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文学电子书 > 鲁迅 >

第338章

鲁迅-第338章

小说: 鲁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极《淮南子。形训》:”天地之间,九州八极,“八极,边远的地方,引伸为世界。
  捣鬼心传

  中国人又很有些喜欢奇形怪状,鬼鬼祟祟的脾气,爱看古树发光比大麦开花的多,其实大麦开花他向来也没有看见过。

  于是怪胎畸形,就成为报章的好资料,替代了生物学的常识的位置了。

  最近在广告上所见的,有像所谓两头蛇似的两头四手的胎儿,还有从小肚上生出一只脚来的三脚汉子。

  固然,人有怪胎,也有畸形,然而造化的本领是有限的,他无论怎么怪,怎么畸,总有一个限制:孪儿可以连背,连腹,连臀,连胁,或竟骈头,却不会将头生在屁股上;形可以骈拇,枝指,缺肢,多乳,却不会两脚之外添出一只脚来,好像“买两送一”的买卖。

  天实在不及人之能捣鬼。

  但是,人的捣鬼,虽胜于天,而实际上本领也有限。

  因为捣鬼精义,在切忌发挥,亦即必须含蓄。

  盖一加发挥,能使所捣之鬼分明,同时也生限制,故不如含蓄之深远,而影响却又因而模胡了。

  “有一利必有一弊”,我之所谓“有限”者以此。

  清朝人的笔记里,常说罗两峰的《鬼趣图》〔2〕,真写得鬼气拂拂;后来那图由文明书局印出来了,却不过一个奇瘦,一个矮胖,一个臃肿的模样,并不见得怎样的出奇,还不如只看笔记有趣。

  小说上的描摹鬼相,虽然竭力,也都不足以惊人,我觉得最可怕的还是晋人所记的脸无五官,浑沦如鸡蛋的山中厉鬼〔3〕。

  因为五官不过是五官,纵使苦心经营,要它凶恶,总也逃不出五官的范围,现在使它浑沦得莫名其妙,读者也就怕得莫名其妙了。

  然而其“弊”也,是印象的模胡。

  不过较之写些“青面獠牙”,“口鼻流血”的笨伯,自然聪明得远。

  中华民国人的宣布罪状大抵是十条,然而结果大抵是无效。

  古来尽多坏人,十条不过如此,想引人的注意以至活动是决不会的。

  骆宾王作《讨武白檄》,那“入宫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这几句,恐怕是很费点心机的了,但相传武后看到这里,不过微微一笑。

  〔4〕是的,如此而已,又怎么样呢?

  声罪致讨的明文,那力量往往远不如交头接耳的密语,因为一是分明,一是莫测的。

  我想假使当时骆宾王站在大众之前,只是攒眉摇头,连称“坏极坏极”,却不说出其所谓坏的实例,恐怕那效力会在文章之上的罢。

  “狂飙文豪”高长虹攻击我时,说道劣迹多端,倘一发表,便即身败名裂,〔5〕而终于并不发表,是深得捣鬼正脉的;但也竟无大效者,则与广泛俱来的“模胡”之弊为之也。

  明白了这两例,便知道治国平天下之法,在告诉大家以有法,而不可明白切实的说出何法来。

  因为一说出,即有言,一有言,便可与行相对照,所以不如示之以不测。

  不测的威棱使人萎伤,不测的妙法使人希望——饥荒时生病,打仗时做诗,虽若与治国平天下不相干,但在莫明其妙中,却能令人疑为跟着自有治国平天下的妙法在——然而其“弊”也,却还是照例的也能在模胡中疑心到所谓妙法,其实不过是毫无方法而已。

  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来无有。

  十一月二十二日。

  BB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一月十五日《申报月刊》第三卷第一号,署名罗怃。

  心传,佛教禅宗用语,指不立文字,不依经卷,只凭师徒心心相印来传法授受。

  〔2〕罗两峰(1733—1799)名聘,字遯夫,江苏甘泉(今江都)人,清代画家。

  《鬼趣图》,是一幅讽刺世态的画,当时不少文人曾为它题咏。

  〔3〕这里所说的山中厉鬼,见南朝宋人郭季产的《集异记》:“中山刘玄,居越城。

  日暮,忽见一人著乌袴褶来,取火照之,面首无七孔,面莽傥然。“(据鲁迅《古小说鉤沈》)

  〔4〕骆宾王(约640—?)义乌(今属浙江)人,唐代诗人。

  曾随徐敬业反对武则天,著有《代徐敬业讨武白檄》。

  据《新唐书。骆宾王传》,他“为敬业传檄天下,斥武后罪。

  后读,但嘻笑“。

  〔5〕高长虹在《狂飙》第十七期(一九二七年一月)发表的《我走出了化石的世界》中说:“若夫其他琐事,如狂飙社以直报怨,则鲁迅不特身心交病,且将身败名裂矣!我们是青年,我们有的是同情,所以我们决不为已甚。”
  给文学社信

  编辑先生:

  《文学》第二号,伍实〔2〕先生写的《休士在中国》中,开首有这样的一段——

  “……萧翁是名流,自配我们的名流招待,且唯其是名流招待名流,这才使鲁迅先生和梅兰芳博士有千载一时的机会得聚首于一堂。

  休士呢,不但不是我们的名流心目中的那种名流,且还加上一层肤色上的顾忌!“

  是的,见萧的不只我一个,但我见了一回萧,就被大小文豪一直笑骂到现在,最近的就是这回因此就并我和梅兰芳为一谈的名文。

  然而那时是招待者邀我去的。

  这回的招待休士,〔3〕我并未接到通知,时间地址,全不知道,怎么能到?即使邀而不到,也许有别种的原因,当口诛笔伐之前,似乎也须略加考察。

  现在并未相告,就责我不到,因这不到,就断定我看不起黑种。

  作者是相信的罢,读者不明事实,大概也可以相信的,但我自己还不相信我竟是这样一个势利卑劣的人!

  给我以诬蔑和侮辱,是平常的事;我也并不为奇:惯了。

  但那是小报,是敌人。

  略具识见的,一看就明白。

  而《文学》是挂着冠冕堂皇的招牌的,我又是同人之一,为什么无端虚构事迹,大加奚落,至于到这地步呢?

  莫非缺一个势利卑劣的老人,也在文学戏台上跳舞一下,以给观众开心,且催呕吐么?我自信还不至于是这样的脚色,我还能够从此跳下这可怕的戏台。

  那时就无论怎样诬辱嘲骂,彼此都没有矛盾了。

  我看伍实先生其实是化名,他一定也是名流,就是招待休士,非名流也未必能够入座。

  不过他如果和上海的所谓文坛上的那些狐鼠有别,则当施行人身攻击之际,似乎应该略负一点责任,宣布出和他的本身相关联的姓名,给我看看真实的嘴脸。

  这无关政局,决无危险,况且我们原曾相识,见面时倒是装作十分客气的也说不定的。

  临末,我要求这封信就在《文学》三号上发表。

  鲁迅。

  七月二十九日。

  BB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九月一日《文学》第一卷第三号。

  〔2〕伍实即傅东华(1893—1971),浙江金华人,翻译家。

  当时《文学》的编者之一。

  〔3〕休士(LAHughes,1902—1967)美国黑人作家。

  一九热*年七月访苏返美途经上海时,上海的文学社、现代杂志社、中外新闻社等曾联合为他举行招待会。
  关于翻译

  今年是“国货年”,除“美麦”〔2〕外,有些洋气的都要被打倒了。

  四川虽然正在奉令剪掉路人的长衫,上海的一位慷慨家却因为讨厌洋服而记得了袍子和马褂。

  翻译也倒了运,得到一个笼统的头衔是“硬译”和“乱译”。

  但据我所见,这些“批评家”中,一面要求着“好的翻译”者,却一个也没有的。

  创作对于自己人,的确要比翻译切身,易解,然而一不小心,也容易发生“硬作”,“乱作”的毛病,而这毛病,却比翻译要坏得多。

  我们的文化落后,无可讳言,创作力当然也不及洋鬼子,作品的比较的薄弱,是势所必至的,而且又不能不时时取法于外国。

  所以翻译和创作,应该一同提倡,决不可压抑了一面,使创作成为一时的骄子,反因容纵而脆弱起来。

  我还记得先前有一个排货的年头,国货家贩了外国的牙粉,摇松了两瓶,装作三瓶,贴上商标,算是国货,而购买者却多损失了三分之一;还有一种痱子药水,模样和洋货完全相同,价钱却便宜一半,然而它有一个大缺点,是搽了之后,毫无功效,于是购买者便完全损失了。

  注重翻译,以作借镜,其实也就是催进和鼓励着创作。

  但几年以前,就有了攻击“硬译”的“批评家”,搔不他旧疮疤上的末屑,少得像膏药上的麝香一样,因为少,就自以为是奇珍。

  而这风气竟传布开来了,许多新起的论者,今年都在开始轻薄着贩来的洋货。

  比起武人的大买飞机,市民的拚命捐款来,所谓“文人”也者,真是多么昏庸的人物呵。

  我要求中国有许多好的翻译家,倘不能,就支持着“硬译”。

  理由还在中国有许多读者层,有着并不全是骗人的东西,也许总有人会多少吸收一点,比一张空盘较为有益。

  而且我自己是向来感谢着翻译的,例如关于萧的毁誉和现在正在提起的题材的积极性的问题〔3〕,在洋货里,是早有了明确的解答的。

  关于前者,德国的尉特甫格(KarlWittvogel)〔4〕在《萧伯纳是丑角》里说过——“至于说到萧氏是否有意于无产阶级的革命,这并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十八世纪的法国大哲学家们,也并不希望法国的大革命。

  虽然如此,然而他们都是引导着必至的社会变更的那种精神崩溃的重要势力。“(刘大杰译,《萧伯纳在上海》所载。)

  关于后者,则恩格勒在给明那。考茨基(MinnaKautsky,就是现存的考茨基的母亲)〔5〕的信里,已有极明确的指示,对于现在的中国,也是很有意义的——“还有,在今日似的条件之下,小说是大抵对于布尔乔亚层的读者的,所以,由我看来,只要正直地叙述出现实的相互关系,毁坏了罩在那上面的作伪的幻影,使布尔乔亚世界的乐观主义动摇,使对于现存秩序的永远的支配起疑,则社会主义的倾向的文学,也就十足地尽了它的使命了——即使作者在这时并未提出什么特定的解决,或者有时连作者站在那一边也不很明白。”〔6〕(日本上田进原译,《思想》百三十四号所载。)

  八月二日。

  BB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九月一日《现代》第三卷第五期。

  〔2〕“美麦”一九三三年五月,国民党政府为了进行反共反人民的内战,由财政部长宋子文和美国复兴金融公司,在华盛顿签订了“棉麦借款”合同,规定借款五千万美元,其中五分之一购买美麦,五分之四购买美棉。

  〔3〕关于题材的积极性问题,当时曾有过讨论,一九三三年八月《文学》第一卷第二号“社谈”栏《文坛往何处去》一文就曾谈到:“其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