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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云中歌(三部全)-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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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歌似乎听到孟珏轻到无的一声叹息,她侧头看向孟珏,却见孟珏面色如常,容色温和地看着前方。
  那个男子直到经过他们身前时才微抬了抬头,身子依旧半贴在女子身上,目光轻飘飘地在云歌面上一转,头就又靠回了女子肩上,紧拥着女子进入了他们的席位。
  云歌并未看清他的长相,只觉他有一双极其清亮的眼睛。
  帘子还未完全落下,就听到绸缎撕裂的声音和急速的喘息声。一旁的素袍公子寒着脸看向领路的仆人,孟珏立即说:“我们会重新给公子设清静的房间,方便公子尝试菜肴。”
  孟珏示意仆人退下,他亲自上前领路。
  素袍公子看着孟珏的出尘风姿,听着一旁时低时高的娇喘声,红着脸低下了头,默默跟在了孟珏身后。身上的倨傲终于淡去,多了几分一般人的温和。
  云歌也是脸面滚烫,低着头吐吐舌头,一声不吭地向外跑去,脑子里面滑稽地想着,我们应该再给那位公子和姑娘准备衣裳,否则待会他们怎么出门回去呢?
  呀!呀!云歌儿,你在想什么呢?云歌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好不知羞!
  听到外面嘈杂的人语声,她一下醒觉,今天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既然来的两个人都不是霍光,那她还需要做的努力很多,赢不赢并不重要,但是一定要让长安城的人都记住她做的菜,都谈论她做的菜。只要霍光喜好饮食一道,就一定要吸引他来吃她做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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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荷凝露:以竹为碗,雕成荷叶状,透明的牛蹄筋做成珍珠大小,旧年梅花熬炖,配用无根水。入口之初,觉得淡,但吃过几口后,只觉清纯爽脆,唇齿留香,如同夏日清晨饮了荷叶上的第一颗露珠,整个人都似乎浸润了月色。
  馨香盈袖:一个长方形的白色糕点,没有任何点缀地盛放在青玉盘中。初看了,只觉诧异,这也能算一道菜?但当你迟疑着咬了第一口,青杏、薄荷、柑橘的香味萦绕在口鼻间,清爽青涩中,让人不禁想起少年时因为一个人的第一次心跳加速;咬第二口,白豆蔻、胡椒、肉桂、甘姜,辛辣甘甜中,让人想起了暗夜下的销魂;咬第三口,青松,绿叶,晚香玉,余香悠长中,让人想起了相思的缠绵……一口又一口,竟是口口香不同,不过指长的糕点,吃完后很久,却依旧觉得香气盈袖,如美人在怀。
  整整一天,云歌都呆在厨房。全副身心放在菜肴上。最后经过五位评判和两位隐评的评断,九道菜式,云歌三胜一平五负,虽然输了,可虽败犹荣。
  云歌在选料、调味、菜式整体编排上输了,可她在菜肴上表现出来的创新和细巧心思,特别是她善于将诗赋、书画、歌舞的意境化用到菜式中,从菜名到吃法都极具意趣,让原本在君子眼中腌?的厨房变得高雅起来,极大地博取了长安城内文人才子的赞誉,云歌因此博得了“雅厨”的称号。
  因为云歌只负责做菜,从不露面,惹得众人纷纷猜测这个神秘雅厨的年龄长相,有人说是一个容貌俊美的少年,有人说肯定相貌丑陋,反正越传越离谱,云歌自己听了都觉得好笑。
  有人是真心欣赏云歌所做的菜,有人只是附庸风雅,还有人只是为了出风头,不管什么原因,在众人的追捧下,吃雅厨所做的菜成为了长安城内一条衡量你是否有钱、是否有才、是否有品味的象征。一时间,长安城内的达官贵人、才子淑女纷纷来预定云歌的菜肴,可霍府的帖子却一直没有出现。
  云歌为了一点渺茫的希望,苦苦奋斗。刘病已案子的最后宣判日却丝毫不因为她的祈求而迟来,依旧一日日地到了眼前。的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许平君整个人瘦了一圈,
  因为云歌和许平君同在七里香工作,云歌又刻意亲近,许平君恰好心中悲伤无助,少了几分平日的锐利泼辣,多了几分迷茫软弱,两人逐渐走进,虽还未到无话不说的地步,可也极是亲近。
  宣判之日,云歌陪着许平君一同去听刘病已的审判。两人听到“带犯人上堂”,视线都立即凝到了一个方向。
  不一会,就见刘病已被官差带到了堂上。一身囚服的他难掩憔悴,可行走间傲看众人的慵懒冷淡反倒越发强烈,唇边挂着一个懒懒的笑,一副游戏风尘,全然没有将生死放在心上的样子。
  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云歌忽然想起教她偷东西的侯老头常念叨的话,心中满是伤感。
  刘病已看到许平君时,面上带了歉然,许平君眼中全是哀求,刘病已却只是抱歉地看了她一会,就转开了视线。
  刘病已看到云歌和许平君交握的手,眼光在云歌脸上顿了一瞬,露了惊讶诧异。云歌朝他挤了一个笑,刘病已眉微扬,唇微挑,也还了云歌一个笑。
  审判过程,所有证词证据都是一面倒,刘病已一直含笑而听,仿若审判的对象不是自己。
  结果早在预料中,可当那个秋后问斩的判牌丢下时,云歌仍旧是手足冰凉,但心中的一点决不放弃,绝不能让陵哥哥死,支持着她越发站得笔直。
  许平君身子几晃,软倒在云歌身上,再难克制地哭嚷出来,“人不是病已杀的,病已,你为什么不说?兄弟义气
  气比命还重要吗?你为什么要护着那些地痞无赖?”
  看到官差拿着刑杖,瞪过来,云歌忙捂住了许平君的嘴。
  刘病已感激地向云歌微点了下头,云歌半拖半抱地把许平君弄出了府衙。
  因为官府怕刘病已的兄弟闹事,所以不许任何一人进入,一大群等在外面听消息的人看到云歌和许平君出来,都立即围了上来。
  许平君一边哭,一边恨怨地骂着让他们都滚开。何小七人虽不大,却十分机灵,立即吩咐大家都先离开。这些人看到许平君的反应,已经猜到几分结果,因心中有愧,都一声不吭地离开。
  何小七不敢说话,只用眼神问云歌,云歌朝何小七摇了摇头,嘱咐他送许平君回家,自己匆匆去找孟珏。
  孟珏正和一个容貌清矍,气度雍华、四十多岁的男子坐于七里香饮茶,瞅到云歌进来,仿佛没有看见云歌满面的焦急,未等她开口,就笑说:“云歌,等了你大半日,茶都喝了两壶。快去捡你拿手的菜做来吃。今日碰到知己,一定要庆祝一下。”
  云歌呆了一下,和孟珏的目光相对时,立有所悟,忙压下心内诸般感情,点头应好,转身进了内堂匆匆忙碌。孟珏看着她的背影,有些发怔,又立即收回心神,笑看向对面的男子
  云中歌 云中歌(一) 第14章
  两盏茶的功夫,云歌就端了三盘菜上来。
  男子每吃一道菜,云歌就轻声报上菜名,越往后越紧张,手紧拽着自己的袖子,大气都不敢喘。
  黛青的玉盘,如同夜晚的天空,点点星子罗列成星空的样子。男子夹了一个星星,咬了一口后问:“甜中苦,明明是木瓜,却透着苦瓜的味道。三道菜,一道是绿衣,一道是驺虞,这道叫什么名字?”
  云歌低着头回道:“小星。”
  “?彼小星,三五在东。肃肃宵征,夙夜在公。是命不同!”  男子慢声低吟。“绿衣,驺虞、小星,菜中有悼亡愤怨之音,姑娘的亲人有难吗?若心中不平,不妨讲出来,人命虽贵贱不同,可世间总有公理。”
  云歌瞟了眼孟珏,看他没有反对的意思,遂低着头,细细地把刘病已的事情讲了出来,那个中年男子一面听着,一面吃菜,间中一丝表情都没有。
  眼前的男子深不可测,喜怒点滴不显,听到女婿的名字时,夹菜的手连顿都未顿一下。云歌一段话讲完,已是一背脊的冷汗。
  那个男子听完云歌的话,没有理会她,对孟珏含了丝笑问,“小兄弟既然已经猜测到我的身份,怎么还敢任由这个丫头在我面前说出这番话?”
  孟珏立即站起来,向男子行大礼,“霍大人,你刚进来时,草民的确不知道你的身份。谁能想到大汉朝的大司马大将军竟然会一个随从不带,徒步就走了进来?还和草民说话聊天,待若朋友。所以刚开始草民只是把你当作了风尘异人,后来看到大人的吃饭姿势,心中略有疑惑,又留意到大人袖口内的宫绣,联系到大人起先的谈吐,草民才有八九分推测,也因为有先前草民一时大胆的品茶论交,草民才觉得云歌的话在大人面前,没有什么说不得。也许律法下,其理不通,可大人一定能体谅其情。”
  云歌听完孟珏的话,立即向霍光行礼,“民女云歌见过霍大人。”
  “你叫云歌?很好听的名字,你父母定是盼你一生自在写意。”霍光语气温和地让云歌起身,“难为你小小年纪就一个人在外面闯荡,我的女儿成君和你年纪相仿,她还只知道撒娇闹脾气。”
  云歌说:“霍小姐金枝玉叶,岂是民女敢比?”
  霍光视线停留在云歌眉目间,有些恍惚,“看到你,倒有几分莫名的熟悉亲切感,这大概就是世人常说的眼缘吧!”
  话里的内容大出云歌意外,云歌不禁大着胆子细看了霍光几眼,许是因为霍光的温和,云歌只觉心里也生了几分亲近,笑着向霍光行礼,“谢霍大人厚爱。”
  霍光站起身,向外踱步而去,“你说的事情,我会命人重新查过,公正地按大汉律法处置。”
  霍光的背影刚走远,云歌就猛一转身,握住了孟珏的胳膊,一面跳着,一面高兴地大叫,“我们成功了,成功了!多谢你!多谢你!多谢你!……”
  孟珏的身子被云歌摇得晃来晃去,“够了,够了,不用谢了!”说到后来,发现云歌根本没有往耳朵里面去,想到云歌这一个月来紧锁的眉头,难见的笑颜,心中微软,遂只静静站着,任由云歌在他身边雀跃。
  云歌跳闹了一会,蓦然发觉自己和孟珏的亲昵,她立即放开了孟珏的胳膊,大退了一步,脸颊飞红,讷讷地说:“我去告诉许姐姐这个好消息。”
  云歌不敢看孟珏,话还没有说完,就迅速转身,如一只蝴蝶般,翩翩飞出了店堂,飞入了阳光明媚的大街上。
  孟珏临窗凝视着云歌的背影,眼中不知是讥还是怜。
  真是个蠢丫头!霍光的话,你到底听懂了几分?忽地轻叹口气,算了!没功夫再陪这个丫头折腾了。看云歌现在对他的态度,他的目的早已经达到,也该收手了。刘病已,这一次就先便宜了你。
  “一月。”
  一道黑影不知道从哪里飞出,悄无声息地落在屋子内的暗影处。    “通知李蜀,就说这个游戏到此为止,霍光已经介入,他应该不想惊动了上官桀。他要的钱财都给他,他想要月姬,就让月姬先陪他玩一阵。丁外人那边也再下些功夫,他要什么就给什么,他喜欢高,那就顺了他的心意,尽力往高处捧。”
  一月低声说:“公子费了不少钱财把刘病已不落痕迹地弄进狱中,放过了这次机会未免可惜。”
  孟珏淡笑:“我自然有我的原因。想要刘病已的命,总会有机会,现在别的事情更重要。”
  他此行本是特意为了云歌而来,却没有料到撞见了寻访多年的人。
  云歌在树荫底下凝视着偷来的玉佩发呆时,隐在暗处的他也是思绪复杂地盯着玉佩。
  虽然只见过一次,可因为那块玉佩浸润着无数亲人的鲜血,早已经是刻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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