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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章

科技探宝王-第257章

小说: 科技探宝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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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古老、巴掌大小的羊皮纸被k王子珍惜地拿了出来。又是暗金光芒,令何明无语,一张羊皮纸也暗金?你……有多少身价?

“这是我收藏的具有强大誓约能力的契约羊皮纸,为时一天。如果签约的一方对另外一方有恶意行为。他的能力有一半马上会转到另外一方身上。怎么样,完美吧。”说吧,自己签了真名,扔向何明。

羊皮纸自动飘到何明眼前,他看不懂上面美妙无比的墨水文字却自然懂了,而且有种法则告诉他,一切真实,严禁触犯。

何明真的苦笑,刚才是伪装的,因为想要偷袭逃跑,他可不喜欢无助。不过大喜过望:“这等于你无法攻击我了?你刚才说的都是真实的?”

“当然我的朋友。相信我你很快会明白这是一项完美的交易。签约后,您是我永远的朋友。”

k王子真诚地道,何明看出他正在一种极度兴奋下。到底什么交易?他居然害怕我攻击他破约?

沉默的宽大的钢铁骑士静静看着。何明决定签上名字,太危险了,这个家伙。不签死定了。

古老羊皮纸漂浮回到k王子手中,被他收起,何明就感觉到和k王子有一些说不出道不明的联系了。

在一天时间内合作一件事情。其中两人之间有任何欺骗、攻击、偷窃、违背口头协议等等恶意行为都会契约破裂,损失一半能力给予对方。限神魔等级以下使用。

当然对方不是全盘接受了能力,只是暂时得到。事后多多少少有一定能力增强。

难怪是暗金等级,实在是好东西!一旦签约了破约就等于死亡,因为对手得到你一般能力不会放过你这个背叛契约的混蛋!

“好,让我们干一杯!”签约结束,k王子兴奋无比的掏出一瓶名酒,当场喝酒庆贺。多疑的何明非要大家喝下去无事才豪爽喝酒。

然后自然收集一切战利品,这一次真的发了,包括红薯怪的所有财产,全部掉落的灵魂实体。

“就你小子还想搞我?”何明毫不容情、却颇为艰难地抽取了红薯怪的灵魂,因为它的灵魂又是神魔等级。不过何明也因此窥见了红薯怪的属性,经过130%以上的加成,基本上和他持平。

而且因为体型巨大,行动迟缓,基本上强悍的不朽生命都能单挑取胜。不过陷入魔物大军那就危险了,估计之前四个不朽生命都是这样被它征服吧。

又是一枚半神级别灵魂金币,三属性加成三万之多,魅力数百。

不过何明这一次淡定面对,看过了拳王的灵魂金币等于看过了美国大片转身去看国产烂片。

哇,好棒哦!棒你爹。

最重要的是何明开始了解,就算灵魂金币也并不是一佩戴就全部加成。眼镜只是一个高科技工具,它不是你的身体,它探测了结果,说出了一个属性增加。绝非是说多少加多少,而且强到一定程度,突然发现会一些灵魂金币无效。

因为你变得很强,灵魂金币不会升级变强,自然跟不上你的速度。

红薯怪的财产令何明抿嘴无语。彻底麻木了。它把所有财物都藏在自己的巨大身体内、所在的地下洞穴。

众人剖开身体,以及下去洞穴一看,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真正山一样高的财富,全是珍贵之物,从黄金到各种顶级艺术品……从艺术品到各种高级武器。

初步估计,收藏的灵魂晶体如此之多,超过几亿,都没有铸造,也许缺少灵金,这里可没有什么灵金专卖店。有些非常古老,都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年。

完全成了一座几十米高的小山,除了k王子和钢铁骑士,何明一群人全部目瞪口呆。

好吧,人人分了……一万铸造好的苍白灵魂金币。其他都是何明的,不过一些东西随便选,限于武器,不值钱的书籍、科技等等。

艺术品?你找死?你个土鳖懂艺术?它们都成了何明的,还好空间袋也发现了35只以上。不能一个袋子放到一个袋子里,因为会造成两个空间相叠,然后,轰的一声,等着悲剧吧。

他们都非常满意,而且知道不答应的话,不要想回去了哦。

红薯怪当了霸主许多年,搜刮了海量的城镇,因为有无穷无尽的小弟嘛。

这也是头领怪的优势,天生技能能召唤、吸引、改造、领导大量小弟,尤其在南方的迷宫之中,妖魔鬼怪如此之多。

小弟全部忠心耿耿,搜刮财物都是其中好手,不用吃饭不用睡觉,令地球小煤矿老板羡慕嫉妒恨啊。

比较像中世纪的天主教,拼命以上帝之名收敛财物。值得一提的是那些人都没有好下场。

k王子对此毫无感觉,因为在南方的迷宫之中,苍白灵魂金币都是海量,更不要说其他玩意了,有什么用?

珍贵的反而是一些冒险者从外面带进来的食物,美味食物。

何明靠着神奇眼镜飞快拿取值钱货色,把其他武器都统统扔光,接着拿出所有食物。丰富食物看着k王子马上流出口水。

所以临时举行了一个告别盛宴,能吃光就吃光,不能吃光就给王子,空出所有空间。因为找到了时空道标,随时可以回去。

何明决定让胡柏森等人们马上离开,等一下要对付神魔等级的强敌,他小心肝都扑通扑通跳着呢。

他们去了被秒杀。连k王子都确定,所以赶紧回去吧你们。

当然要享受红薯怪的精华,一团高等红薯,是它的心脏,非常大,大如一辆大卡车,不过相对其庞大无比的身体就微不足道了。吃5斤以上就有效果,多吃无用。

因此何明满意地收入上千公斤的红薯精华,唯一不爽之处就是全属性才各加500以上,魅力几十点,这可是半神啊!

何明专门空出一只空间袋,把红薯怪精华和四百公斤以上的半神保镖实体,加冰冻怪的肺部放在一起。回到地球上面再做处理。家人们肯定个个不朽生命,只是身体素质不会像他这么变强。

就像一群老鼠进化成人类。有些人只是凡人,有些人是拳王泰森,有个人名字叫做克拉克·肯特……他中文名字叫做何明。

“队长,小心啊。我们先回去了。”胡柏森等人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么容易离开。不过实在非常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太压抑了。

“走吧,走吧。也许你们前脚刚到我后脚就来了。”何明启动水晶块。只需要按照心意就能回到原来的出发点。

临走之前,何明清理了一下财产,300高智商都清理不出他有多少钱。几乎等于了无尽,就算死人世界也不可能消费下来。全部出售只有一个问题,他愁怎么花钱。

基本上,身价40亿通天就发愁怎么消费了,因为基本上所有顶级消费都可以轻松做到,而且永远永远。

因为在普通人人均年收入三、四块通天金元的情况下,拥有40亿通天金元,等于十亿人一年的收入,而且光利息可以养活五千万人。

钱生钱,地球上的诺贝尔奖金也不正是如此,有钱人越有钱是基本不变的真理。

再说死人世界这么繁荣,科技无比先进,没有死亡,因为大家都死了。唯一的大笔支出就是购买最爱的灵魂金币。而何明会告诉你,哥除了钱最多就是灵魂金币……

何明还是拿出了一百万苍白化灵魂金币交给乔达。当然让他出售,乔达无话可说。

一百万苍白灵魂金币,大量增加属性,对凡人、普通身体素质来说尤其明显。免疫减少死人的多发疾病,不可避免的孤独与空虚。

按照一枚苍白普通人类灵魂金币就等于一百万通天金元。一百万枚等于一万亿通天金元,可以买下50个大盛魁联合贸易公司。等于1万万亿普通元,5万万亿人民币……

而且根本不可能这么……少。因为各种种类更加值钱,比如何明敢卖了半神保镖灵魂金币。

根据同类顶级拍卖纪录,一千亿通天金元起拍价已经到手。

何明原本打算将苍白化灵魂金币换成普通灵魂金币,如此估计升级到强大神魔都足够了吧?

不过一搜索却发现错了,因为当升级到一定程度,普通的灵魂金币对升级灵魂已经没有帮助。沙子再多不如一粒钻石珍贵。

光芒一闪而过,分别一一落在十个人身上。他们瞬间消失了踪影,一闪而过。留下超级视力下可以看到的极小粒子证明他们确实离开了,通常返回在出发点附近的城市中。因为城市中的能量比较高。

何明耸耸肩,说出了k王子兴奋无比的话:“走吧伙计,今天我们要做世界之王!”

“我喜欢这句话,世界之王!我就是下一任世界之王。可惜啊太遥远了!恐怕我死了,我亲爱的父亲大人依然还能活到永远。”

三人上了超大飞行器,一种超大飞碟ufo,不过早已在死人世界落伍。

因为那边科技日新月异,各种更加新奇的飞行器早已取代单一的飞碟形状几百万年。

何明最喜欢到了神魔等级,能够像超人一样飞翔。

基本上到了神魔等级就有超人的力量。当然是黄金时代巅峰的超人力量,基本上在百万公斤卧推以上,推动一艘万吨油轮从啤酒城出发到中东买点石油。

之后白银时代的超人连目前可知的最高生命等级,神上神都不可能做到。就算上帝去太阳核心中间也无法长时间久待。

何明瘪瘪嘴认为,基本上是扑街编剧为了销售量,把能力设定越来越大,越来越荒唐,无视了物理法则,对天文一窍不通。因此读者没有代入感,导致后来能力又变弱了,偏偏又想自己笔下的人物很强很强。

想想吧,一个喷嚏可以毁灭太阳系,偏偏把故事设定发生在一个可怜的小行星上,还偏偏被这个小行星上的碳基猴子搞得焦头烂额。

所以,何明超人是因为编剧的脑残,导致一个超级生命怎样变成神经错乱的经典教科书。

想想就不理想,强者有权贯彻自己的意志。之所以不能写出无敌的超人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主要是因为区区的法律限制,区区的可悲政府而已。

来到了死人世界,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因为这里没有暴政,没有什么民族传统,没有什么人格侮辱,种族歧视,没有什么政客谎言,没有什么爱国之名到处给人家戴帽子,等等一切罪恶行为。

s:第三更。

第二百二十二章除魔大业

经过一个金属通道进入控制室,前方各种光幕显示各种数据,全自动飞行。k王子说出目的地,飞船立刻开始启动,平稳无比地升空,朝西方掠去。

何明扫看了一眼内饰,后面有酒柜、沙发、健身器材、洗浴工具、一张豪华大床,不过一些内视发黄、破旧,证明了时光无比古老。

“队长,请到这边休息,我们商量一下作战计划。”

何明的代号是队长,k王子的真名他就不得而知。之前那个,他认为就像自己君士坦丁那种,给自己脸面抹光的。

天可怜见,何明一家活生生的十代土鳖出生啊。

“好的,谢谢,尊贵的王子。”何明接过一杯红酒,直接一口喝下,并用普通的吸金器抓紧时间吸食灵魂金币。因为时间太紧张了,一旦胜利就要马上返回。这个鬼地方实在太难受了,全部死寂、空虚、寂寞,最重要的是连一个凤姐都没有!

坐在白色沙发,绝对秒杀意大利顶级沙发的k王子举止优雅。确实非常优雅,举手投足之间非常自然,富有贵族气质。

何明当然理解,人家也许生活了几千年的老怪物,就算白痴也有迷人的深沉气质了,更别说这种刻意追求贵族范儿的王子,早已深入骨头、灵魂。不然攻击自己的时,直接上来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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