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文学电子书 > 1644:中国式王朝兴替 >

第74章

1644:中国式王朝兴替-第74章

小说: 1644:中国式王朝兴替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统治卓有成效,他对康熙帝恐怕已经不太反感了,在给清朝官员的信中写道:“羲蒙圣天子特旨召入史馆……时以老病坚辞不行,圣天子怜而许之。”这较之《留书》中骂清统治者为“夷狄”、为“虏酋”,已经大不相同。所以,他自己虽不应聘,却派遣自己的儿子黄百家到徐元文主持的明史馆去修史了。

黄宗羲弥留之际,仍念念不忘“从俭而葬”,使“百家不敢不遵也”。他长逝后,葬在家乡余姚城东南十公里的化安山下的龙山东南麓(现属陆埠镇十五岙村)。这一带三面青山环抱,林木葱郁,鸟语花香,景色宜人,正如黄宗羲诗中描述的:“昔年曾此作邻家,依旧水声彻夜哗。风景过清销不尽,满溪明目浸桃花。”儿孙们遵照遗嘱办理葬事,并由清初著名史学家鄞县全祖望撰写神道碑文,萧山毛奇龄撰写墓志铭。

“文革”中,黄宗羲墓被毁。

这里提下黄宗羲的弟子万斯同和《明史》的修撰。

万斯同,字季野,浙江鄞县人,幼年即阅读古书及家藏明朝史料文献;后与兄万斯大一起从著名学者黄宗羲学习,尽窥其史学蕴奥及治世致用的学问精神。康熙八年(1669年),他在越城(绍兴)姜定庵家,精读姜所藏明十五朝实录,并参以其他野史、笔记等,从此熟识明代史实,为以后写明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康熙十八年(1679年),应都总裁官、大学士徐元文之请来到北京,居其家中。当时修史之人,都可拿七品俸禄,称翰林院纂修官,但万斯同因祖宗四代效忠明朝,又受其父万泰、其师黄宗羲忠于故国思想的影响,不愿做清朝官,所以他不署衔,不拿俸禄,只作为徐氏门客,以“布衣”身分参加史局。与一般的总裁、编修不一样,万斯同是作为总审稿人参与纂修的,对明史稿的最后定稿起了关键作用,据后来全祖望在《万贞文先生传》中说:万入史局后,“诸纂修官以稿至,皆送先生复审。先生问毕,谓侍者曰:取某书某卷某页有某事当补入,取某书某卷某页某事当参校。侍者如言而至,无爽者。《明史稿》五百卷,皆先生手定。”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四月初八,万在京师王鸿绪家中去世,为《明史》可谓耗尽了毕生的精力。黄宗羲《送万季野北上诗》所说:“四方身价归明水,一代贤奸托布衣。”(《南雷诗历》)即反映出万斯同在《明史》修撰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明史》是清代官修的一部反映我国明朝(1368~1644年)历史情况的纪传体通史。全书336卷,其中目录4卷、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0卷,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却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修成之后,得到后代史家的好评,认为它超越了宋、辽、金、元诸史。清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1644年3月,农民军攻克北京,明崇祯皇帝,在煤山上吊而死,明朝灭亡。次年5月,即顺治二年五月(1645年),清朝政府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奏请下,即下令设立总裁官、副总裁官,开始纂修《明史》。但是因为当时南方各地的抗清斗争如火如荼地开展,而清朝政府反动强暴的“剃发令”又引起了江南老百姓的坚决反抗和抵制。在这种战火纷飞、政局动荡的情况下,当然是无暇顾及修史的。

朝廷的意图也主要是想借此宣布明朝已经不复存在,以及笼络明朝遗老及降清明臣。加上当时明朝的大量档案、邸报等材料也没来得及整理,史料非常缺乏,因此纂修工作并未实际展开。直至康熙十七年(1678年),随着三藩之乱的基本平定,政治局面完全稳定,经济、文化各方面得到恢复和发展,人力、物力得到充实,明朝史料也大量发掘整理,修《明史》的条件已经成熟了,才正式开始《明史》的纂修工作。这一年,康熙试博学鸿儒143人于体仁阁,取上等20人,二等30人,命他们组成班子,纂修《明史》。但康熙也带有强烈的笼络汉族知识分子的政治目的,对修《明史》并不特别热心,因而纂修工作也就时紧时松,用了将近50年的时间。直至康熙去世、雍正继位之后才完成四部《明史》稿本,一种是313卷本,一种是416卷本。这是所谓万氏《明史稿》,即由民间史学家万斯同审定的两种明史稿本;另外两种是王鸿绪分别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进呈的205卷本(列传部分)及雍正元年(1723年)进呈的310卷本,但王鸿绪这两种稿本完全是在万氏稿本的基础上删削而成的。

经过近50年的努力(1878~1723年),《明史》纂修的主要工作可以说已经基本完成了,雍正元年(1723年),清廷重开史局,以隆科多、王顼龄为监修,张廷玉为总裁,在王氏《明史稿》(310卷本)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增损、考订、修改,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二月,由大学士张廷玉进呈,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刊行,《明史》终于完成了。如果从顺治二年(1645年)始修算起,直至乾隆四年正式刊行,《明史》的纂修至刊行经历了近一个世纪。

《明史》经三次纂修,延时近百年,经手之人众多。第一次纂修时诏谕中提到的总裁官有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第二次纂修时,监修都总裁官有徐元文及李霨、王熙、熊赐履、张玉书,总裁官有叶方霭、张玉书及徐乾学、汤斌、陈廷敬、王鸿绪,另有编修、检讨50余人。此外还包括一些未入史馆或不署衔的人,如“布衣”万斯同等;第三次再修《明史》时也有总裁张廷玉、朱轼、徐元梦以及纂修官23人,最后由张廷玉进呈于皇帝。可见,《明史》经过三代学者精心撰写、勤奋钩考,历时近百年始告完成,因而它成为二十四史中的佳作之一也就不奇怪了。而《明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功,其功最伟,用力最多的当数万斯同。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五 王夫之】

王夫之,字而农,号姜斋,湖南衡阳人,因晚年隐居于衡阳石船山,所以人称船山先生。

王夫之出生于一个书香世家,父亲、叔父、兄长都是饱学之士,他自幼受家学薰陶,从小颖悟过人。四岁入私垫读书,七岁读完了《十三经》,十四岁时,王夫之一方面跟父亲王朝聘学习经义,另一方面又大量阅读各类书籍,成为一少年才子。

1638年(明崇帧十一年),十九岁的王夫之来到长沙岳麓书院读书。当时担任岳麓书院山长的是颇负盛名的吴道行。书院内书声朗朗,聚集了一批志向远大、刻苦勤学的青年士生。王夫之在这里饱览藏书,专注学问,与师友们“聚首论文,相得甚欢”,为以后的学术活动打下了良好基础。

受岳麓书院经世致用传统学风的影响,王夫之和一些思想契合的学友建立了行社。之所以取名为“行”,含意是它的宗旨绝非空谈,而是关注社会,切于实行。第二年,他又与志同道合的管嗣裘等组建了匡社,“匡”是纠正谬误的意思。这是一个以东林、复社为楷模,讨论学术,纵谈国事,进行爱国活动的团体,从中体现出了王夫之心忧天下的精神风貌,也可以看出他一生的思想品格主要是在长沙奠定的。

1643年(明崇帧十六年),王夫之考中举人,北上会试不成返回家乡。不久,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清兵入关,明朝灭亡。王夫之悲愤欲绝。

1645年,清军下湖南,王夫之与管嗣裘等于衡山起兵抗击,事败逃亡肇庆,任南明永历政权行人司行人。因反对王化澄,几陷大狱。又赴桂林依瞿式耜,桂林陷落,瞿式耜死,王夫之隐遁山林,流落零陵、常宁的荒山野岭之间,隐居写作了《周易外传》等书。

1675年,他在衡阳湘江西边的石船山下筑草堂而居,度过了自己晚年的十七个寒暑。这时期,王夫之贫病交加,还受到清朝统治者的监视,常常早晨起来发现纸窗已被人捅破,表明有人暗中窥视他的行动。在艰难的处境中,王夫之毫不丧气懈怠,发孤愤以著述。

他的儿子王敔在《行状》中这样描写父亲:“自潜修以来,启瓮牖,秉孤灯,读十三经。廿一史及朱张遗书,玩索研究,虽饥寒交迫,生死当前而不变,迄暮年,年羸多病,腕不胜砚,指不胜笔,扰时置楮墨于卧蹋之旁,力疾而纂注。”

在湘西草堂的十七年,是王夫之一生中最辉煌的时期,他刻苦撰著,为后人留下了极丰富的思想文化遗产。后人称他“其学无所不窥,于六经皆有发明,洞庭之南,天地之气,圣贤学脉,仅此一线耳。”王夫之这种坚毅不拔的精神品质,正是湖南人性格的一个写照。

王夫之一生著述共达一百余种,四百多卷,体系浩大,内容广博,在哲学思想、社会政治思想各方面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发挥宋代哲学家张载的“气”一元论观点,认为世界是以“气”为物质始基而构成的,并由此出发,坚持“道”(规律)必须依存于“器”(客观事物),一旦“器”变,“道”也就必定变化。这是一种唯物的自然观。

王夫之的另一个重要哲学观点是宇宙间一切事物都在不断地变动,动是绝对的。他提出天地万物“变化日新”的见解,认为一旦事物不动,就必趋腐败,“守其故物而不能日新,虽其未肖,亦而死”。不但自然界如此,社会历史的发展也是如此,总的趋势是“世益降,物益备”,即一代胜过一代,即使是被人们美化为理想社会的远古“三代”,实际上也远不及现今之世。因为历史是发展的,时代是变化的,所以王夫之赞成随历史的变化而进行社会变革,他强调:“三代之法,不可挟以为名,治后世之天下。”思是古代好的法令制度,不一定对现今适用,必须针对实际情况加以变更,在知行关系上,王夫之提出知行统一的观点。他说:“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就是说“行”是“知”的基础,不“行”就得不到“知”。所以“知者非真知,力行而知之真。”从这重“行”出发,王夫之认为一切学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致用。显然,这是对湖湘学派务实传统的继承与发扬。

在政治思想上,王夫之接受了程朱理学中关于“礼”的阐述,坚持维护封建等级制度,主张“尊其尊,卑其卑,位其位。”但另一方面,王船山又反对绝对君权,如果君言不为“天下之公”,以一己私利而获罪天下百姓,就必须革除他的君位。虽然王夫之所持行的还是传统的封建伦理纲常,但他能在明清之际提出限制绝对君权,就已是难能可贵了。

王夫之身处民族矛盾极为尖锐的时代,因而思想中民族意识极为强烈,他特别强调夷夏之别,把它提到“古今之通义”的程度,认为君位“可禅可继可革”,但绝不能落入“夷类”之手。于是,王夫之把几千年来传统的大汉族中心观发挥到了极至。抗清复明失败后,就隐居石船山的“湘西草堂”从事撰述,拒不入仕清朝,最后以明遗臣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