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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姐姐,默默的被吃吧-第15章

小说: 姐姐,默默的被吃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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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于是扯着嗓子吼。这个人……就是周渝。

手机的音效似乎不错,唐荞将手机拿的老远仍能听见周渝中气十足的吼声。

“你们在哪个房间?”

唐荞也没空跟她废话,距离她说要去给周澍做晚餐已经过去差不多二十来分钟了,她得速战速决,再不回去就可以顺道去吃夜宵了。

“228。”

周渝很了解的报出房间号,唐荞挂完电话后顺着房间门上的数字数了数,妹的…正是她要看的第三间。

传说中的莫非定律吗?她不止是黑脸,她连全身都黑了。老天故意玩她的是吧,唐荞泪目。

唐荞将自己的手机卡拆下,将手机还给人家,有些不大情愿的说了声谢谢,然后闪进周渝她们所在的包房。

小青年拿着自己的手机呆了呆,不自禁的抽了抽嘴角,一根烟燃尽,又从烟盒里抽出来一根,却被服务人员阻止。

“先生,不好意思,请不要在走廊里吸烟。”

小青年拿着烟的手顿了顿,然后放弃的又将烟塞回烟盒,目光在唐荞进的那间包房的门上停了一秒,然后晃了晃脑袋也走进了自己的包房。

“来来来,荞荞,来唱歌。”

吼痛快了的周渝终于想起她们是三个人一起来的了。

唐荞越过阿红,拿起自己的包。“我有事,得先走了,你们慢慢玩吧。”

“靠,你又放我鸽子?”

周渝不乐意了。

“我这不找了只鸽子陪你吗?”

唐荞拎起包,指了指还在卖力选歌的阿红。

周渝动动唇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好吧,她认了。

唐荞走后,周渝有些自暴自弃的瞥了阿红一眼,往沙发上一横,抓了条鱿鱼丝,试了一大坨芥茉,然后眼泪鼻涕流了一把。一边流着眼泪吸着鼻涕一边嗦着嘴道:“这芥茉真他妈的辣的带劲。”

阿红奇怪的看了周渝一眼,但因为还不太熟,也没有问什么,只是附议道,“是吗?那我也偿偿。”

其实……也还好,一般的芥茉味。至于眼泪与鼻涕的故事,则与她无关。

第二十八章 命定的,老妈子

唐荞从KTV里出来,抬头望了望天,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而她还要赶着回家做饭。

伸手拦了辆的士,唐荞低头钻了进去。

“师傅,天麓园。”

S市人没有不知道天麓园的,那里曾被标榜为S市的富贵区,出入那里的人都非富即贵。

其实这话唐荞一点也不同意,像她,她只是个寄人篱下的可怜虫,既不富也不贵,更与富贵不沾边。

半个小时的车程之后,唐荞到达天麓园,付了钱下车,唐荞看了看手腕上的陶瓷表,那是唐小舅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晚上十点钟,应该还没有到吃夜宵的时间。唐荞苦恼的瞪了一眼已经心安理得的自动关机的手机,朝住所走去。

不能说近乡情怯,但事实上,唐荞的确是怯了。

上了楼之后唐荞在家门口站了好一会,吸了无数口气,最后深深的吐了一口气之后,拿钥匙开了门。

屋里灯亮着,周澍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有些慵懒靠沙发背上,腿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准备作深情表演的唐荞在看见周澍腿上的笔记本电脑时,理智瞬间就扭曲了。

他妈的,那是她的电脑啊。

“你干嘛用我电脑。”

唐荞原本没打算一进门就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的。

但是……

**,**!**他懂不懂啊?

“回来啦,做饭吧,我饿了。”

如果动了动能算做抬头的话,那么周澍只是略微的抬了抬头,视线在唐荞脸上停留的时间完全没有超过一秒钟,然后便开口使唤起唐荞来。

好吧,电脑的事一会再说,先给他做饭吧。唐荞既使再怎么不开心,也没有忘记某人胃不大好,饿不得撑不得,辣不得酸不得。他妈的,侍候他就跟侍候月子似的啊,那嘴挑的,唉。

唐荞放下包系上围裙,然后准备从冰箱里取点食材,一打开门箱门,她愣住了。

真的,她十分确定以及肯定,她又被算计了。

冰箱里满满放了一大堆的东西,而且,还全是周澍爱吃的。

这是一个不准备吃晚餐的人的冰箱吗?

唐荞在想,如果她不回来给他做饭,这冰箱里的东西他是不是都准备生吃了。

可是,他妈的,他就是算准了她会心甘情愿的屎回来给他做晚饭!她真真真的就是一老妈子!

唐荞随便挑了几样菜出来,顺便将自己不爱吃的芹菜偷渡出来,准备扔进垃圾筒。

“芹菜留着明天包饺子吃。”

这男人背后长了眼睛吗?而且,明知道她不喜欢这味,还要买,唉,这就是昨天强吻她的那个男人吗?唐荞真为自己感到悲哀。这男人喜欢她的程度,还不如对一棵芹菜的眷恋。

唐荞极不情愿的将芹菜放回原位,明天包芹菜饺子是吧,他会吗?反正她肯是不会给他包芹菜饺子的。

唐荞花了二十来分钟,炒了三菜一汤,速度还是蛮可以的。将最后一个汤端上桌的时候,周澍已经放下电脑像个大爷似的坐在餐桌前准备用餐了。

脑袋无力的垂下,唐荞老妈子泪流满面的驼着背任命的去给周大少爷乘饭。

周渝那破乌鸦嘴啊,当年她说她会成为没人要的孩子,结果一语成谶。后来她又说,这辈子她都别想翻出周澍那丫的手掌心,看来又一语中的。她应该要好好建议她改行的,天桥上算命去吧,人类已经阻止不了她乌鸦嘴的功力了。

唐荞没有站着看人吃饭的兴趣,所以,周澍解决晚餐的时候,唐荞赶紧去解救自己的电脑。

但似乎……为时已晚。

“周澍,你干嘛登我QQ!”

怒啊,他要是再这样,她真的要学国外的形为艺术家了,她要裸奔抗议!

“我只是开了你电脑,你的QQ是它自己登上去的。”

是,他妈的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她电脑里的所有东西要么就是设置自动登录的,要么就是设置记住密码的。其实,这些本没什么,她错就错在没有设开机密码。她凭什么就认定自己的东西就不会有别人用了呢?

可是,周澍自己明明有好几台电脑,谁会想到他会用她这犹如老牛车似的电脑啊。

她……忍!

唐荞没有再跟周澍多说什么,因为她觉得,她越说,也只会另自己越生气,而且还并不能改变什么。

唐荞将主界面打开,然后刷到最近联系人的界面里。

周渝的名字躺在第二的位置,唐荞记得,那是周末晚上的时候,她们两一起聊天的。

但是……

那个排在第一的白白,唐荞认定,最后一个用这个QQ与白白聊天的那个人绝对不是自己。

唐荞抖着手,将聊天记录打开。

如果她也有青筋的话,她的青筋一定会暴开的。

“周澍,你怎么能随便帮我答应别人的婚宴邀请!”

她都没有想好去还是不去,他怎么可这样,随随便便就破坏她计划。

“反正你红包也准备了,不去吃一餐太划不来了。”

吃完一碗,周澍又给自己乘了一碗。并且还以唐荞十分不爽的态度挑毛病,“今天的青菜淡了一点。”

行,明天用盐给您老拌上,保证你吃完立马变木乃伊,唐荞恨恨的想。她真的很想去屎,为什么周澍总要用自己的思想来臆测她的想法呢?

她去吃那一餐才会太划不来好不好,如果她不去,那么她损失的仅仅只是包红里的那一点点金钱,但是,她如果去了,那就不仅仅只是损失一点钱的事了。她的身体,她的心理,她的从里到外,每一个部位,无不受着折磨。

结了婚的女人总会很有默契的统一阵盟,从老公到孩子,从妈妈到婆婆,家长里短的问题,总是会另她崩溃。

这就是女人,强大的女人。

第二十九章 悼念,粉得冒泡的青春

因为勾搭周渝失败,唐荞现在在公司的地位是一落千仗,好吧,她本来就没什么地位。

问题是,现在连买泡面这种活都轮到她了,她真的很想冲到朱大老板面前去拍桌,然后告诉他:老娘不做了!但是仔细一想,什么工作不是做呢,苦逼的打工一族,上哪不是受压迫呢。唯今之计,只有在受不了的时候想想,连周澍那丫的她都能忍,还有什么是不能忍的呢?

随着六月的临近,唐荞觉得日子一天比一天过的痛苦。

第一件事当然是白白的婚礼,据说白白的那个啤酒肚老公,是位精英,至于是哪方面的精英,唐荞没有多问。但这精英,至少让白白在唐荞面前好好的得瑟了一下。唐荞将这种得瑟称之为内伤,她就是那隐隐的伤患。

如果这个世界从明天开始大同,唐荞绝对会带着周渝一起去参加大学同学白白的婚礼,但是这个世界前进的脚步还没有跟上唐荞飞跃的思想,人们仍然停留在女子为好的时代,所以,她的痛苦来自于,她根本没有那另外一边的人可以带过去。

谁说过,女人只有得到了异性的爱,才能得到同性的尊重。就唐荞目前的这种情况而言,她就算被人唾弃至死,也是正常的。

白白的婚礼定在六月一号,唐荞在接到那份红色的纸质喜贴时,眉毛不自觉的跳了次针,这日子,选的真是他妈的好啊。

为了参加这场婚礼,唐荞特意从上个月底,饿到这个月初,为的就是能挤进那身白礼服里去,她与那群妇女相比,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那平坦的小腹了,她要合理的利用这点,也要让她们知道,结婚并不是每一件事都是好的。当身材开始走样,当发型几个月都不改变一次的时候,女人,已经心甘情愿的蛰伏在婚姻之中了。

给自己化了个淡妆,看着镜中的自己,唐荞觉得自己还是有些好看的,不过,会不会显得太隆重了?思量了一翻之后,唐荞又觉心安理得多了,她不是去参加婚礼,她是去战斗,战斗啊!一切弄好之之后,唐荞坐在家里等虞舟。

为什么要等虞舟?

因为她要虞舟陪她一起去参加婚礼!

唐荞认识的男人并不多,虽然个个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但如果硬要让她在这群精英中挑出一个可以拿的出手,带的出门的男人,唐荞觉得,就只有虞舟了。

至于是什么原因,打死她也不说!

门铃响起,唐荞乐了乐,对于虞舟的准时还是比较满意的。

“你挺准时的嘛。”

唐荞边说边拉开门,待见到门外的人之后,却再也没法乐了。

“怎么是你?”

门外穿着一身白西装的周澍摆了个POSS,冲唐荞扬扬下巴。

“为什么不是我。”

唐荞黑面,周澍身上那套白西装是她花了一个月的工资给虞舟买的,为的就是让他陪她去参加同学白白的婚礼,虽然被虞舟那资本家嫌弃劣质,但至少也没至于丢人,只是为什么它现在穿在周澍身上!

“虞舟呢?”

“被他爹拎回去受教育去了。”

“为什么?”

好端端的,他又犯什么事了?

她明明都已经跟他说好了,而且他还答应了。

“你再不出门就要迟到了。”

周澍没有回答唐荞的问题,而是冲她晃了晃右手腕上的手表,好心的提醒她时间不多了。

无奈之下,唐荞也只得一边在心里偷偷诅咒虞舟那个小难民办事不牢靠,一边不情愿的拿上手提包跟着周澍出门。

唐荞即使不情愿,便她也不得不说,这套白西装穿在周澍身上还真是比穿着虞舟身上好看多了,虞舟那小子太瘦了些,周澍则刚刚好,将西服衬得笔挺的,传说中的白马王子啊。

周澍的车上一直放着唐荞的外套,路上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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