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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穿越时空的蝴蝶-第174章

小说: 穿越时空的蝴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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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殿下,请问我有荣幸和您跳一支舞么?”

女教授的用语非常高雅。在菲里看来,如果她这时穿着的不是长裙而是男装,嘴里再叼上一枝玫瑰花,那简直就是一个久经花丛的花花公子了。

见到一个女人向自己邀舞,艾伦妮塔公主地嘴巴很没有涵养地半张着,一时不知道该什么好。半响之后,她才在全场地热烈注视下,呆呆地冒出了一句很傻的回答。

“对不起,我只会跳女步。”

要是会被这点问题就难倒,那就不是卡尔萨斯了。

“没关系,我会跳男步。”

女教授笑盈盈地凑近精灵公主地尖耳朵,轻轻地呵了一口气。艾伦妮塔俏脸一红,还没来得及发作,就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被卡尔萨斯一个过肩摔,不对,是一个华丽的180度半圆周回环,直截了当的抛到了舞池中!

此时正值一曲开始,可怜的公主还没站稳,就被女教授轻轻地环着她的胳膊,来一个又一个华丽的180度旋转。接下来,可怜的公主更是被女教授地魔手灵巧地牵扯着。如同木偶般地完成了一系列高难度动作。特别是其中一个最剧烈的高空旋转,当艾伦妮塔抱着裙子在空中狼狈地滚着圈的时候,菲里发现她的脸色已经苍白到近乎于白纸了。

但卡尔萨斯此时却是满脸兴奋,不得不承认,她的舞技确实极为高超,就算是男步,也能跳的完美无缺。她在舞池中间潇洒地翩翩起舞。一只手搂过艾伦妮塔的腰,一手牵着对方地手。把可怜的公主抛抛甩甩。各种花俏地动作如同行云流水般不断涌出,偏偏却又显得高雅无比,华丽到让满大厅的人都停下了动作,震惊地望着这对璧人。

一曲终了,女教授非常浪漫的把精灵公主丢到空中,又半蹲下来,用双手接住。结果就是在最后一个音节结束的时候。艾伦妮塔公主只能娇柔无助的微微喘气,筋疲力尽地半躺在舞伴的怀里。而女教授则微笑着搂住精灵公主,白皙的双手轻轻拂过对方额顶上地乱发,蓝宝石般的双眼闪闪发光。怎么看都像是一条饿狼在推倒了柔弱的羔羊之后,正舔着嘴唇估量着猎物的肥瘦……

然后,下一支更加激烈的曲子开始了,可怜的公主不得不承受新一轮的劫难……

正当菲里津津有味地欣赏着两位杰出女性的华丽舞姿地时候,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突然在他耳畔响起。

“打扰一下。请问,您是菲里※#8226;泰勒先生吗?”

“没错,请问阁下是……”

菲里略有些不悦地回头望去,发现一个只有半人高的大胖子正摇摇晃晃地向自己走来,脸上堆满了市侩的笑容。

这个胖子的服饰颇为华丽,充满了暴发户的气息。头戴金色地丝绸软帽。身穿金红相间的丝绸长袍,领口和袖口还用金线和银线绣出繁复的花叶条纹。跟酒瓶一样粗细的手指上,还套着一枚直径足可以做狗项圈的钻石戒指。只是在他那充满了肥油的球型躯体表面,却覆盖着一层暗灰色的细小鳞片,菲里愣了好一会儿,才辨认出这是一个肥得变了形的狗头人。

听到菲里的回答之后,近似于球型的肥胖狗头人笑得愈发灿烂,圆滚滚地肥脸上,一双小眼睛都眯得看不到了。

“鄙人德金,来自无冬城。眼下暂领白银骑士团统领一职。实不相瞒。前几天路德维希议长出地那批货,就是我的人买下地。此次冒昧打搅阁下。是因为听说贵方有与我们合作的意思,想先和阁下交流一下……”

他一边说,一边掏出手帕擦抹脖子和额头。此时的天气尚还带着冷意,可这个名叫德金的狗头人却是满脸大汗,看得菲里都感到身上一阵燥热。

只是德金却非常洒脱,收起湿透的手帕之后,便笑着自嘲道:“呵呵,真是不好意思,鄙人身上的肥油实在是太多了些,只不过稍微动了一动,就热成这个样子。假如天气再热些,鄙人怕是要整天吐着舌头,呼啦呼啦地死命喘气了!”

“呵呵,德金先生还真是幽默!来,请坐!”

听到德金的这番自嘲,菲里也忍不住笑了,随手拉开一张椅子,邀请德金坐下。

半人高的狗头人看了看比他肩膀还高的椅子,无奈地打了个响指,两个膀大腰圆的壮汉立即走了上来,齐心协力地将他往上一提,这才让肉滚滚的德金坐上了那张椅子。

等到德金坐定,菲里这才微笑着俯下身子,盯着面前的大胖子,温和地开了口。

“尊敬的德金先生,我们确实正在策划着一桩大买卖,其内容相当广泛,并不仅仅是路德维希议长曾经出售的那些‘特殊商品’而已。如果白银骑士团有意加入,将来得到的收益绝对能够让您感到满意。当然,白银骑士团也要对此有所付出……”

远处的舞池里,依旧飘荡着悠扬而高亢的乐曲,以及一阵又一阵的热烈喝彩声。而在大厅的各个角落,同样有许多人在窃窃私语,交换着各式各样的小道消息。当曲声与喝彩终了的时候,各种交易和试探才刚刚开始。

时代变革的旋涡,还远远没有停止它的转动。它还需要吞噬更多的鲜血和祭品,才能让新时代的曙光出现在遥远的地平线上。

但是,在这个覆盖整个世界的巨大旋涡中,一只小小的蝴蝶正在有意无意地扇动着自己的翅膀,并且已经成功地搅动起了属于自己的风暴。

(第五卷完)



第六卷、一、绝境中的英雄

一、绝境中的英雄

残阳如血,战鼓如雷。

熊熊烈火在茅屋和木栅栏间燃烧着,不屈的土著武士们手持简陋的武器,一次次呐喊着冲向武装到牙齿的敌人,然后又一次次在清脆的枪声中,带着浑身弹孔抽搐倒地。很快,防线被敌军突破了,丧失了斗志的勇士哀号着溃逃而去,战斗变成了屠杀。

面对溃败的对手,面容清秀的精灵士兵们放下了火枪,停下了脚步,悠闲地点起了卷烟,但这绝不代表着任何的仁慈。一阵急促的鼓点之后,大群赤luo上身,腰围草裙,脸上纹着恐怖刺青的土著人呐喊着扬起了钢刀,朝着自己的同胞追去——肉搏、追击、斩首这些见血的“脏活”,是高贵的精灵老爷不屑于做的。只要吩咐一声,自有卑贱的土著附庸军代劳,保证比哈巴狗还勤快。

激扬的战鼓声中,附庸军的“勇士”呐喊着,追逐着他们前面的溃兵。他们将追到的敌人砍翻在地,复一刀剁下头颅,然后小心地把割下的头颅收拾起来,栓成一串背好,作为战功的凭证。

夕阳下,一颗颗死不瞑目的人头,血淋淋地挂在同样是马兹卡土著的族人身上。而那个背着人头的同族“勇士”还在红着眼睛,提着滴血的长刀,四下里寻找下一个目标。为的只是能从这些战功中分些赏赐,以便将自己的身份从奴隶变成二等公民。

军阵之后。战鼓声变得越发激烈,十几个身穿精美兽皮外衣、头戴诸多美丽鸟羽地酋长亲自擂鼓给麾下将士助威。在面临胜利的巨大兴奋之下,这些酋长早已忘记若干年前,精灵侵略者是如何攻陷了他们的城邦和部落,曾经在那里制造了怎样惨绝人寰的悲剧。

在一阵接着一阵的鼓声里,追杀同族抵抗者的土著战士愈发勇猛。几个落在队伍末尾的抵抗者终于精神崩溃,先后扔下武器。跪在路旁期待着对手地怜悯。数个土著附庸兵争抢着跑上前来,雪亮的钢刀一晃。溅出几道热血。

来不及呼喊地头颅飞到了半空中,看着自己跪在草丛中的身躯仆倒,抽搐。殷红的鲜血如小溪般顺着草丛流下山坡,汇成河流,汩汩地向山下的荒废的玉米地流去。

这片生养了他们的土地已经被勇士的热血灌溉成了黑色,田野中长满了杂草,往日喧闹地村镇死一般的沉寂。巨石雕刻的图腾柱也被炮弹炸塌了,只剩下满地的尸骸和杀戮者那得意的欢呼。

又一个坚持抵抗的马兹卡部落,倒在了精灵侵略者和本族叛徒的军靴下。

*********

一个瘦弱的身躯趴在山上地草丛中,通过望远镜仔细地观察着远处的战况看着山下的惨状,他的瞳孔中仿佛能喷出火来,原本苍白的面庞也慢慢被上涌的热血染得通红。只是在有点阴凉地山风下,他的身体却不由自主地渐渐开始颤抖。

在将近一个月的败退转进之中,他原本就是年老体衰的身子愈发脆弱起来。仿佛只要一个小孩轻轻一推,就能把这个憔悴的老人推倒在地上。

但他还是坚持了下来,甚至是在没有接受任何治疗的情况下坚持下了来。虽然他现在很想连声咳嗽,很想大声怒吼,但是惊人的意志让他坚持了下来。只是用燃烧着火焰的目光,沉默地注视着山下的一切。

这个人就是特库姆塞。马兹卡大陆反精灵联盟的最高领袖,当地土著崇敬地高山之王,享誉世界地“不死鸟”。虽然头上套着如此之多的光环,但是如果凑近了看,他也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地平凡老人罢了。

他本是黑鹰部落酋长的一个不受宠爱的小儿子,在部落中并没有什么权势,也没有显露出什么特殊的才能。他的前半生,也跟其他人一样平凡无奇。

因为母亲早死,特库姆塞很小的时候就不得不离开部落,到耐色瑞尔帝国开办的贸易站打工谋生。甚至跟着商船往来于世界的各块大陆。之后。贸易站被精灵军强行关闭,他也带着为数不多的一点积蓄回到了家乡。然后同样只是很老实地务农、放牧,没有任何出奇的表现。

DR1965年,精灵军入侵马兹卡大陆的西部高原,黑鹰部落也在侵略者的铁蹄面前束手投降。特库姆塞对此还是没有什么表示,似乎天生就是个与政治与战争隔绝的人。

只是在那个血一般艳红的黄昏,放羊归来的特库姆塞怔怔地站在燃烧的茅屋前,望着一丝不挂地倒在血泊中的娇妻,还有那不到一岁的可爱儿子……

男子汉的血性在那一瞬间被激发起来,特库姆塞用他那双仅仅握过锄头和扁担的双手,举起了战死的父兄留下的战斧。黑鹰部落有数十名残存的战士,邻近的部落也多少还有一些幸存者,再加上从远方流散过来的反抗军败兵,特库姆塞迅速集结了几千人的武装,凭借着熟悉地形的优势与精灵军反复周旋,从那时候开始,他就再也没有放下过武器。

那是一场多么众寡悬殊的战争哇!敌人有强悍的圣武士,神秘的魔法师和牧师,森林般的火炮,乌云般的飞行船和龙骑士,还有数不尽的马兹卡土著同胞替他们为虎作伥。而这些东西,刚刚走出石器时代的部落勇士们都没有。他们手中拿的仅仅是磨尖的棍子、锋利的石块以及简单的木质弓,这些弓的材料非常粗糙,而且还得小心使用,否则一撇就断。

无论军队的数量还是质量,特库姆塞麾下地部落联军与敌手都不在一个档次上。他们有的。只是对家园的无限热爱,以及守护自己家园的钢铁信念。凭着这份信念,特库姆塞顶住了索非亚※#8226;利亚顿元帅的十万远征军,顶住了在背后捣乱的同族叛徒,顶住了从天而降的精灵神明和神使!精灵入侵者地尸骨堆成了小山,不可一世的神明倒在了他地战斧下,而另一方面。数以十万计的勇士也倒在故乡的土地上,用残躯和鲜血捍卫了最后一丝做人的尊严。

但他到底还是赢了。赢得连他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半个高原拜倒在他脚下,种种赞誉之词扑面而来。他成了万人称颂的高山之王,成了外国人口中的“不死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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