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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多夫多福-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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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名叫鹤灵的书童言辞举止极其礼貌客气,周围的女子们还是大大地失望,一时间叹息声响成一片。

而马车内的方倾依然半躺在榻上读书,脸上的神色平静悠然,宛若周遭发生的一切毫不影响他读书的热情。

“嗳,倾郎啊,可是伤了妾身的心啊!”

“对呀,倾郎何时才肯接受妾的锦帕?妾愿焚香企盼。”

“倾郎收下锦帕吧!”

“妾们一片真心,收下吧,收下吧!”

围观的女子们不甘心,开始央求起方倾来,可方倾却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我不解地问浮云:“她们为何非要送给方倾锦帕?”

浮云神秘一笑:“这你有所不知,在宝日国有一风俗名曰牵婚,尚未婚配并且没有婚约的男女如若两情相悦,可以在彼此心甘情愿的前提下共度良宵,只要其中一方将时间、地点写于贴身锦帕之上,塞进对方的衣襟内,而对方也接受了,那便可以按照约定共享一夜风流,类似我们现代的约会开房,如果之后彼此感觉良好,就可以差媒人上门提亲,这样就完成了牵婚。”

我惊得下巴都要掉了,“这、这不是公然提倡一夜/情吗?”

“牵婚的前提是男女双方都要同意,倘若有一方并非心甘情愿,另一方是要吃官司被关进大牢的!而且牵婚时如有一方已婚,那么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娶另一方,否则便是死罪!如果牵婚后,其中一方变心,亦要当做和离的夫妻一样,由毁约的一方赔偿给另一方足可赡养终身的财富。”

噢,我说嘛,重点在这里呢!这些看似疯狂追星的女子们原来揣的一颗攀附权贵的心啊。方倾,国舅爷,皇亲国戚,有钱有势,长得又美,从他半躺着的身姿来看,也是颀长俊挺的身材,这么一个终极版高富帅,不被抢疯了才怪呢!

看着这些屡战屡败的女子,我不禁啧道:“她们也太逊了,这么多女人都搞不定一个男人……”

突然,周身一冷,嗖嗖嗖,无数犀利的目光齐齐射向我瘦小的身躯。

浮云撇撇嘴巴,以“叫你乱说遭人冷眼了吧”的目光看我一眼。

身边一名站得近的高挑女子对我嗤道:“倾郎眼光甚高,普通女子入不得他的眼。”

“切!那是你们没本事!常言道,没有搞不定的美男,只有不努力的妞子!只要手段得当,再高傲的美男也能搞到手!”本小姐毁人不倦的毛病又犯了,一句话不说就浑身难受。

高挑女子不服气地说道:“说的比唱的好听,吹牛谁不会?”

嘿!我平生最恨别人说我吹牛!这丫头竟敢戳我的软肋!

我当下便撸胳膊挽袖子,“哼,本小姐现在就去塞条帕子给那什么方倾,你信不信?”

那女子翻个白眼,一脸不屑,“倾郎连云家姐妹的锦帕都拒绝了,怎会收你的帕子?”

嘿!我平生第二恨的就是别人瞧不起我!这丫头又来挑战!

我三下五除二从衣襟里翻出一条皱巴巴的泛着黄渍的锦帕,还是上次喝粥时擦过洒在袍子上的粥后没有洗过的那条呢!从爱美的浮云怀里摸出一块画眉用的石黛,在锦帕上涂写一番,对那女子伸出五根手指,“五十两银子赌我能把这帕子送给方倾!”

那女子看看我手中破布头一般的帕子,又看看我瘦瘦弱弱的身子,摸着下巴想了片刻,一咬牙,一狠心,从怀里掏出五张银票,啪一甩,“赌就赌!”

我朝浮云使了个眼色,“亲,等着收钱吧!”

说着,我一猫腰,向前冲去,“让一让啊!让一让啊!天要下雨,姐要男人啊!”

我像个小猴子,从众位花痴女的腋窝下钻过二十九层人群,终于挤到马车前。

彼时,女人们的投掷活动基本结束,方倾也正有离意,收了手中的书册,慵懒地坐了起来,一袭白衣纤尘不染,精美的五官露出淡淡的笑意,直看得女人们口水流出一地。

我见机不可失,一个用力,爬上马车的踏板,站直了身子恰好透过马车车窗与车内的方倾直视。

“方倾,信不信我来吻你?”

我的话说得高亢嘹亮,最主要的是,还很露骨!

在场的人均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说着狂妄言语的小丫头惊了一下。

车内的方倾也是一愣,淡然的目光转向我。

要的就是他的愣神!我一把拽过他的衣襟,目露“凶”光,双唇快速地贴了上去。

他的唇很柔很软,像小时候吃过的水果软糖,我在上面尽情地舔了几口。

唇下的方倾似是从没遇到如我这般雷厉风行、说做就做的人,饶是他见过再多世面,也没有被人当众轻薄的经历,此刻惊得合不拢嘴。

我一向是个见缝插针之人,如此大好时机怎可错过?

小舌头顺着他微张的唇就钻进他的嘴里,在他的牙齿上灵活地挑逗几下,溜进齿缝,在他的舌上舔了一下,迅速退出,又在他水嫩的唇上转了个圈圈,嗯嗯,味道很诱人哦!

记得第一次见到方倾的画作是玉流渊的那副扇面,当时玉流渊说如果方倾见到我会与我舌辩一番,我想,舌辩不成,舌吻还差不多。

话不能随便说,事不能随便想。

瞧,我跟方倾当真一见面就舌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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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欠下的风/流债

有不愿意留下姓名的智者说过:人的一生总要做点出格的事情才不枉年轻一回!

我听过这句话以后就牢牢地记在心里,并时刻提醒自己,时不时地做点出格的事情才能对得起胸怀中这颗闷骚的心。

于是,我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里,薅过风吟的鸟毛。

可我觉得还不够出格。

所以,现在,我正在方圆八、九条街的诸位父老乡亲热烈的围观下当街强吻一个第一次见面还没来得及说句“久仰”的男人。

吻上的那一刹,我的心里大大地感慨:人不强吻枉少年!

不过,见好就收是我的另一个优点。

尝了甜头后,我立即离开方倾的唇,将目瞪口呆的白衣少年塞回马车,在所有的人还处在巨大的震惊之中,双手插腰,高声宣布道:“姐妹们,看到了吗?想到就要做到!只要你足够勇敢,就能吻到国舅爷!来吧,你们也可以做到!”

咔嚓!

在场的女人们集体咬碎一口银牙。

沉默一秒钟后,大家内心竭力压抑却一直蠢蠢欲动的疯狂因子陡然惊醒,瞬时冲破阻碍的牢笼,集体冲向马车。

“我也要试试!”

“倾郎,妾也要吻!”

“啊!吻国舅爷啦!”

……

我长舒一口气,这场面太宏伟了!效果大大地超过我的预料。

得瑟地笑着,赶紧再次发挥身材娇小的特长,趁乱钻出层层人群。

等我站到人群之外后,扶了扶头上被挤歪的珠花,向着马车的方向振臂高呼:“喂!方家倾郎,锦帕塞在你的衣襟里了,别忘记我们的牵婚之约哟!”

“嗡”地一声,人群再次失控,那些好不容易被拉开的女子听说方倾收了我的锦帕全部尖叫起来,大吼着再次涌向马车。

我拽起正在数银票的浮云就跑,“闪啦!”

我们一口气跑出三条街,在一条巷子的拐角处停了下来。

浮云气喘吁吁道:“好你个阿宝,方倾自小有洁癖,你这么一来怕是他要有心理阴影了!”

“洁癖?靠,你不早说,若知道他有洁癖,我吃过大蒜再去吻了!”

“你……太狠点了吧!”

我挑挑眉毛,“谁叫他那么傲气,十里八乡的姑娘都来看他了,他自始至终连个眼皮都不抬,耍大牌什么的最讨厌啦!”

浮云抱起双臂看着我,杏眼眨了眨,突然说道,“阿宝,你就是个女流氓!”

我继续挑眉,“你这是赞我呢?赞我呢?还是赞我呢?”

“唉,我为国舅爷不值啊,初吻怎么就被你这么不着调的人抢走了?”

“初吻?”我嘿嘿一笑,“开什么玩笑,方倾那样的高富帅还会留着初吻?”

“国舅爷是眼高过天的人,一般的女子看都不会看的,至今为止,还是纯情少年一枚,妹子,你赚了!”她拍拍我的肩膀,以十分同情的语气道,“等着方家派人满世界追杀你吧!”

我那颗正在得瑟的小心脏狠狠地抽了一下,这一次,好像真的有点出格了……

在后来很长的时间里,帝都坊间都流传着这样一条八卦段子:宝日国第一全民偶像方倾大才子云游归来,帝都百巷皆空,人们汇聚在西街街口,目睹一名神秘女子当众轻薄方大才子,并在轻薄过后大言不惭,口出狂言,蛊惑人心,令现场失控,几百女子争先效仿,造成西街交通混乱,直至下晚才疏通开来。

还有喜好闲谈之人在茶余饭后,一边剔牙一边讲述当时的情景:国舅爷从怀里掏出一条皱巴巴还沾着米粒的锦帕,帕子上赫然写着挑逗之语以及牵婚的时间地点,国舅爷看后气得手不停地抖,素来俊美无匹的脸瞬间铁青,呈龟裂状,直将那锦帕撕得连渣都不剩。

后来,在百姓的口口相传中,我有了一个神秘的绰号:劫吻女侠!其实我个人认为如果改成“初吻终结者”会更响亮一些。

在多年以后,我躺在自家的摇椅上,给我家的闺女、儿子们讲述老娘当年的风流韵事之时,这段可是标本式的教材!

我家闺女眨着可爱的大眼睛天真地问:“娘亲,那帕子上究竟写的什么挑逗之语?”

我看着闺女深受我真传的一脸色相,揉揉她的头发,诡异一笑:“借君一吻,他日归还!”

闺女追问:“娘亲,那你还了吗?”

往事如烟,我双眼含泪:“孩儿们啊,娘给你们讲这个故事的主要目的,除了告诉你们娘亲当年的魅力有多大以外,还想要教育你们,借东西千万不要留下凭证!你们的娘,当年就是犯了这么一个愚蠢的错误,简直就是下套给自己钻!”

……

跟浮云分赃了那五十两银票后,我提出分开走走,她没有意见,其实,我主要是想去见见面具男,汇报一下近期的工作情况,而她,我估摸着,肯定又去南北欢看戏了,为了不给她带来更多的麻烦,我不想跟她一起出现在南北欢。

我独自一人顺着巷子向东走,准备绕条小路去见面具男,七拐八拐地,竟拐进小胡同,我这个路痴,不会是要迷路吧!

彷徨之际,我的后脑猛地一疼,咦,好像有人拿棒子打我后脑勺?

眼前一黑,我晕菜了,倒下前我只有一个念头:不会是方倾派来追杀我的吧,这报应来得也太快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双腿、双手都被绑着,嘴里被塞了一块不知道什么东西,撑得我嘴巴生疼。

模糊的视线逐渐找回焦距,一张曾经很熟悉的脸在我的眼前放大。

“宝贝儿,终于醒了?”

乔越的双眼泛着精光,嘴角冷笑着挑起,定定地看着我。

我警惕地翻身坐起,身下一阵晃动,耳边传来不大不小的水声,环顾四周,我所处的应该是一艘船的船底。

乔越想做什么?

他半蹲在我的面前,可能是被公主罚到茅房以后的生活较之管家要艰苦许多,他的皮肤晒得黑了一些,看上去也比以前锦衣华服之时精壮了。

他凝视我一会儿,伸出手,缓缓摸上我的脸颊,长了茧子的手指在我的腮边来回蹭着。

“阿宝,为什么?越哥哥待你不好吗?为什么你要骗越哥哥?”

我瞪大了眼睛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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