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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太空步-第10章

小说: 太空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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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我怀念所有一切。在最初这些日子里,我们一直形影不离。我们一起去游乐场,一起骑马,一起看电影,我们干什么都在一起。一个人刚说了句“我们去游泳”,其他所有人就会异口同声的高喊“我也去!”

我和哥哥们之间变得疏远起来是很久以后的事儿了,那时他们开始结婚了。他们每个人都变得和自己的妻子最亲近起来,而且,他们自己都成了家庭中的一员。这种变化的出现,当然是可以理解的,有些时候,我常希望我们能像从前那样在一起生活——既是兄弟,又是最好的朋友,但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况且,从不止一种意义上来讲,变化总是好的。我们仍然喜欢呆在一起;我们在一起时也仍然很愉快。但对生活道路的不同选择不允许我们像以往那样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在一起了。

随“杰克逊五兄弟”小组旅行演出的那些日子里,我总是和杰梅恩合住一个房间。无论在台上还是台下,我俩一直很亲密,而且,我们两人志趣相投。那些女孩子们对杰梅恩也是崇拜得要命,总是寻找机会接近他,这就给我们在旅途中一起玩鬼把戏提供了机会。

我觉得,我们的父亲在很早的时候就拿定主意,要对我们俩格外留心加以看管,而对我的其他几位哥哥,则比较放心。他常常住在我们隔壁的房间,也就是说,他能随时从连接两个房间的那扇门中走进屋里,看看我们是不是又在捣鬼。我真的很看不起这种做法,不仅仅因为他监视我们的一举一动,还因为他常常做一些在我们看来最无聊的事情。有时,杰梅恩和我经过一天的演出,累的筋疲力尽,正在蒙头大睡,爸爸却把一帮女孩子带进房间来;我们被吵醒了,而她们却站在那儿看着我们,一个劲儿的傻笑。

在我们十几岁的那些年头里,演出事务和舞台生涯虽然是我的全部生命,我所必须面临的最严重挑战还不是在录音室里和舞台上。那些日子里,我必须克服的最大困难恰恰显现在我的那面镜子里。在很大程度上,我作为一个人的身份是与我的名人身份紧紧联系在一起的。

十四岁左右的时候,我的外貌和体型开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我长高了许多。那些不认识我的人到我们那儿去,希望被介绍与惹人喜爱的小迈克尔·杰克逊结识。他们会径直从我身旁走过;我说:“我就是迈克尔”,他们便用怀疑的眼光上下打量我一番。迈克尔是一个招人喜爱的小孩子;而我却是一个身材瘦长的少年,马上就有五英尺十英寸高了。我并不是他们希望见到的那个人,或者说,他们甚至根本就不想看到我是这样的。青春期对一个人来说本来就够艰难的了,更何况,你对自己身体正在经历的变化感到一种自然的疑惧的同时,别人还要用他们的不信任来加深这种疑惧,想想看你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我也会长大,我的身体也和其他每个人一样,会发生一些自然而然的变化,人们却好像对这点也感到惊讶似的。

还有一件事也让人受不了。很长时间以来,谁见了我都会说我长得漂亮,惹人喜爱,然而,随着身体其他部分的变化而来的,还有皮肤上可怕的粉刺。一天早晨,我从镜子里看到它,“哦,不!”我好像每个毛孔都长满了粉刺,而且,我越是被它搅得心神不宁,它们就长得越厉害。我那时并不知道,我常吃经过加工的油腻食物对这病没什么好处。

粉刺使我变得郁郁寡欢,我开始下意识的抵触起一切东西来。因为气色欠佳,我变得很害羞,见到人时很窘迫。真的,好像我越是拼命的照镜子,那些粉刺就蔓延得越快。我的外貌使我情绪低沉,因此我亲身体会到,长粉刺对一个人来说是一个很沉重的打击。这种打击对我是如此之大,甚至搅乱了我的全部生活。我和别人讲话时不敢直视人家,而是把头低下去,或者转向一边。我觉得我没有什么可以引以为荣的资本,甚至我都不想迈出房间一步。我什么也不去做。

我哥哥马龙也长了很多粉刺,可他毫不在乎。但我还是不想见任何人,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我的皮肤是那个样子。你一定会大惑不解,是什么使得我们兄弟俩有着如此巨大的差别呢?

我们那些走红的唱片仍使我们感到自豪,并且,我一到台上,便再也不想这些事情,所有的忧虑烟消雾散了。然而,每当我走下舞台,我又不得不面对那些镜子。
情况终于有了好转。我对自己的处境开始有了别样的感觉,也学会了如何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怎样去寻找良好的自我感觉。最重要的,是我改变了自己的饮食习惯。这是关键。

一九七一年的秋天,我录制了我的第一首独唱歌曲《必须去那儿》(Got To Be There)。那首歌唱得很出色,并成为我最喜爱的歌曲之一。这是贝里·戈迪出的主意,他说我应该去录制一首独唱歌曲,因此我就成了摩城公司的这个演唱小组中脱颖而出的第一批人之一。贝里还说,他觉得我应该去录制一盘独唱专辑。几年后,当我这样做了的时候,才知道他是正确的。

在那个阶段曾有过一次小小的冲突,作为一名年轻歌手,那是我所克服过的困难中典型的一个。要是你年轻又有些见解和主张的话,人们常常会认为那不过是孩子气的蠢话而已。一九七二年,就是《必须去那儿》一举成功的那一年,我们仍在旅途中;一天晚上,我对负责旅程事务的经理说:“在我唱那只歌之前,让我到台边去一下,把合唱专辑封面照片中我戴的那顶帽子拿来。如果观众看到我戴着那顶帽子,他们一定会兴奋的发狂的。”

他觉得这是他听到过的最荒唐可笑的想法。他没有允许我那样做,因为我年纪小,而且,他们居然全都以为那是一个蠢主意。事后不久,唐尼·奥斯蒙德在全国各地演出时开始戴一顶类似的帽子,人们对它简直喜欢得不行。我对自己的直觉很满意;我想到过它会产生什么效果。我看到过马文·盖伊在唱《让我们戴上它》(Let's Get It on)时,就随手戴上一顶帽子,观众们便也如痴如狂;他们欣赏马文戴上那顶帽子。它为演出增添了热烈的气氛,也在演唱者和观众之间建立起某种联系,从而使观众把更多的热情投入到演出中去。

一九七一年,当“杰克逊五兄弟”被制作成卡通片,开始通过全国电视网在星期六早间的卡通片节目中播出时,我已经成了电影和动画片的忠实观众。黛安娜·罗斯教我作画时,我对动画造型艺术的欣赏能力有所提高,但能作为一个卡通角色被搬上电视屏幕,使我对电影和沃尔特·迪斯尼首创的动画影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也日益喜爱起它们来。我对迪斯尼先生以及他在许多天才艺术家的帮助下创造出的动画艺术充满了敬畏之情。我一想到他和他的同事们为全世界的少年儿童——还有成人——带来的乐趣,就不由得佩服的五体投地。

我喜欢被制成卡通角色。星期六起个大早,坐在电视机前,看着动画片,盼着在屏幕上看到我们自己的形象,这可真是妙趣横生!对我们大家来说,这恰似梦想变成了现实。

我第一次真正参与电影制作工作是在一九七二年。那会儿我为电影《本》演唱主题歌。

《本》对我来说可是件大事,还从没有一件事像走进录音室,把自己的声音留在电影里这样让我如此激动过。那一段时间我过得快活极了。后来,电影开始上映了,我就跑到影院去,一直等到电影结束,看着演职人员表一行一行的跳出来,上面写着“《本》——由迈克尔·杰克逊演唱”,那真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我喜爱这支歌,也喜爱这个故事。实际上,这个故事和《ET外星人》很相象,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和一只老鼠成了好朋友,而人们却不理解他对这个小生命的爱。后来,他得了一种病,眼看就要死了,身边唯一的一个真诚的朋友就是本他所居住的那个城市里老鼠的首领。许多人认为这部电影有些离奇怪诞,可我并不这样看,这支歌后来被评为第一名,到现在我仍很喜爱它,我一直很喜爱动物,喜欢读关于他们的文章,也喜欢看讲他们的或是他们主演的电影。

  

第三章 跳舞机器(1)

新闻媒介总是为我编出一些离奇古怪的故事,这种歪曲事实的做法让我很厌烦,我一般不怎么去看那些印刷出来的玩意儿,可我还是经常听到些荒唐的传闻。

我真不明白,他们有什么必要去杜撰那些关于我的事情。我猜也许是因为如果没有什么丑闻可供报道的话,他们就必须编出一些能让人感兴趣的事情。总的来看,我还算一帆风顺,每当我想到这点,总感到有点儿自豪。许多从事娱乐业的孩子都是因为吸毒而最终毁了他们自己,比如弗兰基·林蒙,鲍比·德里斯科尔等等一批童星。我能理解他们为什么去吸毒;你想想,他们这么小的年纪,就要承担那么巨大的压力,这该是一种多么艰难的生活呵!这些孩子中很少有人能像普通孩子那样生活的。

我本人从来没有吸过毒品——没吸过大麻,没吸过可卡因,什么都没吸过。我是说,这些东西我连试都没试过。忘掉它吧。

这并不是我们从来没有被诱惑过。在我们这些音乐家所处的这个时代里,毒品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我并不想对此做出什么评判——甚至对我来说,这也算不上什么道德问题——但是,我已经看到,毒品毁掉了太多的生命,毁掉了那些拿它当儿戏的人们。我确实不是天使,我也许有自己的坏习惯,但吸毒不包括在其中。

《本》开始上映后,我们得知要去作环球旅行了。就像牛仔裤和汉堡包一样,美国黑人音乐已经在别的国家流行起来。我们被邀请进入这个大世界,成了它的一员。一九七二年,我们访问了英国,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海外旅行。虽然过去我们从没有去过那儿,也从没在英国的电视节目中露过面,但人们知道我们所有歌的歌词;他们甚至有印着我们相片的宽大的围巾,上面用很大的字母写着“杰克逊五兄弟”。

英国的剧场比我们在美国演唱的剧场小一些,但每次我们唱完一首歌,观众的狂热都使我们异常兴奋。他们不像美国人那样随着我们的歌声叫喊,这样,英国的歌迷便可以听清蒂托的吉他声,他们知道他弹得有多好。

我们把兰迪带在身边,让他看看怎么样演出,以便积累些经验。他并不是我们的正式成员,但他呆在后面敲邦戈鼓。他有自己的“杰克逊五兄弟”装束,因此,每当我们把他介绍给观众时,人们同样报以欢呼。等我们下次再到英国时,兰迪已经成为乐队的一员了。在他之前,邦戈鼓是由我来敲的,而在我之前,是马龙。这样,就几乎形成一个传统:新手总是要从那些疯狂的鼓点声中闯出来。

第一次欧洲之行前,我们已连续三年保持不败,因此我们有足够的把握使人们高兴,其中既包括那些追随我们音乐的孩子,也包括英国女王陛下。在应英国皇室要求演出时,我们见到了她,这使我们感到非常高兴。过去,我曾见过别的乐队在御前演出后受女王接见的照片,比如“甲壳虫”乐队,但我做梦也没想到过我们也能有为她演唱的机会。

英国是我们的起点,它跟我们过去到过的任何地方都不一样,但是,我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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