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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hold住天下!-第4章

小说: hold住天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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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惜娘终于神色定了下来,重重点了头承诺守口如瓶后,凌云神色一转,又是一副天真娇娃的模样,攀着惜娘的手臂撒娇地摇晃着说:“奶娘,您本是我娘亲的结义姐妹,按理我该称您一声姨娘的。”一边说着,一边拉着惜娘在旁边的方凳上坐下,小身子窝进惜娘怀里,仰着头看着她继续说:“这府里,您是最疼我的。为了我,您受了不少委屈,我也打心底将您当自个儿亲娘看待。这往后啊,您就别再叫我什么小姐了,直接叫我云儿多好。不麻烦,听着也亲切!奶娘,您说好不好,好不好嘛?”

惜娘轻拍着小凌云的背,见那双美丽凤目里闪着希冀的光芒,轻轻点头哄着怀里的小人儿:“好,好,奶娘答应你,以后就唤你小云儿。”抬眼看见与主宅相隔的那堵高墙,沉思片刻,又低头看着凌云正色说道:“不过,只能是在这院里,若是出去,或是在主宅,还是按规矩该怎么叫就怎么叫,要不得落下说法了。”

看着凌云那白里透红的娇俏小脸,心里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总觉得似乎有什么不一样了。惜娘抬头望望天,心中默念:“湘云,但愿你在天之灵保佑小云儿一生无忧,幸福安康!”

“嗯,行。奶娘,你最好了。小云儿最最爱您!”凌云把小脑袋深深埋进惜娘的怀里,在那不被人看见的眼角悄无声息地滴下一颗透亮的水珍珠,她微微探手接住握紧,心下暗想:“妈妈,您看见了吗?女儿有幸来到这个世界,还能有幸拥有像您一样疼爱我的奶娘,哪怕……这疼爱原本是不属于我的。前世,我是为生存而活,做了特工;今生,我要为自己而活,还要活出特色!”

不远处,玉露、玉珠两位丫鬟看着角落里这温馨的一幕,笑着做饭去了。惜娘也起身进房去收拾屋子。

凌云晃荡着手中的粗牛筋,转身走向竹林小亭,摸出昨晚打磨好的红木棒,蹲在石凳上研究起来。这时代又没有502胶水之类的东西,得好好想个法子把牛筋从空心的木棒中穿过牢牢固定死。若光是钻出牛筋大小合适的洞,日后用久了,保不准这软鞭的牛筋部分就会脱手而去。

“嘿,有了!”灵光一闪,凌云喜叫出声,猛从石凳跃下,快速往房间跑去找惜娘。

想起这是自己在古代的第一件武器,又是自己亲手打造,凌云很是兴奋。

凌云一边跑一边喊:“奶娘……奶娘!”在里屋寻到惜娘后,急忙拉过,“奶娘,您快去帮云儿找个钻器来。”

正在收拾屋子的惜娘突然被凌云拉住,一时脑筋没转过来,傻傻地看着凌云问:“钻器,什么钻器?小云儿你拿钻器来干嘛?

“哎呀,在木头上钻孔的嘛。”凌云嘟着粉嫩小嘴,举起手上的小圆棒向惜娘扬扬,“您看,我想在这小木棒上钻孔,把它制成中空的木筒。钻出的孔,要要与奶娘找来的粗牛筋差不多大小。”

惜娘拿过凌云手中的木棒看了看,微侧过头想了片刻,随即点头说道:“行,先用哺食吧。一会儿我就去给小云儿找。”主宅的杂物房里大小钻器多着哩,跟总管说一声领两件便是。

哺食后,玉露、玉珠收拾餐桌,惜娘很快便将钻器领了来,交给凌云后就站在一旁看着。只见蹲在地上的凌云,那小额头上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一阵心疼。其间,惜娘好几次想帮凌云钻孔,可凌云只说让她放心,这是她的第一件武器,也将是唯一自己亲手做的,只想全程都自己亲自动手。

夜幕降临,天地间渐渐昏暗。

凌云左手一抬,用衣袖胡乱擦拭了一下额间的汗珠,站起身伸个懒腰:“呼……终于搞定!”小木棒已经打造成了中空的木筒,那洞口几乎和粗牛筋一样大小。

惜娘走上前,掏出绢帕仔细地为凌云擦去脸上的汗和污渍,心疼地说:“小云儿,捣弄好了便歇着吧,奶娘瞧着心疼!”说完,从一旁香几上端过茶水递给凌云。

奶娘如母亲一般细致的关爱暖暖地包裹住凌云的心。凌云接过茶水“咕噜咕噜”猛喝两口,将茶盅放回香几上说:“我没事呢,奶娘。软鞭安上牛筋就可以用了,我弄好就休息,这叫一鼓作气。”

见她坚持,奶娘也不多说,退到一边温柔地注视着凌云。

凌云小手捏着粗牛筋穿过木筒前后两端,在尾部打了两个结,往前端用力地反复拉扯,待牛筋上的结经过多次拉扯也不再移动半分后,又将牛筋绷直,在木筒顶端同尾部一样拴结,这样粗牛筋的一头已经牢牢固定在了木筒中。此时,一根牛筋软鞭赫然出现在那双因过度用力而红透的小掌中,凌云右手一把抓起软鞭使劲抽甩了几下:“嗯,手感不错!”

惜娘打趣道:“我们小云儿真正好本事,自个儿研制武器呢!这软鞭啊,我瞧着行。呵呵……”这话一出口,惜娘自个儿听着都觉得有点别扭,可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凌云冲惜娘眨眼笑笑,看着自己红红的掌心若有所思,不禁喃喃出声:“就是这牛筋颜色不太好看,土不拉几的。要是……嗯,要是能弄成红色就更好!”

惜娘一直在一旁陪着小凌云。此时听见凌云低语,伸手揉了揉她那丝滑如缎的墨发,笑着说:“小云儿喜欢红色,这有何难!这院里就有染料呢,多刷几次,等风干了,便成红色了嘛。”说罢,转身去找了染料来,帮着凌云将鲜红色染料均匀地刷上软鞭。

看着那红彤彤的鞭子,小凌云一时兴起,还在木柄上雕刻出一些火焰和祥云的图案。

之后的几日里,凌云怕刷出的颜色不均匀,便改为将软鞭的牛筋部分反复侵泡染料和风干。她的第一件武器,也是唯一一件自己亲手打造的武器,牛筋软鞭终于制成。

那三尺长的牛筋鞭鞭身殷红如血,还隐约闪烁着些许娇艳的微光,尽显张扬霸气。凌云为便于自己目前的小手拿握,把鞭柄制成三寸长短,柄身环绕的火焰与祥云暗纹为鲜红的牛筋软鞭平添一丝细腻,几分阴柔。

看着这甚为满意的自制软鞭,凌云想起以前看的那些武侠小说上写的武器都有名字,也就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赤炼”。          

作者有话要说:

注:本文中的尺寸计算方式并不是现代尺寸。

为使全局统一,方便读者阅读比对。文中统一借用宋元时期:一丈=10尺,一尺=10寸,1寸=10分。

一丈=312cm,一尺=31。2cm,1寸=3。12cm,一分=0。312cm的方式计算。

☆、疑惑顿生

南宁皇朝国都宁京城的空中,洁白的雪花懒洋洋地飘着。有道是“江南雪,轻素减云端”。

柔曼的飘雪,罩不住南方的芳草萋萋,漫天雪花也舞不出那北方的豪放。

城中一处僻静院落,地下、屋上都裹着一层薄薄的银妆。墨绿色的竹林,也不再拥有夏日的滴翠、葱茏。但银妆下悄悄探出的那一抹抹绿,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未成曲调先有情,为这院落平添了些许诗意。

凌云身披一件小小的红色织锦镶毛斗篷站在院中,一句咏雪诗脱口而出:“六出飞花入户时,坐看青竹变琼枝。”那小小的身上顿时弥漫出一股沧桑感。

惜娘抓过门边衣架上的一袭藏青色斗篷披上,拎着一个精致小巧的暖炉向凌云奔去,刚巧听见这句诗,笑着说:“这才五岁就能即兴作诗,小云儿可真是聪慧呢!”一边说一边将手里的暖炉递到凌云手中,“这天儿冷着呢,你这小身子可不能瞎折腾!”

在前世,凌云就酷爱古风古韵的东西,加上记忆力强,一些古风歌曲、诗词也都牢记心中。其实,此诗正是历史上晚唐名将高骈所作《对雪》的其中两句,只是这个世界的人们不知道罢了。

前世,虽然凌云有时也会吟上一两句诗词,可那大多是迫不得已的,像今天这样触景伤情可是极少的。矫情和伤感都是她最不屑的,忍不住在心里骂了句:“靠!这在古代才呆多久啊,难道就染上了古人悲秋伤春的毛病?”

凌云俏皮一笑说道:“奶娘,这可不是我作的诗,这是在一本札记上看来的。”又轻声宽慰着惜娘:“奶娘,别担心,我天天锻炼,这身子哪能那么小气呢。”

听她这么说,惜娘虽笑着点头,可心下却不以为然。

自小,凌云便由自己带大,她对凌云的感情早就与亲娘对女儿无异。母亲对女儿的关爱,总不会因为女儿的强大而减弱的。女儿再强壮,母亲也会担心她受冷挨冻。

凌云低头看见落雪纷纷,坠地如尘,不知怎么就生出一丝希冀,想出门去看看。这个世界,梅花总是有的吧。想到此,凌云拉过惜娘的手说道:“奶娘,您看这雪多美啊!”见惜娘点头认同,又用略带征询的口吻问道:“奶娘,什么地方有梅花啊?云儿想去看看。”

惜娘心中一疼,暗暗摇头叹息,哎……小云儿也真是可怜。五年了,从未踏出院门一步,也没个玩伴。这凌展老爷也太偏激了,湘云姐的逝去哪能怪她一个小婴孩呢。何况……湘云姐当初的血崩只怕是有些蹊跷。

惜娘伸出手温柔地帮小凌云抖了抖镶毛斗篷上的雪水,看着她沉思了半晌,这才看了看天色,迟疑地开口:“哎……小云儿,苦了你了!今日怕是不行,等明日晌午我去主宅请示夫人。老爷近日不在府里,夫人心软,兴许能成。”

凌云静的时候可以很安静,比如出任务的时候,但是每次极端的静后都需要加倍地活动来调节情绪。自从穿越过来就关在这院子里,总感觉成天闷得心里憋着慌。如果要她这个现代人像古代的大家闺秀一样,安分守己地一辈子就呆在这院子里等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听了这番话,凌云乐得笑开了花,一步跃上“吧唧”一口就亲上了惜娘的脸:“嘻嘻……奶娘万岁!”吓得惜娘直念叨说这万岁是不能乱说的,一个不好,那可是要杀头的。

凌云耳听奶娘的念叨心里想着,对哦,这是古代,万岁是不能随便说的,当即冲奶娘俏皮地吐了吐舌头,也算是表示知错了。

随后,凌云跟惜娘说了一声便到一旁练鞭子去了。惜娘也是懂些功夫的,站在一旁看凌云练,总觉得好生奇怪。早些年见过几位侠士练鞭,鞭法循环那是一套一套的,可她现在站这看了半天,居然发现这小云儿练的鞭竟是毫无章法,看那动作,简直真是怎么方便就怎么来。

半个时辰过去了,凌云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惜娘也一直捧着那个精致小巧的暖炉站在一边看着,这看久了倒也瞧出些门道,在心中暗自思量:“小云儿的鞭法乍看之下是杂乱无章,但仔细看来却好像是在与人对打一般,一根软鞭那是耍得几乎滴水不漏。出招很刁钻,看起来几乎是不可能的角度,也能灵活变通,而且像是使了好多年的鞭子已经习惯成自然一样。等等……习惯成自然?”

惜娘被心里这个突然闪过的想法吓了一跳,疑惑顿生,“这丫头,再怎么说都只是个还未满六岁的小女童,我看着她长大的,这段时间总感觉什么地方不对劲,细想来是她像换了个人。”

小凌云从出生到至今,整整五年多的时间,与惜娘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这世上论起对小凌云的了解程度,惜娘若是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小凌云出事以前,最喜欢的颜色是粉色,肉肉嫩嫩的东西是她的最爱,可大病醒来后居然爱上以前认为俗气的红色!那会儿,对武学倒也小有兴趣,但只是嬉笑打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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