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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章

朱维坚反黑小说集-第3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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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在社会上游荡,是郑书记去年发现后,要求民政局对全县同类人员进行了一次调查,结果发现不少这样的人,有人提出要搞一次整治活动,严禁这类人员在街上游逛,当然,也包括一些乞丐什么的,说他们影响了全县形象,可是,郑书记不同意,说对这样的人需要关心而不是整治,后来,就把一些像他这样的人送进了养老院,当然,经费由财政负担。秦志剑:“既然送进了养老院,他怎么还在社会上游荡?”周副局长:“养老院不是拘留所,不可能成天派人看着他呀,送进去几天,他就又溜出来了!”苗雨:“他出来之后,晚上住在哪里,你们知道吗?”周副局长歉意地说不清楚,然后就告辞去见医生了。李斌良没有再追问,他知道,我们社会的管理漏洞也太多了,社会上这样的人太多了。苗雨打断了他的思考:“这就是所说的‘边缘人’,由于贫困或者疾病,也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他们实际上已经被社会淘汰,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没人问他们在干什么,更没人问他们的死活,任他们自生自灭。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现象,已经接受了这种现象。其实,这是一种麻木的表现,而这种麻木是最可怕的!”到底当过记者,说话确实有水平,目光也很尖锐。秦志剑:“这算什么,你还没看到严重的呢。最可怕的是那种‘武疯子’,因为精神病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而我们又没有一个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杀了人之后,关几天,还得放回社会,让他继续危害他人!”

  李斌良觉得一种沉重的无奈和痛苦从心底生起。苗雨愤愤地:“可是,现实明明这样,你却不能说。如果你说了,反而是你有问题,会有人找你的毛病。你们知道我为什么不当记者了?就是没法说真话,不能写自己眼睛看到的、心灵感受到的真实的东西,实在太痛苦了!”秦志剑:“那你调公安局当了几天秘书就说什么也不干了,是不是也是这个原因?”苗雨:“对。当秘书有时也得说假话,写那种自己都不相信的文章,这几年形式主义的东西又特别多,我实在受不了。可当刑警就不同了,总能做点对社会有益的实事。”李斌良再次被苗雨的话触动。当初,自己不也是这样吗,先在政府办当秘书,因为同样的原因,主动调到公安机关,先做政治工作,后改行当了刑警……他忽然觉得和她一下拉近了不少,对她也有了深一层的认识,看着她发自内心的激动和真诚的愤怒表情,他的心中生出一股温情,觉得她是那样的亲近……可是,他马上又冷静下来,及时控制住自己。手术室的门开了,几个医护人员推着一张病床走出来。秦志剑:“出来了!”四人急忙迎上去。“疯子”闭目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昏迷不醒。他的脸上扣着吸氧面罩,身上插着好多管子,看不清面容。李斌良:“医生,他怎么样?”医生:“暂时是没生命危险了,不过,如何发展还要观察一段时间。”秦志剑:“他什么时候能醒过来?”医生:“这可不好说,送到医院来的时候,人就昏迷了,不过,目前看大脑没有受太大的伤害,属于较重的脑震荡。受伤严重的是内脏,好在伤的是脾,已经摘除了,如果是别的器官受伤,根本就没有救活的希望了!”“疯子”被推进一个特护病房,李斌良等人只能停在病房门外。一个护士把一个大塑料袋交给他们:“这是患者的衣物。”李斌良和秦志剑、苗雨急忙拿出来进行检查。他们很快发现,“疯子”的外衣虽然很脏,贴身的内衣却干净得多。苗雨:“这说明,他有卫生意识,常洗内衣。”秦志剑:“这还说明,他有意把脏衣穿在外面,给人以假象。”邱晓明:“这说明,他可能真的不是什么疯子。”秦志剑:“不是可能,而是肯定,他肯定不是疯子。”李斌良不说话,仔细翻找手上的衣物,可是,什么也没发现。李斌良:“邱局长,赶快通知技术大队,提取他的指纹,同时,调人来医院警卫,必须绝对保证他的安全……”

  在邱晓明打电话的时候,秦志剑把李斌良拉到一旁:“李局长,你想过吗?”李斌良:“你是说,‘疯子’被撞这件事?”秦志剑:“对,你不觉得太巧了吗?我们刚猜到他可能是目击者,就发生这种事。”李斌良想过,可是,到底怎么回事还不能确认。他说:“是啊,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不可能跑风啊……”秦志剑:“可是,我们收到举报信已经是昨天的事了。”李斌良:“你是说,有人知道了举报信的事,并且分析到是‘疯子’写的,知道了他是目击者,所以才灭口吗?”秦志剑:“只能这样解释。”是的,只有这样解释,才说得通。可是,专案组接到举报信的事是绝对保密的,虽然信寄到值班室,并没人看过,罪犯怎么知道的?秦志剑:“有内奸。”这……李斌良向旁边看了一眼,邱晓明还在打电话,苗雨正向这边看着,神情有些不自然。李斌良对秦志剑低声地:“先不要这么说,或许,是有人无意间走漏了消息。”秦志剑:“不,我们特别强调过,这事不得向外人泄露,这绝不是无意,而是有意的。”李斌良:“这事以后再说吧,现在的关键是查清‘疯子’的真实身份、住处,看能不能发现我们需要的东西。”李斌良决定兵分两路,由邱晓明协调刑警大队和交警大队,保护“疯子”安全,全力寻找肇事车辆,李斌良、秦志剑和苗雨则负责调查“疯子”的情况。李斌良心中产生一种感觉:“疯子”可能会给案件带来重大突破。

  可是,调查进展得并不顺利。一直到下晚班时分,既没找到肇事车辆,养老院也没有提供任何有用的线索,他们对“疯子”的了解还不如邱晓明多,只知道他姓袁,曾经蹲过监狱,其他情况就一无所知了。他们还反映,“疯子”送进养老院后,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现,只是人说走就走了,几天见不着是常事,好不容易把他从大街上领回来,没几天又不见了,后来,人们也就不太管他了。关于“疯子”的物品,他们说,除了养老院给他配的被褥,他没有任何其他私人物品。至于“疯子”有没有家人、亲属,他们也说不清楚。不过,他们说不可能有,因为,从没见过有什么人照顾过他。既然是一个人,就应该有个来处。吃晚饭的时候,李斌良想出一个办法,接触当年查办“疯子”的法官和检察官。他把这个想法对邱晓明说了,要他和检察院、法院联系。可是,邱晓明却不表态,好一会儿才说:“检察院和法院也查不出什么,当年办案的法官和检察官都不在了,提拔的提拔,调走的调走,我看,还不如找律师呢,他知道得更清楚。”律师?李斌良:“你是说,当年‘疯子’请的律师?他是山阳人?”邱晓明:“对,我认识这个人。”秦志剑一拍桌子:“快,你马上和他联系!”这是间十几平方米的小书房,靠墙放着一个大书柜,里边多是法律方面的书籍,书柜旁边还有一个写字台,上边放着一台手提电脑。虽然晚上九点多了,窗子拉着厚厚的窗帘,遮住灯光,门也紧紧地关着,山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冯自明在说话时仍然压着嗓子,耳语一般,受他影响,李斌良三人也不得不悄声说话。房间里的气氛沉闷而又压抑。冯律师四十二三岁年纪,身材消瘦,但看上去挺有精神。邱晓明本来约他去专案组办公室,可他说什么也不去,甚至根本就不想见专案组,还是邱晓明再三做工作,才同意和李斌良谈一谈,而且,地点还要由他确定。他考虑再三,还是选择在自己家中,还要求必须晚九点以后见面,不能让别人看见他和专案组人员接触。

  李斌良、秦志剑和苗雨不得不非常秘密地来到冯律师家。万幸的是,天已经黑了,冯律师家住宅楼附近人不多,进楼时也没人看见。即使这样,冯律师仍然惴惴不安。三人进屋后,他即告诉他们,住宅楼隔音不好,声音大一点左邻右舍都能听见,所以,一定要小声说话。对冯律师的要求,李斌良一概答应,然后迫不及待地说:“冯律师,咱们开始吧!”冯律师:“好吧,你们想知道什么?”李斌良:“一切,我们想知道‘疯子’……不,他叫什么名字来着?我们想知道他的一切,你所知道的他的一切。”冯律师:“好吧。不过,我并不知道他的一切,我只能把自己知道的告诉你们,但有一条,我这些话只跟你们说,你们一定要绝对保密。”李斌良:“我们发誓。”冯律师:“那就从他的案子说起?”李斌良:“可以。”冯律师叹息一声:“怎么说呢?其实,这完全是个冤案,天大的冤案,这么多年来,我的良心也一直为此不安,可是,我也是实在没有办法呀……”苗雨拿出笔录纸和笔准备记录,冯律师急忙地:“不行,不能记录,你们要是记录,我就不讲了。”李斌良急忙让苗雨把纸和笔收起。冯律师盯着苗雨把纸和笔放回包内,才感慨地开口:“转眼间,已经十多年的事情了,现在,人们都叫他‘疯子’,已经忘了他的名字,其实,他的真名叫袁志发。我还真问过,怎么起这么个名字,原来,他家一向很穷,父亲就给他起了这个名字,可一直没发起来,直到改革开放,这个愿望才实现了。你们不知道,当年,他在山阳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曾经被评为全区新长征突击手、劳动模范,还是全区十大有贡献的企业家之一。”有这种事?李斌良三人互相看了看,现出不解的目光。苗雨急迫地追问着:“可是,后来怎么了,怎么进的监狱,变成这个样子?”冯律师:“这你们知道,因为贪污,被判刑了。”苗雨:“冯律师,您讲具体点,到底是怎么回事?”冯律师叹息一声:“说来可就话长了。就像那句成语说的那样,‘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其实,在他开始发达的时候,灾祸就已经埋下了。对了,他起步于八十年代初期,发展于八十年代中后期,那时,社会正处于变革期间,政策比较宽松,他年轻,有文化……说起来,他文化也不算高,是高中生,可是,当时在农村也算文化人了,脑瓜又好使,胆子大,敢闯,先是靠做生意攒下一笔钱,后来,被选上了村长,就开始带领乡亲们办企业,集资成立了一家冶炼厂。当时,这么干的还不多,所以,效益很好,到九十年代初期,资产已经达到两千多万元,这样的企业,在整个山阳也数一数二了。”李斌良想起邱晓明说过的话:“冯律师,他这个企业是什么性质,到底是国营,还是私营?”冯律师:“你们自己判断吧,整个企业无论是国家还是其他企业,都没有投过一分钱,完全是靠袁志发个人投资和乡亲们集资办起来的,你们说是国营还是私营?”苗雨:“当然是私营。”冯律师:“可是,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当年……其实现在也是这样,方方面面对企业的限制、刁难勒卡太多,袁志发为了企业办得顺利,就在名义上挂靠了县冶炼厂,也就是所说的戴一顶‘红帽子’,为此,每年还要交县冶炼厂二十万元管理费。想不到,恰恰是这一条害了他。”李斌良:“您刚才说了,他是因贪污被判刑的!”冯律师:?“要不怎么说是冤案呢?他那根本就不是贪污,而是合法所得。他执行的是董事会集体通过的决定,经营管理人的工资待遇与企业效益挂钩,年末总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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