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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上钩儿-第29章

小说: 上钩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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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这是干嘛?”
  “废话,当然是选婚纱了,结婚容易,领个证就成,可典礼不办个,我咋和你住一起啊?”中华赏了我一斤的白眼,我思维暂时转不了弯。
  穆中华,我的女朋友,我这辈子认准的唯一结婚对象,在策划我俩的婚礼。我……这……我开心的都想不顾形象原地蹦高了!
  不过一个婚礼办起来并不那么简单,我和南禕劝了中华好久,穆中华同学才向我们的安排妥协了——先领证,再在川州举办一个简单的小型婚礼,正式的婚礼等我们回临水去再办。
  我打电话告诉了我妈我和中华的事,老太太念念叨叨和我说了好些个话,大多是中华的坏话,我就安静的听,听到最后,老太太长叹一声,恨铁不成钢的吼了我句:将来有你受罪的!
  可挂电话前,她也告诉了我个好消息:文彦和他媳妇儿总算好了,你那个,嗯,起了点作用,但是不大哈!
  我笑,我妈就是死鸭子嘴硬,承认她喜欢中华有那么难吗?
  另外,还有一个不知道算好还是坏的消息,程牧尧已经住院开始接受各项检查了。
  希望他没事。
  我的心思暂时没全放在结婚这事儿上,因为庞菲菲那案子还没了。
  赵哥提前叫我回了局里,他不知道我“闪婚”的事儿,直接甩了我两份笔录,一份来自庞菲菲的姑父,另一份是她姑姑的。
  我翻开一看,眉头不禁皱了起来。按照两人的证词,和庞菲菲发生关系的真就是庞菲菲的姑父。
  庞菲菲大一那年,在家里喝高了的两人第一次发生了关系,酒后庞菲菲的姑父求庞菲菲别把这事儿说出去,那时候年纪还小的庞菲菲因为姑父的苦求答应了他。
  可之后的日子里,食髓知味的男人便对庞菲菲有了幻想,之后,通过言语诱惑加上物质收买,庞菲菲成了她姑父的地下情人。也许因为年纪大了,受到社会道德观的谴责,案发前,庞菲菲和他姑父提出了解除这段关系。
  看到最后几行文字,我问赵哥:“庞菲菲的姑父在案发时人在外地,不具备作案时间。可庞菲菲的姑姑说自始至终她都不知道庞菲菲和自己丈夫的关系,这个解释的通吗?”
  “侦讯录像我看了,表情专家也说,庞菲菲那个姑姑知道她侄女和自己老公有一腿时,那种先惊讶再气愤到最后的绝望并不像假的。”
  我哦了声,这么说两个有作案嫌疑的一个没有作案时间,一个没了作案动机,想不出个所以然,不过赵哥找我回来自然不是要我帮忙破案的,那不是法医权限范围内的事儿,他是要我想想庞菲菲是怎么中毒的。正常人怎么会平白无故服下那么大剂量的有苦味的氰化钾的呢?
  我们想了一个上午,又去停尸房重新做了一次解剖检查,在庞菲菲空空如也的胃里,我们一无所获。
  工作是不可能只停留在一件事情上的,好比才沮丧出了殡仪馆的我们就接到了通知,川州市区辖内的某县发生伤人案件,局里让我们去做伤情鉴定。我是头回参与实际的伤情鉴定工作,但之前却听学校的老师说过许多,所以我知道,伤情鉴定有时候是比解剖尸体还来的烦人的一件事。
  刚好,今天这件就是。
  两村人因为争用一口水井,先是吵架理论,发展到后来双方大打出手。见了血了,有人报警叫来了警察。
  警察一来,问起责任,双方却谁都不承认是自己方伤了人,同伴那方说是对方干的,对方说是他们伙自己不长眼,自己人伤的。
  赵哥去了,三下五除二给出了结论。按理说这事算是了了吧,可被判定是行凶人的那方不干了,一个农村妇女坐在地上撒起泼,他们村的男人更是举着棍棒指着我们的鼻子骂我们偏帮。
  我认识你祖宗是谁啊,我帮你!
  颠簸了十几公里,废了半天的力,惹了一肚子气,我和赵哥回了市区。
  我气儿挺不顺的,刚好叶之远打电话给我,问我能去找他一趟不,我电话都没挂,直接和赵哥请假。
  赵哥蹙着眼看我:“啧啧,你才来局里那会儿我听说的什么来着,咱们中华没男生缘,可以啊,这么快就有男朋友了。”
  “才不是什么男朋友呢。”我摇着手机,让赵哥停车,我在路边跳下车,回头朝赵哥说:“他是我老公,才不是什么男朋友呢。”
  我看着赵哥的嘴巴张着有鸡蛋大,心情不知道怎么就好了,做着扩胸运动,我去找叶之远。
  找了半天我才找着叶之远说的那地儿,他人却没来,刚好旁边有家冷饮店,我等着无聊,打算进去买一杯。
  店主人是个三十岁上下的女人,眉眼算不上好看,似乎不爱笑,听到我进门,她头也没抬问我要喝什么。
  我说:“有什么啊?”
  女人声音懒懒的说:“草莓芒果猕猴桃这种常见类的果汁沙冰奶昔,另外还有苦杏仁核桃姜茶类的……”
  她没报完我就直接打断了她:“苦杏仁有毒,卖给人喝不怕死人啊?”
  女人冷哧一声:当然不是真的苦杏仁了,真的当然没人敢喝。不过这个口味特殊,喝的都是常客。
  身后有人拍我,是叶之远。
  我站在原地没动,因为一个奇妙的念头正在我脑子里飞旋着生成。
  “呆子,我好像知道庞菲菲是怎么死的了!”我回头准备抱住他亲口,结果他妈的……亲了一嘴的玫瑰花。
  我花粉过敏。
  作者有话要说:内什么,这章写完的时候已经是2月27日凌晨1点了,私语酱26号在外面奔波一天,到晚上9点半才回到家码字,其实我是真想偷懒,我也是真的懒,可不知道怎么的,想到每天准时来看《上钩儿》的小伙伴,私语就懒不起来了。私语觉得这是个让人快乐的文,私语想小伙伴们快乐。
  全文目前11w字数了,关于老穆和老叶的故事还有4w字就结束,然后就是两个3w字的番外,一个是南禕的,一个是死猪的,依旧是双视角。因为故事架构的问题,这两对应该不会单独开文。
  《上钩儿》完结后,私语会开下一个文
  ,不过两个文之间可能会隔几天。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六章
  【穆中华】
  我还算个靠谱的人,当我这么和叶之远说的时候,他还帮忙补充了一点,他说我还是个挺敬业的人。是呗,能不敬业吗?你见哪个花粉过敏的法医会不顾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形象坚持查案的。我穆中华就是一个。
  打第三十二个喷嚏时,我喝光了手里的苦杏仁茶,我抬头问叶之远:“多远?”
  “两千米。”他摇摇头。
  普通人肯定是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的,根据我刚刚在饮品店里来的灵感,我有了一种奇妙的假设,或许庞菲菲根本就是明知道氰化钾的味道怪,也照样把它喝了下去,让她放心喝下去的理由很有可能是她买的是一杯和氰化钾有着相同味道的苦杏仁茶。
  我没把自己的推论和赵哥说,打算先实验成功后再汇报。
  如果庞菲菲是通过喝苦杏仁茶的途径喝下氰化钾的,那么她死前就该是在距离死亡地点一定距离范围内买到的苦杏仁茶。
  演算距离这个东西我并不擅长,当我和叶之远说了我的假设后,他一眨眼功夫就报了一串数字给我:“从毒发到中毒身亡,时间约计10分钟,乘以人类平均的步行速度,这段时间,正常人大约可以走820到1140米左右。庞菲菲的步行速度偏慢,这段时间,她有96。4%的可能是会走720米的。”
  勘查小组搜索现场时,没发现现场有杏仁茶杯子在,所以如果我这个推断成立,庞菲菲喝完杏仁茶的地点不是她的死亡地。
  我们找了周围贩售苦杏仁茶的饮品店,发现唯一一家是距离案发中心的四千米远的名叫cc&mm的冷饮店。为了增加我的推理依据,叶之远陪着我做实验,看看这段距离喝完致死的苦杏仁茶、再在案发地死亡是否合理。
  喝了一杯,叶之远回答我一句“两千米”,我眯着眼看了他半天:“以后再那么仔细看其他女生的走路快慢,我削你哈!”
  我看着叶之远嘴巴张圆,然后马上点头:“除了你,其他女生我都不看。”
  我很满意,说实话,有一个看一眼就算得出你胸围多少的未来老公,偶尔还真是让人来气。
  那天,我一共喝了五杯苦杏仁茶才勉强走到距离案发地一千五百米远的地方。捂着小腹,我叫苦连天地找厕所,叶之远却安慰我:“总算接近那个距离了吗?”
  我白了他一眼:我喝了五杯才走成这奶奶样,庞菲菲要是连喝了五杯,还有命走路?估计就地死在马路上了。
  找了间女厕所解决好问题,我出去找叶之远,他拿着随身的小本正在写写画画着什么,我凑近一看,本子上面笔记工整地写了几个字:有许多因素可以打断人喝光饮料的速度,譬如打电话、譬如女生在逛街,这些都会拉长庞菲菲的行走中毒时间;庞菲菲死时身上有蚊虫叮咬痕迹,死人因为体温变化的因素不像活人那样招蚊虫叮咬,这是不是代表庞菲菲死前还在灌木丛里呆过一段时间,这是为什么;第三,如果想判断庞菲菲是不是喝了苦杏仁茶死的,解剖下膀胱该有发现。
  我盯着他写的这些,半天才憋出几句话:叶之远,你想抢我饭碗吧……
  我真挺生气的,他想得到这些干嘛不早和我说,这样显得我很没能耐。可叶之远解释说我做的是法医,对刑侦方面有想法是好事情,他不能打击我的积极性。我靠着他的肩膀想想也是,可我马上就觉得不是了,就算前两条是,可那第三条的架势,简直是要把我所有积极性悉数一网打尽啊!
  我气了,张牙舞爪去咬他。结结实实挨了我咬的叶之远只是微微皱了皱眉:“你看,你注意力一分散,过敏症状好不少吧。”
  我:……
  呆子,你咋那么呆!我咋那么爱你呢!
  然后我伸舌头就手在我咬他的地方舔了两下,他吓着了一样:“穆中华,你属小狗的啊?”
  我答“啊”。
  做小狗没啥不好,咬人耍赖都随意,想讨好时,还可以随便舔他两下。
  电话里和赵哥汇报了我的想法后,赵哥先懊恼了下他怎么没想到解剖膀胱,然后问我要不要回局里参与,我拒绝了,因为叶之远神秘兮兮地说要带我去个地方,我没想到他用自己的奖学金租了个房,两小室,不大。我在屋子里来回转了个圈,指指墙上那个大喜字说:“叶之远,你能贴个再土点的喜字吗?”
  叶之远不知怎么,变魔术似的拿出了我俩的户口本,第二天清早,他来我宿舍楼下接我。
  其实想想还真觉得神奇,从没想过会嫁人的我也会有今天,和一个才认识几个月,恋爱更加短暂的男人手拉着手去民政局排队。
  下楼前,我看到Marlin和季海默,他们站在一起嘀嘀咕咕在说什么,看到我,他们就立马闭了嘴。不用问,这俩人在一起准没好事。可关我什么事,我哼着歌,脚步轻快的下楼。
  楼下,叶之远站在枯黄的草坪上等我,晨光把他的侧脸描摹的棱角分明,我吹声口哨,几步飞下台阶,张开双臂直接抱住了他。
  “呆子,我想吟诗。”我说。他扬了扬眉毛:“吟。”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一见就想耍流氓。”
  我笑眯眯地看他表情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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