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武侠电子书 > 风云闪电侠 >

第68章

风云闪电侠-第68章

小说: 风云闪电侠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西安古称长安或兆京,历史上有周、秦、汉等在内的多个朝代在此建都,云乘风欲夺西安,乃为了作起事之首府。
  汉中北依秦岭,南屏巴山,中部是汉中盆地,自古就被称为“天府之国”和“鱼米之乡”,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此也是云乘风必取之。
  只有拿下陕西全境,方才有争夺天下之资。
  大军所向,不日就已穿过长城,抵军延安府,索性延安、庆阳、二府之地本还未举旗而起,云乘风凭着自己在京师博下的威名声望,又有大军压境,再加上天下会凶名在外。
  另有十七司在城内的探子怂恿,二府兵不血刃,竟都归降。
  于是扎军庆阳,修整三日,令徐元朗分派文士掌大权,再把前朝的府中驻军收编,又得军四千,之后撵道南下,直逼凤翔府。
  而大军所过,军纪严明,不犯百姓秋毫。
  待得逼近凤翔府,扎军城外,却一早军情传出,凤翔府太守陈启慌得在府衙坐立不安。云乘风扎军城外,即刻令信使劝降,此时凤翔府城门紧闭,信使射出劝降书信。
  城头守兵有人接了,赶紧奔去报给太守。
  陈启展看劝降信,只见其上写道:“吾主云乘风,为天下会帮主,掌传国玉玺,日前前朝覆灭,我主大义破倭人,京师上下人人敬仰,贤名广传。今天下无主,吾主挥军而来,行大义之师,只为民计,延安、庆阳二府已降,尔等若降,可免身死。否则,大军压来,片刻踏平此城。”
  陈启看罢,吓得抖手抖脚,摔坐在椅上。本来只听天下会之名,他就有归降之心,奈何一个月前,先举旗而起的西安太守吴广德已领军来犯,他先就降过一次。
  这时府中有吴广德亲军,他就算有降心,亦无降路。
  正惊恐迷惑间,突然殿外脚步声响,一彪形大汉怒冲冲奔了进来。其人胡须满面,手按宽刃黑刀,眼神锋锐,正是吴广德亲军卫使邓冲。
  邓冲进殿,双眼窥伺着陈启手中信件,声音冰冷,上前几步,顿把劝降信夺在手中。看也不看,手指一搓,登时化为粉芥。
  “陈启,你好大的胆,竟然私接逆贼书信,怎么,你已经降了我家主公,还想通敌献城?”邓冲说话间,黑刀赫然抽出,甩手处,殿上一把木椅碎为屑片。
  陈启正色起身,赶紧答道:“陈卫使说哪里话?我心向吴公,怎可投降,你来的正好,我们速思对敌之计。”
  邓冲转身,一屁股做在椅上,木椅吱吱而响。
  他也收了怒容,朗朗道:“区区天下会,不过草莽野人,城池坚固,粮草充足,我有兵三千,再加你城中两千守兵,何惧于他。我早传了信报给主公,只要能守住几日,那时主公带三万大军前来,通通把他们碾成碎末。”
  邓冲狂妄之及,也怪他常在军中,自以为江湖莽汉不通兵术,空有武功又有何惧。但他也不敢小视,骂完了人,赶紧转去城头,观看敌方军营。
  登上城楼,端眼瞧去,但见前方密密麻麻的营帐白亮生光,细细一估,足有两万余人。
  两万对五千,虽有坚固的城墙作为凭仗,他还是多少起了些怯心。赶紧微微紧了紧拳头,控制住自己的惧意,冲亲兵叫道:“传我令去,拆毁城墙近处的楼房,再多准备滚木。”
  攻城掠地,大多以木梯为凭,率兵登城墙,或是以巨木撞击城门。城门他已经布了重防,现在就怕敌军兵多,密密麻麻登城不好应付,所以要更多的准备守城滚木。


第一零八章-【两个时辰破凤翔】

  第一零八章-【两个时辰破凤翔】
  大帅营帐内,云乘风正与众将喝茶笑谈。
  突一亲卫上前报道:“启禀帮主,十七司探子回报,守城卫使邓冲令兵士拆毁楼房,正在准备滚木。”
  云乘风默默点头,“看来这凤翔府,是要抵抗啊!那好,本帮主出征月余,还未曾战过,今日就大破凤翔,以震我军威名。”
  才说罢,步惊云踱步出列,“大师兄,区区小城,你但坐喝茶,我自带骑兵破城。”
  “大善……”云乘风起身,发了兵符,又道:“取酒来,为云堂主壮行。”步惊云喝了酒,摔碗于地,一股豪气腾起,这才转身出帐,领了骑兵而去。
  云乘风、郎云、龙袖、凤舞、徐元朗一起出帐,只见三千骑兵冲去,灰尘漫天,片刻就到了城墙外。
  徐元朗看着微有担心,先时在帐中已下命令,他不好制止。这时小心凑在云乘风耳边,低声说道:“云帮主,骑兵乃为冲锋陷阵之用,攻城只怕不利,当命步兵上前才好。”
  云乘风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但步惊云请令,他知晓对方实力,断无反对之理。况且步惊云向有杀名,许他首战,正可传出威名,于日后攻打其他城池大利。
  “徐先生所言在理,那我顷刻领步兵跟上。”他也不抹徐元朗的意思,因为这是中肯的意见,不听反而会令对方有被疏远之感。同时,就算步惊云真能破城,也需要步兵占领控制城池。
  当下也不大意,点了八千步兵跟上。
  步惊云领骑兵冲去,城头守兵见了,登时连连飞箭射出,步惊云微一抬手,骑兵止步,停在箭矢不及的范围之内。
  这时,城头的邓冲看见了,抬手指着哈哈大笑:“大家快看看,领骑兵攻城,这些江湖莽夫,还真是不通兵术,可笑之极。”
  众守兵也随他大笑,各自都如看猴戏一般,盯着下方之人。
  却这时,步惊云微一转眼,令道:“霍继潜、李良、丁庆,待我破了城门,你们立即冲入,纵马砍杀。记住在街道上来回冲砍,杀他两三个回合,再奔出城来。”
  三人应了,步惊云也不提马,展身一动,绝世好剑在手,奔霄而去。
  “卫使大人,不好了,那个黑汉子杀过来了!”
  邓冲斜手而指,怒道:“放箭……”
  一时箭如飞蝗,密密盖去。
  步惊云长剑圈转,登时黑色剑气如漩涡搅动。箭矢还在半空,就被搅得失了方向。猛然间,步惊云沉呼一声,“去!”
  刹时,但见他左掌一扬,灌出一股排云掌气,箭矢陡然变向。
  飞蝗般的箭矢如期返回,只闻惨呼声起,顿有数兵摔下城墙。
  邓冲大怒,抽出黑刀叫道:“好贼子,竟敢单人向着城门奔来,给我滚木伺候!……”
  而这时,几个闪落,步惊云已到了城门口。
  他眼中冷光一闪,双手握剑,剑留痕,黑色剑气猛吐。
  嗤一声,厚重的城门显出一道裂痕,剑气去势尚还不减,穿透城门,护在城门处的士兵顿有多人身死,摔在地上。
  而这时,头顶的滚木也砸了下来,步惊云看也不看,灵巧避过,再次出剑,片刻,城门轰隆一声,炸作无数木屑,整个洞开。
  士兵赶紧扑了上去,有人高声大叫着:“卫使大人,不好啦!城门被攻破了。”
  “我草,这怎么可能?”邓冲怒叫着,赶紧跃下城头,带人围拢。步惊云黑剑流光,剑光所到之处,如砍瓜切菜一般,只见挡者尸体横飞,血洒街头。
  这时马蹄声向,后面三千骑已冲了过来。
  城头箭如飞蝗,骑兵挺枪荡开,却没有一人受伤。这只骑兵队伍,都是选自天下会精英帮众组建,区区利箭,且能伤得了他们。
  步惊云杀出一条血路,刹时,骑兵冲去,城门口密集的士兵被撞死、踩死、刺死者,飞速飙升着数字。
  惨嚎痛呼之声,滚如天雷。
  “快、快,……给我守住城门!”邓冲目色惊骇,提刀一指,转向步惊云飞去。就是步惊云杀人最猛,他以为只要困住步惊云,就能扭回局势。
  他的刀法磨砺自军中,本身也是一流实力。可身子才飞到半空,就见一抹黑色剑气喷来,刹时心口一良,已被洞穿了心窝,摔飞出去,重重砸在道旁,摔得脑浆满地。
  步惊云眼中闪着冷光,杀人,才是他的生命。他的身上,每一个细胞都跳跃起来,享受着那种畅快的感觉。
  不过片刻时间,城门守军已被歼灭,三千铁旗冲入城内,追赶着敌兵,杀得尸横遍地。城中百姓关门闭户,吓得在屋中瑟瑟发抖。
  府衙内,陈启得了信报,赶紧令道:“快,护送我出城!”
  原来他早就收好了金银细软,拖带着妻儿,正要令以前的亲外护送着逃离。
  这时几位邓冲的营领数百人正冲了进来,想躲到府衙内。看见了,怒叫着:“你这贼子,我等拼死守城,你却想逃……”
  钢刀扑上,登时就把众人杀翻在地。
  马蹄在街道上冲闯,见人就杀,跟着步惊云的骑兵,也被他的血性沾染,享受着杀人的快感。
  骑兵三进三出,杀得街道上空无一人,这才一转马,奔出城去。
  云乘风见了,知道此城已破,赶紧带步兵抢进城内。
  徐元朗陪在他身侧,眼睛都差点看直了,暗暗赞道:“步惊云此人,当真有赵子龙之猛也……”
  云乘风带步兵搜索城池,只为击杀躲入屋舍之人。
  不时的,又听见声声惨嚎孤寂的叫着。
  这时,队伍奔到了府衙,立即团团围住。
  云乘风也是手痒,按众兵守在门外,亲自走了进去,雷劫飞舞,杀得满室血腥。
  到了最后,他才提了一名颤抖着的营正走出府衙,一脚踢出大门,冷冷叫道:“饶你小命,速速给我滚出城去……”
  他放了这人,乃是为传己军凶威。虽知攻城伐地,第一战,需有凶名,日后才好用兵。
  不过两个时辰,府城就破,又过半日,大军进驻。
  这时,不用吩咐,就见城中大族各自举着金银,拉着粮车,奔来府衙拜见。
  云乘风自是点人收了,又命徐元朗即刻分派文士,整合城中小吏,管控此城。
  西安府衙,很快就接到了信报,大将军吴广德怒而摔杯,气得脸色煞白。他本是西安府太守,自联合城中军士举旗之后,就自封了将军。
  本来他只是一个太守,断无这种能力,就在于此人颇擅心思,曾把女儿嫁给府衙的前朝驻兵参将王承治。有参将配合,才敢掌控两府之地,又攻下了凤翔。
  王承治有猛力,却少谋断,这才奉岳父为主。这时瞧着岳父似乎六神无主,赶紧上前说道:“岳父大人息怒,凤翔既破,恼火也无用,想来敌军不日要来攻打西安,不若我领万人,前去半路劫持,把敌军歼灭在天堑峡。”
  天堑峡本是一处山谷,行军若经那地,实是自陷绝地,只要命兵士守在峡上,滚石燃木对付,纵有千军,亦难匹敌。
  “云乘风掌控天下会,向有谋略,天堑峡不是必经之地,他断断不会走,此计罢了。”顿了顿,他又对亲卫传道:“来人,速去请狮王堡堡主北野雄狮来见我。”
  江湖人还需要江湖人来斗,吴广德之所以敢举旗自立,也和这狮王堡的投诚分不开。起事之前,他也是得了狮王堡的支持,才敢于掌控两府,图谋起事。
  记得攻打汉中之时,也是狮王堡堡主北野狂狮亲摔门众催百头巨狮随同,才打下了汉中。此时要解危局,只怕唯有依仗狮王堡了。


第一零九章-【北野雄狮】

  第一零九章-【北野雄狮】
  狮子,全身毛色棕黄,身体约有丈长,四肢强壮,捕食羚羊、斑马等动物,吼声震撼,有“兽王”之称,比老虎还凶恶几分。
  老虎,世人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