵云的心思,道:“曹操大军东征,任何可疑人物都逃不过官兵的耳目,将军不如先在寨中歇息些日子,等风头过去了,再走也不迟!”
  在凌统的说服下,一时无路可走的赵云最后还是同意了先入山寨歇息,等徐州道路通畅之后再东行的主意,对此裴元绍相当的高兴,除了对赵云武艺心服口服之外,他还主动让出了头领的位置,将这千余人的军队交与了赵云管理。
  十一月十五日,刘辟、龚都在颖阳战败的消息传来,不出凌统所料,得到汝南黄巾作乱的消息后,曹操马上感知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急令在宜阳一带的夏侯惇、在陈留的曹洪率部驰援许都门户颖阳,结果在颖阳刘辟、龚都被杀得大败,近五千士卒阵亡者过半,只有不到千人逃回汝南。
  与此同时,在舞阳驻守的曹操大将蔡阳也开始从侧冀向汝南压来,形势从六天前的一片大好急转直下,刘辟、龚都都没有了再战的能力,相反,倒是毫发无伤的裴元绍这一支军成了黄巾军最后的力量。
  这对于刚刚接管这支军队的赵云来说,是一个机会,也是一个考验。
  在山寨前临时辟开的演军场上,被赵云、凌统精心挑选出来的八百兵卒正在整齐有序的演练着战法,鉴于黄巾徒众中民、兵混杂,作战力不强的弊端,赵云与凌统一商议,决定先将精壮的可战士卒与妇孺分离开来,前者作为迎敌的主力,后者则主要负责后勤辎重供给。
  经过短短的六天整训,这八百士卒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对作战次序、号令、阵法的认识也比以前有了提高。
  “哈,兵不在多,贵在精,这八百兵卒虽少,但却个个都是一把好手!”凌统抹了一把滴落的汗珠,敞开衣襟说道。
  自从赵云来了之后,凌统一下子感觉眼界开阔了很多,赵云讲的那些打仗的谋略、阵法以及带兵的技巧,都让凌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领域。
  赵云微微一笑,收枪凝神站定,脸上露出一抹笑意,好久没有领兵征战的那一种痛快感觉了,记忆中的那个白马嘶鸣、长刀挥舞的场景让人不禁浮想神往。
  凌统细心好学,沉稳可靠,与裴元绍的粗豪莽撞性情刚好相反,假以时日,凌统一定会成了一个出色的将领,这一点赵云并不怀疑。
  “子龙将军,刘辟、龚都率残部正在向葛坡靠拢,在他们的后面,蔡阳正紧追不舍呢。”裴元绍一身尘土的奔进山寨,急喊道。
  在让出了头领的位置后,裴元绍过得倒是比先前轻松了许多,至少他不用再去担心下一顿饭该从何出了,向来直来直去的他更喜欢提起双锤去战场上撕杀,胜了自然高兴,败了也有赵云在后面替他收拾局面。
  这些日子,裴元绍心中都是美滋滋的,当下属也有好处,至少不用每天都过得那么累。
  “蔡阳有多少人马?”赵云收起枪樱,不动声色的问道。
  裴元绍道:“听刘辟、龚都的溃兵说,不下三千人。”
  “这么说,夏侯惇、曹洪都没有跟过来?”凌统说道。
  赵云点头道:“袁绍在黎阳屯积重兵,夏侯惇、曹洪分守宜阳、陈留两处要地,这个时候出兵救援颖阳已是冒险,要是再兵进汝南,则袁绍一旦抓住机会南下,曹操首尾难顾矣!”
  “蔡阳孤军前来,依统之见,可战!”凌统在旁谏道。
  蔡阳是惊弓之鸟,以前征剿汝南黄巾时成果不彰,还几次被黄邵用计杀得大败,这一次刘辟、龚都颖阳落败,看来蔡阳是想趁火打劫,伺机报先前之仇。
  汝南城外,舞阳太守蔡阳的三千步卒如迅雷般向葛坡前进。
  在舞阳得到夏侯惇、曹洪得胜的消息后,蔡阳马不停蹄,即刻率部兵发汝南,刚刚退守到汝南的刘辟、龚都还未等站稳脚跟,就被蔡阳赶得抱头逃窜,葛坡的这一千多黄巾军,成了刘、龚二人最后的救命稻草。
  追至葛坡山下,刘辟、龚都被寨中兵士接应上山,蔡阳正待喝令兵卒攻打,却见寨门大开,一彪人马杀将出来,当先一员白袍骁将,生得好一副俊朗模样,手持银枪,威风凛凛,在他身后,一左一右分别站立着两人,左首一人满面虬须,眼如铜铃,手提着一对双锤,右首一人年约十五六岁,脸上一道伤疤夺目,手里拎着一把明晃晃的大刀。
  “汝等贼匪,快快交出刘辟、龚都,然后下马投降,我可侥汝等不死,否则——!”蔡阳鼓起力气,手挽颌下须然喝道。
  蔡阳话音未落,只听得对面那白袍银枪将微微一笑,回首道:“这蔡阳头大如漆,内颅空空,正可作捣谷之用。”
  蔡阳大怒,花白胡须乱颤,在曹操军中,蔡阳素以性如烈火著称,今日被这无名贼寇这么一激,哪里还自按耐得住。
  “贼子,拿命来!”蔡阳挺刀拍马而出。
  那厢赵云早料到蔡阳不耐,两腿一夹马腹,也自拧枪出战,后面观战的士卒见双方主将出马,一个个齐声鼓燥,曹军那边鼓声阵阵,而黄巾这边也不示弱,裴元绍、凌统也扯起嗓子大声替赵云鼓劲。
  蔡阳刀凌空劈落,赵云拔马闪过!
  然后两马交错,赵云忽然间迅雷一枪,直刺蔡阳颈项,蔡阳此时刀未收回,全身破绽百出,待见枪樱闪动,正要收刀回防,却不想赵云枪势如此之快,一时哪里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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