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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人类的知识-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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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等等。碰巧在我的经验中只有一件物体有这些性质,而这件物体又是一直
存在的。我可以给它一个叫作“太阳”的专有名称,并且说“我将以太阳作
为我的原点”。但是因为我已经用太阳的性质来给太阳下定义,所以太阳不
能作为最小量用语的一部分。看来结论应该是:虽然表示性质和时空关系的
词可以作为我的最小量用语的一部分,任何表示物理学上的时空区域的词却
不能这样。事实上,这只是一种认为物理学上的时空关系是相对的,而不是
绝对的说法。

假定这种看法到现在为止是正确的,那就产生了我们是否需要用名称表
示性质和时空关系的问题。拿颜色作例。人们可以说颜色可以用波长来表示。
这就使得卡尔纳普主张物理学中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盲人所不能知道的。就
理论物理学的范围来说,这显然是对的。在一定限度之内,它在经验界中也
是对的。我们看见天空是蓝色的,但是盲人也许能够设计各种实验,表明一
定波长的横波从天空发出,而这正是一般物理学家作为物理学家所要断言的
东西。可是物理学家却不愿费事去断言,言人也不能够断言这个命题:“当
一定频率的光打在一只正常的眼睛上时,它就引起一种蓝的感觉”。这句话
并不是一个重言式;它是在那些表示“蓝”的词已经被人普遍使用了几千年
以后才得出的一个发现。

能不能给“蓝”这个词下定义并不是一个容易的问题。我们可以说:“蓝”
是一定频率的光所引起的颜色感觉的名称。或者我们可以说:“蓝”是光谱
上那些介乎紫罗兰色和绿色之间的浓淡不同的颜色的名称。这两个定义都可
以为我们自己得到蓝色的感觉。但是我们这样做了之后我们就能够说:“那
就是蓝色”。这将是一个发现,不过只有实际经验到蓝色才能得到。我认为
在这句话里“那”字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专有名称,尽管它属于一种我叫
作“自我中心”的特殊类别。

我们通常不给闻到的气味和尝出的味道起名字,但是我们可以这样做。
在我到美洲以前,我就知道“臭鼬的气味是难闻的”这个命题。现在我知道
这两个命题:“那是臭鼬的气味”和“那是难闻的”。我们可以用一个比方
说叫“菲”的名称来代替“那”字,并且如果我们常常想说这种气味而不必
提臭鼬的话,我们还必须这样做。但是对于任何一个缺少这种必要经验的人
来说,这个名称只能是一个缩简的描述,不是一个名称。

我的结论是:名称是用来表示人们经验到的事物的,而人们经验到的事
物,从本质和必然性上看,并不具有那种属于物理学中时空区域的时空上的
唯一性。一个词一定表示某种可以被识别的事物,而离开性质的时空区域是
不能被识别的,因为它们全都一样。事实上它们是逻辑上的虚构,但是目前
我并不去管这一点。

有些现象是我经验过的,而且我相信另外有些现象是我没有经验过的。

我所经验过的现象都是复合的,可以分析为各种具有空间和时间关系的性
质。这些关系中最重要的是共现,相邻和连续。那些我们用来表示性质的词
含义并不准确;它们全都具有“秃”和“胖”这类词所有的那种意义上的含
糊不清。即使象“厘米”和“秒”这些我们最需要意义准确的词也是这样。
如果我们把观察结果表达出来,那么对于表示性质的词就一定要给出实指的
定义;一旦我们换上文字的定义,我们就不能表达出我们所观察到的东西。
例如,“蓝”这个词的意义将是“和那相似的一种颜色”,这里的那是一块
蓝。至于必须和它相似到什么程度才成为蓝色,我们却不能准确他说出来。

这一切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是象“这”和“那”这些经常出现的词怎样
去处理呢?我们认为“这”字表示的是某件唯一而且只能出现一次的事物。
可是如果“这”表示一组共同出现的性质,那就没有任何逻辑上的理由说明
它不能再次出现。我承认这种看法是对的。这就是说,我主张没有这样一类
从经验界认识到的对象,即如果了是这一类中的一个分子,那么“X 出现在X
之前”个句子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

我们习惯于认为“出现在前”这种关系是非对称性的和传递性的①。“时
间”和“事件”两者都是为了把这些性质保留给“出现在前”这种关系而创
造出来的概念。大多数人已经把“时间”当作与时间上的连续不相同的东西
而抛掉了它,但是他们却没有抛掉“事件”。人们认为一个“事件”占有时
空的某一连续部分,它消失在这一连续的部分的尽端,并且不能再次出现。
显然一种性质或是一组性质的复合是可以再现的;因此,如果不能再现是逻
辑上的必然,一个“事件”就不是一组性质。那么它是什么,我们又是怎样
认识它的?它将具有传统上实体所有的那些特点,因为它将是一些性质的主
体,但却不能通过列举它所有的性质来给它下定义。另外我们怎样认识有一
类其中分子都不能再现的客体的存在?如果我们要认识这一点,那么看来它
一定是一种综合的先验知识,而如果我们不承认综合的先验知识,我们就一
定不能承认再现的不可能。当然,我们将承认如果我们考虑数目足够大的一
组性质,那么在经验界中就不会有再现的实例。我们可以把这样成组的性质
的不能再现看作是物理学的一个定律,但是不能把它作为一种必然的现象。

我提出的看法是:一个“事件”可以定义为一组共同出现的性质的全部
集合,也就是一组具有下面两种性质的集合:(a)这一组的所有性质都共同
出现,(b)这一组外的任何性质都不与这一组的每个分子共同出现。作为一
个经验的事实来讲,我认为没有任何事件会再一次出现;这就是说,如果a
和b 是两个事件,而a 发生在b 之前,那么a 与b 之间就有着某种性质上的
差别。我们所以认为这种说法优于那种认为不能给事件下定义的说法,有着
一般用来反对实体的所有理由的支持。如果两个事件完全相似,那么就没有
任何理由使得我们认为它们是两个事件。在户口调查上,我们不能把它们中
的一个与另外一个分开来算,因为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必然是在它们之间有
着差别。从语言的观点来看,一个词一定表示某种可以识别的东西,而这就
需要某种可以识别的性质。这种看法使我们得出的结论是:象“拿破仑”这
一类词是可以给它们下定义的,所以它们在理论上并不是必要的;如果我们
想杜撰一些表示事件的词,那么对于这些词来讲情况也是这样。

① 这就是说,如果A 山现在B 之前,那么B 就不出现在A 之前,并豆如果A 出现在B 之前,B 出现在c
之前,那么A 出现在C 之前。

我的结论是:如果我们把我们的有关经验界的用语缩减到最小量,从而
去掉那些具有文字的定义的词,我们仍然需要一些词表示性质、共现、连续
和观察到的空间关系,即在一个单一的感觉复合中可以分别出来的空间关
系。如果我们让所有彼此共同出现的性质形成一个复合,那么在我们的经验
范围内,这个复合是不会先于本身出现即再现的,这是一件经验界的事实。
在构成时间序列上,我们把这件观察到的事实普遍化了。

在这样一种语言内,最接近专有名称的东西将是表示性质或共同出现的
性质复合的词。这些词具有专有名称的句法上的特点,但却不具有我们预料
的某些其它特点;例如,那种表示一个时空上连续的区域的特点。在这些外
界条件下,这些词能否叫作“名称”是一个主观上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对于
这点我不表示什么意见。一般叫作专有名称的词——例如“苏格拉底”——
如果我的意见对的话,可以用性质和时空关系来下定义,而这种定义是一个
具体的分析。大多数主谓命题,例如“苏格拉底是个长着扁鼻子的人”断言
谓语所表示的某种性质是主语所表示的一组性质中的一个——这组性质由于
共现和因果关系而成为一个统一体。如果这个说法对的话,那么通常所说的
专有名称就会给人造成错误的印象,并且代表一种错误的形而上学。

〔注〕作者没有把上面关于专有名称的讨论当作最后的结论。我将在其
它场合继续讨论这个题目,特别是在第四部分第八章中。

第四章自我中心的特称词

我把意义随着说话者和他在时间与空间中位置的不同而改变的那些词叫
作“自我中心的特称词”。这类词中四个基本的是“我”、“这”、“这里”
和“现在”。“现在”这个词我每用一次都表示一个不同的时间上的点;“这
里”这个词我每移动一次都表示一个不同的空间区域;“我”这个词随着说
出它来的人的不同而表示不同的人。很明显,这些词仍然具有某种使它们具
有不变意义的东两,这就是使用这些词的理由。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但是
在我们没有研究这个问题以前,先让我们看一下还有什么其它词是自我中心
的,特别是那些目的上不是而实际上却是的自我中心的词。

那些明显的自我中心词包括“近”和“远”,“过去”、“现在”和“将
来”,“已是”、“是”和“将是”,以及一般来讲所有具有时间变化的动
词形式。“这”和“那”显然是自我中心词;事实上我们也许可以把“这”
字看作自我中心词中唯一没有文字的定义的字。我们可以说“我”的意思是
“经验这件事的那个人”,“现在”的意思是“这个时间”,“这里”的意
思是“这个地方”。就某种意义来说,“这”字是一个专有名称,但是它与
专有名称不同的地方在于它的意义经常变化这件事实上。这并不是说它的意
义有什么含混,象“约翰、琼斯”那样,总是作为许多不同的人的专有名称。
和“约翰、琼斯”不同,“这”字在一个人所说的话中每一时刻只表示一件
东西。知道了说话的人和时间,“这”字的意义是没有什么含混之处的,但
是如果不知道说的人和时间,我们就不知道它表示的是什么东西。因为这个
原因,这个字用在口语上比用在书面上更为适当。如果你听见一个人说“这
是一个进步的时代”,你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时代;但是如果你在书上读到同
样一句话,那么它可能是亚当在他创造铁锹以后所说的话,也可能是后来一
位乐观主义者所说的话。你只有知道作者在什么时候写的这句话,才能确定
这句话的意义,在这种意义上讲,它的意义不是自足的而是需要外来的知识
加以阐明。

科学和常识的目的之一就是用中立的公用的名词来代替自我中心的特称
词所具有的变化不定的主观性。用我的名字代替“我”,用经纬度代替“这
里”,用时间代替“现在”。假如我和一位朋友在黑夜里走路,彼此走散了。
他喊了一声“你在哪儿?”我回答一声“我在这里”。科学不会采用这样的
语言;它会用“1946 年1 月30 日下午11 时32 分,BR。(罗素)在西经4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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