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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剑桥中国史-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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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0 页)。
① 《战国策》三(秦一),第 75 页(小 J。I。克伦普:《战国策》〔牛津,1970 年〕,46,第 54 页)。关
于可能根据这些条例制订的秦的法律,见本章《法津与经济措施》及第 9 章。
② 原文为“令民为什伍”,戴闻达作分成 5 或 10 人之单位,实误(其《商君书》,第 58 页)。
③ 戴闻达:《商君书》,第 14—15 页。
① 尽管有这种传说,更可能的数字为 17 级。见鲁惟一:《汉代贵族爵位的等级》,戴《通报》,48(1960),
第 103 页;文中引了守屋美都雄对商鞅所定等级的研究。
 



②但到了相当晚的时期(第一个明显的例子见于公元前 243 年的记载),通过
向国家贡献粮食,人们可以取得爵位。③取得爵位,可以不同程度地免除劳役
或税赋,就某些爵位来说,还可以得到土地或官职的赏赐。爵位显然不是世
袭的,但有些随爵位而来的土地可能是世袭的。这个制度从秦一直延续到汉
代,那时商鞅的 17 或 18 级爵位增加到 20 级,其中最低 9 级的名称与商鞅所
定的名称相同。通过论功行赏,这个制度是削弱传统贵族的权力和降低其威
信的又一个措施。

经济政策

商鞅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个以勤劳的农民和有纪律的军队为基础的统一
而强大的国家,军队的士兵实际上征自农民。农战“本业”得到鼓励,经营
和制造奢侈品的“末业”要加以限制。目标是建立一个靠满足现状和定居的
农民的劳动和不受追逐利润的商人和手工生产者的活动干扰的静态的农业社
会。事实上,所发生的许多社会的其他方面的变化势必阻止这种空想的实现。
但是,如同汉代初期儒家采取的方针那样,法家反对私人经商活动的措施一
直有力地阻止了工商业者在以后的中国社会中取得支配地位。

度量衡的标准化

最后,商鞅采取行动统一度量衡。已经发掘出他那个时代的几种量具,
其中包括一个铸有商鞅之名的著名的铜升,其日期相当于公元前 344 年;其
容量等于 0.2006 公升。商鞅对统一度量衡的兴趣,是他对行政中计量和统计
方面更广泛的兴趣的一部分。(这个问题在下面还有论述。)























② 《韩非子》十七(四三),第 907 页(W。K。廖:《韩非子全集》〔伦敦,1959 年〕,第 2 卷,第 215 页)
引“商君之法”。
③ 《史记》卷六,第 224 页(沙畹:《〈史记〉译注》,第 1 卷,第 103 页):公元前 243 年,蝗虫在秦
造成了饥馑,“百姓内粟千石(约 2 万公升),拜爵一级”。这个数字之高,使人怀疑《史记》的文字可
能有误。
 



军事的壮大(公元前 338—前 250 年)

从商鞅时代起,秦的国力不断壮大,以致它战胜其他敌国只是一个时间
问题。公元前 325 年,当时的秦公称王,在此前后,一切大国的统治者也相
继称王,这标志着当时周王室已经沦落到很低的地位。公元前 309 年,秦政
府设丞相的新职位,丞相又分为左丞相(王以下的最高职位)和右丞相(次
于左丞相的职位)。公元前 256 年,秦消灭了周王室,但到此时,这个行动
只具有象征性的重要意义。
在公元前 338 年商鞅之死到公元前 221 年秦统一的一个世纪稍多的时期
中所发生的大事,没有提供任何迹象可以说明秦的成就是蓄意制定的任何长
期战略性计划或谋略的结果。可是人们可以看到,在中国历史上屡次出现一
个地处中国西陲的国家或统治者统治其他国家或区域的过程。因为一个地处
西陲的国家由于其周围有位于今陕西省境内的山脉这一自然屏障的掩护,可
以确保自

身的安全;由此,它可以不惧东面的潜在敌人而不断地扩大其版图。就秦而
言,这个过程的特点是取得西南作为预备的步骤,然后相当稳定地向东面扩
张。最初的一步是在公元前 316 年从楚夺取蜀(今四川省成都平原地区)的
领土,紧接着夺取巴(今四川省重庆附近地区)的领土。得到这些领土,不
但使秦能确保其侧翼的安全,而且由于楚国丧失巴蜀,这个国家的国力,大
大削弱,迄今为止,它也许是秦的主要敌人。
与此同时,秦的几个敌国对它的国力和领土不断增长的情景决不是无动
于衷的。如果人们相信史料的记载(它们更可能是出于想象,而不是严格按
照历史事实写出),这几十年出现了大量外交活动。两种结盟正在形成。一
种结盟旨在通过协同行动,以遏制秦的扩张;在另一种结盟中,各盟国认识
到那种遏制将是徒劳的,因此结盟旨在安抚秦或与它合作。
《史记》记载的最后一个多世纪中最引人注目的事件是许多大规模的征
战,其中有些伤亡数字之大,会使人严重地怀疑它们的可信性。在这种情况
下,《史记》记载了公元前 364 至前 234 年的 130 年中秦参与的 15 次大的征
战,并列有据说是秦给其敌人造成的伤亡数。除了一次,所有的伤亡数都高
达数万,在整整 130 年中,总数竟多达 1489000 人。战国时期的最后一个世
纪无疑是以战争的激化为其特点,但尽管如此,这样大的数字是不可信的。
(关于本章出现的这些数字及其他可疑的统计数的详细的讨论,读者可参阅
附录 3。)
 



最后的征服与胜利(公元前 250—前 221 年)

历史上秦始皇帝(通常简称为秦始皇)其人生于公元前 259 年。他名政,
可能是因为他生于阴历的第一月,这个月中国人通称为
正月。虽然他于公元前 246 年正式即位,实际上在公元前 238 年佩戴成年人
之冠和剑后才开始行使权力。在统一前,他象自公元前 325 年以来的诸先王
那样,称为秦王进行统治;只是在公元前 221 年才代之以帝号,直至公元前
210 年他死去时为止。
《史记》卷六始于秦始皇之治的第一年(前 246 年)。但本文为了方便,
叙事略为提前至公元前 250 年,那一年一个不寻常的人物,商人吕不韦,成
为秦的丞相。
吕不韦在几个方面有权赢得名声。他不但是当时最富有的商人,而且更
是中国历史上达到如此显赫政治地位的唯一商人。此外,由于本文将要明确
揭示的原因,他又得到了很坏的名声。但是,对他个人生活,人们所知甚少。
象秦的其他许多著名人物那样,他也不是秦人,但关于他的祖籍,各种史料
众说纷纭。关于他的商业活动,《史记》(卷八五)只说他“往来贩贱卖贵”。
①《战国策》中一段类似的记载暗示,他的财产可能靠经营奢侈品积聚,文中
叙述,他问其父:“珠玉之赢几倍?”②
在公元前 265 至前 259 年的某个时期,吕不韦在赵国国都邯郸遇到了秦
王室的一个后裔,此人是当时太子的一个妃子的幼子。这个幼子名子楚,他
作为所谓的人质(这是国与国之间交换贵族成员以示守信的一种普遍的做
法)被送往赵国居住。吕与子楚结交,然后去秦,他在秦国通过贿赂和阴谋,
诱使太子接受子楚为储贰。当秦王死于公元前 251 年时,太子即位为孝文王,
但不到一年,孝文王也死去,子楚依次在公元前 250 年即位为庄襄王。庄襄
王的统治因公元前 247 年子楚之死而中止,因而其子得以继位。(根据中国
传统的说法,赢政之治在公元前 246 年正式开始,不过实际上政在其父死后
不久,立刻在前一年的阴历五月登位。)
政的母亲原来是吕不韦之姬,但子楚被她的美色所迷而要她,吕不韦勉
强地把她献给了子楚。据《史记》记载,她来到子楚之处时已经怀孕,而子
楚并不知道。在文中所描述的“至大期时”,她生下政,因此他的生父是吕
不韦——虽然由于怀孕期长,子楚及世人都认为是子楚之子。有充分的理由
(见附录 2)认为,这一句描述不寻常的怀孕期的话是一个不知其名的人加
在《史记》之中的,为的是诽谤秦始皇,说明他政治的和出生的非正统性。
要做到这点,难道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即不但把他说成是私生子,而且把
他说成是商人(在传统上商人被后世的儒生列在社会最低的阶层)之子?这
句插入的话——还有以后出现的其他相同的情况——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因
为直到近期为止,关于秦始皇是私生子的说法几乎没有人怀疑过。
当子楚在公元前 250 年登位时,吕不韦成了他的丞相,在子楚的继承者
在位时他继续任此职务,直到公元前 237 年他垮台。吕不韦的权势可以从子
楚封他为侯之事中看出,据说食邑 10 万户。这一事件表明,甚至在这么晚的


① 《史记》卷八五,第 2505 页。卜德在其《古代中国的政治家、爱国者及将军:〈史记〉中三篇秦代(公
元前 255— 前 206 年)的传记》中收有《史记》卷八五的译文和评述及有关吕不韦的其他材料。
② 《战国策》七(秦五),第 275 页(克伦普译:《战国策》,第 109,第 137 页)。
 



时期,旧的内部分封制是继续与新的郡县行政制度同时并存的。
吕不韦虽然作为一个商人,自己很可能没有什么文学教养,据说却耻于
秦的文化落后状态。象许多靠个人奋斗起家的人那样,毫无疑问他需要使自
己成为文化的赞助人,从而取得威望。他采取了当时有权势的政治家普遍采
取的办法:招纳一大批士或学者在其周围(他的传记说有 3000 人)。他要求
其中一些人把他们的哲学思想写成文字。经过他们的努力,结果可能在公元
前 240 年编成一部独一无二的晚周哲学思想的文集——《吕氏春秋》。①
在子楚死去和未来的秦始皇于公元前 246 年登位后,吕不韦又与秦始皇
之母恢复两性关系,人们记得,后者在吕不韦把她献给子楚时已是吕之宠姬。
后来,由于担心年轻的秦王会知道此事,吕不韦就将特别放荡的嫪毐介绍给
太后,以转移她的兴趣,嫪毐很快取代吕不韦,取得她的欢心。这件事成为
丑闻,当秦王在公元前 238 年成年时,他把嫪毐及其所有的近亲全部处死。
在开始时,吕不韦得到宽恕,但在公元前 237 年,他也被革职,后来被放逐
至蜀(今四川的成都地区)。公元前 235 年,他在去蜀途中服毒自尽。
在吕不韦死前,已有另一个更伟大的政治家出现在舞台上,此人于公元
前 221 年以后注定要成为秦帝国政策的主要制订者。他就是所有法家政治家
中最著名的李斯;李斯与主要法家理论家韩非曾经同在那个时代的儒家大思
想家荀卿门下攻读,后来在公元前 247 年来秦寻求前程。①
李斯是作为吕不韦的追随者而开始他的事业的,他通过吕不韦而得以接
近未来的秦始皇。在以后几年中,他就秘密外交事务向秦王提出建议,但在
公元前 237 年当一道驱逐所有客卿的诏令颁布时,他的前程几乎断送了。就
在那时,李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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