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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霸情王侯 李葳-第3章

小说: 霸情王侯 李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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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然在皇宴上发情发骚的人可不是我。别再自取其辱,快滚吧。”
  “您……呜……我不要活了!”她羞恼地红著脸一路哭著跑回后宫去。
  关宇朝一脸终于能获得半点清静的神情,悠哉地倒了杯酒喝。
  “王爷不觉有些过火了吗?”一直隐身他后方的贴身保镖们语带笑意地说。
  “刀奴、剑奴,你们两有资格说这种话吗?是谁笑得那么大声。”
  “这……属下汗颜。”剑奴愧道。
  “不过,王爷这么做真的妥当吗?不论如何,对方也算是皇上的女人呀?太不给面子,万一惹出什么事端……”刀奴小声地在他耳后说。
  “不过是个才人,能惹啥事?她若是正在得宠,也不至于被派来招待客人。咱们这场宴会的主人还没有大方到把宠姬、宠妾都与人分享。我的胃口还没有坏到连只烂破鞋都屈就的程度。”
  看来王爷的火气也不小。连日宫中明争暗斗的生活,让原本颇有耐性的王爷都被逼到濒临爆发的边缘,那个才人也颇不识趣,王爷三番两次以眼神告诫过后,仍不懂得检点,最后才会落得这种下场——点燃了王爷的火山,被轰成了炮灰。
  “如果不是只破鞋,王爷要不要考虑一下?我看您也需要去去火气……”
  “刀奴,你何时改行当龟公了?”
  被王爷冷瞪了一眼,他吓出一身冷汗。“是,属下知错。”
  “哼。”
  “王爷,差不多该回行馆了。”剑奴在旁帮腔,救刀奴一把。
  关宇朝脸色更加阴沉。“留在京城最后一晚,恐怕还是逃不过半路埋伏吧。那些愚蠢的家伙,与其派十组没有用的废物来暗杀我,何不找个能让我活动活动筋骨的高手,至少我也不会无聊,浪费我睡觉的时间。”
  “王爷,您说笑了。”刀奴夸张的摇摇头。“属下们可不希望有更麻烦的人物出现。平日大伙儿斗斗剑、比比武还另当别论,但牵扯上王爷的安危,不能大意。”
  “喔,我倒蛮期待的。”
  京城安逸的生活,简直要闷坏他了。
  烦人而又永无休止的宴书,应付那既不成材又不成样的皇帝已经够厌了,还加上一堆饥饿得像是几辈子没男人碰过的女人,叫他不火大都难。不论他走到那里都有人想投怀送抱,把他当成什么了?解除她们苦闷后宫生活的活动性道具,以为她们靠过来,自己都得照单全收?他可不是来者不拒的男妓!
  真不晓得过去他怎么会觉得京城好玩?想是年少轻狂,中意这些放荡不羁的生活。那种流连花丛、日以继夜玩乐的日子,早在他行成人礼之前就玩腻了,现在唯一能勾动他激情的是辽南广阔雄伟的草原上,万籁俱寂的满天星斗下,恣意放马狂奔的夜晚,要不,严寒冬日骑马打雪仗也不错。
  充满腐败气息的宫廷,争权斗利、勾心斗角的嘴脸,他都已经不想再看了。
  “走吧,刀奴、剑奴,回行馆去。”
  “王爷不需去向陛下辞行吗?”
  唇角浮起讽刺的笑。“你以为他还在殿上吗?刚刚就见他搂著新欢消失了。”
  有这样的皇帝,大唐还能有几日光明?关宇朝披上黑狐披风,半分不留恋地跨著大步,走出了这场彻夜不止的荒淫宴会。
  炎华小心地藏起自己的身影,靠著森林大树的帮助,这并不是件很难的事。多年杀手生涯的训练,她已经很懂得掌握等待猎物上门的耐性。平常的她耐心只能维持一盏茶的时间,但是在干活的时候,就算要她在冻死人的寒风中,也可以一动不动地站上一夜。
  现在,四郎一定发现了自己留下的纸条,正在大发雷霆吧?
  他千叮万嘱不许自己单独行动,但是炎华就是不想等黑蝴蝶,谁知道她到底能不能从关外赶回来,万一来不及,岂不让到手的千两黄金又飞了。千两黄金说多不多,但可以让影蝶门上上下下百来余口人过上大半年好日子,就算一阵子不干什么大案子也无所谓了。
  一想到大郎、二郎与三郎哥被四郎教训的模样,炎华唇角忍不住抖动起来,那三个大男人就算徒手对付一头凶暴的黑熊,眼也不会眨一下,但是遇上四郎冒火的眼神,就会乖得像只被骂的小狗,可怜地摇尾乞怜,真不知谁才是哥哥谁又是弟弟。
  那画面炎华百看不腻,可惜这回她不能亲眼目睹了。
  就在炎华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世界时,树林中传来不寻常的马蹄声。
  来了?她快速地架好弓箭,躲在暗处放箭不是她乐意的行径,但是四郎不是个大惊小怪的人,能被他警告需要小心的人物,没有两把刷子是上不了台面的。拉满了弓,她静静地等著马蹄声接近。

  第二章

  银白月光照得草径通明,苍茫夜色中赶路回府的三名骑士接近转弯处时,突然间草丛内传出一声叫喊,紧接著原本空无一人的林间,冲出了大队人马,将他们团团包围住。
  “你就是关宇朝是吗?”领头的人大声喝叱地说:“我们是天水帮,杀了你就有千两黄金,你的项上人头就由我们收下了!”
  三名骑士互看了一眼,其中一人冷笑著策马上前。“好大口气的恶贼,凭你也有胆量直呼我们王爷的名讳,光凭这点我敢断言你会死得很快。”
  对方从容不迫的态度让领头者倒退两步,但是他看看左右自己的帮众,他不相信凭他们二十几个大男人会输给这区区三名骑士,不管他们是否有三头六臂,人数上自己就握有十足胜算。
  “放屁的人是你,睁大眼睛看清楚,我们这么多人,你还是趁早投降,我们不想为难其他闲杂人,只要王爷的人头交出来——”领头者的话也只说到此,因为接下来他就再也无法开口了,一个脑袋和身子分了家的人,想开口也开不了口。
  看也不看喷血倒地的男人,骑士中的一人打了个好大的哈欠说:“你们还有人要说话吗?没有就快滚!”
  二十几个男人瞪著前一秒还生龙活虎的首领,现在已经魂丧西天,哪还有人说得出半句话,动作快的人早已脚底抹油溜了,剩下的人则是吓得无法动弹,只好连滚带爬地远离这可怕的三人组。
  “啧,人多有啥屁用。”抹去自己刀上的血痕,刀奴心情不佳地说道。
  “这已经是今晚第三个送上门找死的笨蛋了,一段半时辰的路也不让我们安稳地走完,我都快睡著了。”打过哈欠,现在改伸懒腰的剑奴,抱怨地说:“下次就让我来活动筋骨吧!虽然都是些不怎么样的货色,不过今晚都让你一个人出风头,这也太诈了。刀奴,我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你还醒著吗?我以为你早就睡死了。”刀奴冷笑。
  “有人骑马时睁著眼睡吗?”剑奴反击。
  刀奴毫不考虑地说:“有呀,我眼前的这个。”
  “我的宝剑插在你的笨脑瓜上,应该是不错的装饰品,想试试看吗?”剑奴咬牙地瞪著他说。
  “刀奴、剑奴。”关宇朝踢踢马腹加速,丢下他们两个。“我可想早一刻回到暖被窝去睡觉,你们要吵就吵,我没那时间欣赏了。”
  “王爷!你要丢下我们呀?这可不行,王爷!”刀奴慌张地跟上前去。怎么可以让王爷没有护卫一个人回去呢!
  剑奴哼了一声,踹了刀奴的马一脚,受惊的马儿高抬双蹄的鸣痛,把马背上的主子摔下,自顾自的跑了。刀奴很不光彩地跌了个四脚朝天,摔疼屁股不打紧,更糟的是让剑奴有了捷足先登的机会。“你这卑鄙小人!”
  “王爷有我一个人保护就够了,你滚吧!”
  “你这死剑奴!我一定会找你算帐的!”
  刀奴的怒吼回荡在入夜后的树林里。剑奴一脸得意丢下他,策马跑了。
  “我真不该带你们两个一起出门,每次都斗在一起。我感觉不是带了两个保镖,反而像带了两只麻烦的暴躁蟋蟀出门。”关宇朝冷瞥身旁追赶上来的保镖说:“再有这种情况,下次我就改带琴奴好了。”
  “琴奴那家伙能保护王爷吗?他光保护自己的琴都来不及了。”
  “至少我耳根能清静点。”
  “王爷……”剑奴希望他不是说真的,能跟著王爷是他们这伙贴身护卫的最高荣誉呀。“小的知错了,下次不敢了。”
  “等会儿刀奴回来,你可要先道歉。”
  “是。”剑奴不敢说“不”。
  马上就要回到行馆了,通过前方树林后,顺著大路再过几户人家,就是王爷在京城内的行馆。其实走这条小径并不见得会更快,但是王爷挑选这条人烟稀少的路,理由是,就算遇上那些猎人头的无耻杀手,也不至于会妨碍到平民百姓的日常作息,甚至拖累一些无辜的人卷入风波。
  王爷的行事作风不论何时,总能让他们这些做手下的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甘心情愿地追随他,并非那些吓人显赫的头衔或名号,纯粹在于崇拜王爷的人品、手腕与敏智的头脑。为了王爷,剑奴就算肝脑涂地也无怨无悔。
  嗯?气氛有些不对!
  前一刻空气还充满著祥和的鸟鸣,但是下一瞬间不寻常的肃杀之气迎面袭来,一支锐箭划破了空气直射而出!
  “危险!王爷!”
  可是箭的目标并不是他们,迅如雷火的箭横过他们的鼻端,射到一旁的大树上,顺著箭尾拉出一张大网,横断他们的去路。马儿惊慌地举蹄嘶鸣,差点就把剑奴摔下马,但是一旁的王爷很快地安抚胯下紧张的马儿,从马背上张望著躲藏在暗处的敌人,揣测敌人的动向。
  接著第二剑射出,这一回是瞄准他们身后的大树,同样地张开一网,明显地把他们主仆禁闭在这两棵树的中间。剑奴拔出他的爱剑,试著割破那张网,但是金属的剑身碰触到网子,一股坚韧的弹力又将剑弹了回去,网子丝毫无损。
  “不必白费力气了,这网子是用万年蜘蛛丝制成的,想要砍断它,除非有上好的宝剑。凭你的那一把,还办不到。”敌人的声音从树林中传出。
  “王爷,小心。”剑奴以自己的身体挡在前。不论来者何人,他都不会让他伤了主子半根汗毛。
  “等你们好久了,还以为你们不会回来了呢。”一直藏身在树后的敌人,嘻嘻笑笑地翩然跳落他们眼前。“堂堂王爷只有一个护卫,真穷酸呀。”
  关宇朝静默地打量著这名身著黑衣,以黑巾覆面,身材纤细娇小的暗杀者。
  慢得让炎华以为四郎哥的情报错误,这家伙换别的路回家了。就在炎华差点要放弃的时候,终于让她等到这个“猎物”。原来,这就是辽南节度使——关宇朝是吗?能让四郎哥另眼相看的“危险”敌人,既不是什么三头六臂的怪物,也非暴牙凸齿、面目可憎的妖魔魍魉,哼!长得还人模人样的嘛。
  炎华有些不甘愿地承认。
  不及四郎那种唇红齿白的俏,也不敌师父那样冷若冰霜的美,但就男人的容貌而言,无疑的关宇朝拥有上天恩宠的出色俊逸,与四郎或师父相比毫不逊色,甚至可说在“霸”字上略胜一筹,这个男人有天生的王者霸气。
  凭什么这类腐蚀天下的败类,能够拥有这么好看的体态和模样,老天爷瞎了眼不成?所谓的败类,就该有败类的长相,比方说凸眼睛小耳朵,最好还暴牙、双下巴、圆滚滚的、肥嘟嘟的油桶肚,外加一双短手短脚嘛!
  象征他身份地位的奢华湘绣锦袍,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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