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孤儿寡母 >

第6章

孤儿寡母-第6章

小说: 孤儿寡母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妈妈为了我们日夜操劳,而我却无情地伤害着她的感情。妈妈从来不责怪我,一如既往地关心我,天冷的时候会给我加衣服,在我临出门的时候总不忘塞给我零花钱。虽然我们已经穷得家徒四壁,可妈妈还是用她卖糖葫芦的钱给我们买来新衣服,把我们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妈妈很少和我们说话,她已经尽了她最大努力,但还是为不能更好地照顾我们而自责。那是怎样一种厚重的母爱啊,在无声中流露,在儿子的误解和伤害中顽强地伸展着。

七十年代的人出生在一个讲理想的时代,在学校接受的是最正统的教育,我们小时候经常去学雷锋做好事,提倡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现在想来几乎是闹剧的事情在当时看来竟然天经地义。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老是有人丢东西,而且经常被我同学捡到,先是捡铅笔橡皮这样的小东西,后来开始直接捡钱,从一角两角一路攀升到五元十元,大家捡到后都会交给老师,然后老师在小红本上记上他的名字,他就成了最高尚的人。

也许是我的运气一贯不好吧,我从来没有捡到过什么东西,不要说十元,就是一分钱我都不曾捡到,可是为了不做落后分子,我也必须上交一点东西。等到我要表现的时候,行情大涨,再捡铅笔橡皮显然已经不合适宜,于是我咬咬牙,把家里的一块怀表带到学校,在上课前,装出一副很惊喜的样子,说:“报告老师,今天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一只怀表。”老师走到我这里,把表收上去,爱不释手,很高兴地把我名字记在小红本上,我想做一个高尚的人的愿望实现了。同学们都羡慕地看着我,似乎在说:能捡到怀表,这小子运气真好。

这件事过去了好久,我都快淡忘了。有一天我发现妈妈满屋子地找着什么,似乎翻遍了房间里每一个角落。最后,妈妈很焦急地问我道:“看见咱家的那块怀表了吗?”我满不在乎地说:“让我交给老师了。”妈妈吃惊地问:“为什么?”我说:“别人都能捡到东西,我总也捡不到,就把那块怀表交上去了。”妈妈听了,非常生气,对我说:“你这个孩子,怎么净干这种浑事,赶紧把它要回来。”我说:“都已经交上去了,怎么要?想要你自己去,反正我不去。”

第二天,妈妈来到学校,找到老师,说:“那块怀表是我们自己的,不是林海捡来的。”老师显然不太相信,他说:“孩子拾金不昧是好事,我们家长要支持啊。”妈妈焦虑地解释说:“可那块表真的是我们自己的啊,是林海爸爸去世前留给我惟一的东西。”老师把我叫过来,很严肃地问:“林海,这表是你家的还是你捡来的,你要说实话。”我一口咬定是捡的,于是老师用一种很怪异的眼光瞧着妈妈。妈妈气得脸色发白,她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我恼羞成怒地跑出办公室。老师还是把表还给了妈妈,但是一脸的不屑,妈妈拿起手表,在那种尴尬的氛围中无声地走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块怀表是爸爸送给妈妈的定情信物,妈妈一直把它珍藏在身边,特别是爸爸去世后,那就成了妈妈想念爸爸的象征,成了回忆昔日美好生活的一种情感寄托啊!

家里的氛围一天比一天沉闷,每当妈妈想和我说话都会被我厌烦地打断,在妈妈失去丈夫最初的那段时间里,她深爱的儿子没能给她一点关怀,反而带给她无穷的伤害。

一天放学,我和弟弟一起回家,走到屋外的时候,听到妈妈正在里面伤心地哭泣。我进去一看,妈妈一个人,蹲在地上,拿着我们惟一的一张全家福,泪如雨下。她的肩膀在剧烈地抖动着,那是一个人在极度悲伤的情况下才会出现的表情。妈妈没有察觉到我们的出现,弟弟扑上去,搂住妈妈的脖子,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声。我被眼前的情景震撼了,似乎在一瞬之间,我理解了妈妈众多的难言之苦。妈妈一个人吞下了多少苦涩的泪水啊,可是我却一直那样不懂事,我不但不能给妈妈带来一点安慰,还处处惹她生气,处处和她作对,对她进行着无休止的折磨,我哪里还有一点起码的人性呢?内心的悔恨猛烈地冲击着我的大脑,我只觉得眼前一片空白,“扑通”一声跪在妈妈面前。母子三人抱成一团,放声痛哭,憋在心里许久的委屈、无助、痛苦种种复杂的感觉交织在一起伴随着泪水一起流了出

来……

过了好久,我抬起头,看着妈妈红肿的眼睛说:“妈妈,我对不起你,我再也不会惹你生气了。”

妈妈抱紧我,咬着嘴唇,说:“是妈没本事,是妈让你们受委屈了,是妈让你们受委屈了。”

妈妈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那种强烈的悲痛再次涌上我们心头,我们继续抱头痛哭,心中压抑的感觉又怎么会在瞬间排空呢?

那一天,我们不知道哭了多少次,也不知道掉了多少眼泪,最后,我们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不过,觉得轻松了好多。从那一天起,我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突然懂事起来。

我再也不会因为妈妈捡破烂而和她生气了,我们本来就很贫穷,贫穷本身和耻辱并没有必然联系。我们必须学会接受这种贫穷的生活方式,既然暂时选择不了生活,那么我们就必须接受生活对我们的选择。当妈妈再次到我们学校门口卖糖葫芦的时候,我会很自然地站在她身边,帮她数钱,如果再有人敢欺负妈妈,那么他就会品尝到我拳头的滋味。我不会再和妈妈要什么漂亮的衣服,因为我要和妈妈一起渡过这段困难的时期。

现在想想,自己当时是那样的可怜,因为过早地失去父爱而缺少一种起码的安全感,可有时我又会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妈妈给予我的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的母爱,我就是在这样一个残缺的家庭里体会到了催人泪下的亲情。

什么是爱,什么是家庭温暖,这些都会在不经意的细节中得以体现。比如每次吃苹果的时候,妈妈总是给我和弟弟一个,然后我们自己分开,一人一半,就算一天吃十个苹果也是如此。养成习惯后,即使一个人不在,另一个人也会自觉地把他的那部分留下来,兄弟之间的情谊在这类小事中慢慢得到积累,互相关心、互相谦让的习惯在潜移默化中得以形成。每个家长教育自己子女的方式都不尽相同,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让孩子懂得父母对自己的爱,当一个孩子知道父母是最爱自己的,那么他始终会是最快乐的,再大的矛盾也会很容易得到化解,生活的清贫、物质的匮乏所带来的烦恼都是暂时的,那些外在的东西在真挚的亲情面前显得是那样的微不足道。

当我开始学着去体谅妈妈的时候,我发现妈妈竟是如此地辛苦,她不仅要照顾我和弟弟的生活,还要忙地里的农活,稍有空闲又要做点小买卖。爸爸去世后,妈妈承包了四亩土地,买了一头小毛驴,那么繁重的体力劳动足以压垮一个身体并不强壮的妇女。每天看着深爱着自己的妈妈,面朝黄土背朝天,用着最原始的耕作方式,从早到晚不得休息,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也会觉得心碎啊。

那时,我觉得回报妈妈的最好方式就是听她的话。曾经一起偷过铁的小伙伴还会来找我,叫我一起去偷铁,但我却再也不肯去。他们看着我,满脸惊奇,他们怎么知道,我已经暗暗发誓:再也不惹妈妈生气了。妈妈曾给我讲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当时我听得似懂非懂,但我心中涌动的对妈妈的爱,时时告诫我再不能带给妈妈任何伤害。多年以后,我对妈妈始终充满感激。当我少不更事,误入歧途,是妈妈以她那真挚的母爱感染着我,将我从弯路上拉了回来。

弟弟很小,却比我更懂得心疼妈妈。

端午节到了,我们那里的风俗除了吃粽子还要吃鸡蛋和海鲜。唐山作为一个并不出名的沿海城市,海鲜的产量还是很大的,以前诸如螃蟹、大虾的价格也不是很高。家里再没钱妈妈也总要给我们各买一只螃蟹,那只螃蟹会被我们从早玩到晚,临睡前才舍得把它吃掉。在学校,同学们都带去很多熟鸡蛋,互相碰撞,看谁的鸡蛋最结实,那么一个简单的游戏也会让他们乐此不疲。农村的孩子,童年的快乐就是那么简单。

问题是大家带了那么多鸡蛋,经过一番撞击后只会剩下一只完好的,那些被撞碎的除了少量被吃掉,大部分都被扔了。应该说那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可是发生在一个盛大的节日也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吧。那一天我带了五个,吃了三个,扔了两个,简直算得上节俭。可是放学后叫弟弟回家,发现他书包里鼓鼓囊囊的,里面装满了破碎的鸡蛋。我生气地问:“装这么多碎鸡蛋干什么?把课本都弄脏了,回家还要妈妈给你洗。”弟弟却兴奋地说:“哥哥,这些鸡蛋都是我捡来的,妈妈平时一个鸡蛋都舍不得吃,现在有这么多,够她吃好多天的了。”听着弟弟稚嫩的童音,看着他那兴高采烈的表情,我真是又感动又难过,这么小的孩子都知道如此心疼妈妈,可是我又帮妈妈做过什么呢?

我们到家后,妈妈把所有的碎鸡蛋都洗得干干净净,装了整整三大盘。晚饭的时候,妈妈用一种命令的口吻对我们说:“咱们一定要把所有的鸡蛋都吃光,要不留到明天就坏了。”可是我们白天都吃了那么多,现在一个都吃不下去了,就见妈妈吃了一个又一个,吃得是那样香甜,最后竟然消灭了所有的鸡蛋。我不禁想起妈妈平常煮鸡蛋的场景,她总是煮两个,每当我和弟弟劝她也吃一个时,妈妈总是一脸真诚地说她不喜欢吃,可是如果她真的不喜欢吃,那么今天她又怎么会显得近乎于狼吞虎咽?

我的眼睛渐渐湿润了。妈妈抬头,看到我难过的样子,忙解释道:“哎,看我这没出息的劲儿,这些东西不能留到明天,否则就坏了,我真的不喜欢吃鸡蛋,可是丢了多浪费啊。”

亲爱的妈妈,您何必又再解释呢?您的儿子再傻也能看得出您吃得开心的表情。您的心里只有自己的两个孩子,哪儿有一点您自己的位置呢?您节约着每一分钱,从来不肯吃一点好东西,更不会给自己添置一件新衣服,可您什么时候让您的孩子觉得紧张过呢?妈妈对我们的爱是那样的厚重,又是那样的深沉,即使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去体会,又怎么会体会得完全呢?

一个周末,村里的大喇叭广播植树造林,号召村民去山上刨树坑,每个树坑三元钱。妈妈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挣钱的机会。我说我也去,妈妈笑着说:“在家好好呆着吧,看看书,马上要考初中了,学习最重要,再说,刨树坑那么重的活你怎么干得了呢。”

在妈妈的眼里,我总是个孩子,任凭什么时候她都不会舍得让我去干体力活,可是我觉得自己已经不小了。那时我已经十二岁了,因为先天继承了爸爸的高个基因,加上后天妈妈对我的精心照顾,我的身高已经达到了一米六,和妈妈站在一起一点儿也不显矮。

妈妈前脚走我便后脚跟了出去,到了山上,为了不被妈妈发现我找了一个离她很远的地方。那是我第一次干那么重的体力活儿,我挥舞着手里的小镐,使劲地在山上刨着,小树坑看起来不起眼,可那下面都是坚硬的石块儿。炎炎烈日烘烤着我的肌肤,一会儿便觉得口干舌燥,后背上的皮肤在暴晒下开始脱落,手心里开始出现一个又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