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与美女杀手同居 >

第74章

与美女杀手同居-第74章

小说: 与美女杀手同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然,由于过度的自由主义,这里也是黑社会十分猖獗的“圣地”。特别是第十区,这里集中了大量的红灯区、酒店以及火车站,另外,也是巴黎居民相对集中的居住区,因此,各黑势力团伙在此十分的猖獗。

在夜鹰等中国地下势力没有到来之前,这里曾经是法国第一黑帮“黑手党”的天下,包括了暗杀、毒品交易、□□皮条客、商业保护费等一系列的搂金手段,谁若有不从,第二天的早上,便可以看见不从之人横尸家中,死况惨不忍睹。

当然,这里不止黑手党一家,还有很多其他的小帮派,如圣路易、铁十字等,但是这些小帮会由于实力弱小,帮会下的产业大多数为黑手党所霸占,而且备受黑手党凌辱,特别是圣路易前任老大路易二十一,因为在黑帮开会时,当众表达了对黑手党独霸十区的不满,所以在会后半小时内,身边的二十名保镖横死街头,而他本人的头颅也不翼而飞,成为巴黎警方一大疑案之一,但是,道上的人都清楚,这肯定是黑手党的报复,只是没人敢说出来罢了。

由于中国五大杀手组织还没有一家落户到巴黎,所以夜鹰便来了个先发制人,抢先进入巴黎,落户在声色犬马,黑道猖獗的巴黎第十区。由于给警方贿赂了大笔钱财,所以在第十区也获得一个落脚之地,凭着玄风雷厉风行的个性,迅速占据了一片属于夜鹰的天下。并且,以第十区为根据地,迅速向周边地区拓展,西班牙、比利时等国先后发展起夜鹰的组织,巴黎第十区功不可没!

但是,几天以前,就在第十区夜鹰分社召开例行大会之时,不明武装份子先是手榴弹袭击分社所在地的外围保卫人员,接着身着黑色风衣大规模的冲入会场,见人就杀,分社的社长也惨死枪下,在会的□□份子也是死伤殆尽,没死的的几个也都是受重伤躺进医院,只有那些当时另有任务没来开会的人才免遭不测。

由于这次的武装突袭,夜鹰除了□□厅申请的一栋聚居点还保留外,丧失了第十区全部的地盘!而且人手也大为缩水,接手杀人订单已是非常困难了,最重要的是,丧失了自己的知名度!没有委托人再上门谈生意了,商业运作也是困难重重。

杀手组织不仅仅是以暗杀为职业,接受委托人的暗杀订单虽然是龙头,但并不足以支撑庞大的组织运作,如果没有庞大的资金支持,组织根本就站不住脚,那些暂时没有任务的杀手也就只有喝西北风的命运。毒品、商业、走私等等,这都是杀手组织内部的潜规则。

这次,除了黑虎外,夜魄没有从总部带第三个人过来,他相信能在巴黎第十区这样一个龙蛇混杂的地方建立分社的人员,绝对不会是孬种。

第十区分社只剩下不到三十人,除了十多人在外搜集情报外,其余骨干份子和普通人员已经全部被夜魄集中到一起了,这些骨干份子除了当时几个不在会场的人正常无异外,其余人等皆都挂彩,脸色也很差,看来,那晚的突然袭击,给了他们精神上很大的伤害。

夜魄看了下面众人一眼,淡淡道:“邓宇,你说说看,到底怎么回事,夜鹰开会地点是保密的,对方怎么会知道的一清二楚?”

邓宇是夜魄二人到巴黎之时,前去机场迎接他们的人,从前根本就排不上名次,只是因为上面的人死的死,伤的伤,自己才爬到分社领导层的位置,现在是分社的长老。

分社除社长外,有一名副社长,三名长老,四名执事,这些人,构成了分社的领导体系,上面已经提到过,领导阶层,死的死,伤的伤,只能从下面提拔人才,而邓宇,正是因为这样的机缘,才被提升到长老的位置,而社长和副社长,总部暂时还没发来任命通知。

邓宇听见夜魄问他,立马十分客气的回答道:“大哥,我们的保密手段是相当优秀的,当初开会选址之时,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们也都是精心挑选,可是没想到,对方还是知道了,我怀疑,我们分社中有内奸!”

夜魄的名字,在杀手界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在夜鹰,更是无数人崇拜的偶像,在下面,这些人都称呼夜魄为大哥,外国分社也不例外。

夜魄点了点头,他已经这么想过了。凌厉的眼光往下扫去,凛的下面众人不禁打起了寒噤,纵然都是心如铁石的杀手,可还是被夜魄这冰冷的目光给怔住了。

“你抖什么?”夜魄的眼光停在一个正在发抖的小青年身上。

“大,大哥,没什么,头有点晕,中午有重要的事要办,没来得及吃饭。”小青年心虚的说道,他已经被夜魄散发出的那股肃杀之气给惊住了。

“你叫什么。”夜魄漫不经心道。

“王,王思杰。”小青年发颤的回答道。

“你是什么时候来巴黎的?”夜魄依旧面无表情的问道。

“上月初二来的。”叫王思杰的小青年有些不知所措的回答。

“会场遇袭的那天,你干什么去了?”

“那天我在外面执行任务,没有回去。”一问一答几个回合之后,王思杰也逐渐适应了现场的气氛,只是却不敢正眼去看夜魄那双深邃的眼睛,那双眼睛,似乎有着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苍凉之感。

“哦,执行任务去了。”夜魄兀自自言道。随即,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皎洁的笑容,妖异无比:“哦,你还挺认真。”说罢,走到王思杰身前,双眼死死的盯住他,苍白的脸上,顿时布满了乌云,冷冷道:“你到底是谁派来的卧底?”

王思杰大骇,额头上的冷汗顿时冒了出来,牙齿有些打呗:“我,我是夜鹰的人,怎,怎么会是卧底,大哥,别开玩笑了。”

“看来你这个卧底挺忠诚的嘛,收的钱或者美女肯定不少吧。”夜魄冷冷的笑了笑。

周围众人都是大惑不解,夜魄什么都没问清楚,怎么就断定王思杰是奸细了?可是,没有一个人敢上前问个明白,夜魄的作风,向来是以“狠”而著称,用嗜血恶魔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哪个人敢上前?

“我,我,我没有,我忠于夜鹰,忠于堂主。”王思杰惊恐的低头望着夜魄的脚说道,他根本不敢抬头。

夜魄笑了笑,脸上的乌云顿时散去,又充满了那股邪性的微笑,他拍了拍王思杰的肩膀,笑道:“好了,我知道了,你是忠于夜鹰的。”

王思杰长长的嘘了一口气,刚才的心,似乎快蹦出来了。

由于已经是晚上了,夜魄和黑虎搭乘了半天的飞机,现在也都困了,又问了几个基本情况后,便招呼大伙散会了。

☆、第5章 叛徒

深更半夜了,冷月的光辉如流银般洒满了这个浪漫的都市,黑夜,别是一番滋味。除了红灯区和那些赌场酒馆以外,居民区中建筑物的灯光大多已经熄灭了,只有零星几盏路灯,在巷道中散发出浑噩的荧芒。

就在这漆黑的夜晚,有一个人却没有睡觉,他张开耳朵,仔细凝听外面的一举一动。待确定屋里的人都已入睡后,他轻轻的坐了起来,垫脚走到门口,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然后拉开门,极小心的朝后门走去。

还好,今晚值夜班的兄弟都不在,也许是因为夜魄来了的原因吧,前些天每天都是绷紧了神经,今天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嘴角露出意思笑意,转身垫脚又朝房间走去,东西还在里面呢。

“那个夜魄也不过如此。”这个人压低声音蔑笑一下,随即朝楼下走去。

下楼后又向前走了好几步,长长的嘘了口气,离开这栋楼,什么都好说了,定了定神,又准备朝前走去。

“都这么晚了,去哪啊?”一个悠悠的声音从左边的墙壁处传来。

心里咯噔的一怔,头缓缓的朝左边扭去。

“啊!”怪叫一声,接着瑟瑟道:“你,你怎么在这?”

问话的人正倚靠在阴暗的墙角,一身的黑色休闲装在暗黑的夜色下,根本令人无法注意,而阴冷的月光透过周边楼屋的缝隙照射下来,丝丝月光照映在他惨白的脸上,令那张本就苍白无比的脸颊更显得令人胆寒,仿佛死神就在你的面前。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夜魄!

“那你呢,这么晚了,上哪去?”夜魄用他那夜间独特而动人的音质说道。

“我,我睡不着,出来走走。”这个人,正是王思杰!他现在正惊恐不已的回答,夜魄现在的样子,真的很吓人。

“哦,睡不着。”夜魄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然后抬起手臂,用他那修长的小指指着对方怀中的皮包,淡淡道:“散步怎么还带上包。”

“我,我想去喝杯咖啡,带些钱在身上。”王思杰已经有些颤抖了。

“喝咖啡,在夜色中品尝这浪漫的巴黎咖啡,也是别有一番滋味。”夜魄斜眼看了他一眼:“走吧,一起去。”

王思杰有些胆寒:“大哥,您还是回去好好消息吧,我也不去了,自己泡一杯。”

夜魄从墙角缓缓走了出来,灯光终于覆盖了他全身,那股邪性的笑容又浮现于眼前。

“背叛夜鹰很过瘾吧。”夜魄突然说道。

“啊?”王思杰大惊失色。

夜魄没管他,又道:“想怎么个死法,你也算是夜鹰的人,不用我多说了吧。”

“你凭什么说,说我背叛了夜鹰。”王思杰有些中气不足反驳道。

夜魄哼哼的笑了下:“杀手就算一个星期不吃东西,也不会有事,而你只是一个中午没吃东西,就头晕,这不是最大的疑点吗。”

王思杰大骇,冷汗顿时顺着额角淌了下来,咽了口唾沫:“我这几天有些不舒服。”

“哦,不舒服啊。”夜魄面无表情的说道:“我们夜鹰好像有规矩,初到外地的成员,十天内不会分配任何任务,目的就是让他好好的熟悉这里的地理和风土人情,而从你到巴黎至开会那段时间好像没有执行任务吧。”

“今晚我已经费了很多话了。”夜魄缓缓将手伸进衣兜里。

王思杰一见夜鹰这样的动作,登时怔住了,这样的动作明显是要拔枪了!

他双腿一软,跪倒在地,他知道,一旦夜魄拔出枪,那必定是要取人性命了。

抱住夜魄双腿顿时嚎哭起来:“大哥,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求求你,别拔枪,我改,我一定洗心革面,从新做人。”

可是,当他看见夜魄手里的东西时,顿时怔住了,原来只是一根牙签!

夜魄拿着那根牙签挑了挑指甲缝里的尘土,并没有理会他。

机会来了!王思杰趁着夜魄没有留意,缓缓将手伸进右边的口袋……

“夜魄,现在我有枪。”王思杰站了起来,举枪对准了夜魄,在他眼里,枪,就是至尊的象征,再厉害的人,没有枪,就犹如没了牙的老虎,威风不起来了。

可是,他大错特错了,这个传统的信条,对于别人来说也许管用,可是对于夜魄,就……

“露出狐狸尾巴了。”夜魄淡淡道,对他的举动,毫不在意。

“哈哈。”王思杰笑了笑:“夜魄,胜者为王,现在你已经被我制服了,识相的就老实点,不然别怪子弹不长眼睛。”

夜魄面色很是从容,面对那乌黑的枪管,冷冷道:“为什么要背叛夜鹰。”

“问的好,哈哈。”王思杰狂笑,这时,完全没有了刚才的恐慌感:“在夜鹰,要靠艰辛奋斗才能享受到舒适的生活,而且整天都要面临无休止的厮杀,活在刀尖上的滋味实在是太不好受了。”

“他们给了我好多钱,有美女,房子,还有美国的绿卡,什么都有了,我一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