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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昆鹏] 一个老流浪汉的自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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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第6期   … 每期一星
昆鹏
    唉,既然你们非得要我讲,那就讲给你们听好了。其实不是我不想讲,而是我这辈子实在没什么精彩的,除了流浪,还是流浪。当然,流浪生涯中偶尔也会有那么一两支小插曲……算了,不打岔了,喝了这杯我就给你们讲。
    从哪儿说起呢?万事都有个根,反正是你们求我说的,别嫌我罗嗦,让我从头讲好了。
    那时候,我还年轻。到底多大,记不清了,反正是刚从比斯星球——就是我的母星——一个不算太有名但还过得去的大学毕业出来。对了,我本来是学医学的,不过对各星族的语言、文化特别感兴趣,经常不务正业,看些这方面的闲书,以致耽误了学业,勉勉强强才毕了业。我向来自傲于语言方面的才能,就索性不提医学,想凭着语言才能挣个好职业,没料到却到处碰壁。
    嗨,甭安慰我,我早想通了,没什么可垂头丧气的。那年月,比斯星上就那么回事,你说得不错,别的星球上也差不多。学生们靠着关系进大学,再靠着抄袭啦,同教授拉关系啦,总能拿个高分,混个好职业,或者也留校混个教授,没什么好夸耀的。等他们爬到教授,也就那个样子,看看现在有些学者们什么水平,咱们心里都清楚……
    好,好,不说这个,喝上一杯我就说正经的。上了年纪,是爱唠叨。
    该说哪儿啦?啊,教授们。对,别看我勉强毕业,可我凭比斯星三个漂亮的太阳起誓,那可没有一个字是抄来的。总之,我一个穷学生,又毫无背景,怎么能找个工作安身立命呢?终于我一狠心,用身边所有的钱买了一张星际航班的单程票,离开了比斯星。我一心要找个干净的星球生活,永远离开那乌烟瘴气,让我窒息的黑比斯。
    我到了离比斯不远的一个星球,因为我的钱只够到那儿,可是,那儿也和比斯一样。我失望了,只好打打零工,偷偷看几个病人(我没有那儿的工作许可证),好不容易凑够了钱,又搭星际航班去另一个星球。就这样,一个星球又一个星球,不停地寻找又不断地失望,我成了一个星际流浪汉,身无余财,除了一身衣服,就是攒了满脑子的语言知识、行医经验,还有一肚皮不合时宜的见解。
    这种生活也不错,是不是?自由自在的。我打定了主意,哪怕漂流一生,也不在龌龊的星球生活。可是,一个小小的意外中断了我的流浪,那是我在乘坐卡诺星际航行公司的航班时,不小心睡过了站。航班的指令长看我一副寒酸相,认准了我是故意逃票的,非把我赶下飞船不可。甚至还没到下一站,就迫不及待地把我抛在了一个恒星的第三颗行星——蓝星上。
    那是个未设站的星球,因为蓝星的人们还没发展到与其它星球进行交流的程度。星际法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影响这种星球的文明进程,所以星际航班是不会停在那儿的。可是那个指令长——我真不知该恨他还是该感激他——竟完全不负责任地把我抛在那儿,大概也算是对我的惩罚吧。
    我被抛弃在一个黑暗的地方,眼睁睁地看着那圆盘似的航船一掠而逝。孤零零地待在那未开化的星球上,真不知该如何是好。这倒不是指生存方面,你们也知道,宇宙间的智慧生物在外形、生存条件、生理功能上是相似的,蓝星上既然有智慧生物在发展,我当然也就能生存。我甚至还听说蓝星的空气、植物,尤其是水很可爱,外星的阔佬们常常乘私人航空器去轻松一番,当然,对于星际法,他们是根本就不必考虑的。我指的是我该做点什么?我可没有私人飞船,这意味着我再也不能漂流了,这个原始的星球将成为我的终身流放地。我就孤单单地在这里生存下去吗?或者能和这里的野人们共同生活,如果他们不把我吃下去的话。谁知道呢,也许在我身处的这片地方压根儿就没有人迹。
    我默默地坐在石头上,瞪着遥远的星星,胡思乱想直到这个星球在出现。周围渐渐明亮,薄雾若聚若散,清新醉人的空气让我浑身轻快得想高高跳起来。我精神一振,仔细打量所处的地方,这是个树木葱茏的山谷,林壑幽静,宛若仙境。这时传来了好似鸟儿的歌声。我早就听说蓝星的鸟儿歌喉动人,比多尔顿星的鸟儿歌声还美。卡里老兄,别生气,你要是亲耳听到的话就会承认的。
    在此起彼伏的歌声中,有一个声音最悦耳。我迷醉地听着,不知不觉学着那歌声,很快就忘却了忧愁,忘却了这里是蛮荒之地,只觉得人间仙境不过如此,干脆跳进清洌的湖水中,尽情享受这天堂里的每一分好处了。
    正在我忘形地抚弄湖水时,一个身影出现在岸上。我急忙寻找我的衣服,却发现在那个人手中。我只好僵立在湖水中,不知那人是善意还是恶意。
    唉!我怎么给你们形容,我怎么才能让你们明白我当时的心情与感觉?想一想吧,我刚被放逐到一个落后的星球上,正赤裸裸地在湖水中洗浴,却意外地发现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正看着你。那是个很年轻、很干净的女孩子,就像我一心寻找的干净的星球一样。一望而知,她是属于这片山林的,同山林一样迷人,而且从她身上,我看不出野蛮的迹象。
    她手里正捧着我的那件长长的外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充满了兴奋与梦想。“喂,你是从天上来的吗?”她问,指了指淡蓝色的天空。
    我点点头,心想原来刚才那个最动听的声音不是鸟儿,而是她。我学会的是她的歌声。
    她又仔细地看着我的外衣,又问:“那么,你是神仙吗?我只听说过七仙女游天池,不知道男的神仙也会来。”
    我听得莫名其妙,就靠近她想拿回衣服。她很快闪开了:“不行,你得先答应我不回天上去,我才给你。”
    她可像比斯星上的太阳一样美丽啊!就算她赶我走我也不愿走啊。我自然真心实意地点头,这才取回衣服。
    我穿戴整齐上了岸,看到她正忙着编一个小花环,就在她身边坐下,想从她那儿了解这个星球。
    “你怎么知道我从天上来?”
    “你的衣服嘛!长辈们说‘天衣无缝’,你的衣服就没有针脚,凡人做不出来的。”
    “这不是做的,是细胞按要求生长的,所以没有缝。”
    她迷惑地看着我:“我听不懂。”
    “没什么,我乱说的。”我后悔忘了她是这个落后星球的人类,赶紧转移话题,“你的衣服也很漂亮啊。”
    “别取笑我了,这是我用自己织的粗布做的,哪儿会好看。”
    “你穿着就是好看。”
    她的脸红起来了,眼睛也不再望着我:“我得走了。我把羊群留在那边了,得过去看看。那你也回天上去吧,我不把这事告诉别人,没人会打搅你玩耍。”
    “我不回天上去了,我就呆在这儿。”
    她偷偷瞟了我一眼,头埋得更低了,细声说:“我真得走了。”
    她缓缓走去,我听到她的歌声在林子里渐渐飘远。又无事可干了,我坐回到刚才同她说话的地方,看到她编好的小花环正放在地上,就捡起来,反反复复地看,反反复复地回想她的到来与离去。在太阳到头顶的时候,我开始学着编花环,一直到天色暗下来,才停手休息。
    第二天,鸟儿早早就把我唤醒,我又笨手笨脚地编花环。想不到我这个在宇宙间纵横来去的星际居民竟然这么笨,一直到她的身影出现才编好一个奇形怪状的大花环。
    这次,她把她说的羊群都带来了,是些白白的小东西,在绿草地上更显可爱。趁她正忙着把羊拢在一块儿,我想把花环套在她颈上,但是花环太大了,顺着她的肩膀滑下来,连她的双臂都圈住了。她吓了一跳,却没有生气,只是娇嗔地瞪了我一眼,又格格地笑起来,清脆的笑声像歌声一样飞扬。
    我们就这样每天在湖边聊天,其实总是她在说,我在听。她总是问我天上什么样儿,我却说不清楚,于是她就给我讲她的村落,她的父母,她的小羊。虽然她说的我也不大明白,可是我很喜欢听她讲述。她讲得最多的是她从老人们那儿听来的数不清的故事,都是些很美的关于蓝星人的生活的故事,也有一些牵涉到我们宇宙人。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躺在草地上,看着鸟儿在天上飞来飞去,我问她:“你讲了那么多故事,可是没有一个像我们的。你说,有人和我们一样吗?”
    “有的,可是我不给你讲,你会笑我的。”
    “讲吧,不然我就不信有人会像我们这样。”
    “真的有,我拿你的衣服就是从故事里学来的。”
    于是她给我讲,有一个勤劳善良的砍柴郎,在天池边遇到正在洗浴的七仙女,他藏起她的衣服,使她不能回天上去,终于她们相爱,结婚,生儿育女。讲到这儿,她停住了。我逗她说:“难怪你抢我的衣服,原来舍不得我走。”她却一言不发,我抬起头来一看,她已满面泪痕。
    “你怎么了?”
    “他们太像我们了。”
    “那又怎么样?这不是很好吗?”
    “不好,结果很不好。后来,七仙女的妈妈把她抓走了,不许她和凡人在一起。”
    我想,那准是某个阔佬的千金来蓝星玩,爱上了蓝星人,最后不得不被迫离开。这样的传说,宇宙中也有流传。可我不一样,我没有私人飞船,也没有有钱的亲戚来追踪,我是个宇宙的弃儿,命中注定要在这儿待一辈子,能够与萍儿相伴,也该知足了。看着伤心的萍儿——我说过她叫萍儿了吧?我拭去她腮边的泪,轻声安慰她:“小傻瓜,七仙女是个女孩子,我是个男人,我们和她们不一样的。”
    “可你也是天上的人,我害怕你也会走。”
    “我不走,我要和你在一起。带我回家吧,我们再也不分开了。”
    她带我回了她的村落。在长辈们的主持下,我们做了夫妻,就像故事里一样。村子里的人们很友善地接纳了我,甚至很恭敬,也许因为我是从天上来的吧。我学着村子里的男人们,也去打柴、种菜、挑水、喂羊。虽然那是些我难于理解的劳动,而且非常累人,可是和萍儿在一起,我觉得一生中从没有那么幸福过。晚上,我歇下来时就听着萍儿织布时的咔嗒咔嗒声响,看着她的双手在织机上飞舞,于是学着她,唱支歌儿给她听,她也轻声相和着,直到深夜。
    后来,我和萍儿有了两个比小鸟和小羊还可爱的孩子,也和故事里一样,一儿一女。在夏夜的星空下,在寒夜的炉火边,萍儿也常常给他们讲故事。孩子们最喜欢听那两颗星的故事,老是让萍儿一遍又一遍地讲。
    那也是说天上人和蓝星人的爱情故事。不知道为什么,蓝星上流传的这种故事特别多,也许我也会留个故事呢。你们想听吗?其实你们大概也知道,就是大富翁达拉斯的女儿爱上了个蓝星小伙子,达拉斯觉得女儿给他丢了面子,于是派人把她抓了回去。谁知那个小伙子竟然乘着姑娘的航行器紧追不舍,达拉斯怒不可遏,一声令下,摧毁了小伙子的航行器。姑娘悲愤之中,引爆自己的座机殉情了。记得当时有位诗人吟咏了这件事,叫什么——《蛮荒之恋》。可能是爆炸的闪光太亮,使得蓝星上的人们认为是恋人们的生命化作了星辰,还硬指着迪尔星和里宾星称为牛郎和织女。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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