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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时光掠地-第49章

小说: 时光掠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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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绍均进入教堂正中央,打开那扇门的时候,看到了神色和蔼的神父,和坐在一旁安静聆听的曹烨。

“飞扬呢?她在哪里?”

曹烨看着他,一身落魄,满面憔悴,心中终于起了一点小小的快意,看着程绍均道:“你应该庆幸,看到的不是我牵着飞扬的手在听祷告。”

程绍均沉着声,重复:“告诉我她在哪里!”

年迈的神父看着这个突然闯入、满面焦虑的年轻人,一下子便知道了他的来意。他和蔼地笑着,缓缓说道:“在这个小镇风景最美的地方,早有人传下了神的谕旨,愿你们都能得到祝福。”

二十 请相信这个世界,爱无穷尽。(3)

在拉伊的圣玛丽大教堂顶上,可以俯瞰整个小镇。中世纪的建筑,岁月流逝,景色依旧。

钟楼的过道特别狭窄,只容一人通过,纪飞扬侧着身子走过去,走到了教堂的顶部。

来到英国已经有段日子了,一开始的时候曹烨带纪飞扬去了伦敦,她很不适应那边的生活,没过几天就想走。这时候曹烨正好收到他父亲的好友伦萨多神父的来信,邀请他们去伊拉居住几天。

这一来就是大半个月。

总有那么些个地方,分明就从不曾来过,却会在初次遇见之时就产生阔别经年之感。纪飞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安逸祥和的小镇,古老的建筑,质朴的街道、善良的小镇居民。

她喜欢周边的田园风光,农田、花鸟、河流、山峦,家家户户彩绘的玻璃窗、门前精心雕琢的布景……一草一木、一尘一土,这十多天,她看着这里的人如何生活、如何工作、如何与家人畅谈,深深觉得,原来自己从未懂得什么是生活。

难怪伦萨多神父会说,这里离天堂最近。

纪飞扬很久没有接触英文,都已经不太会说,简单的交流还行,深层次的精神领域却是无法触及的,所以每当伦萨多神父和曹烨交谈起政治、宗教、人文等方面的时候,纪飞扬就会自己跑出来闲逛。

起初的几天会迷路,每天都要向很多当地居民问路,时间长了这里的很多人都认识了这个中国女孩。

刚从圣玛丽大教堂下去,就有一个摄影师走上来,说要给她拍照,纪飞扬认得这个摄影师,点了点头答应了。

摄影师拍完一组相片之后,和纪飞扬商量着自己要留下一张,其余的她全部都可以拿走。纪飞扬看着这个年轻的摄影师,忍不住笑道:“你知道么,你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个朋友。”

“他也是个摄影师?”

纪飞扬点点头,“他叫沈竟容,和你有一样的习惯,给模特免费拍完一组照片之后,要挑选一张自己最满意的留下。”

年轻人也笑了,从大背包的口袋里拿出两张明信片给纪飞扬,“这个送给你的朋友,告诉他,这里离天堂最近,有时间的话一定要来看看。”

纪飞扬摇头,“已经太多年没见,可能再也遇不到他了。”

摄影师表示了遗憾,但还是很大方地把明信片送给纪飞扬,“我自己拍的大教堂,光线很好,更重要的是,这光线上是可以写字的。作为交换,你需要多给我两张照片。”

纪飞扬忍不住笑起来,“你真是可爱!”

“谢谢!我也要回去告诉我的父母,中国女孩子其实很漂亮!”他说着快门一闪,“这个,就算作朋友间的纪念了。”

和他道别之后,纪飞扬独自都在石板街道上,随意观看两旁的小商铺,走走停停,漫无目的。

路过一家花种店的时候,纪飞扬进去买了两颗向日葵,店主是一位老奶奶,有些心疼地看着纪飞扬,“小女孩,有什么事情那么想不开呢?”

纪飞扬诧然,“老奶奶,你怎么知道?”

“我看你的双眼被忧愁锁住了。”老人拉过她的手,指着一个方向,“往那里走,去看看幸福。”

“幸福?”

老奶奶微笑着点点头,“是的,别怕孩子,往前走。”

纪飞扬感激地看着她,“我感受到您话中的含义了,非常感谢您。”

程绍均在这个陌生的小镇一路奔跑着,突然被一个年轻的摄影师拦下来,“请问你是中国人吗?”

程绍均没时间和人说话,但正好想要问路,“是的,你知道‘神的谕旨’在什么地方吗?”

摄影师狡黠一笑,“知道,最为代价,您得让我拍一组照片。”

程绍均同意,第一次这么给人拍照,还有些不知所措。

拍完照之后,摄影师给他指了道路,无不感叹地说道:“我要回去告诉我的父母,其实中国的男人也长得很好看!”

程绍均看到摄影师手中一闪而过的照片,大教堂下的女孩在笑,阳光透过发梢,暖到心里的温度。

他向着“神的谕旨”跑去。

纪飞扬走到老奶奶说的那个地方,才知道这里竟然是一个特殊的坟墓。

据说坟墓的主人是一对异乡人,夫妇两个在这小镇住了多年,用神奇的医术治疗了小镇的无数病人,其中不乏各种绝症。但是医者不自医,那个美丽的妻子身体一直不好,她死后,丈夫将他们曾经共有的珍爱物品尽数埋在这里,刻上了夫妻二人的名字。而他自己,携着妻子的骨灰,说是要带她完成生前心愿,走遍世界各地。

那个丈夫在墓地上刻下的名字是用他们国家的语言写成的,当地没有人认识。小镇的人们为了感谢这对不知名的夫妇,感谢他们延续了无数人的姓名,在这块平坦的墓地周围种植了美丽的植物,并且每年都会定期前来看望。

直到有一天,一位看懂文字的英国诗人热泪盈眶地将其称为“神的谕旨”,这个称呼被沿用至今。

纪飞扬想去看看传说中美丽端庄的文字,于是绕过花坛,向着木牌的方向走去。

一丝久违的气息突然飘来,独特的,熟悉地不可能认错。

纪飞扬惊讶地回过头,一瞬间,真的以为是自己的嗅觉和视觉同时出错。

程绍均有些落拓地出现在他面前,脸色暗沉,头发凌乱,额头带着未干的汗水,鞋子上还沾着泥泞。

不等纪飞扬回过神来,程绍均已经将她一把拉至怀里,心跳得飞快,“总算还不晚,吓死我了,还真以为要嫁给曹烨。”

纪飞扬缓缓伸出手回抱着他,感动,却没有泪水,欣喜,心跳却依旧平常。重新拥抱着这个爱至心底的人,她感到的是无比的平静与安宁。

是长久以来她试图去学习的平静,也是这些天来伊拉小镇赠与她的安宁。

时光未曾阻隔年少时候的感情,反而将所有的等待化为最终的相守。

她期待的结果,已然向她走来。

“我不知道曹烨做了什么,这一个月只顾着享受生活。”

“这个混蛋!怎么性子也向冯韵文靠拢了?”

“绍均,我们去看看那两个人叫什么名字。”

“好。”

程绍均牵着她的手走过花坛,慢慢走近刻着字的木牌。

许是已经有些年份了,木质已经显出岁月的沧桑,但是那深深刻在上面的字,还是清晰可见的。

小镇人说的,美丽端庄的字。

一笔一划,横竖撇那,方方正正,错落有致。

竟然是他们最为熟悉的汉字。

而所谓的墓主姓名也并不存在,只是一行文字,纪飞扬轻轻念出来:

“请相信这个世界,爱无穷尽。”

这一瞬,纪飞扬的眼眶湿了,喃喃将这句话重复了一遍,回头看着程绍均。

“你相信吗?”

程绍均正要开口,被纪飞扬用手按住,“不管信与不信,我现在想对你说句话。”她说着拿出刚才那摄影师送的两张明信片,“《廊桥遗梦》里有个摄影师说,回想我的一生,我拍了很多光线。”

她拿着大教堂的明信片,翻倒背后,“刚才我也遇到一个摄影师,他跟我说,光线上是可以写字的。”

纪飞扬垂下眼睛,写下一句话。

然后她抬起头轻轻一笑,把自己写的字竖起来。

爱至苍山洱海,心如古木不惊。

程绍均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字迹。

下一秒,再也抑制不住,将眼前的人紧紧抱到怀里。

一见倾心的缘分,执迷不悔的等待,将生命中最美好的时间、心念中最美好的地方,留给最爱的人。岁月清明静好,光阴再沉,任沧海几度化作桑田,终压不过心间一处繁花盛开。

时华流落更变,花空烟水。

执迷的人寂寞、执迷的人幸福。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结,三篇番外今天一并贴完。张嘉茜的结局、冯家最后究竟如何,在正文比较难交代,详见番外3。

番外一 灰姑娘的南瓜车(曹烨)

“曹烨,今天晚上的酒会要是不过来,你就完蛋了!”电话那头,新认识的女朋友冲着他大吼。

曹烨笑笑:“好好好,我知道了,你亲自主持的我怎么敢不来。”

挂了电话,曹烨往沙发上舒舒服服一躺,手边的沙皮狗讨好地蹭蹭他的腿,被他一把抱起来,对着它的脑袋说:“海盗先生,你说现在的人怎么都那么无聊呢?无聊的摄影展之后是无聊的颁奖典礼、无聊的颁奖典礼之后还一定要弄个无聊的酒会……”

海盗不满意主人拎着它的脖子,头一甩,跳到边上按开了电视机的遥控器,然后蹲在旁边安安静静看起了电视。

曹烨拍了拍它的头,“你也无聊!不理我是吧,今天没有奶酪吃了!”

他拿了车钥匙起身,留下海盗一脸无辜地看着电视机。

就是在那个酒会上,曹烨第一次见到纪飞扬。

他还没走到门口的时候,就大老远看到侍者把一个小女孩拦在门口,那女孩子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似乎是忘记带邀请函了,而侍者见她年纪很小,不肯放她进去。

“小姑娘你还是等会儿和家长一起进去吧,像你这样不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未成年人,我们不能随便放进去的。”

“再重申一遍,我不是未成年人!”

这时候曹烨已经走到她身边,随意的一瞥,那女孩子长得真心漂亮,挥舞着拳头颇有些义愤填膺的样子。

曹烨笑笑,打算把她带进去。

刚要开口,后面走上来一个人,径自牵起了那女孩子的手,对她说道:“都说了叫你等一下,又自己乱跑。”

女孩子嘟着嘴,“我怎么知道他们不让我进去。”

侍者恭敬地让了道:“程少请,曹少请。”

不说不知道,名字确是熟识的,程绍均转过头和曹烨握了手。两人第一次见面,也只是随意说了几句,而纪飞扬只是站在一边,东张西望的也不知道在看什么。

曹烨试探:“这位是……”

“小姑娘。”程绍均拉了拉纪飞扬的手,开玩笑说:“这是曹氏集团的大少爷,正想转行娱乐产业,你不是说想做幕后吗,以后只管找他。”

曹烨心想,什么小姑娘,分明是个正主儿,要不怎么拿自己都当人面了?以曹氏在S城的地位,这女孩子程绍均要不是十分上心的,才不会当着他的面这么说。

当下对程绍均道:“一句话的事情。”

转过头看纪飞扬,好啊,这丫头竟然在一旁自顾自走神!

曹烨哭笑不得,“得,你带她玩儿去吧,人儿压根就没看见我!”

程绍均司空见惯地笑笑,拉着手边的人,一脸宠溺的样子,“走了笨蛋。”

曹烨不置可否地转过身,吃了两口蛋糕就把这姑娘给忘了,要说风流花心,S城圈子里的人都知道,曹公子的排名绝对在倒数。

但是不风流不花心的曹公子比一般人爱管闲事、好奇心也重,当他看到纪飞扬一个人可怜巴巴地吃着提拉米苏,还把巧克力粉吹了满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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