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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第62章

小说: 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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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记得9年前,她回到这里,那时的她心情十分的低落,因为父亲在她被流言攻击时不给力的表现,让她一度很颓废很消极。

好在那时候爷爷对她好,虽然爷爷并不知道她为什么好好的突然又回到如此偏僻的地方来读书了,不过依然还是非常高兴,乐呵呵的对她说:“晓苏,这在哪里读书都需要自身的努力,爱因斯坦不是说了,所谓天才,就是99%的汗水加1%的灵感,爷爷相信自己的孙女儿是个天才,因为她有的是汗水和灵感!”

那时,她听了爷爷的话就忍不住好笑,爷爷是抗美援朝的老兵,其实读书不多,不过据说打仗很厉害,在朝鲜战场上立下了不少的战功呢。

在啊第和乡亲们的帮助下,两层楼四间房很快就打扫得干干净净了,晓苏说了自己想要给爷爷修缮坟墓的事情,啊第就说这两天下雨,上山的路很滑,让她不要着急,等过两天雨晴了她们就来帮她一起去修缮。

夜晚,乡亲们离开了,她回到自己曾经居住过8年的房间,小时候在这里住了五年,一岁来到爷爷身边,六岁才离开。

房间里的摆设依然和她六年前离开时一模一样,那张简单的竹子编造的书桌,还有靠墙边的爷爷自己用手工锯子帮她定做的书柜和衣柜,以及木方条窗户上挂着的竹编窗帘。

书柜里整整齐齐摆放着她的高中三年的书和一些课外读物,当然课外读物很少,别说她这里,就连学校都不多,另外还有一大堆的英语磁带。

那个时候这里高中的英语老师口语不好,发音不标准,和她在滨海时学的英语发音不一样,于是妈妈就从滨海买了录音机和磁带给她寄过来,让她跟着录音机学口语。

拉开衣柜,指尖慢慢的从这些略微有些发黄的书上一本一本的划过去,高中的课本一本不差的都在这里,还有很多她写过的作业本,试卷,笔记本等。

最后,手指落在一本手工装订的竹简上,这竹简很沉很重一大堆,却不是古时候留下来的,而是爷爷自己用毛笔抄写的一本书。

爷爷是粗人,没有读多少书,不过却在看了她从滨海带回来金庸的《天龙八部》后迷上了里面的乔峰,遂生出要把金庸这部巨著《天龙八部》用竹简的方式抄写下来,理由是竹简比纸张存放得更久。

晓苏的手指从这些竹简上一字一字的摸过去,《天龙八部》一百多万字,爷爷整整抄写了三年才抄写完。

她上高中的那三年,每天晚上,她在房间里看书写作业听英语什么的,爷爷就在他房间里抄写《天龙八部》。

而她的房间和爷爷的房间中间隔着一堵墙,而墙壁上开了一扇门,那时候,那扇门总是不用关的,爷爷能听见她读英语的声音,她也能听见爷爷翻动竹简的声音。

晓苏把书柜门关上,然后拉开了书柜下的抽屉,抽屉里是厚厚的两叠书信,那叠厚一点的是母亲写给她的,因为那时爷爷家里还没有安装电话。

另外一叠薄一些的是郑明珠写给她的,在她高中的三年里,郑明珠写了不下二十封信给她,当然主要是说她在高中时交到的一些新的朋友和快乐的高中生活,同时也写一些苦恼和学习上遇到的瓶颈,另外也不停的安慰她鼓励她在老家要好好的读书学习,争取考上大学,以后她们还能再见面什么的。

那个时候,郑明珠的这些书信是给她的温暖,让她在孤独落寞时还能感受到来自远在滨海的朋友的关心;而今,再看着这一叠书信,恍然间却觉得是莫大的讽刺。

她即刻把抽屉合上,转过身来,走到旁边的衣柜边,拉开衣柜,把里面的的被子床褥什么的都搬出来放到床上,再找了套高中时的睡衣出来。

因为下雨,窗外没有月光,她躺在床上,脑海里一直翻腾着和爷爷在这里一起生活的那些日子,想到她走时爷爷的期盼,而今六年过去了,她再回来,却没有捧回承诺给爷爷的博士证书,心里不免万分愧疚,于是久久的无法入睡。

☆、惊鸿一般短暂,烟花一样绚烂63

贡山的雨下了两天,第三天放晴了。

这两天晓苏都是在啊第家吃的饭,因为她临时回来,以前的锅碗瓢盆都生锈了,而且家里什么食材都没有,她又只在这里住几天就走,所以没有必要去重新购置。

啊第家在距离县城两公里的乡下,是个和她年龄相当的女孩子,六年前她离开时,啊第也是18岁,而今她再回来,啊第已经是个两个孩子的母亲了。

啊第看着她不无感叹的说:“啊苏,还是羡慕你啊,你看我们俩一般大小,你还是年轻漂亮的单身女孩,而我却拖家带口的了,大女儿五岁,二女儿三岁,现在肚子里还怀着一个。。。。。。哎,我都要成母猪了。”

晓苏听了她的话,又看着她那已经微微凸起的肚子,看了看她这个穷家,忍不住说了句:“啊第,既然日子过得这么艰难,为什么还要生孩子呢,两个女儿不够吗?”

“啊苏,你在我们这里住了几年,也知道我们这里的规矩,谁家不想要个男孩子啊?”啊第摇摇头苦笑了一下道:“我现在就祈求肚子里这个是男孩子,如果还是女孩子,估计还要生呢。”

晓苏听了啊第的话不再说什么了,独龙族现在的人口总共才八千多人,为了壮大这个名族,每个家庭都是要生到男孩子的,而且因为是少数民族,她们也不搞计划生育,所以生孩子到不用担心孩子上户罚款的问题。

啊第的老公啊旺晓苏以前也认识,比啊第大了两三岁,没读多少书,好像初中都没毕业,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种地养猪养牛什么的,也算持家,唯一不好的就是爱喝酒,喝醉了随便躺在某个路边就睡觉了。

当然,这个所谓的不好是用晓苏的眼光来看的,而在独龙族人的眼里,这不算什么的,因为他们这里的人都这样,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喜欢喝酒,喝醉后就倒在路边睡觉,醒过来后自己就走回家去了。

晓苏记得啊第以前是喜欢啊普的,啊普比她们俩大两岁,和她一起在县中学读高中,那个时候啊第每天中午都给啊普送饭去的。

啊普是她所有同学里最辛苦最艰难的一个,也是她同学里最刻苦最努力的一个男生,也是唯一和她一起考上大学的男生。

当然了,啊普能考上大学,主要还是晓苏帮了他,因为那时县高中的英语教的根本就不行,晓苏都不跟那英语老师学英语的,全部跟着磁带学,啊第喜欢啊普,而啊第和晓苏关系又好,所以晓苏就让啊普跟她一起学英语。

县高中三年,和晓苏关系好的有阿雅和啊普,阿雅是县长的女儿,当年没有考上大学,好像上了大专,当年的县长也调到昆明去了,所以联系不上阿雅了。

啊普当年考上了川师大,现在应该毕业了,至于在什么地方工作就不知道了,啊普的妈妈不会说普通话,只说啊普在昆明当老师,详细的地方她就说不清楚了。

晓苏以为自己见不到啊普的,虽然她很想见见当年的老同学,可她在阿弟面前不好意思提起啊普,怕啊第伤心,又怕啊旺知道了和啊第吵架。

然而,第三天早上,她在啊第家吃早餐的时候,啊普却来了,给了晓苏意外的惊喜,啊普说她刚到的那晚她母亲就借村长家的电话打给他了,告诉他晓苏回来了,于是他即刻就请假赶了回来。

晓苏以为啊第和阿旺会尴尬,谁知道没有,啊第很热情的招待啊普吃早餐,阿旺忙着给啊普递凳子递烟什么的,俩人很是聊得来。

晓苏不由得感慨还是这里的人民风淳朴,情敌之间见面都没有分外眼红,而是非常的友好,如果这世上人人都这样就好了。

早餐过后,他们开始上山,雨虽然停了,可上山的小道依然很滑,阿旺拿了锄头在前面挖路,隔那么远用锄头挖一下,这样走起来就不那么滑了。

啊普和晓苏走在后面,路面很狭窄,不能俩人同时并排行走,所以晓苏走在啊普的前面,用啊普的话来说,万一她滑到了,他可以在后面接住她。

道路很狭窄,不过路两边都是原始的树木,银杏树很多,当地人称为白果树,这种树是晚上三更左右开花,一个时辰就谢了,所以平时大家都看不见银杏花只看见白果,据说只有非常幸运的人才能看见白果花。

晓苏以前也没有见过银杏花,准确的说,她一直以为白果树是不开花就结果的,还是7年前,他们上高三那年四月的一个周六,那天晚上有月亮,她和啊普一起在月光下跟着录音机一起读英语,因为那篇课文很长,当时啊普总是读不熟也记不下来,所以那晚就读得很晚。

那晚,在啊普家的院子里,他们读英语读到两更多了,啊普家院子里的银杏树突然发出一阵金光,接着就听见在旁边一直陪着他们的啊第在喊:“快看啦,白果树开花啦,我们看到白果花了!”

“是啊,真是白果树开花了,”啊普当时也非常的激动,然后看着晓苏说:“啊苏,我们肯定能考上大学,因为我们看见白果花了,能看见白果花的人都是幸运的人。”

那时她听了啊普和啊第的话,表面上跟着他们笑着,其实心里是非常苦涩的,因为他们不知道,在滨海,她已经是非常不幸的一个人了。

一路上风光很好,阿旺在说希望啊第这次帮他生个儿子,家里已经两个闺女了,如果再生到闺女,那就还得再生孩子,孩子多了负担很重的。

啊普则说了他工作上的一些事情,他在昆明一所高级中学里当老师,目前主要是在学习一些先进的教学方法,准备过两年回贡山来当老师。

晓苏爷爷顾光荣的坟墓在半山腰上,从山脚下爬到半山腰上要爬半天呢,所以等他们三人到坟墓前时已经是中午了。

墓地修得很大,而且正对着大峡谷,后面是悬崖,坟墓的一半是戳进悬崖里去了的,这坟墓修得很早,好像晓苏还在读高一时就修好了。

因为下雨泥石流的缘故,坟墓前面的泥土都不见了,露出里面光光的石头,而透过石头缝,甚至能看见里面已经风化了的棺材和白骨。

看见这样破败的坟墓,晓苏本能的流泪了,尤其是看见白骨,她的心揪得很紧,爷爷曾经和蔼的模样总是在她脑海里不停的浮现。

而今,那个疼她,爱她的爷爷,却已经变成了一堆白骨,整天守在这半山腰上,一个人孤零零的,而他死的时候,他最疼爱的孙女儿居然不在他的身边。

想到这些,晓苏心里非常的难受,阿旺和啊普也不再说笑了,只是帮忙去搬来一些大大小小的石头,又用锄头去挖了不少的泥土来。

晓苏用手抓起那些泥土,一把一把的糊上去,把那些露出来的石头又用泥土给全部的埋上,再掏出小小的水果刀来,把墓碑上因为风吹雨刷风发了的字给一笔一笔的刻画得无比的清晰。

修缮墓地不是件小工程,为了防止下一次大雨的冲刷,他们第二天还抬了一包水泥上来,阿旺和啊普帮忙把那些不坚固的地方用水泥给封好。

终于,用了整整两天的时间,爷爷的墓地修缮一新,晓苏特地请阿旺一家和啊普跟他的母亲到贡山最好的餐馆吃了一餐饭。

啊普的母亲虽然不会说普通话,不过对晓苏非常的好,总是不停的让啊普给晓苏夹菜,啊普就给他母亲解释,晓苏是去外国读过书回来的人,人家外国人吃饭有讲究,不喜欢吃人家筷子夹过的菜。

啊普的母亲听啊普说晓苏去国外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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