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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小春秋-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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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给美女的老公派了个工作——做他的“骖乘”,也就是坐在马车上的贴身随从。

情况很明显,懿公乘坐的是一辆极其危险的车,但这是现代人的看法,事实是,很长的时间里,丙和庸都没什么心怀异志的迹象,似乎他们已经忘了爹和老婆,毕竟,国王只有一个,国王的车夫和骖乘也只有两个,生活美好、快乐。

但是,有一天,懿公驾临郊外的离宫,当然那两位也跟着去了。懿公在园子里游玩,估计还带着庸职的前妻,总之没有车夫和骖乘的事了,丙和庸采取了一种现代的休闲方式,他们一起去洗澡。他们很快乐,在澡堂子里开玩笑,拍拍打打,但是,玩笑开过了,拍打劲儿大了,两人翻脸了,庸职骂道:“断足子!”丙戎一听就急了,指着他喊:“夺妻者!”

——过了几天,懿公坐着马车去竹林闲逛,在竹林深处,丙和庸掏出了刀,国王死了。

听起来,这是一个复仇故事,但这个故事中有个问题令人困惑:他们为什么等那么久?他们又不是哈姆莱特,似乎不必为活着或死去沉吟数年,作为贴身的侍从,他们本来有无数机会复仇。

司马迁的眼光是毒的,他断定这桩血案完全是个意外,一切都是因为他们向对方说出了那句话:

“断足子!”

“夺妻者!”

也就是说,如果那天他们没去洗澡,如果他们没在洗澡时闹翻,如果闹翻了他们没说出那句话,那么,他们将洗得干干净净,像婴儿一样睡去,明天醒来依然是忠顺的仆从。但是,澡堂子引发了血案,人脱得赤条条,他们忘形了放纵了,指着鼻子把话说出来了,脸子面子撕破了,他们别无选择。

其实别的选择是有的,比如杀了对方而不是去杀仇人,或者丙戎上衙门递状子告他庸职诽谤。但这又是后来人的想法,春秋时的人没来得及进化得如此复杂。

至于那位不讲理的懿公,他也是一个谜,一国之君可以从千万人中选择仆从,他却偏偏挑了丙和庸,他究竟是大智还是大愚?懿公肯定是无耻小人,但他肯定不愚蠢,他是在齐桓公死后多年的血腥残杀中登上王位的,他对人性必有阴暗的洞察,我相信他是满怀轻蔑地打了一个赌:没事的,寡人了解寡人的臣民。

——他本来会赢的,如果没有澡堂子。

独不可以舍我乎

古时,越人活动于今之浙江,卧薪尝胆,施美人计,给人的感觉是比较深、比较忍、比较狠。但越人当初也曾生猛,断发文身,不高兴就杀人。比如有一段时间,越人热衷于一项有趣的活动,就是杀他们的国王,杀了一个又一个,连着杀了三个。杀国王这件事不算有趣,有趣的是,杀完了一个,兄弟们消了气,又开始着急,没有国王怎么行?于是连忙张罗着再找一个。

显然,越人的国王基本上是养来杀的,近似于家禽家畜。于是,有任职资格的人们惶惶不可终日,生怕有一天大家伙儿呼啸而来,宣布他是王。就这样,第三个倒霉蛋又被杀死了,消息传来,一个名叫“搜”的王子掐指一算,这回怎么着也该轮到我了。谁都不想当家畜,搜也不想,于是开了后门,一溜烟上了山藏进了山洞。

但是,该王子的名字就没起好,他偏偏叫“搜”,他要叫“溜”事情或许就不至于像后来那样。越人杀完了一个国王,第二天一觉醒来,心里空空荡荡,果然就成群结伙地跑来拥戴王子搜,进门一看,新王跑了,这还得了,搜!

于是就搜。当然很快就搜到了,一群“粉丝”呼啦啦跪在山洞口,苦苦哀求:

出来吧出来吧,我们的王我们的哥哥我们的偶像!

但王子搜躲在山洞里,千呼万唤不露头。渐渐地,越人的脾气又上来了:不出来?好,架上柴火,熏他!

这些可爱的越人也不想想他们的新王很可能会变成熏肉,他们只是想要一个国王,这卑微而真诚的心愿怎能得不到满足?

当然,王子搜出来了,换了我我也得出来,人群向他欢呼,他被架上国王华丽的马车,没人征求他的意见,问问他想不想当国王,他已经是王。

可怜的“搜”,他孤立无援地站在车上,“仰天而呼曰:‘君乎,独不可以舍我乎?’”那意思是:老天爷呀,你咋就偏偏不肯放过我呢?

——这个故事载于《吕氏春秋》,我们的相国吕不韦大人由此得出教训曰:人不可以国伤其生,就是说要是需要搭上一条小命,那么给你个国王也别干。

这种鸡贼“顺生论”如今大行其道,我对此无话可说,只能祝大家长命百岁,好好活着,别费心去想活着值得还是不值得。但就王子搜来说,我觉得吕大人是误解他了,他其实不是怕死,他的逃避和挣扎包含着一个问题:我能〖Zei8。Com电子书下载:。 〗不能自己做自己的主?能不能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生活?能不能“自由”?

这实际上就是个日子值得不值得过的问题,当然,对王子搜来说,结论是不能。那么也就只得好死不如赖活着了。

所以,在古代中国,悲剧是有的,就在王子搜绝望的“仰天而呼”当中。

至于越人,谁都看得出他们的后裔已经遍布于这片大地的每个角落。

英雄要离

吴王阖闾恨庆忌,这种恨当然是有起因的。但是,我估计,到了后来,恨的起因已经无关紧要,吴王只是单纯、悲愤地恨着,这种恨让他的生活有了目标,那就是杀死庆忌。

吴王的臣民们也已经记不起老大为什么恨庆忌,他们更为悲愤地恨着,同时热烈地探讨杀死庆忌的种种方法。如果这些方法一一实行,庆忌已经死过N次。但庆忌还活着,曾有六匹马拉的战车追杀他,但他跑得比刘翔还快,战车追不上他;他还是杂耍高手,迎着刺客射来的箭,他双手翻飞,快如疾风,箭射完了,箭全在庆忌手里,一手一把,他安静地看着刺客,刺客们喷出数口悲愤的血。

就这样,一个名叫要离的找到吴王,他说:我能杀庆忌。吴王低下头看着要离——不低头不行,要离太矮了——吴王说:“你,成吗?”

要离一挺他的小身板:“大丈夫只要有胆儿,没个不成!”

于是,根据要离的诚恳请求,吴王杀了他的妻儿,焚尸扬灰,要离这个英勇的小男人逃脱了吴王的魔爪,投奔庆忌。庆忌当然收留了他,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而普天之下最恨吴王的应该就是要离。

庆忌想错了。庆忌最终斗不过吴王,因为他对人性的拧巴、混帐缺乏领会,所以,当在长江上的一艘船上,要离突然拔剑向他刺来时,庆忌肯定是一肚皮的不理解,幸亏他还没有失去传说中的敏捷身手,他一把抓住要离,咯嚓把他扔进江中。

接下来的事像一幕残酷的喜剧,要离被捞上来,晃晃悠悠又提着剑来杀人,又被咔嚓扔下去,如是者三回。最后庆忌撑不住了,长叹一声:服了你了,你走吧。

要离就这样回到了吴国。他没有能够杀庆忌,但吴王在一番严肃认真的思考后认为,要离的忠贞、勇气以及拿着老婆孩子去套狼的牺牲精神值得提倡,郑重决定把吴国分一块儿给他。

我估计,要离本来是想活下去的,否则他就会多喝几口江水把自己呛死算了,但如今吴王这么一褒奖,他想活也活不下去了,拔出剑来往脖子上一架——这回他总算干成了,他杀了自己。

要离,在中国古人心中是英雄,《吕氏春秋》在讲述他的事迹后评论道:“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姑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贵富忘其辱。”意思是说,要离了不起,还知道人有脸树有皮,不肯没羞没臊地分一小块地盘去做土皇帝,难能可贵啊。

照此说来,我也同意要离是个英雄,不仅因为他有脸皮——当然我也担心他挂着这张脸皮怎么去阴间见他的老婆孩子,不过,春秋时的人和咱们一样,似乎是不信来世阴间那一套的,所以办事决绝、“狼”性充沛——还因为,要离毕竟真的去选择、行动并且承担了后果,如果是现在,他尽可以在互联网上发帖子,悲愤而安全地发泄他的种种仇恨,泄完了,关电脑,洗洗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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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谁不食

上回说到要离,该英雄为了替吴王报仇,先杀了自己的老婆孩子。如此的英雄咱们历史上很有一些,比如春秋时魏国的大将乐羊,统兵攻打中山国,偏他的儿子当时就在中山,也不知是做买卖还是留学,中山方面也没客气,把小乐按到锅里就给煮了,然后舀了一桶汤送给老乐。

老乐接汤,脸不变色心不跳,端坐在中军大帐一口一口地喝,喝光了一碗,抹抹嘴,传令攻城。

城自然是攻下来了,老乐的事迹传回魏国,魏文侯大为感动:老乐这是为谁啊,还不是为寡人、为魏国!

这时候一般应该是下面众人陪着感动,啜泣之声四起,但这回偏有个不知趣的,站出来说了句风凉话:“其子之肉尚食之,其谁不食!”

说这话的叫睹师赞,名字甚怪,在春秋史上根本不算个人物,但是他应该永垂不朽,因为他说了句人话。

人类之所以直立行走,我认为主要是为了腾出两只前爪打架,但如果我们只会打架,最后两个人恐怕在五万年前就已互相干掉了。我们伟大的祖先在打架之余还冒出了一个多少有点奇怪的念头:我是人,不是狼、虎或者鹰。在千万年的冲突、仇恨、生存竞争中,一些人可能比狼、虎或者鹰更为凶残,但那个微弱而高贵的念头在另一些人心中未曾泯灭:我是人,所以,有些事我不能做。如果我的对手愿意成为更强大的野兽,那么好吧,我仍然要做一个人。

乐羊如果抱着那桶汤哭死过去,那么他是一个人,当然,做一个人的坏处就是暴露了自身的软弱,暴露了他原来竟有不得不坚守的底线或者叫弱点,而乐羊认为他必须强大,比他的敌人更野兽,更无所畏惧,于是,他不再是父亲,也不再是人。

这厮差点儿就因此成了“英雄”,幸有睹师赞揭破了问题的实质:一个心中没有基本界限的人,一个放弃了人之为人的基本立场的人,其谁不食?什么坏事干不出来?

——明摆着的道理,何以魏文侯和众人都没有想到?因为他们心中都有更为远大的目标,他们认为有些事是大的、重要的、崇高的,为了达到某个无可争议的大目标,一个人怎么干都是对的,目的的正确保证了手段和过程的正确,邪恶由此变成了美德或者气概。

对此,咱们的古代圣贤一直有不同看法,儒家讲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说甭管多大的事儿,先从爱你的父母妻儿做起,这就像美国人选总统,头一条得是好丈夫好爹,这种自小而大一以贯之的标准当然很刻板,而且也容易憋出伪君子,但至少可以防止“其谁不食”的恶魔。

绕来绕去,不过是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说人话,办人事。这很难吗?我看难。比如最近乱翻字典,发现一个表明人类基本生殖动作的字居然没有,我理解了半天,可能编者认为这件人事很不雅观,那么好吧,换一本词典接着翻,却赫然就看见了“食肉寝皮”——这肯定不是人对人应该干的事儿,但我们雅正的学者们却觉得它比前边那个被删掉的字更为体面。

伍子胥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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